老房子的春天 作者:烟半根
分卷阅读61
老房子的春天 作者:烟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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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的春天 作者:烟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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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的墓,发现那条狗,不知道什么时候,死在了那里。
程诺小时候本是有些怕狗的,怕被咬,遇见了总要绕道走。可是自从知道那条狗死在老太太墓边后,她对狗有了改观。遇到流浪狗,总是会喂些食。
狗是最忠诚的,强过许多人类。
程诺想给小奶狗起个名,可脑袋里想到的,全是诸如大黑、大花、大壮之类的名字,觉得俗气。正好收到宗朗发来的消息,说他已经在路上,很快就回来。想着,不如等他回来,一起想个好听的名字。
看着时间不早,她去做饭,特意剁了一小块肉,煮得烂烂得,给小奶狗当晚饭。
做完饭,天色巳暗。程诺开了灯,把饭菜端上桌。给小奶狗找了个专用的碗,放在桌子底下,看它吃饭。
肉沫剁得很碎,掺了点米饭,小奶狗吃得香,间或围着碗转两圈,或是在程诺脚边蹭蹭。
宗朗回来的时候,正是看到这副场景,心里莫名安稳。大声道:“我回来了。”
程诺抬头朝他看,想起下午心里难受时,迫切需要他的那种感觉。那种,似乎有他在,她就不会再难受的感觉。
她站起来,朝他奔过去,扑进他怀里。
“回来了。”她道:“吃饭吧。”
宗朗揉了揉她的发顶,“吃饭。”
端了饭,面对面坐着吃。宗朗问:“这狗哪来的?”
“吴婶妹妹家抱来的,可爱吗?”
宗朗点头,程诺又道:“给它起个名字吧。”
宗朗看了看小奶狗,略皱眉,“小花?”
程诺噗地笑出来,她刚才有想到大花,他竟然说小花,真是俗到一块了。
“不好听,再换一个吧。”
宗朗问:“公的母的?”
程诺脱口道:“不知道,我分不出。”
宗朗低笑,“那一会看看,如果是只公的,叫小花的确太委屈它了。”
吃完饭,程诺收拾碗筷的功夫,宗朗已经探明了小奶狗的性别。
“公的。”他道。
程诺抱了小奶狗,要查看一下,宗朗不让,把小狗接过去,举在手里左右看。
怎么看怎么普通,跟中华田园犬很像。村里头十条狗里,有九条差不多都是长这样。
小奶狗却不乐意让宗朗打量,呜咽着要挣开他的手,他刚把它放到地上,它就往程诺腿边拱。宗朗见了,打趣道:“只要美女,看来是只小色狼。”
小奶狗转头看了宗朗一眼,然后继续拱程诺的裤脚。宗朗又叫了一声小色狼,它又回头看了他一眼。
宗朗笑起来,“不如就叫小色狼吧。”
程诺蹲下,摸了摸小奶狗,“你能正经点吗?”
宗朗也蹲下,和她头对头。一本正经,“那就叫小狼吧,虽然它只是一条狗,但它将来要给你看家护院的,凶狠一点才好。我们要从名字上对它寄以期望。”
“小狼?”程诺觉得不错,可是嘴里小狼小狼叫了几声,就变成小朗了。想起吴婶他们称宗朗,都是叫小朗。突然就笑了起来。
宗朗也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可是看她笑地那么开心,又觉得这个名字其实还是不错的。
“你总叫我干什么?”他挑眉笑问,起身突然将她抱了起来,往床边走:“是不是想我呢?”
***********
第二天宗朗要准备迎接领导的工作,天擦亮就起床了。走的时候程诺迷迷糊糊地,没醒过来,只感觉到他在她额间亲了亲。等她睡饱起床的时候,已经快八点。
起床给自己煮了两个鸡蛋,热一袋牛奶当早餐。分了个蛋黄给小狼,用牛奶拌着给它吃了。又去喂鸡鸭,收拾屋子。
铺被子时发现床单上有一团污渍,脸红红地想到昨晚。全换下来,用温水泡了,准备拿到不远处的小河沟里去洗。
她平时洗衣服,就在后院用井水。但是被单这样的大件,还是去河里洗比较方便。搓好了,装在小木盆里,刚出院门,就见不远处一大波人正往这边来。
程诺认识,有两个是村干部,之前买房子去村部盖章时,她曾见过。宗朗也在其中,陪着几个领导模样的人,边走边说。程诺又仔细看了一眼,发现顾远江竟然也在。
有些意外,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想想,没有上前打招呼。转身回了院子,打算等那些人走了,再去洗衣服。可那些人却越走越近,往房子这边来了。
房子是老房子,又刚刚修整过,保留着老房子的风味。因此那些人便起了兴趣,想进来看看。村干部忙来跟程诺打招呼。
程诺只能热情迎接,让众人进了院子。顾远江见到她,很是意外。宗朗却在这个时候对众人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的家。”
顾远江听了,更是诧异。
宗朗征得程诺同意后,带着几位领导去房子里参观。顾远江没进去,和程诺打了招呼。
程诺问他怎么会来这里,他道:“我在市委工作,跟着领导来的。”
程诺哦了一声,没有再问。
顾远江又道:“没想到你住这里。”
程诺说:“路过这里,看到这栋房子很喜欢,就留下了。”
顾远江点点头,大学时,他和程诺不算陌生,也算了解她的性格。换做别人,因为喜欢一栋房子就留在异乡定居这种事,他未必信。但是放在程诺身上,他信。
程诺和林以安谈恋爱的时候,他就看出来,程诺是一个看着清清淡淡,什么事都不较真的人。但实际上,她是一个一旦用心,必定是全心全意,不掺一点杂质,也不给自己留退路的人。也因此,她比旁人,更容易受到伤害。
他想,丁嘉比他更了解程诺,所以当年才会做出那种选择吧。
想起丁嘉,他不免又问:“你和丁嘉还有联络吗?”
自毕业后,他和丁嘉就再没有联系,回忆也因为时间的磨砺,渐渐变得苍白,但丁嘉这个名字却像一根钉子,始终钉在他心底。有不舍,也有不甘。
“没有联系了。”程诺回道,决心不再让这个名字牵动她的心绪。
以前的事,对于程诺来说了,就像皮肤上长了脓包,平时无事,不小心碰到了,总会疼。唯有咬牙忍痛,挤出脓包里的血水。挤干净,以后就再不会痛。
“她和林以安,有了孩子。”
“在我流产,很可能再也不能怀孕的时候。”
她抬头,看向顾远江,眼神坚定,“请你以后,不要再在我面前,提起他们的名字。”
顾远江震惊,忽又变得落寞。低低自语:“原来到最后,她还是和林以安在一起了啊。”
程诺听见,问他什么意思。
顾远江叹了口气,莫名同情程诺,有些明白,她为什么会留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定居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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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的墓,发现那条狗,不知道什么时候,死在了那里。
程诺小时候本是有些怕狗的,怕被咬,遇见了总要绕道走。可是自从知道那条狗死在老太太墓边后,她对狗有了改观。遇到流浪狗,总是会喂些食。
狗是最忠诚的,强过许多人类。
程诺想给小奶狗起个名,可脑袋里想到的,全是诸如大黑、大花、大壮之类的名字,觉得俗气。正好收到宗朗发来的消息,说他已经在路上,很快就回来。想着,不如等他回来,一起想个好听的名字。
看着时间不早,她去做饭,特意剁了一小块肉,煮得烂烂得,给小奶狗当晚饭。
做完饭,天色巳暗。程诺开了灯,把饭菜端上桌。给小奶狗找了个专用的碗,放在桌子底下,看它吃饭。
肉沫剁得很碎,掺了点米饭,小奶狗吃得香,间或围着碗转两圈,或是在程诺脚边蹭蹭。
宗朗回来的时候,正是看到这副场景,心里莫名安稳。大声道:“我回来了。”
程诺抬头朝他看,想起下午心里难受时,迫切需要他的那种感觉。那种,似乎有他在,她就不会再难受的感觉。
她站起来,朝他奔过去,扑进他怀里。
“回来了。”她道:“吃饭吧。”
宗朗揉了揉她的发顶,“吃饭。”
端了饭,面对面坐着吃。宗朗问:“这狗哪来的?”
“吴婶妹妹家抱来的,可爱吗?”
宗朗点头,程诺又道:“给它起个名字吧。”
宗朗看了看小奶狗,略皱眉,“小花?”
程诺噗地笑出来,她刚才有想到大花,他竟然说小花,真是俗到一块了。
“不好听,再换一个吧。”
宗朗问:“公的母的?”
程诺脱口道:“不知道,我分不出。”
宗朗低笑,“那一会看看,如果是只公的,叫小花的确太委屈它了。”
吃完饭,程诺收拾碗筷的功夫,宗朗已经探明了小奶狗的性别。
“公的。”他道。
程诺抱了小奶狗,要查看一下,宗朗不让,把小狗接过去,举在手里左右看。
怎么看怎么普通,跟中华田园犬很像。村里头十条狗里,有九条差不多都是长这样。
小奶狗却不乐意让宗朗打量,呜咽着要挣开他的手,他刚把它放到地上,它就往程诺腿边拱。宗朗见了,打趣道:“只要美女,看来是只小色狼。”
小奶狗转头看了宗朗一眼,然后继续拱程诺的裤脚。宗朗又叫了一声小色狼,它又回头看了他一眼。
宗朗笑起来,“不如就叫小色狼吧。”
程诺蹲下,摸了摸小奶狗,“你能正经点吗?”
宗朗也蹲下,和她头对头。一本正经,“那就叫小狼吧,虽然它只是一条狗,但它将来要给你看家护院的,凶狠一点才好。我们要从名字上对它寄以期望。”
“小狼?”程诺觉得不错,可是嘴里小狼小狼叫了几声,就变成小朗了。想起吴婶他们称宗朗,都是叫小朗。突然就笑了起来。
宗朗也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可是看她笑地那么开心,又觉得这个名字其实还是不错的。
“你总叫我干什么?”他挑眉笑问,起身突然将她抱了起来,往床边走:“是不是想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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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宗朗要准备迎接领导的工作,天擦亮就起床了。走的时候程诺迷迷糊糊地,没醒过来,只感觉到他在她额间亲了亲。等她睡饱起床的时候,已经快八点。
起床给自己煮了两个鸡蛋,热一袋牛奶当早餐。分了个蛋黄给小狼,用牛奶拌着给它吃了。又去喂鸡鸭,收拾屋子。
铺被子时发现床单上有一团污渍,脸红红地想到昨晚。全换下来,用温水泡了,准备拿到不远处的小河沟里去洗。
她平时洗衣服,就在后院用井水。但是被单这样的大件,还是去河里洗比较方便。搓好了,装在小木盆里,刚出院门,就见不远处一大波人正往这边来。
程诺认识,有两个是村干部,之前买房子去村部盖章时,她曾见过。宗朗也在其中,陪着几个领导模样的人,边走边说。程诺又仔细看了一眼,发现顾远江竟然也在。
有些意外,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想想,没有上前打招呼。转身回了院子,打算等那些人走了,再去洗衣服。可那些人却越走越近,往房子这边来了。
房子是老房子,又刚刚修整过,保留着老房子的风味。因此那些人便起了兴趣,想进来看看。村干部忙来跟程诺打招呼。
程诺只能热情迎接,让众人进了院子。顾远江见到她,很是意外。宗朗却在这个时候对众人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的家。”
顾远江听了,更是诧异。
宗朗征得程诺同意后,带着几位领导去房子里参观。顾远江没进去,和程诺打了招呼。
程诺问他怎么会来这里,他道:“我在市委工作,跟着领导来的。”
程诺哦了一声,没有再问。
顾远江又道:“没想到你住这里。”
程诺说:“路过这里,看到这栋房子很喜欢,就留下了。”
顾远江点点头,大学时,他和程诺不算陌生,也算了解她的性格。换做别人,因为喜欢一栋房子就留在异乡定居这种事,他未必信。但是放在程诺身上,他信。
程诺和林以安谈恋爱的时候,他就看出来,程诺是一个看着清清淡淡,什么事都不较真的人。但实际上,她是一个一旦用心,必定是全心全意,不掺一点杂质,也不给自己留退路的人。也因此,她比旁人,更容易受到伤害。
他想,丁嘉比他更了解程诺,所以当年才会做出那种选择吧。
想起丁嘉,他不免又问:“你和丁嘉还有联络吗?”
自毕业后,他和丁嘉就再没有联系,回忆也因为时间的磨砺,渐渐变得苍白,但丁嘉这个名字却像一根钉子,始终钉在他心底。有不舍,也有不甘。
“没有联系了。”程诺回道,决心不再让这个名字牵动她的心绪。
以前的事,对于程诺来说了,就像皮肤上长了脓包,平时无事,不小心碰到了,总会疼。唯有咬牙忍痛,挤出脓包里的血水。挤干净,以后就再不会痛。
“她和林以安,有了孩子。”
“在我流产,很可能再也不能怀孕的时候。”
她抬头,看向顾远江,眼神坚定,“请你以后,不要再在我面前,提起他们的名字。”
顾远江震惊,忽又变得落寞。低低自语:“原来到最后,她还是和林以安在一起了啊。”
程诺听见,问他什么意思。
顾远江叹了口气,莫名同情程诺,有些明白,她为什么会留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定居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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