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的春天 作者:烟半根
分卷阅读53
老房子的春天 作者:烟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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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的春天 作者:烟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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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去跟吴婶打了招呼,就带她回去。也不绕大路,就在屋后翻院墙。程诺上不去,他两手叉着她腋下,轻松地将她送上院墙坐着。然后自己先翻了过去,再把她抱下地。
开了灯,他牵着她上楼。“吹风机在楼上。”
程诺对他的‘闺房’好奇巳久,乖乖跟着他上了楼。他去柜子里拿吹风机,她就四处打量。格局和吴婶家的差不多。也是大通间。只是墙角多了两个书柜。墙上也挂了许多照片。
程诺一张张看,大多数都是合照。有一群小萝卜头的,有穿着校服的小学生,中学生,还有三五个二逼青年的合照,也有独照。有几张独照都是宗朗,一看就是故意摆拍,或二逼,或忧郁。程诺暗笑,真没看出来,原来他也挺二的。
“这些照片里,有你吗?”她指着那些合照问。
宗朗找到吹风机,插上电,让她坐在床边,替她吹头发。
“都有,看你能不能找到。”
床离照片有些远,程诺眯着眼也看不大清楚。想着等头发吹干再去看,脑袋里突然一懵。
他在替她吹头发呀!
这么亲密的事,为什么他们俩个人都做得这么自然呢?
好像,刚才在吴婶家,就不对了吧。他叫她傻媳妇,她捶他胸口。不止今天,更早的时候,他离开前在她的房子里的拥抱,以及之前,那么多次的亲吻和亲密……
程诺为自己的这一发现而脸红心跳。越发感觉到,他动作轻柔,撩着她的头发,一点一点吹干。
屋里突然安静下来,只有吹风机呜呜的声音。
他的手突然停在她耳后,来回摩挲。她像触电一样跳了起来,“头、头发干了。”
他有些失望地哦了一声,关了吹风机。问她要不要再看看照片。
“不了,下回再看吧。吴婶等我们吃饭呢。”程诺心慌慌地拒绝,说着就要下楼。
宗朗微微叹了口气,在她前面下了楼。楼梯陡窄,怕她走不稳,他走在前面,能扶着她点。可程诺大概是因为心不在焉,脚下踩空,直接扑进了他怀里。
宗朗扶着扶手,脚下往后退了一步才接稳她,逮着机会就不撒手,紧紧地搂在怀里。
他低笑:“投怀送抱?”
刚才下楼时,楼上的灯关掉了,楼下的灯因为墙壁挡着,照不到楼梯这里,只有一点暗暗的光。
两人在黑暗里沉默,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因为隔着两阶台阶,视线几乎平视。宗朗凑近她,近到鼻尖快要碰上了,才停下。
“不管你答不答应,我都要吻你了。”
她的唇有些凉,泛着点甜。几天没见,他才知道世上真的有一种相思,会入骨,会让人茶不思饭不想,连觉也睡不安稳。
程诺并没有反抗,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他的吻,也习惯了他这个人。
她能感觉得到,这次的吻比每一次都要来得热切,像火一样,炙烤着她,让她喉咙干哑,忍不住逸出一声渴望被滋润的声音。他像是受到鼓励,变得急切,大手悄然滑进她的衣摆。
程诺被困在他与墙壁之间,他火热,墙冰冷,两种温度,让她煎熬。本能地趋向热源,脑子里忽而闪过,钉纽扣那次曾见过的风景,手不自觉地,就覆了上去。
和想象中一样,结实,又不失弹性,让她上瘾,不舍离开。
他另一只手,突然握住她的手,往下带,不容她反抗地,教她怎样安抚他的它。直到他无力再承受,才停止,伏在她脖颈间,粗粗地喘息。
程诺的大脑早已经一片空白,只知道,脸上滚烫滚烫。
“小朗,过来吃饭了!”
吴婶隔着院墙朝这边大声喊,让程诺回了魂,捉住他游鱼一样的手。
“吃、吃饭了。”
他停了动作,手却仍不舍得移开,覆在她那里。
“我只想吃你。”
声音里,委屈又渴望,低沉又沙哑,让程诺差点就软在他怀里起不来。可是院外吴婶又喊了一声,不能装做没听见。
宗朗应了声:“来了。”才不舍地抽出手,改为牵着她。
程诺腿有些软,飘飘乎乎的下了楼,听到他说了:“明天八号了,绍鸿扯证的日子,说好要去的,你不会反悔吧。”
程诺说当然不会。
“那明天一起过去?”
她嗯了一声,想着回去不能忘记准备红包。
在吴婶家吃过饭,宗朗送程诺回家。她拒绝了他再坐一会的要求,要了下午捉鱼时他拍的视频,就把人赶走了。
这些天她拍了不少视频,剪辑后发了微博。有不少粉丝留言,要求博主出镜。
程诺才发现,发了那么多视频,连罗叔他们都上镜了,她自己却还从没露过脸。倒不是介意,而是因为每次她都是拍摄者,没机会上镜。
正好今天宗朗拍了她捉鱼的视频,她剪辑了一番,配了轻松的音乐和搞笑的文字,发到微博。
视频里,她满脸满身都是泥,穿着宽大的连体雨裤,要不是扎着马尾,怕是连性别都分不出。
上床睡觉前,刷新了一遍,在评论里发现自己得了个称号——溜鱼高手。
那条评论被顶到第一,底下一溜地整齐回复:溜狗?不,溜鱼才是王道!/溜猫?不,溜鱼才是王道!/溜鸡?不,溜鱼才是王道!……
…………
第二天一早,宗朗就过来蹭早饭。
他今天穿的衣服,正是上次她帮他挑的那身,很合身。可是脸上恹恹地,没什么精神。
“你怎么了,不舒服?”她问。
他放下筷子,“没有。”
“就是没睡好。”
他顶着熊猫眼,目光装做不经意地瞥过她胸前。
“想你想得。”
第40章 食髓知味
绍鸿的婚礼很简单, 只是在自家摆了两桌饭,请了双方的家人和几个朋友。
绍鸿家是和白源家格局相似的二层小楼,带院子。程诺和宗朗到的时候, 院子里已经站了许多人。绍鸿穿着崭新的西装, 招呼客人,胖胖的脸上挂着喜悦的笑。见他们来, 他上前招呼。
“你小子今天可真光鲜呀, 都赛过我这新郎倌了。”又看程诺,“哎呀, 你今天穿这一身,我刚差点没认出来, 跟个学生似的。这么一瞧,得管宗朗叫叔叔。”
程诺不好意思,出门的时候,她本来要穿那件灰色的格子大衣, 可宗朗非得让她穿这件粉红的, 说参加婚礼,还是穿的喜庆点好。
穿上了, 的确显年纪小,她自认有装嫩的嫌疑, 要换,宗朗不让,拽着她就出门了。
院里的人,程诺都不认识, 宗朗却是认识的,一来就被几个人围上,热闹地聊起来。宗朗怕她一个人无聊,把她送去楼上新房,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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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灯,他牵着她上楼。“吹风机在楼上。”
程诺对他的‘闺房’好奇巳久,乖乖跟着他上了楼。他去柜子里拿吹风机,她就四处打量。格局和吴婶家的差不多。也是大通间。只是墙角多了两个书柜。墙上也挂了许多照片。
程诺一张张看,大多数都是合照。有一群小萝卜头的,有穿着校服的小学生,中学生,还有三五个二逼青年的合照,也有独照。有几张独照都是宗朗,一看就是故意摆拍,或二逼,或忧郁。程诺暗笑,真没看出来,原来他也挺二的。
“这些照片里,有你吗?”她指着那些合照问。
宗朗找到吹风机,插上电,让她坐在床边,替她吹头发。
“都有,看你能不能找到。”
床离照片有些远,程诺眯着眼也看不大清楚。想着等头发吹干再去看,脑袋里突然一懵。
他在替她吹头发呀!
这么亲密的事,为什么他们俩个人都做得这么自然呢?
好像,刚才在吴婶家,就不对了吧。他叫她傻媳妇,她捶他胸口。不止今天,更早的时候,他离开前在她的房子里的拥抱,以及之前,那么多次的亲吻和亲密……
程诺为自己的这一发现而脸红心跳。越发感觉到,他动作轻柔,撩着她的头发,一点一点吹干。
屋里突然安静下来,只有吹风机呜呜的声音。
他的手突然停在她耳后,来回摩挲。她像触电一样跳了起来,“头、头发干了。”
他有些失望地哦了一声,关了吹风机。问她要不要再看看照片。
“不了,下回再看吧。吴婶等我们吃饭呢。”程诺心慌慌地拒绝,说着就要下楼。
宗朗微微叹了口气,在她前面下了楼。楼梯陡窄,怕她走不稳,他走在前面,能扶着她点。可程诺大概是因为心不在焉,脚下踩空,直接扑进了他怀里。
宗朗扶着扶手,脚下往后退了一步才接稳她,逮着机会就不撒手,紧紧地搂在怀里。
他低笑:“投怀送抱?”
刚才下楼时,楼上的灯关掉了,楼下的灯因为墙壁挡着,照不到楼梯这里,只有一点暗暗的光。
两人在黑暗里沉默,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因为隔着两阶台阶,视线几乎平视。宗朗凑近她,近到鼻尖快要碰上了,才停下。
“不管你答不答应,我都要吻你了。”
她的唇有些凉,泛着点甜。几天没见,他才知道世上真的有一种相思,会入骨,会让人茶不思饭不想,连觉也睡不安稳。
程诺并没有反抗,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他的吻,也习惯了他这个人。
她能感觉得到,这次的吻比每一次都要来得热切,像火一样,炙烤着她,让她喉咙干哑,忍不住逸出一声渴望被滋润的声音。他像是受到鼓励,变得急切,大手悄然滑进她的衣摆。
程诺被困在他与墙壁之间,他火热,墙冰冷,两种温度,让她煎熬。本能地趋向热源,脑子里忽而闪过,钉纽扣那次曾见过的风景,手不自觉地,就覆了上去。
和想象中一样,结实,又不失弹性,让她上瘾,不舍离开。
他另一只手,突然握住她的手,往下带,不容她反抗地,教她怎样安抚他的它。直到他无力再承受,才停止,伏在她脖颈间,粗粗地喘息。
程诺的大脑早已经一片空白,只知道,脸上滚烫滚烫。
“小朗,过来吃饭了!”
吴婶隔着院墙朝这边大声喊,让程诺回了魂,捉住他游鱼一样的手。
“吃、吃饭了。”
他停了动作,手却仍不舍得移开,覆在她那里。
“我只想吃你。”
声音里,委屈又渴望,低沉又沙哑,让程诺差点就软在他怀里起不来。可是院外吴婶又喊了一声,不能装做没听见。
宗朗应了声:“来了。”才不舍地抽出手,改为牵着她。
程诺腿有些软,飘飘乎乎的下了楼,听到他说了:“明天八号了,绍鸿扯证的日子,说好要去的,你不会反悔吧。”
程诺说当然不会。
“那明天一起过去?”
她嗯了一声,想着回去不能忘记准备红包。
在吴婶家吃过饭,宗朗送程诺回家。她拒绝了他再坐一会的要求,要了下午捉鱼时他拍的视频,就把人赶走了。
这些天她拍了不少视频,剪辑后发了微博。有不少粉丝留言,要求博主出镜。
程诺才发现,发了那么多视频,连罗叔他们都上镜了,她自己却还从没露过脸。倒不是介意,而是因为每次她都是拍摄者,没机会上镜。
正好今天宗朗拍了她捉鱼的视频,她剪辑了一番,配了轻松的音乐和搞笑的文字,发到微博。
视频里,她满脸满身都是泥,穿着宽大的连体雨裤,要不是扎着马尾,怕是连性别都分不出。
上床睡觉前,刷新了一遍,在评论里发现自己得了个称号——溜鱼高手。
那条评论被顶到第一,底下一溜地整齐回复:溜狗?不,溜鱼才是王道!/溜猫?不,溜鱼才是王道!/溜鸡?不,溜鱼才是王道!……
…………
第二天一早,宗朗就过来蹭早饭。
他今天穿的衣服,正是上次她帮他挑的那身,很合身。可是脸上恹恹地,没什么精神。
“你怎么了,不舒服?”她问。
他放下筷子,“没有。”
“就是没睡好。”
他顶着熊猫眼,目光装做不经意地瞥过她胸前。
“想你想得。”
第40章 食髓知味
绍鸿的婚礼很简单, 只是在自家摆了两桌饭,请了双方的家人和几个朋友。
绍鸿家是和白源家格局相似的二层小楼,带院子。程诺和宗朗到的时候, 院子里已经站了许多人。绍鸿穿着崭新的西装, 招呼客人,胖胖的脸上挂着喜悦的笑。见他们来, 他上前招呼。
“你小子今天可真光鲜呀, 都赛过我这新郎倌了。”又看程诺,“哎呀, 你今天穿这一身,我刚差点没认出来, 跟个学生似的。这么一瞧,得管宗朗叫叔叔。”
程诺不好意思,出门的时候,她本来要穿那件灰色的格子大衣, 可宗朗非得让她穿这件粉红的, 说参加婚礼,还是穿的喜庆点好。
穿上了, 的确显年纪小,她自认有装嫩的嫌疑, 要换,宗朗不让,拽着她就出门了。
院里的人,程诺都不认识, 宗朗却是认识的,一来就被几个人围上,热闹地聊起来。宗朗怕她一个人无聊,把她送去楼上新房,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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