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分卷阅读107
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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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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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灵脉图, 摹一份送给自己。
骆阳回信, 先把陈云卿臭骂一顿, 但还是给他送来了地图,还顺带还有些银票。
翌日,四人启程上路。
他们当先去往相隔不远的天门山,只找到一个尚未被开采过的矿洞,没有收获。
但眼下除了顺藤摸瓜,再没有其余办法。
于是, 他们一路走一路找,两月过后,只找到三处傅筱曾经去过的矿洞。
仅仅是这三处,就有一个村子,在傅筱来过以后,全村被血洗,早已变成荒村。在另外两处村镇上,俱都流传着嗜血妖魔的传说。
听过传闻,最难过的非傅青芷莫属。
傅青芷:“上古时灵气动荡,我生父丹朱,原本是帝尧的长子,异化为狐。他力助妖皇结束人间浩劫,进入昆仑。”
金麟儿:“有所耳闻,到底是什么浩劫?”
傅青芷:“异鬼食人,原没甚么可说。我娘是人族,意外闯入昆仑坛,被父亲救下,两人生出情愫,有了我和傅筱。你们,大概猜不到我这名字的由来。”
陈云卿:“青芷与小竹,都很好听。”
傅青芷摇头哂笑:“我娘怀孕后,父亲又爱上了别的妖,对她不闻不问。她被一个女妖陷害,怀胎七月,在江边诞下我和弟弟。是故,我俩都不太健全,而弟弟身体最弱。父亲赶来看了一眼,娘请他给我们起名,他随手一指江边的杂草和竹林,就这样敷衍过去。”
金麟儿完全没法理解,只能拍拍傅青芷的肩膀。
傅青芷:“等到我们长大一些,娘带着我回家探亲。她跟爹的结合,不为世人所容,忧愁病倒,最后死在家乡。”
陈云卿:“她或许是不想让你父亲,见到她容颜老去。”
傅青芷:“或许是吧,谁知道?傅筱体弱,不宜长途奔波,被独自留在昆仑。他生来瘦弱、长得难看,妖性凶残,有灵智知仁爱者是少数,兄弟姐妹们都欺负他,说他是短命鬼。我赶回昆仑的时候,正撞见几个兄长合伙用捆妖索缚他的尾巴,把他吊在树上,活生生把他的尾巴勒断。我去帮忙,被揍得半死。”
金麟儿:“你父亲,不管?”
傅青芷嘲道:“父亲事后得知,只责骂了几个兄长,给了我一块女娲石,我又把石头给了……算了,啰啰嗦嗦,没完没了。我跟傅筱相依为命,他从金雁妖手上骗来一本邪术古籍想修炼,是我把他劝回来的。我不知道他如今到底变成什么样,我只是想,哪怕还有那么一丁点儿希望,都要把他拉回正途。”
然而,傅筱的所作所为,偏生就没留有任何余地。
陈云卿擅长开解他人,可面对傅青芷,却是笨嘴拙舌。
不知他是如何想的,当傅青芷难过,他就站在一旁吹唢呐。
一个玉树临风的公子哥,衣冠整肃,气质若兰,捧着个破烂唢呐,从《一枝花》吹到《抬花轿》。
傅青芷纵然再伤心,听过以后,哪里还哭得出来?心里难过和快乐交织,像一锅不大讲究的乱炖,很有些不是滋味。
这日夜间,四人忽遇山雨,耽搁了行程,只能宿在荒郊里的破庙。
陈云卿无聊,看见孙擎风和金麟儿并排靠坐有说有笑,又看傅青芷闷闷不乐,抬手隔空取来唢呐。
他刚刚把唢呐贴在唇边,就被眼尖的傅青芷发现,脱了鞋丢来砸他。
陈云卿接到鞋子,握在手中愣了半晌,直到被傅青芷揪住耳朵,才说:“你的脚还挺……不小的。”
傅青芷的脸唰地红透,跑到破庙后的溪水边沐浴。
陈云卿走回庙里,铺好干草,见孙擎风和金麟儿还没有分开,觉得自己很是多余,便又走出去,站在墙角等傅青芷。
其实,孙擎风和金麟儿看起来亲密,只不过是习惯使然,且没把陈云卿当外人。
可两人的对话,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金麟儿:“庙里好多蚊虫。大哥,它们叮你吗?”
孙擎风:“废话,我不是人?”
金麟儿:“可你身上没多少血,叮起来费力不讨好。”
孙擎风:“你若是皮痒了,我给你松松。”
金麟儿撸起衣袖,露出手臂上三个粉红的蚊子包,道:“真的痒。”
“皮娇肉贵。”孙擎风没好气地骂了两句,起身走到梁柱下,以掌风把地上的干草尘土拍走,继而靠坐在梁柱边,冲金麟儿瞪眼,“过来!”
金麟儿屁颠颠跑去,被孙擎风一把扯进怀里靠着。
孙擎风解开外袍,把金麟儿裹住,懒洋洋地说:“若想蚊虫不叮你,有两个办法。其一,自然是好生练武,练一身铜皮铁骨。”
金麟儿:“骗小孩儿的你也信,其二是什么?”
孙擎风:“其二,立刻给老子睡着。”
金麟儿侧脸,好整以暇地看着孙擎风。
孙擎风同他对视片刻,凶狠狠地在他眉心亲了一口。
金麟儿心满意足,两眼一闭,倒在孙擎风身上打起呼噜,自然是装的。然而,仅仅是片刻过后,他的呼吸便已平稳,大抵是一路奔波太过疲累的缘故,这样都能睡着。
金麟儿已经十八,模样不如从前那般稚嫩,成了个白净斯文的小青年。
别看他模样文弱,内里的纯真热血从未改变。
众人一路行来,常是在夜间揭下悬赏令,戴着青铜鬼面惩奸除恶,在江湖上被穿得邪乎;偶或在白日里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收获姑娘们芳心的总是金麟儿。
然而,在孙擎风眼里,金麟儿永远都是个需要自己保护的人——这同他的年龄、身份、武功没有半点关系,想保护他,只是因为,孙擎风想要这样做。看到金麟儿笑得眉眼弯弯,他那颗已经不在体内的心,仿佛又要再丢一次。
金麟儿刚刚洗澡擦身,脖颈白皙干净。
不知是否是因为天气潮湿,他身上的水气未散,或是他本身就充满了生命气息,他看起来就像春日树梢上刚刚冒出的嫩叶,甚至还带着些雨露的清气。
孙擎风看得出神,觉得自己忽然变成了一只数日未曾饮血的蚊子,饿得前胸贴后背。
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双唇已经贴上了金麟儿脖颈上的皮肤,亲吻他,感觉到他的脉动。
金麟儿被痒醒,反手就是一巴掌,喃喃道:“怎么那么多蚊子?怎么蚊子就是不咬你?”
摸到自己颈间有些湿润,他瞬间被吓醒,以为被蚊子咬到血流不止,回头向孙擎风求救,又是一惊:“大哥,你被鬼打啦!”
孙擎风的脸颊上,赫然落着一个红通通的五指印。
他实在是欲哭无泪:“睡你的!老子是脑袋被驴给踢了。”
“我可不是驴,我是蚊子。”金麟儿瞬间明白过来,睡意全无,“嗡嗡”叫了两声,抱着孙擎风又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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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阳回信, 先把陈云卿臭骂一顿, 但还是给他送来了地图,还顺带还有些银票。
翌日,四人启程上路。
他们当先去往相隔不远的天门山,只找到一个尚未被开采过的矿洞,没有收获。
但眼下除了顺藤摸瓜,再没有其余办法。
于是, 他们一路走一路找,两月过后,只找到三处傅筱曾经去过的矿洞。
仅仅是这三处,就有一个村子,在傅筱来过以后,全村被血洗,早已变成荒村。在另外两处村镇上,俱都流传着嗜血妖魔的传说。
听过传闻,最难过的非傅青芷莫属。
傅青芷:“上古时灵气动荡,我生父丹朱,原本是帝尧的长子,异化为狐。他力助妖皇结束人间浩劫,进入昆仑。”
金麟儿:“有所耳闻,到底是什么浩劫?”
傅青芷:“异鬼食人,原没甚么可说。我娘是人族,意外闯入昆仑坛,被父亲救下,两人生出情愫,有了我和傅筱。你们,大概猜不到我这名字的由来。”
陈云卿:“青芷与小竹,都很好听。”
傅青芷摇头哂笑:“我娘怀孕后,父亲又爱上了别的妖,对她不闻不问。她被一个女妖陷害,怀胎七月,在江边诞下我和弟弟。是故,我俩都不太健全,而弟弟身体最弱。父亲赶来看了一眼,娘请他给我们起名,他随手一指江边的杂草和竹林,就这样敷衍过去。”
金麟儿完全没法理解,只能拍拍傅青芷的肩膀。
傅青芷:“等到我们长大一些,娘带着我回家探亲。她跟爹的结合,不为世人所容,忧愁病倒,最后死在家乡。”
陈云卿:“她或许是不想让你父亲,见到她容颜老去。”
傅青芷:“或许是吧,谁知道?傅筱体弱,不宜长途奔波,被独自留在昆仑。他生来瘦弱、长得难看,妖性凶残,有灵智知仁爱者是少数,兄弟姐妹们都欺负他,说他是短命鬼。我赶回昆仑的时候,正撞见几个兄长合伙用捆妖索缚他的尾巴,把他吊在树上,活生生把他的尾巴勒断。我去帮忙,被揍得半死。”
金麟儿:“你父亲,不管?”
傅青芷嘲道:“父亲事后得知,只责骂了几个兄长,给了我一块女娲石,我又把石头给了……算了,啰啰嗦嗦,没完没了。我跟傅筱相依为命,他从金雁妖手上骗来一本邪术古籍想修炼,是我把他劝回来的。我不知道他如今到底变成什么样,我只是想,哪怕还有那么一丁点儿希望,都要把他拉回正途。”
然而,傅筱的所作所为,偏生就没留有任何余地。
陈云卿擅长开解他人,可面对傅青芷,却是笨嘴拙舌。
不知他是如何想的,当傅青芷难过,他就站在一旁吹唢呐。
一个玉树临风的公子哥,衣冠整肃,气质若兰,捧着个破烂唢呐,从《一枝花》吹到《抬花轿》。
傅青芷纵然再伤心,听过以后,哪里还哭得出来?心里难过和快乐交织,像一锅不大讲究的乱炖,很有些不是滋味。
这日夜间,四人忽遇山雨,耽搁了行程,只能宿在荒郊里的破庙。
陈云卿无聊,看见孙擎风和金麟儿并排靠坐有说有笑,又看傅青芷闷闷不乐,抬手隔空取来唢呐。
他刚刚把唢呐贴在唇边,就被眼尖的傅青芷发现,脱了鞋丢来砸他。
陈云卿接到鞋子,握在手中愣了半晌,直到被傅青芷揪住耳朵,才说:“你的脚还挺……不小的。”
傅青芷的脸唰地红透,跑到破庙后的溪水边沐浴。
陈云卿走回庙里,铺好干草,见孙擎风和金麟儿还没有分开,觉得自己很是多余,便又走出去,站在墙角等傅青芷。
其实,孙擎风和金麟儿看起来亲密,只不过是习惯使然,且没把陈云卿当外人。
可两人的对话,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金麟儿:“庙里好多蚊虫。大哥,它们叮你吗?”
孙擎风:“废话,我不是人?”
金麟儿:“可你身上没多少血,叮起来费力不讨好。”
孙擎风:“你若是皮痒了,我给你松松。”
金麟儿撸起衣袖,露出手臂上三个粉红的蚊子包,道:“真的痒。”
“皮娇肉贵。”孙擎风没好气地骂了两句,起身走到梁柱下,以掌风把地上的干草尘土拍走,继而靠坐在梁柱边,冲金麟儿瞪眼,“过来!”
金麟儿屁颠颠跑去,被孙擎风一把扯进怀里靠着。
孙擎风解开外袍,把金麟儿裹住,懒洋洋地说:“若想蚊虫不叮你,有两个办法。其一,自然是好生练武,练一身铜皮铁骨。”
金麟儿:“骗小孩儿的你也信,其二是什么?”
孙擎风:“其二,立刻给老子睡着。”
金麟儿侧脸,好整以暇地看着孙擎风。
孙擎风同他对视片刻,凶狠狠地在他眉心亲了一口。
金麟儿心满意足,两眼一闭,倒在孙擎风身上打起呼噜,自然是装的。然而,仅仅是片刻过后,他的呼吸便已平稳,大抵是一路奔波太过疲累的缘故,这样都能睡着。
金麟儿已经十八,模样不如从前那般稚嫩,成了个白净斯文的小青年。
别看他模样文弱,内里的纯真热血从未改变。
众人一路行来,常是在夜间揭下悬赏令,戴着青铜鬼面惩奸除恶,在江湖上被穿得邪乎;偶或在白日里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收获姑娘们芳心的总是金麟儿。
然而,在孙擎风眼里,金麟儿永远都是个需要自己保护的人——这同他的年龄、身份、武功没有半点关系,想保护他,只是因为,孙擎风想要这样做。看到金麟儿笑得眉眼弯弯,他那颗已经不在体内的心,仿佛又要再丢一次。
金麟儿刚刚洗澡擦身,脖颈白皙干净。
不知是否是因为天气潮湿,他身上的水气未散,或是他本身就充满了生命气息,他看起来就像春日树梢上刚刚冒出的嫩叶,甚至还带着些雨露的清气。
孙擎风看得出神,觉得自己忽然变成了一只数日未曾饮血的蚊子,饿得前胸贴后背。
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双唇已经贴上了金麟儿脖颈上的皮肤,亲吻他,感觉到他的脉动。
金麟儿被痒醒,反手就是一巴掌,喃喃道:“怎么那么多蚊子?怎么蚊子就是不咬你?”
摸到自己颈间有些湿润,他瞬间被吓醒,以为被蚊子咬到血流不止,回头向孙擎风求救,又是一惊:“大哥,你被鬼打啦!”
孙擎风的脸颊上,赫然落着一个红通通的五指印。
他实在是欲哭无泪:“睡你的!老子是脑袋被驴给踢了。”
“我可不是驴,我是蚊子。”金麟儿瞬间明白过来,睡意全无,“嗡嗡”叫了两声,抱着孙擎风又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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