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五四三二一 作者:壹小糖
分卷阅读124
生了五四三二一 作者:壹小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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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白毛球,他变成了一个掌心大的小娃娃。由于走路还不怎么走得稳, 大毛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手脚并用的爬来爬去。
尽管大毛化成了人形, 但他没有继承到任何幻化衣服的能力。
莫夜在莫家村的日子一直不宽裕, 他从小从大适应了勤俭节约,他长期都是一块长长的黑色兽皮往身上一裹,细绳在腰间一捆,就算了事。
因此, 莫夜教不了大毛怎样才能幻化出漂亮好看的皮袄外衣。
不说大毛一时半会能不能学会,就算莫夜教了, 就算大毛学会了,大毛也不会用自己的皮毛幻化外衣。
一旦幻化,他的衣服正面对应着肚子的位置,将有一大块发黄的皮毛, 别提有多难看。如此一来,大毛勤奋化形瞬间失去了所有的意义。
奈何莫芸不在,莫夜缝制小衣服的能力极其堪忧,至于黎玄,黎玄完全不用考虑, 他不仅缝制衣物不及莫夜,他还比莫夜懒。
大毛没有衣服穿,他会顺手拿出一块布把大毛裹成一团。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位称职的父亲, 黎玄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决办法。
他来到城里最好的裁缝店,为大毛定做了一年四季各种颜色各种款式的小衣服。能用金子解决的问题,对黎玄来说,全都不是问题。
黎玄对裁缝店提出的要求相当简单,数量要多,速度要快。总不能等到莫承宁他们都到了,大毛还在光着屁股到处爬。
更何况,大毛不好好的穿衣服,会露出屁股上的“寿”字,怎么看怎么要惹事。
当天,正好是小衣服完工的日子。莫夜去了一趟店里,他带回了多到数不清的小衣服,和大毛一起挑选先穿哪一套。
大毛在衣服堆里爬了一圈,默默地扯出一条鹅黄色的小裙子。他看了看小裙子,又无奈地瞄了一眼自己的父亲,父亲该不会顺便把弟弟妹妹们的衣服一起都做了吧。
大毛觉得,以父亲的个性,如此偷懒的做法太有可能。反正要定做小衣服,干脆男童女童的衣服一并筹备到位。
大毛无视掉那些五颜六色的小裙子,只要不让他穿小裙子,他才不管这些小裙子是不是花花绿绿。
黎玄写好给莫承宁的回信,告诉了对方他们当前的落脚地点。
随后,黎玄扭头对莫夜说道:“我们在这儿再多住一阵子,等莫承宁他们过来。”
莫夜应了一声好,他拿起一件红艳艳的小衣服在大毛身前比划:“他们打听凤族的事,有头绪了吗?”
“毫无进展,反而被困在孟家不好出来了。我们要等一等他俩。”黎玄不急不慢地解释着。
莫承宁提到的孟家,是梦族里非常有名的一家,实力相当不错。黎玄本是要提醒莫承宁当心梦族,岂料莫承宁他们已是困在孟家。
黎玄处理完了手里的事儿,他走向莫夜,看着大毛趴在衣服堆中挑挑拣拣。
他扫了一眼儿子身上与生俱来的文字,文字的显现不知是大毛血脉天生如此,还是与大毛拿走的大门上的那块石头有关。
不管是哪一样,大毛是他和莫夜的孩子,他定会护着大毛平安健康的成长。
黎玄瞅瞅新做的小衣服,他随手拿起一件老虎花纹的小袄子,往大毛身上一盖:“就这件,这件好看。”
大毛:“……”
他很想说他有心仪的衣服了,他刚看中一套白绒毛的小衣服,和他的绒毛一样白白的软软的。可惜,他还没来得及穿,父亲就先作出了决定。
他有预感,他即将成为一只袖珍的小虎崽。
果然,当大毛的目光投向莫夜时,只见爹爹高兴的冲他笑了笑。下一刻,莫夜飞速的从衣服堆里,翻出可爱无比的虎头小帽子和虎头鞋,满是期待的递到大毛面前。
“虎是百兽之王,穿这个,不仅驱邪保平安,还显得特别有精神,就这套吧。”莫夜也作出了决定。
大毛盯着虎头鞋无言,在家里,爹爹的意见向来跟随父亲的意见而随时改变。明明上一刻爹爹还在说,那套黑底暗红纹路的小袄子最好看来着。
只要父亲一开口,爹爹的意见就跟着跑了。
大毛无奈地望了一眼父亲,又瞧瞧等待他换上新衣服的爹爹,他老老实实地穿上了虎头的小鞋子,戴着虎头花纹的小帽子,再配上虎纹的小袄子,他成功的成为了虎族一员。
与其恳求父亲改变主意,不如等弟弟妹妹出生来得实际。等有了弟弟妹妹,父亲就不会关注他穿的是虎头还是牛头。
眼下,大毛是家中唯一的幼崽,他一天到晚被爹爹守在眼皮底下。
但大毛不得不承认,他也有特别偏向父亲的时候,那就是他要溜出去玩的时候。
这事,父亲向来睁只眼闭只眼,只要大毛不闹翻天,父亲都不会吭声。
爹爹总在担心大毛把自己弄丢了,而父亲对大毛是信任的,他相信大毛不会弄丢自己,更不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因此,大毛大多数时候喜欢爹爹更多,一旦他想要溜出门,他果断的喜欢父亲。
大毛换好新衣服,莫夜捧起他左右看了看,连连点头:“这衣服好看。”
现在的大毛可谓是极其幸福。
莫夜小时候家里穷,没布料缝制新衣服,他要盼好几年才能盼着过年时,娘为他缝制一件袄子。好不容易盼来了袄子,他又舍不得的穿,生怕弄脏了弄坏了。
莫夜习惯了皮毛幻化的黑色皮袄,一年四季都那么过。
天热了,他就抖抖皮袄透透气,天冷了,他就把皮毛裹紧了取暖,不再花心思考虑新衣服不新衣服。
原本,莫夜以为媳妇出生起就过着很幸福很美好的日子,哪知道当他和媳妇有了生命契约,当他看见了媳妇的过往记忆,才明白媳妇的生活过得并不那么称心如意。
偌大的黎家宅院无比冰冷,身边的人来来往往,冷漠而无情。孤零零的媳妇想要什么都必须自己拼命的去争取。
莫夜看着坐在自己手心,穿的就像呆头呆脑小虎崽的大毛。如今,他和媳妇疼着大毛,宠着大毛,给大毛充满美好回忆的幼年岁月,让大毛快乐的成长。
大毛化形后,五官随了黎玄,莫夜坚信,自己家这么可爱的孩子一定也会被大家所喜欢。
自从莫夜他们与莫承宁取得了联系,黎玄就在着手做准备。到了莫承宁和火殃到来的那一天,不仅来了莫承宁和火殃,还来了不计其数的追兵。
黎玄早已告之莫夜这个情况,莫夜亦是提前做了安排。
于是,当双方一碰面,黎玄立刻启用了所有的泥傀儡,领着所有人迅速遁逃。
这会儿,莫承宁仍然背着有气无力的火殃。他们一路杀过来,火殃筋疲力尽了无数次。火殃对放火情有独钟,可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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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白毛球,他变成了一个掌心大的小娃娃。由于走路还不怎么走得稳, 大毛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手脚并用的爬来爬去。
尽管大毛化成了人形, 但他没有继承到任何幻化衣服的能力。
莫夜在莫家村的日子一直不宽裕, 他从小从大适应了勤俭节约,他长期都是一块长长的黑色兽皮往身上一裹,细绳在腰间一捆,就算了事。
因此, 莫夜教不了大毛怎样才能幻化出漂亮好看的皮袄外衣。
不说大毛一时半会能不能学会,就算莫夜教了, 就算大毛学会了,大毛也不会用自己的皮毛幻化外衣。
一旦幻化,他的衣服正面对应着肚子的位置,将有一大块发黄的皮毛, 别提有多难看。如此一来,大毛勤奋化形瞬间失去了所有的意义。
奈何莫芸不在,莫夜缝制小衣服的能力极其堪忧,至于黎玄,黎玄完全不用考虑, 他不仅缝制衣物不及莫夜,他还比莫夜懒。
大毛没有衣服穿,他会顺手拿出一块布把大毛裹成一团。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位称职的父亲, 黎玄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决办法。
他来到城里最好的裁缝店,为大毛定做了一年四季各种颜色各种款式的小衣服。能用金子解决的问题,对黎玄来说,全都不是问题。
黎玄对裁缝店提出的要求相当简单,数量要多,速度要快。总不能等到莫承宁他们都到了,大毛还在光着屁股到处爬。
更何况,大毛不好好的穿衣服,会露出屁股上的“寿”字,怎么看怎么要惹事。
当天,正好是小衣服完工的日子。莫夜去了一趟店里,他带回了多到数不清的小衣服,和大毛一起挑选先穿哪一套。
大毛在衣服堆里爬了一圈,默默地扯出一条鹅黄色的小裙子。他看了看小裙子,又无奈地瞄了一眼自己的父亲,父亲该不会顺便把弟弟妹妹们的衣服一起都做了吧。
大毛觉得,以父亲的个性,如此偷懒的做法太有可能。反正要定做小衣服,干脆男童女童的衣服一并筹备到位。
大毛无视掉那些五颜六色的小裙子,只要不让他穿小裙子,他才不管这些小裙子是不是花花绿绿。
黎玄写好给莫承宁的回信,告诉了对方他们当前的落脚地点。
随后,黎玄扭头对莫夜说道:“我们在这儿再多住一阵子,等莫承宁他们过来。”
莫夜应了一声好,他拿起一件红艳艳的小衣服在大毛身前比划:“他们打听凤族的事,有头绪了吗?”
“毫无进展,反而被困在孟家不好出来了。我们要等一等他俩。”黎玄不急不慢地解释着。
莫承宁提到的孟家,是梦族里非常有名的一家,实力相当不错。黎玄本是要提醒莫承宁当心梦族,岂料莫承宁他们已是困在孟家。
黎玄处理完了手里的事儿,他走向莫夜,看着大毛趴在衣服堆中挑挑拣拣。
他扫了一眼儿子身上与生俱来的文字,文字的显现不知是大毛血脉天生如此,还是与大毛拿走的大门上的那块石头有关。
不管是哪一样,大毛是他和莫夜的孩子,他定会护着大毛平安健康的成长。
黎玄瞅瞅新做的小衣服,他随手拿起一件老虎花纹的小袄子,往大毛身上一盖:“就这件,这件好看。”
大毛:“……”
他很想说他有心仪的衣服了,他刚看中一套白绒毛的小衣服,和他的绒毛一样白白的软软的。可惜,他还没来得及穿,父亲就先作出了决定。
他有预感,他即将成为一只袖珍的小虎崽。
果然,当大毛的目光投向莫夜时,只见爹爹高兴的冲他笑了笑。下一刻,莫夜飞速的从衣服堆里,翻出可爱无比的虎头小帽子和虎头鞋,满是期待的递到大毛面前。
“虎是百兽之王,穿这个,不仅驱邪保平安,还显得特别有精神,就这套吧。”莫夜也作出了决定。
大毛盯着虎头鞋无言,在家里,爹爹的意见向来跟随父亲的意见而随时改变。明明上一刻爹爹还在说,那套黑底暗红纹路的小袄子最好看来着。
只要父亲一开口,爹爹的意见就跟着跑了。
大毛无奈地望了一眼父亲,又瞧瞧等待他换上新衣服的爹爹,他老老实实地穿上了虎头的小鞋子,戴着虎头花纹的小帽子,再配上虎纹的小袄子,他成功的成为了虎族一员。
与其恳求父亲改变主意,不如等弟弟妹妹出生来得实际。等有了弟弟妹妹,父亲就不会关注他穿的是虎头还是牛头。
眼下,大毛是家中唯一的幼崽,他一天到晚被爹爹守在眼皮底下。
但大毛不得不承认,他也有特别偏向父亲的时候,那就是他要溜出去玩的时候。
这事,父亲向来睁只眼闭只眼,只要大毛不闹翻天,父亲都不会吭声。
爹爹总在担心大毛把自己弄丢了,而父亲对大毛是信任的,他相信大毛不会弄丢自己,更不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因此,大毛大多数时候喜欢爹爹更多,一旦他想要溜出门,他果断的喜欢父亲。
大毛换好新衣服,莫夜捧起他左右看了看,连连点头:“这衣服好看。”
现在的大毛可谓是极其幸福。
莫夜小时候家里穷,没布料缝制新衣服,他要盼好几年才能盼着过年时,娘为他缝制一件袄子。好不容易盼来了袄子,他又舍不得的穿,生怕弄脏了弄坏了。
莫夜习惯了皮毛幻化的黑色皮袄,一年四季都那么过。
天热了,他就抖抖皮袄透透气,天冷了,他就把皮毛裹紧了取暖,不再花心思考虑新衣服不新衣服。
原本,莫夜以为媳妇出生起就过着很幸福很美好的日子,哪知道当他和媳妇有了生命契约,当他看见了媳妇的过往记忆,才明白媳妇的生活过得并不那么称心如意。
偌大的黎家宅院无比冰冷,身边的人来来往往,冷漠而无情。孤零零的媳妇想要什么都必须自己拼命的去争取。
莫夜看着坐在自己手心,穿的就像呆头呆脑小虎崽的大毛。如今,他和媳妇疼着大毛,宠着大毛,给大毛充满美好回忆的幼年岁月,让大毛快乐的成长。
大毛化形后,五官随了黎玄,莫夜坚信,自己家这么可爱的孩子一定也会被大家所喜欢。
自从莫夜他们与莫承宁取得了联系,黎玄就在着手做准备。到了莫承宁和火殃到来的那一天,不仅来了莫承宁和火殃,还来了不计其数的追兵。
黎玄早已告之莫夜这个情况,莫夜亦是提前做了安排。
于是,当双方一碰面,黎玄立刻启用了所有的泥傀儡,领着所有人迅速遁逃。
这会儿,莫承宁仍然背着有气无力的火殃。他们一路杀过来,火殃筋疲力尽了无数次。火殃对放火情有独钟,可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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