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 作者:顾漫

    分卷阅读31

    何以笙箫默 作者:顾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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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了。

    这天下午送走了几个老客户后,老袁坐在沙发上没动,问起以琛:“准备什么时候请客?”

    “年后再考虑,还没和默笙说过。”

    “那太晚了,还有几个月才过年,等校庆过了就差不多了,早点办啊!”老袁很积极,他喜欢热闹。

    校庆?以琛翻了下行事日历,果然写着十五号c大百年校庆。这段时间太忙,居然把这个事情忘记了。

    “日子再说吧,到时候还要请你当证婚人。”以琛笑着说。这些年虽然从未言喻,但以琛对老袁实有诸多感激,若不是老袁的背景和活动能力,未必就有今天的何以琛。

    “证婚人好。”老袁乐了,“只要能省红包,当什么都好。”

    正说着又有电话打进来,老袁喜滋滋地摇摇手出去了。

    电话是《秀色》的女编辑打来的,关于采访的事情。葛丽第一次和他提起这事以琛就回绝了,当时因为想起这是默笙的工作单位,恐怕语气还有点僵硬,葛丽也就没再提。

    现在以琛仍是婉拒:“对不起,陶小姐,我想我不太适合当作封面人物出现在女性杂志上。”

    “何律师是因为职业形象问题?其实我们杂志社要打造的是都市单身精英系列,对你的职业会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我相信绝对不会损害你的职业形象,这方面何律师可以看看我们杂志社上一期关于康加年先生的报道。”陶忆静不放弃地劝说。

    单身?以琛抓住关键词,温和地说:“陶小姐,我想我大概不符合贵社单身的要求,前不久我已经结婚。”

    趁着对方明显的呆愣,以琛客套几句就挂了电话。定神看了一会资料,手机滴滴的响起来,有短消息,来自默笙。

    ——“以琛,我们今天晚上吃什么?”

    以琛很少发短信。

    他念大学的时候,手机还是个高档消费品,他一个穷学生当然买不起,因此也错过了发短信的黄金时期。等工作后买了手机,却习惯打电话,清晰、明白、快捷。偶尔以玫发个短消息过来,他没那么多时间一个字一个字打,通常直接回个电话过去,问她有什么事,渐渐以玫的短消息也少了。

    此刻却拿着手机,很有耐心地一字一字输入——“你想吃什么?”

    发完看了看时间,三点半还没到。果然是赵默笙的风格,以前一起吃午饭,走出食堂她就拉着他商量:“以琛我们晚上吃什么?”

    很快回复过来:“在家里吃好不好?”

    “你做?”

    “yes!!”打了好几个感叹号。以琛还没来得及回,心虚无比的下一条短信就发到他手机上,“……不过据说不怎么好吃。”

    谁说不好吃?那个人?

    以琛看着手机上短短的一句话,却免不了心潮起伏,手指顿了一下,半晌简短地回了一个字——“好。”

    虽然默笙一副信心十足的模样,但经验告诉以琛,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所以,下班回到家,看到厨房里默笙以无比拙劣的姿势切着土豆丝,以琛真的一点失望的感觉都没有,在看到餐桌上开着她的笔记本,网页上大大的红色标题:“糖醋排骨的做法”时,忍不住摇头叹息兼好笑。

    走过去拿过她手里的菜刀,熟练地切着土豆丝。默笙睁大眼睛看着他的动作,大受打击。

    “以琛,为什么你连菜都会做?”还给不给她一条活路了。

    “我十岁就开始帮阿姨做饭。”

    “哦。”这么熟练的刀法肯定是做了很久才会有的吧。默笙突然有点心酸,自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时候,以琛却孤零零地寄人篱下……

    “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

    手臂伸出去,从背后抱住他,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以琛你教我,以后我煮给你吃。”

    温热的拥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后的那一点涩意都蒸发。

    就这样吧,以琛想。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

    第十章 不避

    新婚的何以琛律师,忙碌程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前面接的案子还没结束,最近碍于人情又接了一宗棘手的,几个案子齐头并进,每天都要忙到深夜,往往默笙睡着了,以琛书房的灯还亮着。

    可是即使这样,默笙也觉得很快乐,以琛忙他的,她就自己找事情做,东摸摸西弄弄,偶尔去书房探一探头,以琛总是毫无例外的埋首工作。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默笙才真正体会到以琛有多勤勉。外人看到的何以琛既年轻又成功,让人羡慕不已,却不知道他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花了多少心力。没有背景的他,要奋斗到今天的局面,肯定很艰难吧,可是他最艰难的时候,她却不在他身边……

    以琛端着空茶杯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抱膝坐在沙发上,抱着食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现在时间是周日下午一点多,以琛在书房忙了一上午,草草吃了午饭,又专注于工作。

    默笙看到他,立刻扔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跳起来,“我来泡。”快快乐乐地抢走他的杯子,跑去厨房。

    以琛看着自己空了的手,突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似乎回到了以前的日子,念大学的时候,他忙学业、打工、学生会工作,默笙就在他忙碌的缝隙插进来。看似好像默笙缠得他很紧,其实自己根本没分她多少时间。

    现在,好像故态复萌。

    以琛折回书房,日历上今天是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庆的日子。事务所这次对c大法学系有一定的捐献,老袁要出席捐献仪式,因此一直鼓动以琛和向恒也去玩玩。以琛并不怎么热衷凑热闹,毕竟他手头一大把工作,可是现在却有点不确定。

    默笙端着热茶来到书房,以琛拉过她:“下午有事吗?”

    “干什么?我们要出去吗?”默笙眼睛一亮,雀跃地说。

    期待的眼神让以琛最后一丝不确定也消失了。

    以琛关掉电脑:“嗯,学校百年校庆,要不要去逛逛?”

    校庆这么热闹的事情,默笙当然要去。

    以琛和默笙到学校的时候,人多得车子根本没法开进去了,以琛把车停在老远的一个停车场,然后和默笙步行过去。

    “等等。”走到半路,默笙停住,指指路边摊子上卖的印有“xx大学”字样的t恤衫,“以琛,我们也换上这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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