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变成了情敌的妹妹 作者:复能歌
分卷阅读37
棋子
反正他的罪名已经够多了,不在乎再添上这么一条。
在回到学校在顶楼中圈套后,他才开始怀疑。起初林夕被黄世新的事冲昏了头脑,完全没把虚无事件和唐忘归连在一起。
傀儡术,除了易憧,或许唐忘归也使的得心应手。所有人都以为慕天青已经被众神封进虚无,包括唐忘归。
所以唐忘归故意用黄世新做饵,最后一击虽然也没有完全地蚕了黄世新的意识,但是至少使林三月的灵魂控制了他的身体。他倒要看看,林夕舍不舍得他这个宝贝“儿子”。
他算定了黄世新一定会再回去一趟,所以早早准备好了傀儡木偶,还有他这辈子最为得意的作品:
灌注了林夕灵力的木偶,虽然还有些迟钝,但是无论从神态还是举止上都有九成相像。真好,让“林夕”伤害一次自己最爱的人,能看见即使被贬为凡胎也依旧高傲的林夕,露出害怕的表情。呐,唐忘归光想就能笑出来。
即使他在林夕倒下的最后一秒都没有看见,他想要的表情。
林夕,在那种情况下,也依旧从容不迫无畏无惧。
在黄世新以为林夕要杀自己的时候,唐忘归为林三月解开封印,然后占领他的身体。林夕觉察后,立马放血设阵,燃魂强行将黄世新送出虚无。
可惜,这样做他可能就会真的死去,连魂魄都散去。
“该醒了,你睡了够久了。”唐忘归轻声。
林夕的眼睛依旧闭着。
“你没想到我会救你吧,那是因为你活着还有些用处,你一定知道天青在哪。”
林夕还是没有睁开眼睛。
唐忘归解下了长发间有些松了的红色发带,系在林夕手上:“慕天青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而你……”唐忘归顿住:“如果你不醒来,我就把黄世新杀了。”
林夕的手指抽动了一下。
“把你的手办钢笔还有破书全部都烧掉。”
“嗯……只是把黄世新杀掉太可惜了,你林夕喜欢的人,我也想尝个新鲜。”
林夕的眼睛终于睁开,良久才开口道:“谢谢。”
唐忘归起身,背对着他,身影越来越淡:“谢什么?已经三年了,你快回去看看你的黄世新吧,他指不定都把你忘了。”
“对不起。”林夕又道。
“哈哈哈哈。”唐忘归轻笑,轻轻拂袖:“莫不是我忘将阿梦的脑子补回来了?一通胡话。”
“再见。”
他用三年的时间补好了林夕的魂魄,也观赏了林夕走马灯似的一生。
得到了三句话:
谢谢。
对不起。
再见。
仿佛,把这一辈子的话都说完了。
林夕转身轻车熟路的出了萤火殿,回了自己家,却不见黄世新的影子。
是阿,他怎么还会在原来这里等我呢?已经三年了,结婚生子的时间都是够了的。
只不过,三年。在林夕的印象里不过弹指一瞬,而在黄世新的世界里,没有林夕的日子,三年,他感觉自己像是煎熬过了一辈子。
林夕凭着感觉走到火车站,远远地看见那江边站着一个人。到底是以多孤独的姿态站着,已不得而知了。
那一瞬间,林夕竟凭空生出想要放手的念头。让他过回正常人的生活,林夕想着,缓缓地走进。
而江边那人似乎没有觉察到步履而来的林夕。只是轻轻地哼唱着同一首歌:“看着你温柔的眼睛,像是我丢失的爱情……”
黄世新等了他三年,切切实实的。等到如今,早已难过不起来了,可是每天依旧会来这里,什么也不想。无意义的,站着。
五音不全的,唱的非常难听。林夕只觉得四周浓雾乍起,刚刚才动摇的心神又坚定下来。
无论如何,他不会放手的。连死亡都不能将他们分开。
黄世新终于转过头来,两人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重复的歌谣还在唱,似乎不甘心作罢。明明白白的世界,他们之间隔上一层薄薄湿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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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的罪名已经够多了,不在乎再添上这么一条。
在回到学校在顶楼中圈套后,他才开始怀疑。起初林夕被黄世新的事冲昏了头脑,完全没把虚无事件和唐忘归连在一起。
傀儡术,除了易憧,或许唐忘归也使的得心应手。所有人都以为慕天青已经被众神封进虚无,包括唐忘归。
所以唐忘归故意用黄世新做饵,最后一击虽然也没有完全地蚕了黄世新的意识,但是至少使林三月的灵魂控制了他的身体。他倒要看看,林夕舍不舍得他这个宝贝“儿子”。
他算定了黄世新一定会再回去一趟,所以早早准备好了傀儡木偶,还有他这辈子最为得意的作品:
灌注了林夕灵力的木偶,虽然还有些迟钝,但是无论从神态还是举止上都有九成相像。真好,让“林夕”伤害一次自己最爱的人,能看见即使被贬为凡胎也依旧高傲的林夕,露出害怕的表情。呐,唐忘归光想就能笑出来。
即使他在林夕倒下的最后一秒都没有看见,他想要的表情。
林夕,在那种情况下,也依旧从容不迫无畏无惧。
在黄世新以为林夕要杀自己的时候,唐忘归为林三月解开封印,然后占领他的身体。林夕觉察后,立马放血设阵,燃魂强行将黄世新送出虚无。
可惜,这样做他可能就会真的死去,连魂魄都散去。
“该醒了,你睡了够久了。”唐忘归轻声。
林夕的眼睛依旧闭着。
“你没想到我会救你吧,那是因为你活着还有些用处,你一定知道天青在哪。”
林夕还是没有睁开眼睛。
唐忘归解下了长发间有些松了的红色发带,系在林夕手上:“慕天青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而你……”唐忘归顿住:“如果你不醒来,我就把黄世新杀了。”
林夕的手指抽动了一下。
“把你的手办钢笔还有破书全部都烧掉。”
“嗯……只是把黄世新杀掉太可惜了,你林夕喜欢的人,我也想尝个新鲜。”
林夕的眼睛终于睁开,良久才开口道:“谢谢。”
唐忘归起身,背对着他,身影越来越淡:“谢什么?已经三年了,你快回去看看你的黄世新吧,他指不定都把你忘了。”
“对不起。”林夕又道。
“哈哈哈哈。”唐忘归轻笑,轻轻拂袖:“莫不是我忘将阿梦的脑子补回来了?一通胡话。”
“再见。”
他用三年的时间补好了林夕的魂魄,也观赏了林夕走马灯似的一生。
得到了三句话:
谢谢。
对不起。
再见。
仿佛,把这一辈子的话都说完了。
林夕转身轻车熟路的出了萤火殿,回了自己家,却不见黄世新的影子。
是阿,他怎么还会在原来这里等我呢?已经三年了,结婚生子的时间都是够了的。
只不过,三年。在林夕的印象里不过弹指一瞬,而在黄世新的世界里,没有林夕的日子,三年,他感觉自己像是煎熬过了一辈子。
林夕凭着感觉走到火车站,远远地看见那江边站着一个人。到底是以多孤独的姿态站着,已不得而知了。
那一瞬间,林夕竟凭空生出想要放手的念头。让他过回正常人的生活,林夕想着,缓缓地走进。
而江边那人似乎没有觉察到步履而来的林夕。只是轻轻地哼唱着同一首歌:“看着你温柔的眼睛,像是我丢失的爱情……”
黄世新等了他三年,切切实实的。等到如今,早已难过不起来了,可是每天依旧会来这里,什么也不想。无意义的,站着。
五音不全的,唱的非常难听。林夕只觉得四周浓雾乍起,刚刚才动摇的心神又坚定下来。
无论如何,他不会放手的。连死亡都不能将他们分开。
黄世新终于转过头来,两人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重复的歌谣还在唱,似乎不甘心作罢。明明白白的世界,他们之间隔上一层薄薄湿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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