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昏君(H) 作者:樱桃
分卷阅读76
一招不成又变一招,腰肢一扭,整个人凌空倒挂跃起,从饿狼背后砍去。饿狼不提防背后着了一刀,剧痛之下发出一声狼嚎,我尚未落地,它便扑上来撕咬。负伤使它变得更加凶狠,我持刀与它斗了几番,一个不小心被它钻了空子,尖锐的利爪竟生生穿透我的衣袖,将我的左臂抓得血肉模糊。要知道此番奔袭,我们穿草原上雪山,为御严寒,每个人都穿着羊皮小袄。羊皮如此结实,尚且被狼一爪抓破,我低头看看,手臂伤口之深几可见骨了。
很好,我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心中叹道,妙极,我长这么大,能把我伤成这样的,除了殷燕宁与卫明两个人渣,便只有你这个畜牲了。
看我不把你的皮扒下来做脚垫!
我脚下微动,倏忽之间向前疾掠,那狼还没反应过来,已然被我一刀砍在眼前。它到底机敏,我奔着要它的命去,它却能向后纵跃,躲避开来。我大步向前,就这当口,竟还有只狼不要命地加入战局,再仔细一看,竟是那只被我踹了一脚的灰狼!它不知被谁砍了三四道血口,也发了疯,张着大嘴要咬我。我正惦记着剥别的狼做脚垫,不稀罕与他浪费时间,身子一矮,右手握紧长刀用力一划,一颗狼头被我齐齐整整地劈了下来。
弄死这头,吓懵了另一头,那只脚垫狼“呜呜”叫着,趴在原地,发出没什么威慑力的威胁。我会害怕?我冷哼一声,抬脚向它走了一步,就在这时,危险顿生!
“小心!”额青撕心裂肺地大叫。
我应声转头,尚未看清,已然被扑倒在地。
比我交手过所有的狼都更巨大健硕的狼体,尖锐直刺入肩膀、似乎正在我骨头上摩擦、叫我痛得叫都叫不出声的利爪,以及混杂着血腥气、狼骚味的灰毛……将我扑倒的狼与之前的任何一头都不同,它张开血盆大口咬向我的喉咙,距离这么近,我仿佛能看到它齿缝间还残留着的肉丝!
死亡从来没有离得这么近,我已没有半分挣扎的余地,连长刀都飞出了老远,唯一能做的,只有张大眼睛,亲眼看着这头狼如何真实地夺去我的性命。
脑中一片空寂,最后一刹那浮现在我脑海的只有一个念头。
真奇怪,那竟不是哈丹。
就在狼牙即将咬破我喉咙的那一刻,我的身子一轻,将我压得结结实实的灰狼被人提起,仿佛破麻袋一样远远扔了出去。
“十一!”
我疼得无法动弹,哈丹如神兵天降一般突然出现,一手持刀,一手将我搂进怀里。他搂得那样紧,几乎要把我骨头揉碎似的,我亦努力靠着他,喉头颤动,很艰难地喊了一声:“阿哥。”
哈丹将我放开,极快地吻了一下我的额头,问道:“还能再战吗?”
“能!”我道,“把刀给我!”
哈丹扶我站起,我摸着他手臂胸前亦有两处伤口正在汩汩流血,顿时心疼不已。可眼下没时间儿女情长,哈丹转头看了眼不远处正在杀狼的同伴,那人一个旋身,凌空扔了把长刀给我。我起身接刀,明明浑身上下都是伤口,此刻却浑然不觉。四周野狼丛立,我与哈丹背靠着背,皆是奋战多时,皆是伤痕遍体,可我们站在一起无可畏惧,手舞钢刀,杀将出去!
拂晓,山的那边泛起鱼肚白,有了一点点日出的痕迹。哈丹回刀杀死苟延残喘的最后一只狼,转身望向随着黎明到来而逐渐清晰的战场。
横尸遍野,有我们的人,但更多的是狼尸。
哈丹回身走来,眼睛一一扫过一同英勇奋战,此刻浑身浴血的同伴。经过我时,他轻轻扶了我一把,不知怎的,我支撑了一夜的双腿就这么软了下去。
软倒在他怀中那刻,我看到哈丹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弯刀,那是狼王的标志。
我双眼一闭,踏实地昏睡过去。
这一睡不知睡了多久,醒来已在狄族营地。我身上的伤都裹了药,看包扎的手法,必定出自哈丹之手。王帐内空无一人,我掀开床头的布帘往外看,外面遍点灯火,朗月星稀,已是晚上。试着张开嘴喊了一声,声音嘶哑,再要喊,门帘敞开,哈丹走了进来。
他身披黑狐皮大氅,手中抓着些信件,该是刚与勇士们议事归来。见我醒了,他又惊又喜,手中的信件往旁边一放,也不管最上面的几封没放好,掉在地上,快步向我走来。我伸手要他,他握住我的手,单臂揽我入怀,在我唇上吻了好几下,叹道:“睡了这么多天,你也该醒了。”
我问他:“咱们的人都一起回来了吗?”
哈丹柔声道:“咱们回营已经是第二天了。”
“大家都没事吧?”我问。
“先知没事。”哈丹顿了顿,“其他人有几个……没能回来。”
与狼一战,我方除我与哈丹以外,十二名同伴折了五人,另七人也都不同程度受伤。马匹亦损失惨重,去时我们为保险起见,共带了骏马十八匹,加上拉车那两匹,共二十匹。事后点数,二十匹马中只剩六匹,有被狼当场咬死的,亦有受惊奔逃的。其中为先知拉车那两匹死得最为惨烈,它们的缰绳深埋在地,挣脱不开,群狼进攻之时,首先被咬断喉咙,剖开内脏,双双成为饿狼腹中之食。好在草原上的马儿最认主人,无论跑多远,只要没死,就会回到主人身边。我方大战之后,在原地休整了半个时辰,这当口,主人吹起口哨,跑远了的马儿又陆陆续续跑回四匹。靠着这些马儿,大伙重新套上马车,裹伤上马,回了营地。
我听得一阵黯然,既惋惜我族同生共死的兄弟,又心疼那些身经百战的骏马。哈丹摸了摸我的手背,从旁倒了杯水递到我手中,安慰道:“我已厚葬了他们,也重金抚恤了他们的父母家人,你放心。”
我点点头,捧着杯子将其中的水喝完,抹抹嘴角又问:“追风跟阿凤回来了吧?”
“它俩啊……”哈丹长叹一声,竟忍不住笑了,“数它俩受伤最轻,一个屁股被咬了一口,一个肚子被抓了一下。别看它们受伤,它们可不亏。我在它俩脚下发现了一具狼尸,骨头都碎成渣了,也不知被它俩又踢又踩折磨了多少回。”
往前数数,往后数数,也许追风跟阿凤是草原上唯二两匹敢弄死狼的马。我听得忍俊不禁,牵动着伤口有一点疼,不由略带责难地望向哈丹。哈丹一脸歉意,从我手中接过空杯子放在一旁,回头时,恰与我的目光撞在一起。
四目相对,眼睛舍不得移开,彼此望了许久。我坐起身,轻轻吻了上去。
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便离开,哈丹有点迟钝,半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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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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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不成又变一招,腰肢一扭,整个人凌空倒挂跃起,从饿狼背后砍去。饿狼不提防背后着了一刀,剧痛之下发出一声狼嚎,我尚未落地,它便扑上来撕咬。负伤使它变得更加凶狠,我持刀与它斗了几番,一个不小心被它钻了空子,尖锐的利爪竟生生穿透我的衣袖,将我的左臂抓得血肉模糊。要知道此番奔袭,我们穿草原上雪山,为御严寒,每个人都穿着羊皮小袄。羊皮如此结实,尚且被狼一爪抓破,我低头看看,手臂伤口之深几可见骨了。
很好,我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心中叹道,妙极,我长这么大,能把我伤成这样的,除了殷燕宁与卫明两个人渣,便只有你这个畜牲了。
看我不把你的皮扒下来做脚垫!
我脚下微动,倏忽之间向前疾掠,那狼还没反应过来,已然被我一刀砍在眼前。它到底机敏,我奔着要它的命去,它却能向后纵跃,躲避开来。我大步向前,就这当口,竟还有只狼不要命地加入战局,再仔细一看,竟是那只被我踹了一脚的灰狼!它不知被谁砍了三四道血口,也发了疯,张着大嘴要咬我。我正惦记着剥别的狼做脚垫,不稀罕与他浪费时间,身子一矮,右手握紧长刀用力一划,一颗狼头被我齐齐整整地劈了下来。
弄死这头,吓懵了另一头,那只脚垫狼“呜呜”叫着,趴在原地,发出没什么威慑力的威胁。我会害怕?我冷哼一声,抬脚向它走了一步,就在这时,危险顿生!
“小心!”额青撕心裂肺地大叫。
我应声转头,尚未看清,已然被扑倒在地。
比我交手过所有的狼都更巨大健硕的狼体,尖锐直刺入肩膀、似乎正在我骨头上摩擦、叫我痛得叫都叫不出声的利爪,以及混杂着血腥气、狼骚味的灰毛……将我扑倒的狼与之前的任何一头都不同,它张开血盆大口咬向我的喉咙,距离这么近,我仿佛能看到它齿缝间还残留着的肉丝!
死亡从来没有离得这么近,我已没有半分挣扎的余地,连长刀都飞出了老远,唯一能做的,只有张大眼睛,亲眼看着这头狼如何真实地夺去我的性命。
脑中一片空寂,最后一刹那浮现在我脑海的只有一个念头。
真奇怪,那竟不是哈丹。
就在狼牙即将咬破我喉咙的那一刻,我的身子一轻,将我压得结结实实的灰狼被人提起,仿佛破麻袋一样远远扔了出去。
“十一!”
我疼得无法动弹,哈丹如神兵天降一般突然出现,一手持刀,一手将我搂进怀里。他搂得那样紧,几乎要把我骨头揉碎似的,我亦努力靠着他,喉头颤动,很艰难地喊了一声:“阿哥。”
哈丹将我放开,极快地吻了一下我的额头,问道:“还能再战吗?”
“能!”我道,“把刀给我!”
哈丹扶我站起,我摸着他手臂胸前亦有两处伤口正在汩汩流血,顿时心疼不已。可眼下没时间儿女情长,哈丹转头看了眼不远处正在杀狼的同伴,那人一个旋身,凌空扔了把长刀给我。我起身接刀,明明浑身上下都是伤口,此刻却浑然不觉。四周野狼丛立,我与哈丹背靠着背,皆是奋战多时,皆是伤痕遍体,可我们站在一起无可畏惧,手舞钢刀,杀将出去!
拂晓,山的那边泛起鱼肚白,有了一点点日出的痕迹。哈丹回刀杀死苟延残喘的最后一只狼,转身望向随着黎明到来而逐渐清晰的战场。
横尸遍野,有我们的人,但更多的是狼尸。
哈丹回身走来,眼睛一一扫过一同英勇奋战,此刻浑身浴血的同伴。经过我时,他轻轻扶了我一把,不知怎的,我支撑了一夜的双腿就这么软了下去。
软倒在他怀中那刻,我看到哈丹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弯刀,那是狼王的标志。
我双眼一闭,踏实地昏睡过去。
这一睡不知睡了多久,醒来已在狄族营地。我身上的伤都裹了药,看包扎的手法,必定出自哈丹之手。王帐内空无一人,我掀开床头的布帘往外看,外面遍点灯火,朗月星稀,已是晚上。试着张开嘴喊了一声,声音嘶哑,再要喊,门帘敞开,哈丹走了进来。
他身披黑狐皮大氅,手中抓着些信件,该是刚与勇士们议事归来。见我醒了,他又惊又喜,手中的信件往旁边一放,也不管最上面的几封没放好,掉在地上,快步向我走来。我伸手要他,他握住我的手,单臂揽我入怀,在我唇上吻了好几下,叹道:“睡了这么多天,你也该醒了。”
我问他:“咱们的人都一起回来了吗?”
哈丹柔声道:“咱们回营已经是第二天了。”
“大家都没事吧?”我问。
“先知没事。”哈丹顿了顿,“其他人有几个……没能回来。”
与狼一战,我方除我与哈丹以外,十二名同伴折了五人,另七人也都不同程度受伤。马匹亦损失惨重,去时我们为保险起见,共带了骏马十八匹,加上拉车那两匹,共二十匹。事后点数,二十匹马中只剩六匹,有被狼当场咬死的,亦有受惊奔逃的。其中为先知拉车那两匹死得最为惨烈,它们的缰绳深埋在地,挣脱不开,群狼进攻之时,首先被咬断喉咙,剖开内脏,双双成为饿狼腹中之食。好在草原上的马儿最认主人,无论跑多远,只要没死,就会回到主人身边。我方大战之后,在原地休整了半个时辰,这当口,主人吹起口哨,跑远了的马儿又陆陆续续跑回四匹。靠着这些马儿,大伙重新套上马车,裹伤上马,回了营地。
我听得一阵黯然,既惋惜我族同生共死的兄弟,又心疼那些身经百战的骏马。哈丹摸了摸我的手背,从旁倒了杯水递到我手中,安慰道:“我已厚葬了他们,也重金抚恤了他们的父母家人,你放心。”
我点点头,捧着杯子将其中的水喝完,抹抹嘴角又问:“追风跟阿凤回来了吧?”
“它俩啊……”哈丹长叹一声,竟忍不住笑了,“数它俩受伤最轻,一个屁股被咬了一口,一个肚子被抓了一下。别看它们受伤,它们可不亏。我在它俩脚下发现了一具狼尸,骨头都碎成渣了,也不知被它俩又踢又踩折磨了多少回。”
往前数数,往后数数,也许追风跟阿凤是草原上唯二两匹敢弄死狼的马。我听得忍俊不禁,牵动着伤口有一点疼,不由略带责难地望向哈丹。哈丹一脸歉意,从我手中接过空杯子放在一旁,回头时,恰与我的目光撞在一起。
四目相对,眼睛舍不得移开,彼此望了许久。我坐起身,轻轻吻了上去。
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便离开,哈丹有点迟钝,半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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