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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商场飘,哪能不挨刀 作者:superp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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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仲斯选好像愣了愣。
蓝天很理解。
刚刚成为同性恋才一天,还不大能认识到,自己是同性恋呢。
马六甲并不大,一行人很快就到达了最重要的景点:st.paul hill。
这座山上有很多历史遗迹。
大家刚要卖票,蓝天就“蹭”地一下跳出来拦住大家:“我上网查过啦!从一个荷兰人的墓地上山可以逃票!”
“.....”
“那样不是很绕?”
大家好像不太乐意:“买票进去最方便了!”
蓝天不像他们,蓝天很穷酸。
虽然知道这样很丢脸很丢脸,但是他还是说:“我...我还是要去荷兰人的墓地!山顶上再见...!”
“......”
“你们先进去吧”,仲斯选突然说:“我也想逃票。”
蓝天又被感动得不行,觉得这趟出来真值真值真值!
在经过墓地的时候,蓝天又有感而发:“仲斯选,你说,等到我们两个都死了,连个孩子都没有,谁去给我们送葬呢?”
仲斯选沉默了半晌,才说:“孩子可以领养的。”
“对!对!”
蓝天又高兴起来:“领养好!领养好!我看哪,再过一些年,说不定连婚都可以结了呢!”
仲斯选看着的样子,又温柔地笑了。
这笑给了蓝天莫大的信心。
山顶上是一个只剩下残垣断瓦的教堂。
孤独的建筑残片是马六甲的见证。
一个殖民者建起来,又被另一个殖民者烧毁。
这里的历史从来就没少过风起云涌。
蓝天看着这些,突然有一种历史变幻的沧桑感。
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明智了。
人生苦短,如白驹过隙。
到底为什么要给自己那么多的理想,那么多的约束呢?
有一个理论是这样的:说啊,人的痛苦是持续的,但是快乐是短暂的。被当做奴隶的时候会一直痛苦着,但是解放了之后呢?就只有解放的当天会感到快乐。据说这是为了进化,不能让人类感到满足,不能让他们觉得,日子过得非常好。
可是那样实在是太累了,蓝天想,东方有一种奇特的文化,叫做“难得糊涂”。
知足者才能常乐。
蓝天很知足。
他觉得快乐就是把正事儿都拖着,享受什么也不用干的时光。
最好是什么也不用干,还有仲斯选在旁边的日子。
他已经无法想象,还用什么事情能够令他比现在更觉得高兴的了。
回到北京之后,蓝天惊讶地发现,武侠接龙非常顺利地进行着。
郑前一直在代替他,提交新的章节。
蓝天觉得很惊讶。
最近和郑前两个人之间,有点别扭。
他也说不清是为什么,但就是觉得,郑前在生气。
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阴沉沉的气息。
蓝天在他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更别说请他帮忙了。
一连消失好几天,本来都已经做好了被编辑弄死的准备,没想到却峰回路转。
在打开新的章节之前,蓝天闭上眼睛默念:“不要是□...不要是□...!”
然后就义一般的将文件双击点开。
快速地向下一拉。
...太好了。
不是□。
蓝天把心放下,开始细细地读这几章的情节。
越读眼角就抽搐得越厉害。
郑前将八辈子以前就没人爱看的狗血桥段全翻出来了。
二十年前,女主角的娘和男主角的爹之间有过那么一腿。
所以,男主角和女主角竟然是亲兄妹!
真相大白,两人因此痛苦不堪...
只恨苍天不仁,冷眼旁观。
并且,就在这个时候,从小暗恋男主角的远房表妹身患绝症,每日咳血,唯一的愿望就是成为男主角的新娘...
等等等等。
蓝天一直都不知道,郑前心中竟然隐藏着这样深的一个狗血梦。
虽然还是有点怕郑前,但是蓝天想,再大的气过一个星期也该消了。
自己应该像郑前道谢才行。
所以,他用颤抖的双手拨通了郑前的电话号码。
郑前很快就来敲蓝天家的大门。
蓝天一看见郑前来了,“嗖”的一下就把他扯到床边。
用力一扑,把郑前扑倒在床上。
然后自己也趴上去,用被子蒙住郑前和自己。
捂得严严实实,将有光亮透进来的地方都重新塞好。
“...怎么了?”
郑前的嗓音好像有点哑。
蓝天嘿嘿地笑着:“我在马来西亚买了一个闹钟!昨天晚上发现,竟然是夜光的!还有好几种不同颜色的夜光!快看快看!有意思吧?”
“......”
“呼!”
蓝天掀开被子:“闷死了闷死了!”
然后又转头看向郑前:“看见了吧?有意思吗?”
郑前看着蓝天,慢条斯理地说:“没看见...”
“怎么可能没看见!”
蓝天一边说着,一边又把被子蒙起来。
“看见了吗?”
“没有...”
“看见了吗?”
“没有...”
“喂!”
蓝天急了:“郑前你的眼睛到底有什么毛病?!”
郑前看见蓝天急了,才终于点了点头:“好了,看见了。”
“呼!”
蓝天把被子推到一边:“挺特别的吧?”
郑前看着蓝天,慢慢地说:“忘了。再给我看一下。”
“......!”
蓝天被呛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好半天才说:“...好吧!最后一次了!很闷的!”
“嗯...”
两个人又把棉被重新盖上。
蓝天说:“瞧!就是这样的!”
“嗯...”
最后,当郑前终于看明白了这个闹钟的时候,蓝天已经被憋得直喘粗气。
他把被子扔到一边去,仰躺在床上休息。
郑前也在他旁边躺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喂...”,蓝天捅了捅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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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仲斯选好像愣了愣。
蓝天很理解。
刚刚成为同性恋才一天,还不大能认识到,自己是同性恋呢。
马六甲并不大,一行人很快就到达了最重要的景点:st.paul hill。
这座山上有很多历史遗迹。
大家刚要卖票,蓝天就“蹭”地一下跳出来拦住大家:“我上网查过啦!从一个荷兰人的墓地上山可以逃票!”
“.....”
“那样不是很绕?”
大家好像不太乐意:“买票进去最方便了!”
蓝天不像他们,蓝天很穷酸。
虽然知道这样很丢脸很丢脸,但是他还是说:“我...我还是要去荷兰人的墓地!山顶上再见...!”
“......”
“你们先进去吧”,仲斯选突然说:“我也想逃票。”
蓝天又被感动得不行,觉得这趟出来真值真值真值!
在经过墓地的时候,蓝天又有感而发:“仲斯选,你说,等到我们两个都死了,连个孩子都没有,谁去给我们送葬呢?”
仲斯选沉默了半晌,才说:“孩子可以领养的。”
“对!对!”
蓝天又高兴起来:“领养好!领养好!我看哪,再过一些年,说不定连婚都可以结了呢!”
仲斯选看着的样子,又温柔地笑了。
这笑给了蓝天莫大的信心。
山顶上是一个只剩下残垣断瓦的教堂。
孤独的建筑残片是马六甲的见证。
一个殖民者建起来,又被另一个殖民者烧毁。
这里的历史从来就没少过风起云涌。
蓝天看着这些,突然有一种历史变幻的沧桑感。
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明智了。
人生苦短,如白驹过隙。
到底为什么要给自己那么多的理想,那么多的约束呢?
有一个理论是这样的:说啊,人的痛苦是持续的,但是快乐是短暂的。被当做奴隶的时候会一直痛苦着,但是解放了之后呢?就只有解放的当天会感到快乐。据说这是为了进化,不能让人类感到满足,不能让他们觉得,日子过得非常好。
可是那样实在是太累了,蓝天想,东方有一种奇特的文化,叫做“难得糊涂”。
知足者才能常乐。
蓝天很知足。
他觉得快乐就是把正事儿都拖着,享受什么也不用干的时光。
最好是什么也不用干,还有仲斯选在旁边的日子。
他已经无法想象,还用什么事情能够令他比现在更觉得高兴的了。
回到北京之后,蓝天惊讶地发现,武侠接龙非常顺利地进行着。
郑前一直在代替他,提交新的章节。
蓝天觉得很惊讶。
最近和郑前两个人之间,有点别扭。
他也说不清是为什么,但就是觉得,郑前在生气。
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阴沉沉的气息。
蓝天在他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更别说请他帮忙了。
一连消失好几天,本来都已经做好了被编辑弄死的准备,没想到却峰回路转。
在打开新的章节之前,蓝天闭上眼睛默念:“不要是□...不要是□...!”
然后就义一般的将文件双击点开。
快速地向下一拉。
...太好了。
不是□。
蓝天把心放下,开始细细地读这几章的情节。
越读眼角就抽搐得越厉害。
郑前将八辈子以前就没人爱看的狗血桥段全翻出来了。
二十年前,女主角的娘和男主角的爹之间有过那么一腿。
所以,男主角和女主角竟然是亲兄妹!
真相大白,两人因此痛苦不堪...
只恨苍天不仁,冷眼旁观。
并且,就在这个时候,从小暗恋男主角的远房表妹身患绝症,每日咳血,唯一的愿望就是成为男主角的新娘...
等等等等。
蓝天一直都不知道,郑前心中竟然隐藏着这样深的一个狗血梦。
虽然还是有点怕郑前,但是蓝天想,再大的气过一个星期也该消了。
自己应该像郑前道谢才行。
所以,他用颤抖的双手拨通了郑前的电话号码。
郑前很快就来敲蓝天家的大门。
蓝天一看见郑前来了,“嗖”的一下就把他扯到床边。
用力一扑,把郑前扑倒在床上。
然后自己也趴上去,用被子蒙住郑前和自己。
捂得严严实实,将有光亮透进来的地方都重新塞好。
“...怎么了?”
郑前的嗓音好像有点哑。
蓝天嘿嘿地笑着:“我在马来西亚买了一个闹钟!昨天晚上发现,竟然是夜光的!还有好几种不同颜色的夜光!快看快看!有意思吧?”
“......”
“呼!”
蓝天掀开被子:“闷死了闷死了!”
然后又转头看向郑前:“看见了吧?有意思吗?”
郑前看着蓝天,慢条斯理地说:“没看见...”
“怎么可能没看见!”
蓝天一边说着,一边又把被子蒙起来。
“看见了吗?”
“没有...”
“看见了吗?”
“没有...”
“喂!”
蓝天急了:“郑前你的眼睛到底有什么毛病?!”
郑前看见蓝天急了,才终于点了点头:“好了,看见了。”
“呼!”
蓝天把被子推到一边:“挺特别的吧?”
郑前看着蓝天,慢慢地说:“忘了。再给我看一下。”
“......!”
蓝天被呛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好半天才说:“...好吧!最后一次了!很闷的!”
“嗯...”
两个人又把棉被重新盖上。
蓝天说:“瞧!就是这样的!”
“嗯...”
最后,当郑前终于看明白了这个闹钟的时候,蓝天已经被憋得直喘粗气。
他把被子扔到一边去,仰躺在床上休息。
郑前也在他旁边躺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喂...”,蓝天捅了捅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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