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他失忆了 作者:兔之夭刀
分卷阅读1
忠犬他失忆了
作者:兔之夭刀
文案
“遗忘,恐惧,不祥,厄运……都不能阻止我第一眼看见你时爱上你。”
回头渣攻x失忆忠犬受
双忠互宠秀恩爱,主攻视角,也切受视角
不要问我洁不洁,作者不喜欢这个话题
-------------------
请仔细体会作者在取名上的良苦用心
李芾,字成春
宜锦,字木深
内容标签:强强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芾,宜锦 ┃ 配角:老黄,药娘子 ┃ 其它:
楔子
长安
空旷阴郁的寝宫里,李芾从噩梦中惊醒,额头上冷汗涔涔,衣襟尽湿。凑上来服侍的小太监还没来得及将帐幔撩起来,就得了皇帝陛下一句恶狠狠的“滚”。
老内侍黄虯早就不当值了,这时候被他的徒子徒孙们从被窝里挖出来塞到寝宫里。黄老内侍跟了李芾二十余年,李芾多少会卖他个面子。老黄公公知道皇帝陛下要什么,悄悄叫人去取安魂的药丸来,自己在皇帝陛下床头站了,没有理会皇帝陛下的恶意,弓着腰像个虾米,说:“主人又梦见了宜锦?”
李芾一声不吭,只在听到“宜锦”两个字时眉头动了动。
老黄公公说:“这样久了,大河再长也捞了几十个来回,这人没找到,就是还活着,就是好事儿,陛下别和自己较劲儿,宜侍卫知道了也不乐意。”
“他怨死我,恨不得我天天这样行尸走肉般的活着,他怎么会不乐意?否则他怎么不来找我?”
李芾和宜锦的事儿老黄公公从头看到尾,说句心底的真话,换了谁受宜锦那份罪,也都不会回来了,别说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离了樊笼肯定不愿意回来,就是人已经死了这魂儿也不敢回来的。
想是这么想,安慰还是要安慰的:“主人,宜小郎伤得那样重,您还不兴他好好养养伤?他是个厚道孩子,有福报。您忘了,太史局的赵主事给宜小郎批过八字,说长命百岁。”
皇帝陛下想说“那不是他的八字”,到底不敢说,怕话说出口一语成谶就真的糟了。
这时候安魂药丸取来了,老黄公公端来用羊乳兑上掺了炒香的果仁的杏花蜜送服,熟悉的味道入口,皇帝陛下心情稳定了一些。老黄公公又服侍他更衣洗漱,闹了半晌才睡下。
徒子徒孙们恭恭敬敬地送师父去内侍们值班轮休的地方休息,他们还想请教些事,老黄公公兴致不高,叫他们次日再来,他们便都恭恭敬敬地走了。老黄公公就睁着眼看漆黑的房间,想,宜锦做的最后一罐炒果仁杏花蜜见底儿了,那是他最后剩下的纪念,等过几日吃没了,不知道寝宫那个祖宗要如何折腾。
也是皇帝陛下做事太绝。宜锦在宫里鞍前马后干了这些年,连个单独的屋子都没混上,到下落不明之前还跟其他侍卫挤房间——因此有很多事情他瞒不住其他人,比如被皇帝陛下抓去侍寝之类——少不得要受些排挤了。这样的环境里哪能存得住私人的东西,宜锦吃的用的都是官中发的,他不在宫中的那几个月,恰好宫里更换季节性的器物,他用过的都被收走了,被人私吞着卖掉或者销毁,渣都不剩;穿的衣服存下了几件,保存不当没人理,被虫蛀得不成样子。于是最后就剩下他给皇帝陛下做的小玩意儿——皇帝陛下起初没经心,又不知在和他置气什么,摔的摔砸的砸,等想起来要收着,早就连“尸体”都不知去哪了。就那几坛杏花蜜,还是宜锦孝敬老黄公公的,被皇帝陛下拿去了,老黄公公连吃剩的坛子都没捞着。
宜锦存在的痕迹消失得干干净净,走前留下的最后一幕让皇帝陛下的心揪成了渣渣碎碎。
老黄公公刚刚给皇帝陛下净面时擦了不少冰凉的液体,那不是汗,是眼泪。
真是应了那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宜锦在皇帝陛下身边得到的除了几年如一日的身体上的践踏,就是最后那声毫不犹豫的“死不足惜”呀!
受视角1
大河下游,果阴县,青围镇,老医馆。
一个名叫河捡的青年也从噩梦中惊醒。
他的噩梦可不比皇帝陛下的轻松。痛苦都是其次的,侮辱才是让他三年多无法安稳入睡的罪魁祸首,至于被人选择牺牲,选择折磨,选择死亡的情景,虽然是让他最难受的,然而因为总是还没梦到那里就醒来,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清醒后,河捡镇定地自斟冷茶一盏压惊,躺在床上假寐。倦意上头就会睡着了,再醒了就继续假寐,几年来,他都是这样过的。
河捡独自一人住在一个医馆里,不过这间老医馆已经改行很久了。
青围镇是整个果阴县最繁华的镇子,位在大河南岸,交通便利,河岸码头上总是停满了顺水逆水转支流的船。
老医馆曾经是青围镇最好的医馆。老大夫王厚朴一手医术出神入化,妻子早逝,膝下只有一女继承了他的医术。王家姑娘名叫青空,医术和她父亲一般高超,却不像她父亲那般厚道朴实,她冷冷的,安安静静的,浑身溢满肃穆的气息,脾气上来又和炮仗一样烈,是个矛盾的人。
王家姑娘喜欢钻在乱葬岗的死人堆里翻翻找找。据传闻她还会把死人身上的肉和内脏摘回去吃,镇上有人这么说的时候,大家都只是当个轶事听听而已,因为青空打小就是吃素的,据说小时候喝奶都困难,大一点儿了,别说荤腥之物,就是荤油都能让她病好久,她抓药时抓了什么地龙飞龙之类的药,都要念好久的经。大家这么辩解的时候,传谣言的人还不信:“她不吃人肉,干什么给死人开膛破肚?”
这个问题没人答得上来。
幸而王厚朴和王青空的医术都极好,镇上说再多闲话,总是要看病的,因此闲话也只是闲话,要赶人走,那却算了,小命重要。镇上有三间医馆,其他两家的坐堂大夫都会客客气气地请王家姑娘去看他们看不了的病,自往家姑娘及笄依赖,那两家的主事还想着是不是让自家的男孩子入赘到王家去呢。不过,不几年,王家姑娘自己捡了个几乎死了的河漂回去,养了他半年,大家也就懂了,八成王家姑娘和河漂儿成了。
后来镇上都知道了河漂儿的一些情况:他大概二十七八岁,个子高高,会一点武功,因为撞伤了头,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从哪来,怎么会伤得那样严重的。大家唏嘘一番,又同情他又暗自提防着怕他来历不明引来什么祸患,时间过了半年多,王家姑娘给他取名叫河捡,补了户籍,落在王家,官府也没捉他走,于是大家都欣然与他相处下来了。
河捡本来应该长得英武不凡,他的眉毛长长的,
分卷阅读1
- 肉肉屋
分卷阅读1
忠犬他失忆了
作者:兔之夭刀
文案
“遗忘,恐惧,不祥,厄运……都不能阻止我第一眼看见你时爱上你。”
回头渣攻x失忆忠犬受
双忠互宠秀恩爱,主攻视角,也切受视角
不要问我洁不洁,作者不喜欢这个话题
-------------------
请仔细体会作者在取名上的良苦用心
李芾,字成春
宜锦,字木深
内容标签:强强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芾,宜锦 ┃ 配角:老黄,药娘子 ┃ 其它:
楔子
长安
空旷阴郁的寝宫里,李芾从噩梦中惊醒,额头上冷汗涔涔,衣襟尽湿。凑上来服侍的小太监还没来得及将帐幔撩起来,就得了皇帝陛下一句恶狠狠的“滚”。
老内侍黄虯早就不当值了,这时候被他的徒子徒孙们从被窝里挖出来塞到寝宫里。黄老内侍跟了李芾二十余年,李芾多少会卖他个面子。老黄公公知道皇帝陛下要什么,悄悄叫人去取安魂的药丸来,自己在皇帝陛下床头站了,没有理会皇帝陛下的恶意,弓着腰像个虾米,说:“主人又梦见了宜锦?”
李芾一声不吭,只在听到“宜锦”两个字时眉头动了动。
老黄公公说:“这样久了,大河再长也捞了几十个来回,这人没找到,就是还活着,就是好事儿,陛下别和自己较劲儿,宜侍卫知道了也不乐意。”
“他怨死我,恨不得我天天这样行尸走肉般的活着,他怎么会不乐意?否则他怎么不来找我?”
李芾和宜锦的事儿老黄公公从头看到尾,说句心底的真话,换了谁受宜锦那份罪,也都不会回来了,别说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离了樊笼肯定不愿意回来,就是人已经死了这魂儿也不敢回来的。
想是这么想,安慰还是要安慰的:“主人,宜小郎伤得那样重,您还不兴他好好养养伤?他是个厚道孩子,有福报。您忘了,太史局的赵主事给宜小郎批过八字,说长命百岁。”
皇帝陛下想说“那不是他的八字”,到底不敢说,怕话说出口一语成谶就真的糟了。
这时候安魂药丸取来了,老黄公公端来用羊乳兑上掺了炒香的果仁的杏花蜜送服,熟悉的味道入口,皇帝陛下心情稳定了一些。老黄公公又服侍他更衣洗漱,闹了半晌才睡下。
徒子徒孙们恭恭敬敬地送师父去内侍们值班轮休的地方休息,他们还想请教些事,老黄公公兴致不高,叫他们次日再来,他们便都恭恭敬敬地走了。老黄公公就睁着眼看漆黑的房间,想,宜锦做的最后一罐炒果仁杏花蜜见底儿了,那是他最后剩下的纪念,等过几日吃没了,不知道寝宫那个祖宗要如何折腾。
也是皇帝陛下做事太绝。宜锦在宫里鞍前马后干了这些年,连个单独的屋子都没混上,到下落不明之前还跟其他侍卫挤房间——因此有很多事情他瞒不住其他人,比如被皇帝陛下抓去侍寝之类——少不得要受些排挤了。这样的环境里哪能存得住私人的东西,宜锦吃的用的都是官中发的,他不在宫中的那几个月,恰好宫里更换季节性的器物,他用过的都被收走了,被人私吞着卖掉或者销毁,渣都不剩;穿的衣服存下了几件,保存不当没人理,被虫蛀得不成样子。于是最后就剩下他给皇帝陛下做的小玩意儿——皇帝陛下起初没经心,又不知在和他置气什么,摔的摔砸的砸,等想起来要收着,早就连“尸体”都不知去哪了。就那几坛杏花蜜,还是宜锦孝敬老黄公公的,被皇帝陛下拿去了,老黄公公连吃剩的坛子都没捞着。
宜锦存在的痕迹消失得干干净净,走前留下的最后一幕让皇帝陛下的心揪成了渣渣碎碎。
老黄公公刚刚给皇帝陛下净面时擦了不少冰凉的液体,那不是汗,是眼泪。
真是应了那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宜锦在皇帝陛下身边得到的除了几年如一日的身体上的践踏,就是最后那声毫不犹豫的“死不足惜”呀!
受视角1
大河下游,果阴县,青围镇,老医馆。
一个名叫河捡的青年也从噩梦中惊醒。
他的噩梦可不比皇帝陛下的轻松。痛苦都是其次的,侮辱才是让他三年多无法安稳入睡的罪魁祸首,至于被人选择牺牲,选择折磨,选择死亡的情景,虽然是让他最难受的,然而因为总是还没梦到那里就醒来,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清醒后,河捡镇定地自斟冷茶一盏压惊,躺在床上假寐。倦意上头就会睡着了,再醒了就继续假寐,几年来,他都是这样过的。
河捡独自一人住在一个医馆里,不过这间老医馆已经改行很久了。
青围镇是整个果阴县最繁华的镇子,位在大河南岸,交通便利,河岸码头上总是停满了顺水逆水转支流的船。
老医馆曾经是青围镇最好的医馆。老大夫王厚朴一手医术出神入化,妻子早逝,膝下只有一女继承了他的医术。王家姑娘名叫青空,医术和她父亲一般高超,却不像她父亲那般厚道朴实,她冷冷的,安安静静的,浑身溢满肃穆的气息,脾气上来又和炮仗一样烈,是个矛盾的人。
王家姑娘喜欢钻在乱葬岗的死人堆里翻翻找找。据传闻她还会把死人身上的肉和内脏摘回去吃,镇上有人这么说的时候,大家都只是当个轶事听听而已,因为青空打小就是吃素的,据说小时候喝奶都困难,大一点儿了,别说荤腥之物,就是荤油都能让她病好久,她抓药时抓了什么地龙飞龙之类的药,都要念好久的经。大家这么辩解的时候,传谣言的人还不信:“她不吃人肉,干什么给死人开膛破肚?”
这个问题没人答得上来。
幸而王厚朴和王青空的医术都极好,镇上说再多闲话,总是要看病的,因此闲话也只是闲话,要赶人走,那却算了,小命重要。镇上有三间医馆,其他两家的坐堂大夫都会客客气气地请王家姑娘去看他们看不了的病,自往家姑娘及笄依赖,那两家的主事还想着是不是让自家的男孩子入赘到王家去呢。不过,不几年,王家姑娘自己捡了个几乎死了的河漂回去,养了他半年,大家也就懂了,八成王家姑娘和河漂儿成了。
后来镇上都知道了河漂儿的一些情况:他大概二十七八岁,个子高高,会一点武功,因为撞伤了头,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从哪来,怎么会伤得那样严重的。大家唏嘘一番,又同情他又暗自提防着怕他来历不明引来什么祸患,时间过了半年多,王家姑娘给他取名叫河捡,补了户籍,落在王家,官府也没捉他走,于是大家都欣然与他相处下来了。
河捡本来应该长得英武不凡,他的眉毛长长的,
分卷阅读1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