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1
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 作者: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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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就是这样彼此错过。
堂姐的婚礼如期举行,两人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我在男方亲友中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她也看见我,彼此对视片刻,然后她恍然说:“原来是你。”
我也认出她来。
我同她只有一面之缘。那一年我十八岁,爱上姚家谦,她是无辜的同事,因为与姚家谦站在一起谈笑,被我无故牵连。
我笑,说:“对不起。”
她说:“你真正对不起的人是他。” 言辞恨恨,颇有咬牙切齿之意。
她是我回国来第一个对我提起姚家谦的人。
我一时怔住。
半晌,我问她:“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她鄙视的看了我一眼,转身走开。
仿佛黑夜中露出一缕光。自此我缠上此女,在我锲而不舍的追问下,她终于松动。
她将姚家谦的新地址给我。
她说:“希望我没有做错。”
他受聘于另一所大学,在遥远的北国之地。我马不停蹄的赶到那所学校,又被人告知,他带领一帮学生去了沙漠。
十月的沙漠冷风如刀,触目一片荒凉。
当地人领着我去一座盐湖。
他在那里。
像多年以前,人群中,我一眼看到他。
那个当地人喊:“老师,有个人来找你!”
他转过头来。
一刹那间往事迎着十月的朔风扑面而来,我鼻子酸楚,虽有万语千言,可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越过千山万水,我终于找到他。
这一次,我不会再放开他。
☆、艾利克斯
自从与男友分手,妹妹成日在家蓬头跣足,指天骂地,十足恶毒怨妇一个。如果被她那帮追求者看到她这幅模样,恐怕他们会恨不得自插双目。
说实话,我实在不知道那个艾利克斯陈到底有什么好。
诚然,我并不了解艾利克斯陈。
我只远远望见过他一次,他来接妹妹,开一辆红色跑车,戴一副半张脸大的太阳镜,我甚至还未来得及记住他的脸,妹妹已经尖叫着跳入他旁边的座位,两人驾车绝尘而去。
但是,妹妹只得十九岁,成日除了吃喝便只记挂住玩乐,可想而知她身边不会有什么出色的男人。
我相信艾利克斯陈也不过是另外一个不学无术,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罢了。
妹妹这样自暴自弃,不过是因为他居然胆敢先于自己提出分手。
自幼稚园起妹妹便仗着美貌在男孩子当中无往而不利,十九年来第一次有人敢对着那张脸说不。
妹妹简直气疯。
我叹息:“外面那么多男孩子等着你,何必为了一个他。”
妹妹怒气冲天:“哥,你懂什么!他当着所有人面前甩掉我,使我丢尽脸面!”
她双手擂床,数天没有打理过的头发甩到我脸上:“我恨死他了,假使能够与他同归于尽,我即刻就从十八层楼跳下!”
我妈被妹妹这番言论吓破胆,于是把责令我七日之内使妹妹恢复正常。
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得约出那个艾利克斯陈来面谈。
翻开妹妹手机通讯录,不禁莞尔,不过一个星期之前还是埃里克斯我的爱,现在却已然变成人渣狗屎陈。
少年人的爱恨,这样来去如风。
我觉得我妈实在多虑,她以为这个时代还有人肯当梁山伯与祝英台。为爱自杀?那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电话里艾利克斯陈的声音听起来年轻而轻佻,已经过了下午二时,他才刚刚清醒,十分惺忪的问我:“你是梁瑾声的哥哥?可是,梁瑾声又是哪一个?”
梁瑾声便是我妹妹的大名。
可是我完全无法责怪对方,恐怕妹妹也未必早知道艾利克斯陈大名是哪个。
我耐心解释:“乔茜梁,记得吗?不久前你还来我家门口等待她。”
“啊,让我仔细想一想。”他懒洋洋的说。
这帮年轻人记忆力都短暂似甲虫,一个钟前同谁在一起都要想一想。
一分钟后他才答:“哦,是的,乔茜,是的,我记得她,你是他的哥哥,那么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有些事需要同你谈,可否约个时间见面?”
“当然,”陈没有考虑,对我说:“今晚有一个聚会,我会出现。”
他将地点时间告诉我。
那是一间酒吧,聚会当夜十时开始,我入场时酒吧内已经开始群魔乱舞,音乐声震耳欲聋,灯光如机枪四处扫射。
老实讲,我做了二十多年良家子,还从未涉足过这类场合,一进门还当真有些手足无措。
五分钟后才惊魂甫定,抓住身边一个人大声吼:“请问艾利克斯在哪里,他约我在这里见面。”
对方亦大声吼回来:“那边那个就是艾利克斯!”这才发现她是个女孩子,画着好大两只黑眼圈,假睫毛几乎戳到我的脸。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走过去,听到有人围住一座台子高喊“艾利克斯!艾利克斯!”。
大多数是女孩,群情涌动的,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里是某种违法宗教的集会现场。
艾利克斯应当就在前方,于是我奋力向前,希冀在这些激动的妖男艳女之间杀得出一条血路来。
忽然之间人群开始大声尖叫,我抬头,发觉有东西朝我面上扑来,晃动的灯光下看不出是什么,只是下意识伸手抓住。
周围人尖叫声更大,几乎震破我的耳膜。
有人大力鼓掌,还有人对住我吹飞哨,仿佛是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被众人推搡着往前走,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抽空看了一下手中拿着的东西,那是一只小巧的竹编球,上面系着许多五彩色的布条,很像是传奇小说中提到的绣球。
然后我就被拥到台子上。
终于看清台子上站着另外一个人,身形高大,如果我猜得没错,他就是我找了许久的艾利克斯陈。
这一夜光怪陆离,此刻看见他,我总算松一口气。
我走向他,喊出他的名字:“艾利克斯。”
艾利克斯扬扬眉毛:“你认识我?我却仿佛从来没见过你。”
走近了才看清他的相貌,年纪比我想象中要大一些,但是那张脸,再英俊没有,难怪有信心甩掉妹妹。
我道:“你我今夜有约,我已经找了你许久。”
艾利克斯有些惊讶的样子:“是吗,我们有约过吗,我不记得了。”
我对他们这帮人的态度习以为常,开口欲解释,他却轻轻笑了笑:“不过没有关系,你接到了我的绣球。”
我想的没有错,那的确是一只绣球。
“我接到你的绣球,”我傻子似的问,“可是,那即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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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就是这样彼此错过。
堂姐的婚礼如期举行,两人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我在男方亲友中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她也看见我,彼此对视片刻,然后她恍然说:“原来是你。”
我也认出她来。
我同她只有一面之缘。那一年我十八岁,爱上姚家谦,她是无辜的同事,因为与姚家谦站在一起谈笑,被我无故牵连。
我笑,说:“对不起。”
她说:“你真正对不起的人是他。” 言辞恨恨,颇有咬牙切齿之意。
她是我回国来第一个对我提起姚家谦的人。
我一时怔住。
半晌,我问她:“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她鄙视的看了我一眼,转身走开。
仿佛黑夜中露出一缕光。自此我缠上此女,在我锲而不舍的追问下,她终于松动。
她将姚家谦的新地址给我。
她说:“希望我没有做错。”
他受聘于另一所大学,在遥远的北国之地。我马不停蹄的赶到那所学校,又被人告知,他带领一帮学生去了沙漠。
十月的沙漠冷风如刀,触目一片荒凉。
当地人领着我去一座盐湖。
他在那里。
像多年以前,人群中,我一眼看到他。
那个当地人喊:“老师,有个人来找你!”
他转过头来。
一刹那间往事迎着十月的朔风扑面而来,我鼻子酸楚,虽有万语千言,可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越过千山万水,我终于找到他。
这一次,我不会再放开他。
☆、艾利克斯
自从与男友分手,妹妹成日在家蓬头跣足,指天骂地,十足恶毒怨妇一个。如果被她那帮追求者看到她这幅模样,恐怕他们会恨不得自插双目。
说实话,我实在不知道那个艾利克斯陈到底有什么好。
诚然,我并不了解艾利克斯陈。
我只远远望见过他一次,他来接妹妹,开一辆红色跑车,戴一副半张脸大的太阳镜,我甚至还未来得及记住他的脸,妹妹已经尖叫着跳入他旁边的座位,两人驾车绝尘而去。
但是,妹妹只得十九岁,成日除了吃喝便只记挂住玩乐,可想而知她身边不会有什么出色的男人。
我相信艾利克斯陈也不过是另外一个不学无术,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罢了。
妹妹这样自暴自弃,不过是因为他居然胆敢先于自己提出分手。
自幼稚园起妹妹便仗着美貌在男孩子当中无往而不利,十九年来第一次有人敢对着那张脸说不。
妹妹简直气疯。
我叹息:“外面那么多男孩子等着你,何必为了一个他。”
妹妹怒气冲天:“哥,你懂什么!他当着所有人面前甩掉我,使我丢尽脸面!”
她双手擂床,数天没有打理过的头发甩到我脸上:“我恨死他了,假使能够与他同归于尽,我即刻就从十八层楼跳下!”
我妈被妹妹这番言论吓破胆,于是把责令我七日之内使妹妹恢复正常。
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得约出那个艾利克斯陈来面谈。
翻开妹妹手机通讯录,不禁莞尔,不过一个星期之前还是埃里克斯我的爱,现在却已然变成人渣狗屎陈。
少年人的爱恨,这样来去如风。
我觉得我妈实在多虑,她以为这个时代还有人肯当梁山伯与祝英台。为爱自杀?那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电话里艾利克斯陈的声音听起来年轻而轻佻,已经过了下午二时,他才刚刚清醒,十分惺忪的问我:“你是梁瑾声的哥哥?可是,梁瑾声又是哪一个?”
梁瑾声便是我妹妹的大名。
可是我完全无法责怪对方,恐怕妹妹也未必早知道艾利克斯陈大名是哪个。
我耐心解释:“乔茜梁,记得吗?不久前你还来我家门口等待她。”
“啊,让我仔细想一想。”他懒洋洋的说。
这帮年轻人记忆力都短暂似甲虫,一个钟前同谁在一起都要想一想。
一分钟后他才答:“哦,是的,乔茜,是的,我记得她,你是他的哥哥,那么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有些事需要同你谈,可否约个时间见面?”
“当然,”陈没有考虑,对我说:“今晚有一个聚会,我会出现。”
他将地点时间告诉我。
那是一间酒吧,聚会当夜十时开始,我入场时酒吧内已经开始群魔乱舞,音乐声震耳欲聋,灯光如机枪四处扫射。
老实讲,我做了二十多年良家子,还从未涉足过这类场合,一进门还当真有些手足无措。
五分钟后才惊魂甫定,抓住身边一个人大声吼:“请问艾利克斯在哪里,他约我在这里见面。”
对方亦大声吼回来:“那边那个就是艾利克斯!”这才发现她是个女孩子,画着好大两只黑眼圈,假睫毛几乎戳到我的脸。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走过去,听到有人围住一座台子高喊“艾利克斯!艾利克斯!”。
大多数是女孩,群情涌动的,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里是某种违法宗教的集会现场。
艾利克斯应当就在前方,于是我奋力向前,希冀在这些激动的妖男艳女之间杀得出一条血路来。
忽然之间人群开始大声尖叫,我抬头,发觉有东西朝我面上扑来,晃动的灯光下看不出是什么,只是下意识伸手抓住。
周围人尖叫声更大,几乎震破我的耳膜。
有人大力鼓掌,还有人对住我吹飞哨,仿佛是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被众人推搡着往前走,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抽空看了一下手中拿着的东西,那是一只小巧的竹编球,上面系着许多五彩色的布条,很像是传奇小说中提到的绣球。
然后我就被拥到台子上。
终于看清台子上站着另外一个人,身形高大,如果我猜得没错,他就是我找了许久的艾利克斯陈。
这一夜光怪陆离,此刻看见他,我总算松一口气。
我走向他,喊出他的名字:“艾利克斯。”
艾利克斯扬扬眉毛:“你认识我?我却仿佛从来没见过你。”
走近了才看清他的相貌,年纪比我想象中要大一些,但是那张脸,再英俊没有,难怪有信心甩掉妹妹。
我道:“你我今夜有约,我已经找了你许久。”
艾利克斯有些惊讶的样子:“是吗,我们有约过吗,我不记得了。”
我对他们这帮人的态度习以为常,开口欲解释,他却轻轻笑了笑:“不过没有关系,你接到了我的绣球。”
我想的没有错,那的确是一只绣球。
“我接到你的绣球,”我傻子似的问,“可是,那即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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