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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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停了片刻,用力抹干净眼角满溢的湿热。

    直到下一个歌手推门进来,我跟他点头示意,听见外面传来熟悉的吉他扫弦声。

    此时站在台上的女人像我第一次见她一样,有一把绮艳而颓靡的烟嗓,说时吐字浑圆,唱时却像指甲搔刮琴弦,声音末尾有轻微的破碎。

    她不到二十岁就从underground脱颖而出,一个把“婊气冲天”当褒义词的公认女神,呛辣难搞却依然被圈内无数人垂涎。她从不听谁的话,就像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说的时候,她选择了唱。

    她于我有知遇之恩。虽然她不喜欢我说谢谢。

    “那女孩早熟像一朵玫瑰

    她从不依赖谁

    一早就体會爱的吊诡和尖锐

    她承认后悔 绝口不提伤悲

    她习惯睁着双眼和黑夜倔强无言相对

    只是想知道内心和夜哪个黑

    别要她相信爱无悔 爱无悔 太绝对

    她从不以为爱最美

    她说那全是虚伪”

    她对这首歌的演绎让人怀疑歌词是否为她所写,像玫瑰的刺刺入血液,容于骨肉。

    “像旷野的玫瑰用脆弱的花蕊

    想迎接那旱季的雨水

    所以温暖却暧昧所以似是而非

    让那直觉自己发挥

    她一直给 每一次给有即兴意味

    心碎也无所谓”

    可惜我只能欣赏他们的背影,看不见何故的表情也猜不到他此刻的想法,弦音在高潮中戛然而止,费娜把话筒移到他嘴边,听他唱完最后一句。

    我们都想听他唱最后一句。

    “每一次给也让人回味

    那感觉久久不退

    像一场宿醉到黎明不退

    想一想也对她说谁怕谁”

    ——我们这一辈子撒了多少谎,总有个人能让你认错,你欠她一首歌,欠自己一个交代。

    现在都还清了。

    演出到午夜时分完美收场。

    工作人员引导听众们从场内有秩序地散去后,我们都没走,聚在后台的大广间里,dj带头开了瓶香槟,一群人击掌、先象征意义的喝过一轮,便卸妆更衣准备赴后半夜的酒会。

    joah网站的老总,也就是其背后唱片公司游牧音乐的ceo,邀请所有参演人员在酒店顶层开庆功party,每个人可以携一位家属,于是我携了那位嘴上说着“我不轰趴好多年”却扒着我的大腿死活不撒手的先生。

    我在没人的楼梯间里跟他抱了整整五分钟。

    去洗手间把领带系回它该待的位置,拂平褶皱的衣领,我一出门就见何故正抽着烟等费娜换衣服,宫隽夜这才告诉我,夏皆和李谦蓝他们已经出去觅食了,让我们中途溜号去找他们。我们四个商量了一下,暂且拦了辆车回酒店。

    热闹不给人歇息的时机,我们赶到时宴会已经开始,夜深而人不静,我发现来宾似乎比我以为的要多。

    悄悄问了费娜才知道,一些制作人和投资商也受到邀请,借此机会觅得有潜力的新人,以酒会这种比较好看的方式提前沟通。

    当然,“这种方式”也很适合皮肉交易——急功近利渴望成名的年轻人,用青春和肉体从位高权重者手中换取宝贵的资源,这游戏规则他们比任何人都了解——许多搬不上台面的勾当能够在推杯换盏间悄然作成。人人都爱玩自来熟。对此我不是没见识过,因此实在难以提起兴致,跟同台演出的几个熟面孔喝了几杯就作罢,放那油头粉面的老板和姿态万千的姑娘在一旁谈笑,加油吧姑娘,机会总是留给穿得少的人。

    我穿得也不多,室内温暖如春,灯光炫目,酒气熏得人脸颊发烫。而我就算现在脱光膀子也无人问津,主要是身边带着个太有存在感的男人。

    他是很乖,听话不找茬,穿和我款式相同的三件套,发丝不乱,礼数周全,带出去特别给人脸上贴金。但就算他什么都不做还是流露出暗敛的锐气,令一些对他身份有所觉察的人望而却步。

    他这一晚上就干了两件事,一件是跟前来搭讪的人从善如流地微笑,另一件是稳稳从我手里夺过敬给我的酒。

    “他酒量不行,”话说得真心实意:“我替他。”

    第 111 章

    以我对他的了解来说,他不是贪杯的人,身上没有那些生意场上男人常有的恶习,不劝酒不拼酒,平时逃不过的应酬也掌握着分寸,更何况他这样的人,任何情况下都得给自己留一手……总之我是万万没想到他喝起来会那么生猛。

    不论过来套近乎的是小姑娘还是老男人,哪怕是塔塔指名道姓的牛逼人物(神他妈一个都不认识),他都没给我机会承人家的情,通通替我挡了,并且气定神闲毫不失态。

    可我仍然担心他这么喝伤胃,从果盘里拣了几只青绿色的橄榄给他,看了眼墙上的石英钟,那头何故把杯子一放,“爷们儿走了!”

    酒会上少了我们四个人似乎也没什么差别。

    直到出了大门费娜还用手指把卖相精致的糕点塞进嘴里,贵妇般矜持地搓搓手指;我啃了两块小羊排充饥,太奢侈的食物果然还是不合胃口;宫隽夜嘴里叼着一片盐腌柠檬,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

    出大门时何故给夏皆打电话确认地点,听说离这里不远,我们步行过去足够。

    凌晨一点,这个陌生的城市早已陷入沉睡,街道两旁斑斓的建筑物失去色彩,仍亮着的只有我们脚下这一条路。我裹紧身上的大衣,握着宫隽夜的手,前面时不时飘来何故和费娜的说话声,被冷而柔的风吹去一个宁静的地方,离我越来越远。

    我们俩总算落了单。

    这大概是个令人期待的好兆头,它预示着我们终于可以在新的一年的凌晨趁早做点儿什么,至于是什么,反正我懒得去想,因为它总会负责地指使我做出正确行动。

    但这一次,仅这一次,我在他靠近我的时候用一根手指阻住他的嘴唇,削薄的唇片被压出一道柔软的印痕,这对立姿态陷入静止,我和他幽微却慑人的目光相触于咫尺,竟像上一秒才认识这个人似的,心悸得发不出声音。

    这可能是我第一百五十次初恋。谁知道。

    “我不想,”我吞了口口水,“不想老是你低下头亲我。”

    “能换我低头吗?”

    说完这句话,我感觉到他搂在我腰后的手动了动,似乎是换了个十指交叉的动作,与此同时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而我盯着他镀了薄薄一层灯光的睫毛盯到入迷,身子一轻,脚下突然踩空——

    他把我抱了起来,让我比他高出一截,抬起下巴仰视着我;我看见被我挡住一半的路灯光线拢照着他微笑而眯长的双眼,里面亮晶晶的,像是流淌着灿烂的星河。

    “好了……真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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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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