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7
多欢喜,我的青春遇见你 作者:危楼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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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承诺过要带那个我最爱的女孩也来这里,甚至想过也在这里向她求婚,但现在一切都成了残忍的回忆和永远不可能兑现的诺言,但是我却还是想走这一遭。
我万万没想到我会在玉龙雪山的山顶之上见到我日日夜夜心心念念的女孩,我的懒懒,她一点都没有变,她冲着镜头笑得那样开心,甚至连纯白的雪山都没有她那般纯净清澈,站在她身旁的男子侧头看她,眼底是毫不掩饰的爱意,那样的眼神,我曾经在我的懒懒身上停留过无数次,那张脸透着无尽的温柔与宠溺,认识他这么久,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他们的双手紧紧交握,甜蜜地让我的心发酸发痛。
从玉龙雪山离开,我买了机票回到n市,再一次站在我们生活了许久的房间内,看着沙发上零零散散放着的几本杂志和丢在一旁的抱枕,我只觉恍如隔世。我在我们曾经相拥而眠的床上睡了一觉,这一觉是从出事之后,我睡的最香甜沉稳的一次,梦里甚至还能闻到她身上清冽的柠檬味道。走的时候,我只从暗房里带走了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林燃笑得一脸欢喜,手里抱着一盆开的繁繁茂茂的花朵。
我终于失声痛哭出来,我的傻姑娘啊,从头到尾都不知道那盆花叫做玛格丽特,而如今,那盆木春菊已经颓败地只剩下枯枝烂叶,就像我们的爱情,再也没了生机与希望。
回到巴黎之后,我生了一场大病,整整看了一个多月的医生,等完全康复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国的农历新年,巴黎的香榭丽舍大道上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庆祝着中国的农历新年,我一个人走在欢声笑语的人群中,自和那个叫做林燃的女孩分手后,第一次有了喜悦的情绪。
那个叫做林燃的女孩,我心爱的姑娘,她是我的爱情,也是我的青春,终于有人能重新让她笑得毫无防备,那么,我就算孤独终老,又有何妨呢?
☆、番外二
我是一个商人,并且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我比一般的商人都要精明和精打细算,不做亏本买卖是我的底线。
但是那个叫做林燃的女孩打破了我的底线。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穿了一件大红旗袍,与她气质极其不符的一件衣服,让本就普通的她更加不起眼,她跟我说话,我正为爷爷一直不回老宅的事烦心,态度很是敷衍,她也不生气,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安安静静。
□□静,就像这间屋子里还是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我忍不住拿余光瞄她,却发现她身体规规矩矩坐着,脸上的表情却十足地丰富,时而蹙眉,时而抿嘴,时而无声地碎碎念,那样子像极了小时候坐在床畔一边陪我入睡一边思考问题的妈妈,我又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爷爷回来让她带我去捐赠仪式,叫她懒懒,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就是爷爷口中时常提起的那个很有想法的女孩子。
去礼堂的路上很安静,这个叫懒懒的女孩子并不像大多数我认识的女子那样有意无意挑起话题和我交谈,我乐得自在,却在又一次看见她因为听到路过女生夸我帅时嘴角抽搐后,终于起了逗逗她的念头,结果我发现,这个叫懒懒,哦不,真名叫做林燃的女孩子并不如她的外表般平庸无奇,她真的如爷爷所说,很有想法,所以快到礼堂的时候,鬼使神差地,我忽然告诉了她我是顾宸泽。
但和我身边的其它女子想比,林燃还是太过普通,所以那一丝兴趣随着时间流逝,也被慢慢忽略。直到第二次再见到她,她的身份从爷爷的得意爱徒变成了范夏的闺蜜兼舍友,我开始相信,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没想到她也记得我,我忽然很开心。跟她相处很舒服,她话不多,总是安安静静地,却不会让人忽略她的存在,一顿饭吃下来,我对她兴趣大增,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子虽然说话做事淡定从容,实则着实羞涩单纯,我明明知道,却偏偏忍不住故意过分亲热地叫她懒懒,故意让她随范夏叫我哥哥,看着她抽搐的嘴角和绯红的脸,我的心情很好。
但也只是感兴趣而已。所以当在竹舍吃饭的时候知道她有男朋友,并且她那小男朋友还是钟家那个在同龄人中十分优秀的小子时,除了有一丝不爽,我并没有其他的情绪,那只是商人的本性,对于自己看中的东西,知道她原来已经有了主人,多少有些不舒服。范夏何等聪明且敏感,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告诉我她和我身边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她和钟家那小子两情相悦,感情很好,让我别打她的注意。
我笑,端着茶抿了一口,淡淡回了句:若是我真的打了主意,输赢也为可知。
虽然那样说,彼时的我却清楚那个女孩还远没有让我付出这般行动的价值,我已经29岁,不再是感情用事的毛头小子,若是有付出,必得回报,这是我一贯的作风。
但是当时的我哪里能料到,碰上这个叫做林燃的女孩子,我会变成不计得失的傻小子。
我讨厌看她哭,讨厌看她一次又一次为了别的男人失魂落魄,我烦躁,我口不择言,我不由自主跟着她,陪她在马路上毫无形象地喝啤酒,听她醉了以后没玩没了地说着她和别人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然后我忽然发现,我似乎爱上了那个貌似淡定实则脆弱的女孩,我觉得好好笑,我一个快30的人,竟然因为一段爱情爱上了一个人。
我开始以美食为诱饵,三天两头约她出来,快一年的时间,她终于可以像在范夏面前那般,和我没大没小,嬉嬉笑笑。我很开心,却不满意,我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挑明我们之间的关系。于是我没日没夜地加班,连带着整个公司高层战战兢兢,终于在国庆即将到来之际挤出了一个星期的假期。
云南之行很快乐,忽略掉她偶尔太过有分寸的正经,我们就像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虽然期间有些事她刻意瞒着我,但其实我有很多事,也没有让她知道,比如我其实远没有她想的那般恐高,比如在玉龙雪山上,我拿着一枚硬币向三多神祈祷,比如在松赞林寺,我捐了大把香油钱,所求无旁,不过一个她罢了。
所以她不知道,当我三天后找到那枚许了愿的硬币时,我有多高兴,但是当看到那串红豆手链上刻的那八个字的时候,又有多伤心和失落。
云南回来后我半月没去见她,有时候看到好吃的,总是不由自主想起她,想跟她分享,有几次甚至把车开到她小区楼下,但是一想到她在我一心一意想着她的时候却心心念念着别的男人,我就恨得牙痒痒。
过生日那天晚上,我终于表露了我的心迹,尽管时间地点环境都不是原来我所设想的那般温馨甜蜜,但是我等不及了,这丫头太笨,又畏手畏脚,所以我只能逼逼她。
我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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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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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承诺过要带那个我最爱的女孩也来这里,甚至想过也在这里向她求婚,但现在一切都成了残忍的回忆和永远不可能兑现的诺言,但是我却还是想走这一遭。
我万万没想到我会在玉龙雪山的山顶之上见到我日日夜夜心心念念的女孩,我的懒懒,她一点都没有变,她冲着镜头笑得那样开心,甚至连纯白的雪山都没有她那般纯净清澈,站在她身旁的男子侧头看她,眼底是毫不掩饰的爱意,那样的眼神,我曾经在我的懒懒身上停留过无数次,那张脸透着无尽的温柔与宠溺,认识他这么久,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他们的双手紧紧交握,甜蜜地让我的心发酸发痛。
从玉龙雪山离开,我买了机票回到n市,再一次站在我们生活了许久的房间内,看着沙发上零零散散放着的几本杂志和丢在一旁的抱枕,我只觉恍如隔世。我在我们曾经相拥而眠的床上睡了一觉,这一觉是从出事之后,我睡的最香甜沉稳的一次,梦里甚至还能闻到她身上清冽的柠檬味道。走的时候,我只从暗房里带走了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林燃笑得一脸欢喜,手里抱着一盆开的繁繁茂茂的花朵。
我终于失声痛哭出来,我的傻姑娘啊,从头到尾都不知道那盆花叫做玛格丽特,而如今,那盆木春菊已经颓败地只剩下枯枝烂叶,就像我们的爱情,再也没了生机与希望。
回到巴黎之后,我生了一场大病,整整看了一个多月的医生,等完全康复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国的农历新年,巴黎的香榭丽舍大道上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庆祝着中国的农历新年,我一个人走在欢声笑语的人群中,自和那个叫做林燃的女孩分手后,第一次有了喜悦的情绪。
那个叫做林燃的女孩,我心爱的姑娘,她是我的爱情,也是我的青春,终于有人能重新让她笑得毫无防备,那么,我就算孤独终老,又有何妨呢?
☆、番外二
我是一个商人,并且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我比一般的商人都要精明和精打细算,不做亏本买卖是我的底线。
但是那个叫做林燃的女孩打破了我的底线。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穿了一件大红旗袍,与她气质极其不符的一件衣服,让本就普通的她更加不起眼,她跟我说话,我正为爷爷一直不回老宅的事烦心,态度很是敷衍,她也不生气,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安安静静。
□□静,就像这间屋子里还是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我忍不住拿余光瞄她,却发现她身体规规矩矩坐着,脸上的表情却十足地丰富,时而蹙眉,时而抿嘴,时而无声地碎碎念,那样子像极了小时候坐在床畔一边陪我入睡一边思考问题的妈妈,我又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爷爷回来让她带我去捐赠仪式,叫她懒懒,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就是爷爷口中时常提起的那个很有想法的女孩子。
去礼堂的路上很安静,这个叫懒懒的女孩子并不像大多数我认识的女子那样有意无意挑起话题和我交谈,我乐得自在,却在又一次看见她因为听到路过女生夸我帅时嘴角抽搐后,终于起了逗逗她的念头,结果我发现,这个叫懒懒,哦不,真名叫做林燃的女孩子并不如她的外表般平庸无奇,她真的如爷爷所说,很有想法,所以快到礼堂的时候,鬼使神差地,我忽然告诉了她我是顾宸泽。
但和我身边的其它女子想比,林燃还是太过普通,所以那一丝兴趣随着时间流逝,也被慢慢忽略。直到第二次再见到她,她的身份从爷爷的得意爱徒变成了范夏的闺蜜兼舍友,我开始相信,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没想到她也记得我,我忽然很开心。跟她相处很舒服,她话不多,总是安安静静地,却不会让人忽略她的存在,一顿饭吃下来,我对她兴趣大增,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子虽然说话做事淡定从容,实则着实羞涩单纯,我明明知道,却偏偏忍不住故意过分亲热地叫她懒懒,故意让她随范夏叫我哥哥,看着她抽搐的嘴角和绯红的脸,我的心情很好。
但也只是感兴趣而已。所以当在竹舍吃饭的时候知道她有男朋友,并且她那小男朋友还是钟家那个在同龄人中十分优秀的小子时,除了有一丝不爽,我并没有其他的情绪,那只是商人的本性,对于自己看中的东西,知道她原来已经有了主人,多少有些不舒服。范夏何等聪明且敏感,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告诉我她和我身边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她和钟家那小子两情相悦,感情很好,让我别打她的注意。
我笑,端着茶抿了一口,淡淡回了句:若是我真的打了主意,输赢也为可知。
虽然那样说,彼时的我却清楚那个女孩还远没有让我付出这般行动的价值,我已经29岁,不再是感情用事的毛头小子,若是有付出,必得回报,这是我一贯的作风。
但是当时的我哪里能料到,碰上这个叫做林燃的女孩子,我会变成不计得失的傻小子。
我讨厌看她哭,讨厌看她一次又一次为了别的男人失魂落魄,我烦躁,我口不择言,我不由自主跟着她,陪她在马路上毫无形象地喝啤酒,听她醉了以后没玩没了地说着她和别人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然后我忽然发现,我似乎爱上了那个貌似淡定实则脆弱的女孩,我觉得好好笑,我一个快30的人,竟然因为一段爱情爱上了一个人。
我开始以美食为诱饵,三天两头约她出来,快一年的时间,她终于可以像在范夏面前那般,和我没大没小,嬉嬉笑笑。我很开心,却不满意,我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挑明我们之间的关系。于是我没日没夜地加班,连带着整个公司高层战战兢兢,终于在国庆即将到来之际挤出了一个星期的假期。
云南之行很快乐,忽略掉她偶尔太过有分寸的正经,我们就像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虽然期间有些事她刻意瞒着我,但其实我有很多事,也没有让她知道,比如我其实远没有她想的那般恐高,比如在玉龙雪山上,我拿着一枚硬币向三多神祈祷,比如在松赞林寺,我捐了大把香油钱,所求无旁,不过一个她罢了。
所以她不知道,当我三天后找到那枚许了愿的硬币时,我有多高兴,但是当看到那串红豆手链上刻的那八个字的时候,又有多伤心和失落。
云南回来后我半月没去见她,有时候看到好吃的,总是不由自主想起她,想跟她分享,有几次甚至把车开到她小区楼下,但是一想到她在我一心一意想着她的时候却心心念念着别的男人,我就恨得牙痒痒。
过生日那天晚上,我终于表露了我的心迹,尽管时间地点环境都不是原来我所设想的那般温馨甜蜜,但是我等不及了,这丫头太笨,又畏手畏脚,所以我只能逼逼她。
我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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