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哈哈与不高兴 作者:我的小Q
分卷阅读41
要我不停地宠他,他就没道理离开我。我对他好,他肯定开心,看见他开心,我就开心,两个人都开心,怎么会有矛盾呢?”
梁耀服了他了,“你是不是没谈过恋爱啊?你不觉得你这些想法很不讲道理吗?他是人,不是宠物,你怎么能把人和宠物相提并论?不是你宠着他,他就会一心一意地追随你,他有他的思想和他的生活,你不可能把他关在家里养一辈子!”
“随你怎么说。”梁晋固执得像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反正我认定他了,不会再找别人了。”
梁耀泼冷水,“你问过他的想法吗?也许他对你根本就没那方面意思呢?毕竟你比他大十几岁,他长得也不难看,又正年轻,找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同龄人应该很容易吧?”
梁晋十分肯定地说:“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你……”梁耀被他那副混账样子噎得说不出话来,连续深呼吸好几次才得以缓解。
“行吧。”梁耀妥协地叹了口气,“既然你已经决定好了,我说再多也没什么作用。你也老大不小了,是该找个伴了,爸妈那边我先帮你瞒着,等你准备好了再把人带回去见他们。”
“嗯。”梁晋笑了笑,“谢了。”
“说‘谢’字就太见外了啊。”梁耀说着,话锋一变,“不过老牛吃嫩草什么的,还是得悠着点,小心以后自食恶果。”
梁晋没听懂,“你什么意思?”
“别总想着把人往家里带,你不就那点心思吗?”
“我有什么心思啊?”梁晋莫名其妙,“你把话说清楚。”
“你不要仗着身强体壮就可以胡作非为。”梁耀故作语重心长,“现在你要是把他折腾狠了,等你老了的时候,他正当壮年,然后风水轮流转,就该他来折腾你了。”
梁晋总算明白了这番话里的含义,沉着脸低吼:“你够了!”
靠,认识这么久连手都没牵过,突然聊十八禁话题,不是存心膈应人吗??
独自郁闷了片刻,梁晋又开始撵人。
“你怎么还不走?”
“我要留在这儿吃饭呐。”梁耀翘起二郎腿,悠哉游哉地晃悠,“你们买了那么多菜,吃不完就浪费了。况且难得遇见弟妹亲自下厨,我得尝尝他的手艺。”
“你还真不客气。”
梁晋看似没好气,其实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他们两兄弟年龄相差不大,从小便是“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一路斗过来的,虽然见了面总是互相埋汰个不停,但是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不可磨灭的,越是吵吵闹闹,就说明越不把彼此当外人,感情也就越深厚。
梁晋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过了一刻钟,可麦奇还没回来,担心他走错了路,梁晋丢下一句“我去过去看看”立刻朝厨房奔去。
瞅着自家老弟那副陷入情网的样子,梁耀直到现在仍感到不可思议。
也许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吧。
梁耀从没见他对谁这样上心过。
如果真如他所说,这个叫麦奇的男生能让他开心,那也就足够了。
他们梁家确实什么都不缺,在这纸醉金迷的时代,缺的是真心相待的人。
……
来到厨房,梁晋一眼便看见麦奇正在灶台前忙碌,爱犬小黄蹲在他的脚边,出奇的温顺乖巧。炉火很旺,将他的脸映得红扑扑的,看上去竟有点秀色可餐。
双脚不由自主地向前,梁晋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无声息地站在了麦奇的身后。
眼前的人身高还不及他的下巴,浑身散发着青春无敌的少年气息。
难怪到了他们这个岁数总感叹:年轻真好。嗅着麦奇的发香,梁晋心想,自己要是晚出生几年,那该有多好。
……
麦奇往咕咕冒泡的大骨汤里扔了一把枸杞,接着拿起手机查看了一下菜谱,发现还要配上红枣才能发挥出补气养血的功效,便打算去冰箱里拿几颗红枣。
他刚转过身,就撞上了一堵人墙,吓得他一个激灵,险些把“墙”给掀了。
“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一看是梁晋,麦奇吁了口气,“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不吭声啊?”
“我进来很久了,在你身后站了半天,你也没察觉出来,迟钝得像只猪一样,被人拖去卖了都反应不过来。”梁晋说话不动听,脸上却挂着宠溺的笑容。
“我做事向来都是专心致志的好不好!”麦奇越过他,朝冰箱走去。
“你在做什么?”梁晋边问边看向灶台上的砂锅。
“大骨炖藕。”
浓酽的汤汁正在锅里翻滚,热气汩汩而出,飘散在空气中,留下诱人的香味。
“你不是说你不会做饭吗?我觉得你做的很不错啊。就凭这锅汤的颜色,打满分都没问题。你看小黄都闻着香味寻过来了,还老老实实地守在这里,应该差不到哪里去。”
梁晋夸起人来毫不吝啬,平时他十指不沾阳春水,连一颗蒜瓣都没剥过,所以一直以来他对会做饭的人是相当服气的。如果这顿饭换成他来做,估计他只能一筹莫展地望着食材叹气了。
可麦奇对自己的厨艺没多大信心,“我按照菜谱做的,你最好别抱太大的期望,我真的是第一次下厨,能弄熟就该烧高香了,至于味道我可不敢保证。”
麦奇说的全是大实话,平时在家里煮煮面条或着炒一碗鸡蛋饭虽然不在话下,但他也就这么点能耐了。
照理说,身为大哥,为了照顾一家子的生活,他应该要学会烧饭做菜。可小妹麦诗昱说,他是做大事的人,不能像个女人一样围着锅碗瓢盆转来转去,而麦诗昱没事就喜欢在厨房里捣鼓各种美食,家里做饭的重任便落在了她的身上。麦奇正好乐得清闲,有时候麦诗昱忙不过来,他也会帮忙打打下手,比如洗洗菜啊、切切葱什么的,都是一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活儿。不过话又说回来,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麦诗昱做饭的时候,他经常在一旁看着,看多了自然心里有数,轮到自己动手时不至于束手无策,更不会犯“糖盐不分”这样的低级错误。
把三颗大枣放进汤里,麦奇又担心量太少作用不大,于是又扔了五颗。
梁晋在旁边问:“既然是大骨炖藕,为什么没看到藕呢?”
“菜谱上说煮一会儿再放藕。”麦奇解释道,继而把泡在水池里的藕捞了出来,咔咔咔切成四五段,最后将藕一股脑地倒进了砂锅里。
梁晋惊讶道:“藕还没削皮!”
啊,糟糕!完全忘了这一茬!
麦奇暗骂自己太马虎,却装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说道:“其实不削皮也没关系,洗干净了就行,许多蔬菜的皮和叶子比它的果实和根茎更有营养,去皮只是为了口感和美观,跟苹果连皮吃是同样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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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不停地宠他,他就没道理离开我。我对他好,他肯定开心,看见他开心,我就开心,两个人都开心,怎么会有矛盾呢?”
梁耀服了他了,“你是不是没谈过恋爱啊?你不觉得你这些想法很不讲道理吗?他是人,不是宠物,你怎么能把人和宠物相提并论?不是你宠着他,他就会一心一意地追随你,他有他的思想和他的生活,你不可能把他关在家里养一辈子!”
“随你怎么说。”梁晋固执得像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反正我认定他了,不会再找别人了。”
梁耀泼冷水,“你问过他的想法吗?也许他对你根本就没那方面意思呢?毕竟你比他大十几岁,他长得也不难看,又正年轻,找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同龄人应该很容易吧?”
梁晋十分肯定地说:“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你……”梁耀被他那副混账样子噎得说不出话来,连续深呼吸好几次才得以缓解。
“行吧。”梁耀妥协地叹了口气,“既然你已经决定好了,我说再多也没什么作用。你也老大不小了,是该找个伴了,爸妈那边我先帮你瞒着,等你准备好了再把人带回去见他们。”
“嗯。”梁晋笑了笑,“谢了。”
“说‘谢’字就太见外了啊。”梁耀说着,话锋一变,“不过老牛吃嫩草什么的,还是得悠着点,小心以后自食恶果。”
梁晋没听懂,“你什么意思?”
“别总想着把人往家里带,你不就那点心思吗?”
“我有什么心思啊?”梁晋莫名其妙,“你把话说清楚。”
“你不要仗着身强体壮就可以胡作非为。”梁耀故作语重心长,“现在你要是把他折腾狠了,等你老了的时候,他正当壮年,然后风水轮流转,就该他来折腾你了。”
梁晋总算明白了这番话里的含义,沉着脸低吼:“你够了!”
靠,认识这么久连手都没牵过,突然聊十八禁话题,不是存心膈应人吗??
独自郁闷了片刻,梁晋又开始撵人。
“你怎么还不走?”
“我要留在这儿吃饭呐。”梁耀翘起二郎腿,悠哉游哉地晃悠,“你们买了那么多菜,吃不完就浪费了。况且难得遇见弟妹亲自下厨,我得尝尝他的手艺。”
“你还真不客气。”
梁晋看似没好气,其实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他们两兄弟年龄相差不大,从小便是“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一路斗过来的,虽然见了面总是互相埋汰个不停,但是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不可磨灭的,越是吵吵闹闹,就说明越不把彼此当外人,感情也就越深厚。
梁晋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过了一刻钟,可麦奇还没回来,担心他走错了路,梁晋丢下一句“我去过去看看”立刻朝厨房奔去。
瞅着自家老弟那副陷入情网的样子,梁耀直到现在仍感到不可思议。
也许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吧。
梁耀从没见他对谁这样上心过。
如果真如他所说,这个叫麦奇的男生能让他开心,那也就足够了。
他们梁家确实什么都不缺,在这纸醉金迷的时代,缺的是真心相待的人。
……
来到厨房,梁晋一眼便看见麦奇正在灶台前忙碌,爱犬小黄蹲在他的脚边,出奇的温顺乖巧。炉火很旺,将他的脸映得红扑扑的,看上去竟有点秀色可餐。
双脚不由自主地向前,梁晋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无声息地站在了麦奇的身后。
眼前的人身高还不及他的下巴,浑身散发着青春无敌的少年气息。
难怪到了他们这个岁数总感叹:年轻真好。嗅着麦奇的发香,梁晋心想,自己要是晚出生几年,那该有多好。
……
麦奇往咕咕冒泡的大骨汤里扔了一把枸杞,接着拿起手机查看了一下菜谱,发现还要配上红枣才能发挥出补气养血的功效,便打算去冰箱里拿几颗红枣。
他刚转过身,就撞上了一堵人墙,吓得他一个激灵,险些把“墙”给掀了。
“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一看是梁晋,麦奇吁了口气,“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不吭声啊?”
“我进来很久了,在你身后站了半天,你也没察觉出来,迟钝得像只猪一样,被人拖去卖了都反应不过来。”梁晋说话不动听,脸上却挂着宠溺的笑容。
“我做事向来都是专心致志的好不好!”麦奇越过他,朝冰箱走去。
“你在做什么?”梁晋边问边看向灶台上的砂锅。
“大骨炖藕。”
浓酽的汤汁正在锅里翻滚,热气汩汩而出,飘散在空气中,留下诱人的香味。
“你不是说你不会做饭吗?我觉得你做的很不错啊。就凭这锅汤的颜色,打满分都没问题。你看小黄都闻着香味寻过来了,还老老实实地守在这里,应该差不到哪里去。”
梁晋夸起人来毫不吝啬,平时他十指不沾阳春水,连一颗蒜瓣都没剥过,所以一直以来他对会做饭的人是相当服气的。如果这顿饭换成他来做,估计他只能一筹莫展地望着食材叹气了。
可麦奇对自己的厨艺没多大信心,“我按照菜谱做的,你最好别抱太大的期望,我真的是第一次下厨,能弄熟就该烧高香了,至于味道我可不敢保证。”
麦奇说的全是大实话,平时在家里煮煮面条或着炒一碗鸡蛋饭虽然不在话下,但他也就这么点能耐了。
照理说,身为大哥,为了照顾一家子的生活,他应该要学会烧饭做菜。可小妹麦诗昱说,他是做大事的人,不能像个女人一样围着锅碗瓢盆转来转去,而麦诗昱没事就喜欢在厨房里捣鼓各种美食,家里做饭的重任便落在了她的身上。麦奇正好乐得清闲,有时候麦诗昱忙不过来,他也会帮忙打打下手,比如洗洗菜啊、切切葱什么的,都是一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活儿。不过话又说回来,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麦诗昱做饭的时候,他经常在一旁看着,看多了自然心里有数,轮到自己动手时不至于束手无策,更不会犯“糖盐不分”这样的低级错误。
把三颗大枣放进汤里,麦奇又担心量太少作用不大,于是又扔了五颗。
梁晋在旁边问:“既然是大骨炖藕,为什么没看到藕呢?”
“菜谱上说煮一会儿再放藕。”麦奇解释道,继而把泡在水池里的藕捞了出来,咔咔咔切成四五段,最后将藕一股脑地倒进了砂锅里。
梁晋惊讶道:“藕还没削皮!”
啊,糟糕!完全忘了这一茬!
麦奇暗骂自己太马虎,却装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说道:“其实不削皮也没关系,洗干净了就行,许多蔬菜的皮和叶子比它的果实和根茎更有营养,去皮只是为了口感和美观,跟苹果连皮吃是同样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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