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 作者:亡灵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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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亏没喷到人。我嫌恶地看着他,能不能别这么恶心。

    “自己想。”我咬牙低声道。其实我生气的原因很简单,他前两天居然瞒着我和乔悦去泰国玩,我一直以为他是有事忙去了,直到乔悦把他们在泰国玩的照片给我看我才知道。我也不是什么小气的人,带乔悦去泰国玩这没什么,可是他瞒着就是不对了。

    “想不到才这么着急赶来啊。”他说。

    他其实是有事的,计划结婚当天来的,因为我没等他自己来先了,他就追过来了。

    刚才那伙人不死心又要过来拉走罗少,他摆摆手,说和我有重要的事解决了再说。看他的样子我想要不算了,又不是说不开的事,呆会儿结束了好好整治一下就好了。

    说自己不是小气的人却正做着小气的事。也许,这就是恋爱中人的通病吧。

    罗少还是被那几个人拉走了,李小梅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我旁边。当年我追她被婉拒,她就有些故意的在躲我似的,之后就一直没怎么说话,这晚却是主动来找我聊天,而我却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接话,因为注意力都分散在花花公子罗少原身上。

    这家伙人气高,在人群里混得简直如鱼得水,尤其受女生欢迎,虽然他时不时会看向我,可根本就没时间顾及我。

    李小梅大概见我精神不太集中,就问,“你是不是不太想和我说话啊。”

    “怎么会。”我赶紧否认,胡乱编理由,“我只是有点紧张,没想到你会主动找我说话,受宠若惊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5 章

    李小梅羞涩地微笑了,还真像朵洁白的小花。

    她拿起饮料杯小小的吸了一口,说,“那时候,我有男朋友的。”

    我很捧场,遗憾地哦了一声,心里却在想,谁还关心你当年有没有男朋友啊。

    她呵呵地笑,我呵呵地笑。

    男生们根本没兴致唱歌,都在胡侃瞎侃,喝酒猜拳掷骰子吵吵闹闹,有一个女生旁若无人地在唱eason的《k歌之王》,那歌词应景得越显她特别地冷清寂寥,她唱得很沉醉,甚至有点心碎。

    她不是我们班的人,看着是历史系的系花,任洁的一个朋友。

    李小梅看一眼那个女生又看向罗少,说,“罗少一定不知道他那性格伤了很多人。”

    这让我联想到了一些事。罗少只在大一的时候常住寝室后来那几年并不常住,他感情上的事从不喜欢拿出来说,而我也不三八,但是我不三八不表示别人不三八,总归还是有所耳闻的。

    李小梅转过脸看我,“他对每个人都好,也就是谁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如果他只是个家世长相都普通的男生,也不会有什么,偏偏他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好好认真地对待一个人。”

    我看着在人群里显得异常耀眼的男人,无论他身高外形这些年怎么变,他的笑总是那么阳光无害,就和我当年初识他那会儿一样。那么多的人飞蛾扑火似的扑向他,他始终像是置身事外一样,一如既往保持他原有的姿态,好像一切都与他无关。

    “这里挺吵的,要不要我们找个安静点的地方聊聊?”李小梅建议。

    看罗少原的的样子一时也脱不开身,我也不忍拒绝她的提议,虽然里面有小包间但是一男一女的往里面去难免奇怪,就决定出去了。

    聊了这两年的工作以及感情生活,我觉得这个女孩子很难得,并没有变得多世故,多少女孩子在踏上社会之后,因为先前的爱情在现实面前折了腰而变得攻利,觉得与其不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倒不如找个有钱的男人,没有爱情,起码还有钱。可她一点也没这种想法,尤其是她的家境并不是很好,而且有个长年生病的父亲需要照料。

    “不是没有有点钱长得又好的男人说喜欢我,可经过了第一个,总觉得在一起性格合不合得来是最重要的,再说我这样的家庭出来的人,搞不好会被人家的家人歧视,这个社会,肯努力还怕出不了头。”

    我并不感到诧异,却说,“你外表柔柔弱弱的,倒是个女汉子。”

    “必须的啊,生活造就的。”她一副标准的女汉子模样。

    “可是如今这个社会,有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一个人没什么背景想做出点事很难。”我忍不住泼她冷水。

    这盆水,泼了个正着。

    她略显沮丧,说,“确实难。我明明以诚待人,却到处碰壁,或者这些人总是打歪主意,有时候觉得真累,那些人怎么能这样,很让人心寒。”

    这个女生,她怎么就不知道适当地向生活妥协呢。我突然想起初中的时候听过的一句话,说是你越脱离现实,现实就会越接近你。从前我喜欢她的时候,其实也并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主要还是她有一种吸引人的特质,她眉宇间有种英气和正气是一般女孩子没有的。

    也许有时候长得好看也是一种错,我心想。如果李小梅只是长相普通,也许凭着自己的努力,还能有个不错的发展,有着美丽的容貌却执着地不肯借着美貌上位,反倒阻碍了发展。

    “我不明白社会上为什么会有那些莫名其妙的学历没用说,说比尔盖茨大学没毕业,最后不也成了亿万富翁,也不说一下他妈是ibm的董事。”她说。

    “巴菲特也一样。”我说。

    然后我们有默契地笑了。

    “也许你可以试着改变一下你自己,比如,在原则范围之外,稍微改变一下,你懂我想说什么的吧。”我说。

    她固执地摇头。

    人跟人之间真的挺微妙的,我虽然说追过她,可是严格说起来我们真是一点也不熟,这么多年同学也没能说上几句话,可是多年不见如今重遇,就着这同学关系,在这个月朗风清的晚上,陌生的城市街头,我们谈话的感觉却像是多年的朋友,完全无关风月。

    更奇怪的是,跟她出来稍微还是抱着不纯良的目的,气人的是似乎我这幼稚的行为并未奏效,夜是如此的深,他却连一通电话也没有。

    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挫败感。

    聊了差不多半小时,我提出回去。大体上我是个合群的人,更喜欢和一堆人在一起,尽管一起玩的时候我并不活跃,在一群人里也不出众,但我总是捧场。有时候,我觉得就算在一边看着别人玩也是件开心的事。

    回去的时候罗少已经不在了,那个系花不唱歌改喝酒了。

    散场时老大给大家发房卡,老大不是什么富二代也不是土豪,订的是双人房,两人一间,大家各自配对了,唯独我没房卡也没有配对的。

    “云飞,你的卡在罗少那儿,他说累先回去休息了。”老大说。

    也不是第一次睡一个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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