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契阔 作者:小小村落
分卷阅读41
座城市欣欣向荣,永远容不下太多的过往和回忆,所有的温存会如一夜情一般稍纵即逝,无法被保存下来,人们只有依靠记忆来保存这座城市的情怀和往事,为此她喜欢用相机拍摄下属于这座城市的一切,途经的小吃店,风格各异的招牌,有情怀的旧式缝纫机,疾驰而过的地铁,表情冷漠的行人,睡在纸盒里的流浪艺术者,咖啡店里一杯精致拉花的卡布奇诺,还有人们脸上瞬间即逝的温暖笑容。
她有时候也会去广场替人画画,她的专业是画画,不过在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部照相机之后她决定不再把时间浪费在这种类似复制的事情上,于是坚持了自己一直来的喜好,写作。塔莎喜欢写一些暗涩倾向于朦胧哲学艺术的文字、散文亦或者诗歌,不过这些并不受出版社欢迎,在这样一个大时代里,这些小情小调的东西虽然宛如藏在咖啡杯里的钻石,不过却很难发光发亮,所以她会写一些富有娱乐性的小说寄给出版社,比如惊悚爱情小说,他们喜欢她笔下融和了痴缠怨情和离奇诡异的爱情故事,可以让读者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打开小说,然后翻看文字的第一段就会被深深吸引,从而使整个阅读过程都保持在一种高度紧张和亢奋的状态。人们似乎越来越喜欢一些惊悚血腥的东西,以此来刺激自己日渐麻木的神经。她的下一部小说想要尝试写一个杀手女作家的故事,血腥,充满着缠绵悱恻的爱恨,还有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这些东西犹如文字垃圾,并不构造成为内心深处的任何感悟,无非是坐云霄车一般的刺激。码字,创造迂回的情节,然后结束。比起这些她更喜欢关照内心的情感,写一些给自己看的散文,记录某时某刻的心情。写一首宛如四叶草一般简洁明了充满幸福味道的小诗,夹在图书馆的借阅书籍当中,赠送给有缘人。
她28岁,到了结婚的年龄,不过她认为她的内心深处始终是个孩子,宛如安房直子的温暖童话,从未长大,在经过几段容易忘记的恋情之后她决定不将自己的人生交托给别人,或许她再也不用寻找,只需内心安静的等待,能遇见是件幸事,不能遇见也没什么损失。毕竟刻骨铭心,令人生死难忘的感情人生只有一次,多过一次便也不能再算了。在她28岁的时候开始学会编织毛衣,储存积蓄,买一两件奢侈品犒劳自己,靠她的稿费暂时可以衣食无忧,过一些简单明了的生活,清洁,关照自己的内心。没有了匆匆忙忙的工作压力,背上一个单肩包就可以随时坐上火车去往远方,不用担心需要向谁交代,不用担心宠物会被饿死,她不曾侍养任何宠物,以防她在任何时候会心血来潮收拾行礼出行远游,无所挂碍才是最好。她不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觉得人不能被四面墙壁所困住,她喜欢流浪的生活,宛如吉卜赛人,血液中充满了无法压抑的狂野和对自由的炙热向往,房租费是按年交的,不过一年当中除了创作的时间她几乎都在四处生活,旅游,去不同国家,海边城市,或者一个鲜为人知的小镇隐居生活。
和陌生人交谈,彼此交换香烟,喝易拉罐煮的现磨咖啡,吃素食、麦芽面包。微笑,对人和蔼,但始终会保持一定距离,不会太热烈的和别人分享彼此,留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出行时必定要选交通工具靠窗的位置,看沿途风景,独自发呆,在脑袋中呈现镜头般意境浓厚的画面,然后开始遐想会在下一个城市发生什么。打开红色的笔记本电脑,在网站上预定了一家向往已久的田园式旅店,拖着黄色的旅行箱,走进红色绿色花布映衬的旅店,和店主简单交谈,办理了入住手续,然后住进了向往已久的房间,208号房,名叫拉姆拉错的秘密花园。大红的墙壁,给人一种热烈的温度,壁炉中生着炉火,有一个老式的摇椅,上面铺着一块手工编织的毛毯,地上铺着白色的羊毛垫子,一只散发着树木香味的大圆桌,不经修饰,只涂抹了一层淡淡的透明油漆,上面搁着一套蓝色精致的茶具,给自己泡了一杯花草茶,然后拿着白色的浴袍去浴室洗澡。浴室是地中海式的风格,白色的狭长形百叶窗,外面吊着两盆花,紫色、白色相间的花束在阳光下格外显眼,浴室的墙壁是凉爽的蓝色,下面是鹅卵石铺制的地板。
洗完澡后敷了一片面膜,穿着一次性拖鞋走到搁着白色圆桌的阳台上码字,晒太阳,然后品尝那杯芳香四溢的花草茶,一切都刚刚好,只剩下闲散慵懒的心情任凭抒发。翻看一本陈旧封面的小说,突然看到了页面上曾经留下的一段话,于是突然想起了那个夜雨磅礴的午后,自己独自蜷缩坐在藤椅观看庭院中稀稀拉拉的雨滴,时隔已经好久,当时自己的内心多么渴望刚刚与之分手的恋人能够给自己打来一通电话,带来一点温暖,如今彼此生分,在不同的城市生活,尝试接触不同的人,然后和不同的人相爱直至结婚。然而婚姻并不是终结,往往只是另一种更为需要包容和忍爱的开始。她这辈子都不适合这种生活,或者根本不适合成为一个人类,只是一个独居动物,不喜好把温暖与人分享,蜷坐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伤心难过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拥抱自己。她看圣经、佛经,不过并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只不过宗教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开始,她只是好奇人类更为本真的内心需求是什么?上帝不在天上,往往隐藏在每一个人的身后,人们需要关照自己的内心从而发现一些什么,这是冥冥中存在的启示与指引,不过人们并未曾开启过多。
临走的时候她没有告诉旅店的主人自己关注她的博客已经七年,她很喜欢她小店的风格,也很喜欢她在博客上闲闲散散发表的文章。途经不留痕迹,不过却满心喜欢,她用心装点的每一个格局,每一个角落。遇见,然后告别。她该是她遇见过最风轻云淡的住客,没有和店主过多交谈,彼此保持各自生活,不曾打扰,只因为欣赏而来,然后满意而归,或许她也不会相信她只是因为爱上了她的旅店然后到此居住一段时间,仅此是因为她的旅店而已,而非周遭出名的旅游景点。
与喜欢的人事相遇是一种缘分,然后离开也是一种美好,庆幸能够遇见他们,然后成为一个更为贴近自己的人类。
塔莎终于在今年的四月收到了好友丽恩的来信,她说她成为了国际志愿者,她坚持用发黄的旧式莎草纸给她写信,羽毛笔下优美倾斜的英文,有着轻柔宛如羽毛般的的笔触,散发着来自草原淡淡的味道。丽恩远在遥远的南非,不过她热爱那里,远离了人类文明的喧嚣,隔绝了网络游戏的诱惑,她生活得很简单充实,丽恩说她简直不敢相信现在的自己竟然肯花一个下午的时间来为朋友们烹制午餐,采集菜地里新鲜的蔬菜,西红柿、四季豆、罗勒,然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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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城市欣欣向荣,永远容不下太多的过往和回忆,所有的温存会如一夜情一般稍纵即逝,无法被保存下来,人们只有依靠记忆来保存这座城市的情怀和往事,为此她喜欢用相机拍摄下属于这座城市的一切,途经的小吃店,风格各异的招牌,有情怀的旧式缝纫机,疾驰而过的地铁,表情冷漠的行人,睡在纸盒里的流浪艺术者,咖啡店里一杯精致拉花的卡布奇诺,还有人们脸上瞬间即逝的温暖笑容。
她有时候也会去广场替人画画,她的专业是画画,不过在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部照相机之后她决定不再把时间浪费在这种类似复制的事情上,于是坚持了自己一直来的喜好,写作。塔莎喜欢写一些暗涩倾向于朦胧哲学艺术的文字、散文亦或者诗歌,不过这些并不受出版社欢迎,在这样一个大时代里,这些小情小调的东西虽然宛如藏在咖啡杯里的钻石,不过却很难发光发亮,所以她会写一些富有娱乐性的小说寄给出版社,比如惊悚爱情小说,他们喜欢她笔下融和了痴缠怨情和离奇诡异的爱情故事,可以让读者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打开小说,然后翻看文字的第一段就会被深深吸引,从而使整个阅读过程都保持在一种高度紧张和亢奋的状态。人们似乎越来越喜欢一些惊悚血腥的东西,以此来刺激自己日渐麻木的神经。她的下一部小说想要尝试写一个杀手女作家的故事,血腥,充满着缠绵悱恻的爱恨,还有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这些东西犹如文字垃圾,并不构造成为内心深处的任何感悟,无非是坐云霄车一般的刺激。码字,创造迂回的情节,然后结束。比起这些她更喜欢关照内心的情感,写一些给自己看的散文,记录某时某刻的心情。写一首宛如四叶草一般简洁明了充满幸福味道的小诗,夹在图书馆的借阅书籍当中,赠送给有缘人。
她28岁,到了结婚的年龄,不过她认为她的内心深处始终是个孩子,宛如安房直子的温暖童话,从未长大,在经过几段容易忘记的恋情之后她决定不将自己的人生交托给别人,或许她再也不用寻找,只需内心安静的等待,能遇见是件幸事,不能遇见也没什么损失。毕竟刻骨铭心,令人生死难忘的感情人生只有一次,多过一次便也不能再算了。在她28岁的时候开始学会编织毛衣,储存积蓄,买一两件奢侈品犒劳自己,靠她的稿费暂时可以衣食无忧,过一些简单明了的生活,清洁,关照自己的内心。没有了匆匆忙忙的工作压力,背上一个单肩包就可以随时坐上火车去往远方,不用担心需要向谁交代,不用担心宠物会被饿死,她不曾侍养任何宠物,以防她在任何时候会心血来潮收拾行礼出行远游,无所挂碍才是最好。她不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觉得人不能被四面墙壁所困住,她喜欢流浪的生活,宛如吉卜赛人,血液中充满了无法压抑的狂野和对自由的炙热向往,房租费是按年交的,不过一年当中除了创作的时间她几乎都在四处生活,旅游,去不同国家,海边城市,或者一个鲜为人知的小镇隐居生活。
和陌生人交谈,彼此交换香烟,喝易拉罐煮的现磨咖啡,吃素食、麦芽面包。微笑,对人和蔼,但始终会保持一定距离,不会太热烈的和别人分享彼此,留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出行时必定要选交通工具靠窗的位置,看沿途风景,独自发呆,在脑袋中呈现镜头般意境浓厚的画面,然后开始遐想会在下一个城市发生什么。打开红色的笔记本电脑,在网站上预定了一家向往已久的田园式旅店,拖着黄色的旅行箱,走进红色绿色花布映衬的旅店,和店主简单交谈,办理了入住手续,然后住进了向往已久的房间,208号房,名叫拉姆拉错的秘密花园。大红的墙壁,给人一种热烈的温度,壁炉中生着炉火,有一个老式的摇椅,上面铺着一块手工编织的毛毯,地上铺着白色的羊毛垫子,一只散发着树木香味的大圆桌,不经修饰,只涂抹了一层淡淡的透明油漆,上面搁着一套蓝色精致的茶具,给自己泡了一杯花草茶,然后拿着白色的浴袍去浴室洗澡。浴室是地中海式的风格,白色的狭长形百叶窗,外面吊着两盆花,紫色、白色相间的花束在阳光下格外显眼,浴室的墙壁是凉爽的蓝色,下面是鹅卵石铺制的地板。
洗完澡后敷了一片面膜,穿着一次性拖鞋走到搁着白色圆桌的阳台上码字,晒太阳,然后品尝那杯芳香四溢的花草茶,一切都刚刚好,只剩下闲散慵懒的心情任凭抒发。翻看一本陈旧封面的小说,突然看到了页面上曾经留下的一段话,于是突然想起了那个夜雨磅礴的午后,自己独自蜷缩坐在藤椅观看庭院中稀稀拉拉的雨滴,时隔已经好久,当时自己的内心多么渴望刚刚与之分手的恋人能够给自己打来一通电话,带来一点温暖,如今彼此生分,在不同的城市生活,尝试接触不同的人,然后和不同的人相爱直至结婚。然而婚姻并不是终结,往往只是另一种更为需要包容和忍爱的开始。她这辈子都不适合这种生活,或者根本不适合成为一个人类,只是一个独居动物,不喜好把温暖与人分享,蜷坐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伤心难过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拥抱自己。她看圣经、佛经,不过并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只不过宗教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开始,她只是好奇人类更为本真的内心需求是什么?上帝不在天上,往往隐藏在每一个人的身后,人们需要关照自己的内心从而发现一些什么,这是冥冥中存在的启示与指引,不过人们并未曾开启过多。
临走的时候她没有告诉旅店的主人自己关注她的博客已经七年,她很喜欢她小店的风格,也很喜欢她在博客上闲闲散散发表的文章。途经不留痕迹,不过却满心喜欢,她用心装点的每一个格局,每一个角落。遇见,然后告别。她该是她遇见过最风轻云淡的住客,没有和店主过多交谈,彼此保持各自生活,不曾打扰,只因为欣赏而来,然后满意而归,或许她也不会相信她只是因为爱上了她的旅店然后到此居住一段时间,仅此是因为她的旅店而已,而非周遭出名的旅游景点。
与喜欢的人事相遇是一种缘分,然后离开也是一种美好,庆幸能够遇见他们,然后成为一个更为贴近自己的人类。
塔莎终于在今年的四月收到了好友丽恩的来信,她说她成为了国际志愿者,她坚持用发黄的旧式莎草纸给她写信,羽毛笔下优美倾斜的英文,有着轻柔宛如羽毛般的的笔触,散发着来自草原淡淡的味道。丽恩远在遥远的南非,不过她热爱那里,远离了人类文明的喧嚣,隔绝了网络游戏的诱惑,她生活得很简单充实,丽恩说她简直不敢相信现在的自己竟然肯花一个下午的时间来为朋友们烹制午餐,采集菜地里新鲜的蔬菜,西红柿、四季豆、罗勒,然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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