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有鹿鸣 作者:楚危
分卷阅读57
掩住了他的目光,“阿缜言出必行。”
我知道,这我都知道。
“我不想再站在少爷的身后了,”他忽然抬起了头,紧紧盯着我的眼睛,“站在你的身后并不能保护你。在少爷的心里,阿缜还不是一个可靠的人,也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的人,我必须变得更强大一些,才能好好保护少爷,才能分担少爷的担子。”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皱着眉摇了一下头,却不知我的心声他该如何才能得知?他以为我不愿告诉他是因为我不信任他,仍将他视为寻常一家仆,我原本以为我们是这世上最默契的,这时才发现,我们在对方面前都是如此畏缩。
何故如此轻视自己,我只是,我只是……不想连累你。
我伸手抱住了他,胸膛贴着胸膛,两颗心贴得那么近,仿佛这样我的心里话才能传到他的心里。
那一晚我们两人坐在桌旁,一支红烛垂泪至天明。我手中的笔不停,一页页写下我近日所思,他安静地细细读过,或皱眉,或点头,没什么话,可我久悬多日的心却落了地。
“太过冒险。”他放下最后一张纸,终于说道。这我自然心知肚明,我拢了拢一桌的纸,三两张合在一起,置于那快要燃尽的蜡烛旁,只见那原本还微弱的火光骤间大亮,很快又暗了下去,只剩下焦黑的灰烬。
“天亮了。”窗外已经能听到鸟鸣。
我扭头看了一眼,晨光点亮了每一格窗格,点了点头。
“今日就去?”
我不答。
“我让阿大阿二陪你。”
我笑了,凑过去轻轻吻了吻他的脸颊,却见他整只耳朵和半边脸都红了。
一夜未眠却一点儿都不困,我沐浴洗漱之后,囫囵喝了一碗粥,带着阿大阿二还有自己昨日临摹的画就出了门,朝最热闹的市口而去,这么早连卖早点的都还没出摊,我定能占个显眼的好位置。
☆、五十九
虽已过了清明,可今年雨水充沛,雨黏黏糊糊将那些骚动的暖意又浇灭了。乍暖还寒尤未定,所以我早上出来时裹了一件厚袍子。没想到晨雾散了之后,倒是慢慢热了起来,袍子就穿不上身了。这市口在两条街交汇处,一条是直通城门大道,往来的人三教九流,好事的更多,我挂出来的那副画引得不少人驻足,兼有小声议论,却没人上前答问,我也只能闭目养神放任自由。
阿大阿二隐在人群里暗中保护我,就算凝神寻找也不一定能找到他们哥俩。只是在这闹市之中众目睽睽之下,若真有能对我下手的人,必然是他俩抵挡不住的角色。可经过昨日的那番波折,他俩唯恐再叫阿缜失望,一路上都有些草木皆兵的意味,对我像是对眼珠子似的,小心翼翼,连被人撞着碰着都十分紧张。我这人向来不喜连累别人,就连求人也很难张得开口,恩怨情仇,一笔一笔要算得清楚,否则就像是用绳子捆着我的心,寝食难安什么都放不开。看这哥俩的架势,我过意不去,心中五味杂陈,回去就和阿缜说,千万不要再这样。
“哎!你这上头写的什么?”
我睁开眼,只见眼前已经围了一圈的人,一个粗膀圆腰的杀猪汉好奇地指着我写在画旁的字。
“朱二,你不是说你认得字的嘛!哈哈哈!”
人群中有人起哄,那叫朱二的屠夫摸了一把光头,冲着后面的人呸了一声,“老子认得数就够了,一本识字的三字经就有这么厚,”他一边说一边伸出自己两根粗指头比划厚度,“上头那么多字就算我吃进肚里也记不住!”
我跟着笑笑,指了指画,从怀里摸出了一锭金子。
只听在场围观众人皆倒吸了口凉气,无数双眼珠子紧紧盯着我手中那枚金锭子,各种贪婪欲求毫无遮掩,没有丝毫做作,所以这些人尽管粗鄙,但并没有让我有多少不适。
“这是在问,画中所绘是何处,说得出的人便有赏。”
市井中不识字的人多,有识字的解释了,我点了点头表示就是如此。
议论的声音立刻就多了许多,有说是罗刹鬼国,也有说是炼狱血海,一时议论纷纷说出了不少答案却都被我一一否认。
那朱二憋红了脸,瞅了瞅金子,再瞅了瞅我,忽然抬起了眉毛,质疑道,“这哑子是来寻大家伙儿开心的吧!”
我冷冷瞥了他一眼,不愿再搭理他了,那杀猪的反而兀自笑了起来,走到我面前蹲了下来,试图同我平视,可话却是冲着身后众人说的,“要是我说对了地方,他却硬要说没有,不肯给钱怎么办?”众人纷纷附和,连带着打量我的眼神也都多了几分猜疑。
“我看啊,可不止是个哑巴,还是个傻子。”他们一边说我是傻子,一边却还把眼睛盯在我的金子上。
“小哥,这画有什么来历?”忽人群中走出一中年男子,蓄着山羊须,穿着普通却干净整洁,带了点南方的口音,看起来对我的画要比对我的金子更感兴趣一些。
我捡了块石头在地上写下一人名字,识字的那几人见之便沉默,沉吟半晌,那中年人才干笑道,“小哥倒是写得一手好字。这凌峰体俊雅极了,只是棱角过于尖锐。”
我冲他拜了拜以示受教。
不到一个早晨的时间,我这桩“疯事”便从菜市口传了出来,传遍了整个上京。我的画、我的字、我的钱都成了旁人口中议论的焦点,而我知道,事实上并不会只有这些。
我的脸以及我写下的那个名字,那像是躲在我身后的巨大谜团,那些许零星的、被我故意漏出来的线索,才是真正的鱼饵,而钓上来的只会在我的掌控之中。
我想起曾在昆稷山时的心境;想起当初曹晖威逼利诱的言语;想起那时我对自己这张脸的愤慨,想起我那深植于骨、一直都有些不太合时宜的清高,等到我不顾一切想要终结于此时,我准备好了迎接迈出这一步所带来的一切煎熬与苦痛,它却像海浪高高地扬起又轻轻地落下,只扑湿了我的面。我的内心如静水般没有波澜,并没有感到多少痛苦,我竟有些惆怅,也许痛苦并不在做出决定的那一瞬间,它犹如共生的蔓藤,只纠缠在这漫长的过程之中,吸尽心头的那点血,那些反复犹疑、进退两难才是最难捱的。我曾那么害怕,害怕会丢了自己,害怕会被那些属于别人的如潮思念淹没而被取而代之,即使现在,我也无法预见后果,但我知就算世人都忘了我的名姓,至少还有一个人不会忘;就算我旧貌换新颜,至少还有一个人会在人群中一眼将我找出。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他是我的良人。
那夜我将自己全盘计划一一细说给阿缜,他虽没有多言,也无阻拦我的意图,可我知道他心中却是不安。我已孤注一掷,自然放下恐惧,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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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住了他的目光,“阿缜言出必行。”
我知道,这我都知道。
“我不想再站在少爷的身后了,”他忽然抬起了头,紧紧盯着我的眼睛,“站在你的身后并不能保护你。在少爷的心里,阿缜还不是一个可靠的人,也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的人,我必须变得更强大一些,才能好好保护少爷,才能分担少爷的担子。”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皱着眉摇了一下头,却不知我的心声他该如何才能得知?他以为我不愿告诉他是因为我不信任他,仍将他视为寻常一家仆,我原本以为我们是这世上最默契的,这时才发现,我们在对方面前都是如此畏缩。
何故如此轻视自己,我只是,我只是……不想连累你。
我伸手抱住了他,胸膛贴着胸膛,两颗心贴得那么近,仿佛这样我的心里话才能传到他的心里。
那一晚我们两人坐在桌旁,一支红烛垂泪至天明。我手中的笔不停,一页页写下我近日所思,他安静地细细读过,或皱眉,或点头,没什么话,可我久悬多日的心却落了地。
“太过冒险。”他放下最后一张纸,终于说道。这我自然心知肚明,我拢了拢一桌的纸,三两张合在一起,置于那快要燃尽的蜡烛旁,只见那原本还微弱的火光骤间大亮,很快又暗了下去,只剩下焦黑的灰烬。
“天亮了。”窗外已经能听到鸟鸣。
我扭头看了一眼,晨光点亮了每一格窗格,点了点头。
“今日就去?”
我不答。
“我让阿大阿二陪你。”
我笑了,凑过去轻轻吻了吻他的脸颊,却见他整只耳朵和半边脸都红了。
一夜未眠却一点儿都不困,我沐浴洗漱之后,囫囵喝了一碗粥,带着阿大阿二还有自己昨日临摹的画就出了门,朝最热闹的市口而去,这么早连卖早点的都还没出摊,我定能占个显眼的好位置。
☆、五十九
虽已过了清明,可今年雨水充沛,雨黏黏糊糊将那些骚动的暖意又浇灭了。乍暖还寒尤未定,所以我早上出来时裹了一件厚袍子。没想到晨雾散了之后,倒是慢慢热了起来,袍子就穿不上身了。这市口在两条街交汇处,一条是直通城门大道,往来的人三教九流,好事的更多,我挂出来的那副画引得不少人驻足,兼有小声议论,却没人上前答问,我也只能闭目养神放任自由。
阿大阿二隐在人群里暗中保护我,就算凝神寻找也不一定能找到他们哥俩。只是在这闹市之中众目睽睽之下,若真有能对我下手的人,必然是他俩抵挡不住的角色。可经过昨日的那番波折,他俩唯恐再叫阿缜失望,一路上都有些草木皆兵的意味,对我像是对眼珠子似的,小心翼翼,连被人撞着碰着都十分紧张。我这人向来不喜连累别人,就连求人也很难张得开口,恩怨情仇,一笔一笔要算得清楚,否则就像是用绳子捆着我的心,寝食难安什么都放不开。看这哥俩的架势,我过意不去,心中五味杂陈,回去就和阿缜说,千万不要再这样。
“哎!你这上头写的什么?”
我睁开眼,只见眼前已经围了一圈的人,一个粗膀圆腰的杀猪汉好奇地指着我写在画旁的字。
“朱二,你不是说你认得字的嘛!哈哈哈!”
人群中有人起哄,那叫朱二的屠夫摸了一把光头,冲着后面的人呸了一声,“老子认得数就够了,一本识字的三字经就有这么厚,”他一边说一边伸出自己两根粗指头比划厚度,“上头那么多字就算我吃进肚里也记不住!”
我跟着笑笑,指了指画,从怀里摸出了一锭金子。
只听在场围观众人皆倒吸了口凉气,无数双眼珠子紧紧盯着我手中那枚金锭子,各种贪婪欲求毫无遮掩,没有丝毫做作,所以这些人尽管粗鄙,但并没有让我有多少不适。
“这是在问,画中所绘是何处,说得出的人便有赏。”
市井中不识字的人多,有识字的解释了,我点了点头表示就是如此。
议论的声音立刻就多了许多,有说是罗刹鬼国,也有说是炼狱血海,一时议论纷纷说出了不少答案却都被我一一否认。
那朱二憋红了脸,瞅了瞅金子,再瞅了瞅我,忽然抬起了眉毛,质疑道,“这哑子是来寻大家伙儿开心的吧!”
我冷冷瞥了他一眼,不愿再搭理他了,那杀猪的反而兀自笑了起来,走到我面前蹲了下来,试图同我平视,可话却是冲着身后众人说的,“要是我说对了地方,他却硬要说没有,不肯给钱怎么办?”众人纷纷附和,连带着打量我的眼神也都多了几分猜疑。
“我看啊,可不止是个哑巴,还是个傻子。”他们一边说我是傻子,一边却还把眼睛盯在我的金子上。
“小哥,这画有什么来历?”忽人群中走出一中年男子,蓄着山羊须,穿着普通却干净整洁,带了点南方的口音,看起来对我的画要比对我的金子更感兴趣一些。
我捡了块石头在地上写下一人名字,识字的那几人见之便沉默,沉吟半晌,那中年人才干笑道,“小哥倒是写得一手好字。这凌峰体俊雅极了,只是棱角过于尖锐。”
我冲他拜了拜以示受教。
不到一个早晨的时间,我这桩“疯事”便从菜市口传了出来,传遍了整个上京。我的画、我的字、我的钱都成了旁人口中议论的焦点,而我知道,事实上并不会只有这些。
我的脸以及我写下的那个名字,那像是躲在我身后的巨大谜团,那些许零星的、被我故意漏出来的线索,才是真正的鱼饵,而钓上来的只会在我的掌控之中。
我想起曾在昆稷山时的心境;想起当初曹晖威逼利诱的言语;想起那时我对自己这张脸的愤慨,想起我那深植于骨、一直都有些不太合时宜的清高,等到我不顾一切想要终结于此时,我准备好了迎接迈出这一步所带来的一切煎熬与苦痛,它却像海浪高高地扬起又轻轻地落下,只扑湿了我的面。我的内心如静水般没有波澜,并没有感到多少痛苦,我竟有些惆怅,也许痛苦并不在做出决定的那一瞬间,它犹如共生的蔓藤,只纠缠在这漫长的过程之中,吸尽心头的那点血,那些反复犹疑、进退两难才是最难捱的。我曾那么害怕,害怕会丢了自己,害怕会被那些属于别人的如潮思念淹没而被取而代之,即使现在,我也无法预见后果,但我知就算世人都忘了我的名姓,至少还有一个人不会忘;就算我旧貌换新颜,至少还有一个人会在人群中一眼将我找出。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他是我的良人。
那夜我将自己全盘计划一一细说给阿缜,他虽没有多言,也无阻拦我的意图,可我知道他心中却是不安。我已孤注一掷,自然放下恐惧,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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