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该死的爱 作者:空梦
分卷阅读92
这是我给你的报复,也是我给你的礼物。
再见,我曾爱的人。
拿了李越天的手机,打电话给远在千里的李老太太,淡淡地说:“李夫人,你的儿子我还给你了。”
李老太太在那边沈默,後来也淡淡地回了一句:“谢谢。”
恩怨皆泯,前尘往事皆烟消云散,就此全忘了吧。
ps:我曾说过,我喜欢激情一点的结束,我想这就是了。
笑,谢谢大家一路来对这文的支持和喜爱,非常感谢。
当然也感谢那些不喜爱的没有一路追击,你们的厚道是这文完成的主要因素。
我是太懒惰的人,感谢在我後面催文的几个jms,伴我度过很多冲击,让我没有荒废此文,能按著自己的意思写了下来。
这里面的主角每个人我都让他们按著他们我所设定的背景性格在这文中完成他们所属的命运。
每个主角我都爱,但无疑,追这文的人都知道我偏爱王双唯,有大大说过,这不是李越天跟他的故事,也不是大聂跟他的故事,这是个故事是王双唯自己的故事。
有人认为我是为了虐而虐,其实,可能,也许,我下笔温和不起来,总是透著股神经质,但是,我只能很负责任的说,我从来没想过为虐而虐,从来没有,我只是想写一个像王双唯这样的男人出来,如果人物设定疯狂,大家不能接受,那麽,我只能说,这是我的失败。
当然,有时候,我希望有大人能在各位主角(这文里出现的每个人都是主角,不过这里的主角不包括王双唯跟大聂)身上能看出我玩的冷幽默来,可惜,至今只有一两人能理解……果然,是太冷了。
最後……
喜爱李越天的同学们,希望你们对他的结尾能感到满意,这是王双唯对他曾最爱的男人最好的处理了。
而,喜欢王双唯,喜欢大聂的同学们,请继续看下去,因为,下面,还有几章大聂跟小王子相处生活的情景。
再次感谢各位看客,谢谢你们的每次光临。
第122章 番外 我们
他叫聂闻涛。
我很习惯连名带姓叫我的爱人,但偶尔为了表示亲密,叫声闻涛。当然,我很少这样亲密,那样叫他是因为我做错了事,为了讨好他稍示点弱时的叫法。
这些年来,无可避免的是我的死亡,一些人都知道的是,我能活一天算一天,有点不注意也许就很快会死去。
我向来是个不在意生死的人……只是,得到了他,我所知道的是,我会竭尽全力活下去,在那麽多年後的现在,我已经舍不得丢下他。
我想,他用尽所有的爱来爱我,我所能做的,就是陪著他,直到我呼吸停止的那刻。
我写过很多有关我跟他的故事。
而下面,我将重新又讲起他与我的一些点滴。
或许,此时正在看的你,或她,或他,也许会有一点感动,也许是其他。
说真的,我不在乎你们什麽想法。
我这辈子,除了自己在意的,我没在乎过别人究竟对我是什麽想法。
我只在意的,是我们的生活。
我也只想帮自己记住,有他的每一天,我很幸福。
我很少说过我的身世。
说我有个怎样的外公,说我有个怎样风华绝代的母亲,说他们终於觉得时代不是章家的而隐藏於深山,说我幼儿时,一个人滚地的弹珠都是金子做的。
能懂的,只有吴家的吴起然跟吴起浩两兄弟,他们的成长历程跟我一样,什麽物质都不缺,在别人为生存呕心沥血时我们骨子里却寂寞得发怵。我们甚至觉得跟那些陷在贫困里嚎叫的人一样可怜,我们——缺爱缺疯了。
没人爱我们,我们周围的大人爱他们的身分爱得看不见我们。
於是,我们被爱遗忘了,在寂寞之下,我们放纵疯狂隐忍,度过一个别人无法想像有多空虚孤独的儿时跟少年。
真的是缺爱缺疯了,稍长大後,等我能离开那个地方时,我才想用一个正常人的身分去疯狂地爱一个人。
那个人叫李越天,但後来我失去了他。
真可惜。
我原以为我会爱他一辈子。
可是,我们还是败了。
你们看,李越天是一个天之骄子。
他比我幸运的是,他的父亲母亲,他家族的所有人都爱他,都为他骄傲,甚至他的兄弟,都为他自豪。
就是这麽一个人,跟少年後想做一个普通人的我相爱了。
我缺爱缺疯了,所以我竭尽全力去爱他,发了狠地把骨子里最卑微的细胞燃烧贻尽,只为好好宠著他,让他永远离不开我的身边。
可是,可是……人都是禁不得宠的,我的爱,他也觉得是可以糟蹋的。
所以我们败了,不是败在他不够爱我,而是败在他轻忽了我。
可是我能说什麽呢?
爱与伤害之间,到最後,除了认输,那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又有什麽办法。
但是,庆幸的是,我得了聂闻涛。
一个从小就跟在了我身边的穷孩子……在垃圾山里长大,每天都吃不饱,眼睛凶狠暴厉的一个小流氓。
尽管如此,我也记得他用脏手送我洁白的花,像狗一样尾随我回家。
後来我想,如果不是我们长大,他会用这种卑微的方式跟随我一辈子吧。
只是,後来他长大了,知道了身分悬殊,於是他把我驱离开他的视线,用他自己的方式成长,成长为一位能暗暗爱著我的人。
这挺好。
所以,後来我什麽都没有了,我连自尊都岌岌可危,可他还是在。
他很沈默,跟少年时那样,用那双总是黑得有点像秋夜蓝天的眼睛看著我,什麽也不说,但他的眼眸里,只倒印著我的影子。
就好像,我的样子,就是他的全世界。
是的,我是他的全世界。
後来,他是我的全世界。
所以,他跟我,成了我们。
<一>
「你怎麽还不去上班?」我死命招惹他,爬他背上,看著他擦昨晚我吐了一夜的地板。
他驮著我,一句话也不说。
好吧,我知道,昨晚跟吴起然多喝了几杯,还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不高兴是应该的。
可是,身体再不好,我也是个大男人啊,高兴了肯定得多喝几杯,何况还有吴起然那龟孙子在,我肯定不能落他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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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给你的报复,也是我给你的礼物。
再见,我曾爱的人。
拿了李越天的手机,打电话给远在千里的李老太太,淡淡地说:“李夫人,你的儿子我还给你了。”
李老太太在那边沈默,後来也淡淡地回了一句:“谢谢。”
恩怨皆泯,前尘往事皆烟消云散,就此全忘了吧。
ps:我曾说过,我喜欢激情一点的结束,我想这就是了。
笑,谢谢大家一路来对这文的支持和喜爱,非常感谢。
当然也感谢那些不喜爱的没有一路追击,你们的厚道是这文完成的主要因素。
我是太懒惰的人,感谢在我後面催文的几个jms,伴我度过很多冲击,让我没有荒废此文,能按著自己的意思写了下来。
这里面的主角每个人我都让他们按著他们我所设定的背景性格在这文中完成他们所属的命运。
每个主角我都爱,但无疑,追这文的人都知道我偏爱王双唯,有大大说过,这不是李越天跟他的故事,也不是大聂跟他的故事,这是个故事是王双唯自己的故事。
有人认为我是为了虐而虐,其实,可能,也许,我下笔温和不起来,总是透著股神经质,但是,我只能很负责任的说,我从来没想过为虐而虐,从来没有,我只是想写一个像王双唯这样的男人出来,如果人物设定疯狂,大家不能接受,那麽,我只能说,这是我的失败。
当然,有时候,我希望有大人能在各位主角(这文里出现的每个人都是主角,不过这里的主角不包括王双唯跟大聂)身上能看出我玩的冷幽默来,可惜,至今只有一两人能理解……果然,是太冷了。
最後……
喜爱李越天的同学们,希望你们对他的结尾能感到满意,这是王双唯对他曾最爱的男人最好的处理了。
而,喜欢王双唯,喜欢大聂的同学们,请继续看下去,因为,下面,还有几章大聂跟小王子相处生活的情景。
再次感谢各位看客,谢谢你们的每次光临。
第122章 番外 我们
他叫聂闻涛。
我很习惯连名带姓叫我的爱人,但偶尔为了表示亲密,叫声闻涛。当然,我很少这样亲密,那样叫他是因为我做错了事,为了讨好他稍示点弱时的叫法。
这些年来,无可避免的是我的死亡,一些人都知道的是,我能活一天算一天,有点不注意也许就很快会死去。
我向来是个不在意生死的人……只是,得到了他,我所知道的是,我会竭尽全力活下去,在那麽多年後的现在,我已经舍不得丢下他。
我想,他用尽所有的爱来爱我,我所能做的,就是陪著他,直到我呼吸停止的那刻。
我写过很多有关我跟他的故事。
而下面,我将重新又讲起他与我的一些点滴。
或许,此时正在看的你,或她,或他,也许会有一点感动,也许是其他。
说真的,我不在乎你们什麽想法。
我这辈子,除了自己在意的,我没在乎过别人究竟对我是什麽想法。
我只在意的,是我们的生活。
我也只想帮自己记住,有他的每一天,我很幸福。
我很少说过我的身世。
说我有个怎样的外公,说我有个怎样风华绝代的母亲,说他们终於觉得时代不是章家的而隐藏於深山,说我幼儿时,一个人滚地的弹珠都是金子做的。
能懂的,只有吴家的吴起然跟吴起浩两兄弟,他们的成长历程跟我一样,什麽物质都不缺,在别人为生存呕心沥血时我们骨子里却寂寞得发怵。我们甚至觉得跟那些陷在贫困里嚎叫的人一样可怜,我们——缺爱缺疯了。
没人爱我们,我们周围的大人爱他们的身分爱得看不见我们。
於是,我们被爱遗忘了,在寂寞之下,我们放纵疯狂隐忍,度过一个别人无法想像有多空虚孤独的儿时跟少年。
真的是缺爱缺疯了,稍长大後,等我能离开那个地方时,我才想用一个正常人的身分去疯狂地爱一个人。
那个人叫李越天,但後来我失去了他。
真可惜。
我原以为我会爱他一辈子。
可是,我们还是败了。
你们看,李越天是一个天之骄子。
他比我幸运的是,他的父亲母亲,他家族的所有人都爱他,都为他骄傲,甚至他的兄弟,都为他自豪。
就是这麽一个人,跟少年後想做一个普通人的我相爱了。
我缺爱缺疯了,所以我竭尽全力去爱他,发了狠地把骨子里最卑微的细胞燃烧贻尽,只为好好宠著他,让他永远离不开我的身边。
可是,可是……人都是禁不得宠的,我的爱,他也觉得是可以糟蹋的。
所以我们败了,不是败在他不够爱我,而是败在他轻忽了我。
可是我能说什麽呢?
爱与伤害之间,到最後,除了认输,那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又有什麽办法。
但是,庆幸的是,我得了聂闻涛。
一个从小就跟在了我身边的穷孩子……在垃圾山里长大,每天都吃不饱,眼睛凶狠暴厉的一个小流氓。
尽管如此,我也记得他用脏手送我洁白的花,像狗一样尾随我回家。
後来我想,如果不是我们长大,他会用这种卑微的方式跟随我一辈子吧。
只是,後来他长大了,知道了身分悬殊,於是他把我驱离开他的视线,用他自己的方式成长,成长为一位能暗暗爱著我的人。
这挺好。
所以,後来我什麽都没有了,我连自尊都岌岌可危,可他还是在。
他很沈默,跟少年时那样,用那双总是黑得有点像秋夜蓝天的眼睛看著我,什麽也不说,但他的眼眸里,只倒印著我的影子。
就好像,我的样子,就是他的全世界。
是的,我是他的全世界。
後来,他是我的全世界。
所以,他跟我,成了我们。
<一>
「你怎麽还不去上班?」我死命招惹他,爬他背上,看著他擦昨晚我吐了一夜的地板。
他驮著我,一句话也不说。
好吧,我知道,昨晚跟吴起然多喝了几杯,还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不高兴是应该的。
可是,身体再不好,我也是个大男人啊,高兴了肯定得多喝几杯,何况还有吴起然那龟孙子在,我肯定不能落他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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