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刀 作者:青山荒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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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如。

    四年前玉宁公主病逝之时,叶浮生亲眼看到她抓住楚子玉的手哀求,

    希望他能看在自己面子上善待阿如,后者也的确不负所托,将其带在身边悉心照看,半点亏待也无。

    可阿如不能在宫中留一辈子。

    楚惜微思及小姑娘的面目,依稀想起十年前玉宁公主的音容笑貌和自己那时在她面前所说的天真话,心里又酸又软,还有一丝难以言喻的喜意。

    他以为唐家早就完了,却没想到还有阿如的存在,仿佛在满目疮痍的朽土中长出了一颗草的嫩芽,那样小和脆弱,却代表了一线生机的力量。

    叶浮生抓住楚惜微的手用力扣紧,笑弯了眼睛,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们进了后院,正好看到端清在倒茶,刚沏好的毛冬青香气淡雅,色泽微黄的茶水在四个茶杯里各倒八分满,不多也不少。

    “这么多年了,你这未卜先知的本事还是如此厉害。”沈无端毫不客气地坐下,拿起杯子就喝了一口,随即毫不给面子地“呸”了,“好苦。”

    叶浮生眨眨眼,端起茶杯细细品味,先是皱眉,继而又舒展开来;“入口极苦,回味却甘。”

    “人生亦是如此,先苦后甜方明真意。”端清笑了笑,他将满头灰败的白发散散束在脑后,面容看起来比先前老了十来岁,却少了那种不近人情的孤冷,从内而外地变得温润起来,看着他们的时候眼里如落了一把天光云影,澄澈得不可思议。

    叶浮生垂下眼睑似有所悟,楚惜微自觉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干脆牛嚼牡丹地喝干一杯茶,再给自己添了一杯。

    端清问道:“战况如何?”

    “焦灼了这些天,胜负已分,就待收拾残局了。”楚惜微言简意赅,“魔道这次元气大伤,白道虽然得胜也是自损八百,都得休养生息,少说未来十年起不了大风浪。”

    “天生光影,阴阳相成,能有一个平衡已经是最好。”端清放下茶杯,“你们有什么打算呢?”

    “待此间事了,先回百鬼门处理事务,然后……”楚惜微顿了顿,握着叶浮生的手抬起头,“我们想请道长带路,去太上宫和飞云峰一趟。”

    沈无端不怀好意地笑了:“哟,丑媳妇见公婆?”

    端清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老不修当即闭嘴,叶浮生暗叹了句“一物降一物”,遂嬉皮笑脸道:“是啊,我要娶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不得先带回去让师父掌掌眼?”

    楚惜微挑了挑眉,重复道:“你娶?”

    叶浮生对他眨眨眼,诚恳道:“你嫁也行。”

    楚惜微当即决定今晚身体力行跟他好好谈谈这个问题。

    端清抬头看了眼身后光秃秃的桃花树,目光里闪过一道柔色,应道:“好。”

    他们在后院里煮茶清谈了一晚,说了江湖大事,也笑了家长里短,不知不觉夜色将明。前院中两个闲不住的小兔崽子绕着圈子你追我跑,时不时看看两边院门,忽然间瞧见远方一道烟花窜上天迹,炸开了绚烂颜色。

    阿如一时没收住脚,跟谢离摔成了滚地葫芦,后院的四个大人也被惊动,陆续走了出来,看着那边烟花接连升起,在隐现天光的穹空上铺展开流光溢彩。

    小孩子不知道这烟花代表了什么,却看见了叶浮生他们脸上同时露出的笑容。

    四大两小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直到狂风卷动流云,头顶昏暗的天幕亮起了一道刺目的光,将原本沉寂冷漠的颜色染上红缎似的艳丽,太阳热烈夺目的影子在云后隐隐若现,晨曦被无形的手剪裁成金丝玉絮,一片片延伸舒展,仿佛暗夜破了一个洞,抛出了一团生机勃勃的火。

    这不是叶浮生第一次看日出,却是他最喜欢的一次。

    万物枯荣生灭,一面在黑夜里腐朽溃烂,一面又在阳光下生长回春,世人也好,世情也罢,或峥嵘,或潦倒,都在这样一个轮回里转过。

    也许终有一天,冷铁刀剑断刃卷鞘,高山流水填平消逝,连江湖岁月也在时间长河里辗转绝唱,但有一线天光,便是热血未凉。

    叶浮生恍惚了片刻,又被一个拥抱拉回了神智。

    楚惜微双手环过他的身体,将头轻轻放在他肩膀上,侧头轻轻一笑,道:“师父,我们该回家了。”

    那双眼里映有华阳暖日,驱走了冷夜刀锋的寒凉透骨,稳住叶浮生半世飘摇的风雨行舟。

    你心安处,是我一生所归。

    注:改自白居易《初出城留别》:“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青山荒冢说:

    赶在双十一前完成了这一章,至此,《封刀》正文完结,番外不定期陆续补充。

    写到这一章感慨良多,然而现在匆匆之下语不成熟,只能暂时简单感谢一下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喜爱,没有你们,这便是一本孤独的书。

    感谢,鞠躬。

    第212章 番外四(上)·物是人非事事休

    一、

    慕清商来的那一日,秋风乍起,吹落了满树枯叶纷扬如雨。

    赫连御在那棵将死的树下看着他,如望谪仙人。

    院子里面躺着一只死狗,跪着一排人,其中锦帽貂裘的少年满脸不服气,却被赫连绝的手掌用力压住,一声也不敢吭。

    他是赫连绝的幺子,名唤赫连钊,娘是妾室,死的又早,因此从小就学会了欺软怕硬,在父兄面前乖顺得像摇尾巴的狗,背地里就狗仗人势,赫连家旁系子弟里没几个敢惹他,毕竟跟人结仇还能报复,被狗咬了难道还能咬回去?

    没人搭理他,赫连钊也惯会给自己找乐子,养了好几只恶犬,纵其伤人赏乐,专挑家族里没名没分的几个野种和下人动手,其中被他盯得最紧的就是赫连御。

    赫连御他娘据说是个犯了大错的贱婢,沦为辗转众人的玩物,后来生了这没爹的儿子便血崩而死。按理说这样的小野种早该被丢去喂狗,偏偏赫连绝不仅把他留下,还给了他一个名字。

    野种无名无姓,赫连御却有了正经名字,哪怕半点倚仗也没有,到底是挂上了赫连家的谱,算是赫连钊半个弟弟,去叫他膈应得很。

    赫连御是被一个舞姬养大的,她名叫腊梅,是被掳来的中原女子,年轻时为了固宠保命,每每怀了孩子便灌了藏红花打掉,到如今色衰爱弛膝下无儿,因着曾跟赫连御生母梓颜有姐妹之情,便承了她临终的请求,把这个孩子认了下来。

    她现在不得宠爱,日子反倒要比被冷待于后院的姬妾好过,在偏房里做着粗使奴婢,磕磕绊绊地把赫连御拉扯到了十岁。

    赫连御从小懂事,知道自己不受人待见,也就很少出门讨嫌,成日里乖乖跟着腊梅干活,直到两个月前腊梅因为失手砸碎了夫人心爱的紫砂茶壶,被打断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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