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棺发财[穿越] 作者: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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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沙土地缝隙中渗出的微光之下,显得扭曲而惨烈。

    “呕!……”

    纨贝勒也没跟她客气,当场吐了那女尸一脸,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四下里寻找金文玲的身影,在确定他蜜蜜没事了之后,哭唧唧地说道:“文玲,死道友不死贫道啊?太欺负人啦。”

    “谁让你叫得那么凄惨。”

    金文玲也知道自己不厚道,赶忙走过来伸手把他从女尸的身上拉了起来,拿出随身的手帕要替他清理周身的秽物。

    “别别别,脏……”

    纨贝勒往后跳开了好几步,一纵身跳进了流沙堆里来了个沙浴。

    他使劲儿扭动了几下脖子,抖了抖自己的卷毛,抬头看了看这个神奇的沙洞,不大的空隙之中横亘着一根胡杨的躯干,而在胡杨的根部就是那一具已经高度腐朽了的女尸。

    从纨贝勒的角度看,那具女尸的形态非常诡异,她的口腔很明显有被人为撕裂的痕迹,原本属于女人的樱桃小口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是整个儿上下颌骨的分离而形成的血盆大口,离她头颅不远的地方,就是那根胡杨树的树干根部。

    纨贝勒看了看女尸横陈的位置,又看了看她被撕裂的口腔,思考了几秒钟。

    “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察觉了事情的真相,只觉得五脏六腑没由来的一阵肉疼。

    “那个女人被插在了胡杨树干上面,随着伤口的逐渐撕裂,自动滑入了这个沙洞之中……”

    金文玲的声音幽幽响起,回荡在狭小的沙洞之内,有种说不出的阴森诡异。

    “噫!”

    纨贝勒浑身一激灵,直接蹿到了金文玲身边,紧紧搂着他。

    “蜜蜜,别怕!”

    “呵……”

    金文玲戳了戳他的腰眼儿,摆脱了钳制,往后退了几步。

    “不对,这女人……”

    他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个可怜的女子的尸身。

    “你不觉得比例有点儿奇怪吗?”

    纨贝勒从比较远的地方去看那女人横陈着的尸体,确实是说不出的诡异,按照她头部和肩膀的宽度,可以看出这应该是一个身材比较娇小的女子,可是尽管现在女尸是呈现出仰卧的姿态,却还是……太长了?!

    第148章 乌珠

    这具女尸的形态非常不成比例,头部还是正常女人的大小,除了被撕裂的血盆大口之外,头颈和肩部的其他地方并没有什么比例上的问题,而她的躯干却非常诡异,远远地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女人的头颅,被人工地缝合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体上。

    金文玲蹲下身子在女尸的附近查看了一下,立刻发现了机关,只见女尸的侧身有一道很不明显的刀口,看样子是非常锋利的刀刃割伤的。

    他有洁癖,不愿意伸手去碰,更不想让纨贝勒沾手,只好站起身子足尖轻点,照着伤口的位置上轻轻一拨,女人的尸体就被这微不足道的力量打开了。

    就像一扇门。

    女尸被人为地切割成了两半儿,就好像古埃及盛装木乃伊的人形棺木一样,有所不同的是,这具棺材的本身就是一个人。

    纨贝勒在第一时间伸手拉住了金文玲,把他搂进怀里,伸手捂在他的眼睛上面。

    “你这是干什么?”

    金文玲的声音还算是平静,毕竟他虽为一代令主,那是好听的说法,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一个年少的暴君,这样的场面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我不是女人,放开。”

    金文玲对于纨贝勒的这种行为有点儿生气,他觉得自己被轻视了。

    “我知道……”

    身后的男人声音压抑地说道。

    “我就是不想让你看嘛,谁愿意让自己的爱人看这些……”

    听到少年的话,金文玲一下子就停止了挣扎,这男人跟自己想的一样,总想让对方只看到世间那些美好的事物。

    “那你呢,你不怕?”

    “怕什么呀,炼狱法典是我写的,唉……”

    纨贝勒揉了揉金文玲的头发,亲了一下。

    刀山油锅,是他的得意之作。

    金文玲还真的没有想到这一点,这个有时候会脸红心跳的少年,是这样一个狠角色。

    “呵……”

    他有点儿自嘲地笑了起来,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好了,快放开我。”

    “那,你做好准备啊,那女人……还活着。”

    纨贝勒说完,缓缓地放开了挡在金文玲眼前的手。

    “活着……?”

    金文玲有些不明白地重复着,再低头仔细一看,饶是他见过世面,还是忍不住一阵恶心。

    只见那个被打开了腔道的女子身体里,五脏都没有被摘除,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她的心脏竟然还生机勃勃地跳动着,在女人的身体之中,有个很明显的仰卧过的痕迹,就好像是什么人曾经在这具活着的尸棺之中沉睡过一样。

    “是地母!?”

    金文玲忽然想起了什么,失声说道。

    那是他和前来帝都做人质的伴读之间讲过的一个故事。

    那个男孩子名叫乌珠,就是这片属国王族之中年龄最小,却最受宠爱的小王子。金文玲的父皇特地派细作打听清楚了,指名要乌珠王子前来帝都做人质,番邦国王虽然心疼,可是碍于宗主国的国威,也不敢不从,从此这个娇生惯养的小王子就进入了金文玲的东宫,做了他的伴读。

    一开始宫人们都是严加防范的,生怕这个小王子一时主子脾气犯了,就要对太子不利,谁知从他第一天住进东宫开始,就死心塌地的做了金文玲的马仔。

    晚上他好像那些老迈的宦官一样,在金文玲睡觉的碧纱橱外面打地铺,半夜里用不熟悉的官话与他交谈,他说自己在靴筒里准备了一把刀,打算进入内宫就杀掉他。

    金文玲觉得这个小男孩儿很好玩儿,他从小并没有适龄的玩伴,与他也算是一见如故。

    “那你为什么又不杀我了?”

    金文玲悄悄问他。

    “我……”

    乌珠吞吞吐吐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后来他们聊了一整夜,小王子一点儿也不想家了,死心塌地的留在内宫之中,想所有忠诚的影卫一样守护着年幼的太子,直到他为质期满,被送回大漠,他们才洒泪分别。

    而地母的故事,就是乌珠每天晚上给金文玲讲起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故事之中的一个。

    相传在遥远的大漠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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