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乙方 作者:林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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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笙摇摇头:“没事儿。强哥,我早就不在意那段事儿了。”

    “你这回这个看着倒不错,但我感觉啊,他油得很,人精啊。你hold得住吗你。”张文强问他。

    曲笙笑了:“老大,你真把我们都当小弟啊?我也不傻啊。”

    “得了吧,就你,”张文强“切”了一声:“你光看着精!”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一个有6w字存稿的人了!我真厉害!

    【存稿于8月10日的我,估计这篇存稿发出来时我已经完结了……哈哈哈哈】

    ☆、子文是谁?

    最后结账时张文强非要请客,说不是请曲笙的,请的是蒋志远。两人只得应了,又说下次多带朋友来照顾生意才离开。

    蒋志远坐在副驾上,靠着窗看着曲笙直笑,喊他:“蛐蛐儿。”

    “别闹了这位宝宝,系好安全带。”曲笙面上挂着笑意,倒是认真地开着车。

    蒋志远乖乖系好安全带,又靠在椅背上歪头看他:“这位宝宝有小情绪了,你快跟他说说那个叫什么子文的是个谁呗。”

    曲笙心想这都被你记住了:“你耳朵挺灵啊。”倒是也没想要瞒他,就答了:“就我跟你说过那个,无疾而终的。”

    “听起来我们蛐蛐儿遇人不淑啊,说给哥听听,哥给你骂他两句出出气。”

    曲笙听得直笑,挺随意地讲了起来:“叫何子文,我们一个宿舍的,挺清秀乖乖的那种小男生,一入学我先看上人家的。”

    “你喜欢这款啊。”蒋志远“啧啧”了一下。

    “是,那时候眼光不行呗,现在不就喜欢你这款了。”

    “这话我爱听。来,继续。”

    曲笙知道他是故意逗他乐,也不揭穿,继续道:“我那时候还没出柜,也不知道人家怎样,不敢点明,就跟他处得挺好,各种柔情攻势呗。结果他可能被我感化了吧,突然有天居然主动亲了我一下。”顿了下又说:“特纯情那种亲法。”

    “亲完又不认账了?”蒋志远猜了下结局。

    “嗯,后来我看有戏,就一本正经地搞了个表白,我还写了信给父母,准备跟家里出柜。没想到他慌里慌张地跟我解释,说只是把我当最好的朋友,没那个意思。”

    “扯淡。”蒋志远不齿道。

    “我那时候都懵了。他就开始躲着我,甚至休病假回家了一段时间。那会儿就闹得我们班差不多都知道了。还是强哥站出来挺我,替我说话,让我在宿舍里不至于被当作异类。”曲笙回忆起来倒没觉得多难过,“不过也挺感谢他的。我当时挺懊恼,又想反正都写好信了,干脆跟家里出柜了,还跟父母讲了这件事。我爸妈的反应让我挺感动的,可能在艺术院校这种见得多吧,他们都能理解我,还建议我报名当时学校的法国交换生项目,避开一阵子,让两个人都自在些,我就去了。”

    “后来还有联系吗?”

    “毕业前我就回来了嘛。那时候大家都忙着毕业实习了,他也不怎么在宿舍。倒是散伙饭的时候,喝了点儿酒,哭着跟我说,是真的喜欢过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被他妈发现了,他妈觉得是病,逼着他治病来着,他自己也觉得这样的感情不对……而且当时他已经找了个女朋友。毕业之后就再也不联系了。反正我那时候就想挺明白了,我跟他成不了,也幸好没成。”曲笙说的是真心话。他对这段感情早就走出来了,只是这之后就没有遇到过特别让他心动的人,也一直很难迈出感情上主动向前的一步,直到遇到蒋志远。

    虽说让他最终向蒋志远迈进一步的,是那个和当初很像的轻吻,但曲笙并不打算说穿。他当时的想法是:顾虑什么呢,和蒋志远在一起,再差也差不过当初那段了。

    还好,目前看来,结果不差。

    “哎,那再说说,既然不是这个,你什么时候失的身?”蒋志远像听完一个平淡简单的故事,自然而然地岔开了话题:“该不会是在法国的时候吧?”

    “哎,”曲笙夸张地叹了口气:“资本主义令人堕落啊。”

    他们谁都没有再把这段过去刻意放在心里,说开了,自然就随风而去了。停好车,两人在寒冷的夜晚里揽着对方瑟缩着跑上楼,然后在温暖的屋子里相拥、接吻、洗澡、做//爱,一起迎接属于他们的新的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傻白甜的恋爱就是这么开心~~

    ☆、磨合期的新生活

    自从上次留宿曲笙家之后,蒋志远似乎爱上了这个地方,时不时就要跑到曲笙这里住一晚。更雷厉风行地拉着曲笙给他牵线之前说的设计师朋友,花一个周末就迅速敲定了装修方案,然后正大光明的借着装修这个理由,搬进了曲笙家开始同居。

    和所有刚开始迈进同居阶段的情侣一样,许多生活习惯的差异让他们开始进入了磕磕绊绊地磨合期。有时候曲笙甚至会哀怨地想,他们看彼此特别顺眼的热恋阶段是不是太短了一点。

    蒋志远花钱特别大手大脚,他秉持着“只有贵的,才是对的”的暴发户精神,添置家里的用具时花了不少冤枉钱。这点在曲笙再三的教育下终于有了些改进——至少货比三家,找到性价比高的再买,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

    他还特别懒——虽然家务都会做、做饭还特别好,可这位爷总觉得“能不做就别自己做了”,只有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愿意主动动手做点什么。他从前一个人住时,从来都是不加班就是去应酬,半夜回家直接睡觉,周末家政会来打扫,剩下的时间基本都浪在外面。基本上,从前的蒋志远是个不怎么着家的人。而现在,他必须学着融入曲笙和他的“家”。

    比如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下班乖乖回家,路过超市顺便买点菜,谁先到家谁先做家务和做饭。晚回来的人帮帮手,饭后洗个碗。有工作时就吃完饭各干各的,没事儿就凑在一起打打游戏看看电影。

    最开始觉得新鲜也温馨,但久了也觉得有些累。忍不住会想:为什么上了一天班我还得回家买菜做饭?不能和以前一样出去享受一下欢乐时光?但看着对方推门进家,说一句简简单单的“我回来了”,然后换一身家居服到厨房一起择菜,眼巴巴等着吃你做的饭。饭桌上聊起一天的趣事,又觉得这样的日子再重复下去也无妨。

    又有时候两个人都犯懒,下班就相约一起去寻觅些好吃的餐馆大快朵颐。结果堵车在晚高峰的路途上,到了餐馆饿得前胸贴后背,吃完又撑得简直开不了车。

    一起办了健身卡,在健身房里运动时还要互相比拼一番。认识了一些彼此的朋友,有投缘的也有不投缘的,周末一起去和他们聚会。

    也有时候突然想念自己的小圈子,抛下对方去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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