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刑庭八
最后一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
谢宏春说:“第一轮辩论结束。”
他看向两位检察官,“公诉人是否要发表新的意见?”
公诉人当然要继续。
毕竟第一轮辩论里,有好几位律师认为他们定的罪名不正确、认定的事实不清楚、举的证据不够充分。
曹俊楠看着他记在纸上的辩护律师们的观点,从容地开始一个一个进行反驳。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认为,xxx于20xx年x月xx日参与的这一起事件不能认定,但公诉人认为,这一起事实有……作为证据……”
第二轮辩论开始。
“……公诉人之所以认定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构成组织卖yin罪,是因为xxx在犯罪团伙中担任……根据最高检关于……的解释第xxx条及最高院关于……的解释第xxx条,公诉人认为应当认定被告人……”
这就是天幕下很多人想看的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对峙。
公诉人提出结果,辩护人提出“一二三四”种观点进行反驳。公诉人如果不能接受,再一一反驳回去。
“既然是第二轮辩论,律师也还会继续反驳吧?”有人不禁好奇起来,“那他们不是会一直吵下去?”那这个庭要开到什么时候?
事实证明不会一直“吵”下去,因为公诉人发表完意见后,曹俊楠在询问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时,说了一句:“是否有新的观点要发表?已经说过的就不要说了。”
并在被告人和辩护人说到一些第一轮已经说过的观点时,直接开口提醒道,“已经说过的就不要重复说了。”
这让天幕下经常听人吵架的某些人开始思考,我下次听那帮家伙吵的时候,也用这种“回合制”(天幕上学的词),不知道有没有用。
我在他们吵架时也说“重复的观点就不要再反复提了”,不知道能不能让他们尽快结束战斗。
不妨一试。
第二轮辩论结束后,谢宏春又问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有没有新的意见要发表。
曹俊楠说:“没有了,坚持第一轮和第二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也没有。
辩论结束。
——
清朝位面。
索额图皱了皱眉,“他们这样子辩论不会觉得不方便吗?”
检察官提完量刑建议,所有的律师依次发表辩护意见,等律师们都说完了,再由检察官对刚刚律师们发表的意见进行一一反驳(如果想反驳的话)。
哪有这么辩的?
如果检察官记录的速度不够快,岂不是会漏掉一两个听到时很想反驳但后面没记住的点?
为什么不能一个律师说完后,问一下检察官要不要反驳,等他俩辩完再问下一个律师呢?
为了节约时间?
李光地饶有兴致地听着公诉人从法律规定谈到司法实践,论证自己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合理合法。
接着律师再以ta的角度,进行反驳,表示公诉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挺有意思的。
双方辩驳也不是单纯提出自己的想法,而是从法律出发,各自找出能证明自己观点的法律规定。
听众听起来就会觉得甲说得很有道理,乙说的也很有道理。
至于哪个的观点更能说服听众?
就看听众的心往哪边偏了。
李光地边听边在纸上记录一二。
爱新觉罗玄烨则在思考这种由法官引导、主持的庭审的优势——不过一直以来官府审案都是官员引导,他想的是“回合制辩论”的优势。
好处是给对方留了准备时间?让对方能够思考和查资料——他看到了辩护律师发表意见时,公诉人拿着手机在现查资料。
毕竟是我方人员挨个说完之后,对方再一个一个地进行反驳。
甚至还加了一点“已经说过的就不要说了,有新的意见可以提”。
下次有大臣学术之辩时,我不妨试试。
陈廷敬看着第二轮庭审结束之后,法官问是否还有“新”的意见要发表,公诉人和有的辩护律师说“坚持第一轮和第二轮的辩论意见”。
他不由得笑了。
就说要是允许双方一直辩下去,他们这个庭不知道要开多久。
以及,一挑二十几,公诉人真的要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和理论知识啊,不然辩论时回答不了律师提出的观点,或者反驳的角度错误,就比较尴尬了。
——
现在已经是13点24分。
很显然审判长没打算休庭。
因为只差最后一步,庭审就结束了。
姜海蓝在庭审笔录上写下“被告人最后陈述”。
她活动右手手腕,实在是没心情将所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都记下来,便只写了她的当事人罗瑶的名字,然后放下笔等着罗瑶作最后陈述。
就如同姜海蓝提前叮嘱的那样,罗瑶说:“我知道了错了,我愿意认罪认罚,请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我适用缓刑。”
谢宏春宣布择期宣判,宣判时间另行通知后,敲响了法槌。
在等待签字的间隙,坐在旁听席的家属后纷纷离开了座位,上前来和被告人说话。
法警们没有阻止。
有几位辩护人也走了过去,跟家属和被告人聊点事情。
——
“听这些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我总会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一位年轻女郎轻声叹道。
她的语气中带着惋惜。
坐在一旁的父亲哈哈大笑,“你以为他们真的知道错了吗?”
有一些犯人也许是真的知道错了,认识到自己不该做这件事。
但有一些犯人,就算是到了开庭时,也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他们后悔的或许只是自己被警方抓到了,认罪认罚不过是想争取从宽处理。
年轻女郎歪了歪头,不解地望着父亲。
父亲想了想,“我们看的只是庭审,听这个案件的卷宗材料,听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辩解,但你没有听到受害人的声音。”
年轻女郎睁大了眼睛,“受害人?”
父亲语气温和,“既然是刑事案件,怎么会没有受害人?我们看一件事,不该只是从一个角度去看,那会蒙蔽我们的眼睛,让我们做出错误的判断。”
我的女儿,你若是听到了受害人在你面前哭诉,还会怜悯被告人吗?
“非要说起来,也还是可怜了家人。”
某个书院里,围坐在一起观看天幕的师生们,看着天幕上和被告人边说边哭的家属们,也不免有几分感伤。
“你说那种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自己是家中主要劳动力的,现在犯了法,要被关进监狱,家里老老小小可怎么办?”
“他们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时,想不到家人,现在要被判刑了,就想到家人不知道怎么办了。”
“你这么说也对,他们当初怀有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抓。”
“人总要为自己做下的事承担责任。”
“只是家人若是一无所知,便要为不争气的ta操心,实在是……”说话的人沉沉叹了口气。
他有个表兄就是手贱,偷人家的珠宝,被抓进了县衙。家里人担心得不行,找县衙的人问情况,托关系找苦主赔钱求谅解……
还不敢让表兄的奶奶知道这件事,因为奶奶身体不好,大家怕老人家承受不住。
他每次想起来都很气那位表兄。
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把自己送进去,害得一家人为你操心。
如果可能的话,他还真希望表兄多被关一段时间,多吃点苦长点记性!
“人活一世还真是不容易。”一位年轻书生感叹道,“就算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违法犯罪,但你保证不了身边的人。”
夫子闻言笑了,“老夫尚且不能保证教出来的学生各个都是好人,你们又怎么管得了身边的人,管得了后世子孙?”
他道,“人心是这个世上最难懂的。”
利欲熏心啊。
所以但求自己一生好好做人、无愧无心。
——
姜海蓝将材料都收好,装进了档案袋里。
邵新安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姜海蓝很是无奈,“师父,我有个案子上诉期快到了,我得赶紧回律所写上诉状。另外有个案子要做保全,保险还没买呢。”
邵新安听了笑了笑,“那你可得抓紧。”
姜海蓝连连点头。
是得抓紧。
要是错过了上诉期,没能上诉,那不仅仅是会被司法局和律协批评,还可能涉及到赔偿的问题。
保全那个做诉中保全倒还好,但既然是冻结对方银行账户,肯定是早冻结比晚冻结要好。
她掏出手机,按亮屏幕。
律所的vx群里,许明辉在说他开庭时遇到了同所的曹佳。
姜海蓝:“……”
什么意思?
许明辉:“我接的法律援助,代的是被告人,佳姐代的是同一个案子的刑附民。”
姜海蓝缓缓张嘴,“啊?”
一个律所的两位律师,一个代被告人,一个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群里立即有律师问这样可以吗?
同一家律所的两位律师,代理同一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曹佳:“实际上,我们没有利益冲突啊。”
曹佳:“我代的是刑附民,许明辉代的是刑事。”
许明辉:“没错没错,我又没有代刑附民。”
说起来倒也是,姜海蓝嘴角一抽。
刑事部分是由检察院公诉,曹佳发表不了对刑事部分的量刑建议,她代的是刑附民,是民事赔偿部分。
而许明辉作为援助律师,他只负责被告人的刑事部分,刑附民与他无关。
谢宏春说:“第一轮辩论结束。”
他看向两位检察官,“公诉人是否要发表新的意见?”
公诉人当然要继续。
毕竟第一轮辩论里,有好几位律师认为他们定的罪名不正确、认定的事实不清楚、举的证据不够充分。
曹俊楠看着他记在纸上的辩护律师们的观点,从容地开始一个一个进行反驳。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认为,xxx于20xx年x月xx日参与的这一起事件不能认定,但公诉人认为,这一起事实有……作为证据……”
第二轮辩论开始。
“……公诉人之所以认定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构成组织卖yin罪,是因为xxx在犯罪团伙中担任……根据最高检关于……的解释第xxx条及最高院关于……的解释第xxx条,公诉人认为应当认定被告人……”
这就是天幕下很多人想看的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对峙。
公诉人提出结果,辩护人提出“一二三四”种观点进行反驳。公诉人如果不能接受,再一一反驳回去。
“既然是第二轮辩论,律师也还会继续反驳吧?”有人不禁好奇起来,“那他们不是会一直吵下去?”那这个庭要开到什么时候?
事实证明不会一直“吵”下去,因为公诉人发表完意见后,曹俊楠在询问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时,说了一句:“是否有新的观点要发表?已经说过的就不要说了。”
并在被告人和辩护人说到一些第一轮已经说过的观点时,直接开口提醒道,“已经说过的就不要重复说了。”
这让天幕下经常听人吵架的某些人开始思考,我下次听那帮家伙吵的时候,也用这种“回合制”(天幕上学的词),不知道有没有用。
我在他们吵架时也说“重复的观点就不要再反复提了”,不知道能不能让他们尽快结束战斗。
不妨一试。
第二轮辩论结束后,谢宏春又问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有没有新的意见要发表。
曹俊楠说:“没有了,坚持第一轮和第二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也没有。
辩论结束。
——
清朝位面。
索额图皱了皱眉,“他们这样子辩论不会觉得不方便吗?”
检察官提完量刑建议,所有的律师依次发表辩护意见,等律师们都说完了,再由检察官对刚刚律师们发表的意见进行一一反驳(如果想反驳的话)。
哪有这么辩的?
如果检察官记录的速度不够快,岂不是会漏掉一两个听到时很想反驳但后面没记住的点?
为什么不能一个律师说完后,问一下检察官要不要反驳,等他俩辩完再问下一个律师呢?
为了节约时间?
李光地饶有兴致地听着公诉人从法律规定谈到司法实践,论证自己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合理合法。
接着律师再以ta的角度,进行反驳,表示公诉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挺有意思的。
双方辩驳也不是单纯提出自己的想法,而是从法律出发,各自找出能证明自己观点的法律规定。
听众听起来就会觉得甲说得很有道理,乙说的也很有道理。
至于哪个的观点更能说服听众?
就看听众的心往哪边偏了。
李光地边听边在纸上记录一二。
爱新觉罗玄烨则在思考这种由法官引导、主持的庭审的优势——不过一直以来官府审案都是官员引导,他想的是“回合制辩论”的优势。
好处是给对方留了准备时间?让对方能够思考和查资料——他看到了辩护律师发表意见时,公诉人拿着手机在现查资料。
毕竟是我方人员挨个说完之后,对方再一个一个地进行反驳。
甚至还加了一点“已经说过的就不要说了,有新的意见可以提”。
下次有大臣学术之辩时,我不妨试试。
陈廷敬看着第二轮庭审结束之后,法官问是否还有“新”的意见要发表,公诉人和有的辩护律师说“坚持第一轮和第二轮的辩论意见”。
他不由得笑了。
就说要是允许双方一直辩下去,他们这个庭不知道要开多久。
以及,一挑二十几,公诉人真的要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和理论知识啊,不然辩论时回答不了律师提出的观点,或者反驳的角度错误,就比较尴尬了。
——
现在已经是13点24分。
很显然审判长没打算休庭。
因为只差最后一步,庭审就结束了。
姜海蓝在庭审笔录上写下“被告人最后陈述”。
她活动右手手腕,实在是没心情将所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都记下来,便只写了她的当事人罗瑶的名字,然后放下笔等着罗瑶作最后陈述。
就如同姜海蓝提前叮嘱的那样,罗瑶说:“我知道了错了,我愿意认罪认罚,请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我适用缓刑。”
谢宏春宣布择期宣判,宣判时间另行通知后,敲响了法槌。
在等待签字的间隙,坐在旁听席的家属后纷纷离开了座位,上前来和被告人说话。
法警们没有阻止。
有几位辩护人也走了过去,跟家属和被告人聊点事情。
——
“听这些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我总会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一位年轻女郎轻声叹道。
她的语气中带着惋惜。
坐在一旁的父亲哈哈大笑,“你以为他们真的知道错了吗?”
有一些犯人也许是真的知道错了,认识到自己不该做这件事。
但有一些犯人,就算是到了开庭时,也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他们后悔的或许只是自己被警方抓到了,认罪认罚不过是想争取从宽处理。
年轻女郎歪了歪头,不解地望着父亲。
父亲想了想,“我们看的只是庭审,听这个案件的卷宗材料,听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辩解,但你没有听到受害人的声音。”
年轻女郎睁大了眼睛,“受害人?”
父亲语气温和,“既然是刑事案件,怎么会没有受害人?我们看一件事,不该只是从一个角度去看,那会蒙蔽我们的眼睛,让我们做出错误的判断。”
我的女儿,你若是听到了受害人在你面前哭诉,还会怜悯被告人吗?
“非要说起来,也还是可怜了家人。”
某个书院里,围坐在一起观看天幕的师生们,看着天幕上和被告人边说边哭的家属们,也不免有几分感伤。
“你说那种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自己是家中主要劳动力的,现在犯了法,要被关进监狱,家里老老小小可怎么办?”
“他们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时,想不到家人,现在要被判刑了,就想到家人不知道怎么办了。”
“你这么说也对,他们当初怀有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抓。”
“人总要为自己做下的事承担责任。”
“只是家人若是一无所知,便要为不争气的ta操心,实在是……”说话的人沉沉叹了口气。
他有个表兄就是手贱,偷人家的珠宝,被抓进了县衙。家里人担心得不行,找县衙的人问情况,托关系找苦主赔钱求谅解……
还不敢让表兄的奶奶知道这件事,因为奶奶身体不好,大家怕老人家承受不住。
他每次想起来都很气那位表兄。
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把自己送进去,害得一家人为你操心。
如果可能的话,他还真希望表兄多被关一段时间,多吃点苦长点记性!
“人活一世还真是不容易。”一位年轻书生感叹道,“就算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违法犯罪,但你保证不了身边的人。”
夫子闻言笑了,“老夫尚且不能保证教出来的学生各个都是好人,你们又怎么管得了身边的人,管得了后世子孙?”
他道,“人心是这个世上最难懂的。”
利欲熏心啊。
所以但求自己一生好好做人、无愧无心。
——
姜海蓝将材料都收好,装进了档案袋里。
邵新安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姜海蓝很是无奈,“师父,我有个案子上诉期快到了,我得赶紧回律所写上诉状。另外有个案子要做保全,保险还没买呢。”
邵新安听了笑了笑,“那你可得抓紧。”
姜海蓝连连点头。
是得抓紧。
要是错过了上诉期,没能上诉,那不仅仅是会被司法局和律协批评,还可能涉及到赔偿的问题。
保全那个做诉中保全倒还好,但既然是冻结对方银行账户,肯定是早冻结比晚冻结要好。
她掏出手机,按亮屏幕。
律所的vx群里,许明辉在说他开庭时遇到了同所的曹佳。
姜海蓝:“……”
什么意思?
许明辉:“我接的法律援助,代的是被告人,佳姐代的是同一个案子的刑附民。”
姜海蓝缓缓张嘴,“啊?”
一个律所的两位律师,一个代被告人,一个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群里立即有律师问这样可以吗?
同一家律所的两位律师,代理同一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曹佳:“实际上,我们没有利益冲突啊。”
曹佳:“我代的是刑附民,许明辉代的是刑事。”
许明辉:“没错没错,我又没有代刑附民。”
说起来倒也是,姜海蓝嘴角一抽。
刑事部分是由检察院公诉,曹佳发表不了对刑事部分的量刑建议,她代的是刑附民,是民事赔偿部分。
而许明辉作为援助律师,他只负责被告人的刑事部分,刑附民与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