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中介合同纠纷四
朱凌薇向姜海蓝说道,“原告方先发表辩论意见。”
姜海蓝抬眼望向坐在左上方的法官和坐在正对面的被告,神色很是从容,她声音明快地说道,“尊敬的审判长:贵院依法审理原告林省伟杰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廖宗虹中介合同纠纷一案,林省行知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了原告林省伟杰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席今天的庭审。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本案事实已基本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代理人就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结合案件事实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通过原告出示的证据及证人证言可知,原、被告曾就案涉房屋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签订了《房屋中介合同》,原告的工作人员从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一直在为被告提供中介服务,带被告看过多套房屋,并为被告介绍了案涉房屋,签署看房协议,联系第三人看过房,为双方沟通过购房款。”
“被告因为原告的中介服务获知了案涉房屋出售的消息,结识了原房主。但被告却越过原告,与原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系‘跳单’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故,被告应按照《房屋中介合同》第五条之规定,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向原告支付中介费。”
“第二,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中介合同》第七条约定,若被告另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或私下与该房屋业主进行买卖交易,则应按该房屋成交价的3%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被告越过原告与原房主买卖房屋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了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第三,被告所举的证据,如果被告无法证明看到原房主在外张贴的售房信息,是在原告的工作人员为其介绍案涉房屋待售消息,即2022年7月2日之前,则被告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合理推测被告是从原告处得知了案涉房屋的出售信息。”
“被告出示的原房主朋友圈售房的截图,原房主发朋友圈的时间是2022年8月7日。但原告的工作人员将案涉房屋出售的消息通过vx发给被告,是在2022年7月2号,带被告上门看房是在2022年7月26号。”
“综上,原告方认为,原告为被告提供了中介服务,双方成立中介合同关系,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中介费和违约金。”
姜海蓝笑了笑,“审判长,我的第一轮辩论意见发表完毕。”
朱凌薇点了下头。
书记员付凯说:“庭后你的代理词提交一份给我。”
姜海蓝说:“好,我回去修改一下发给你。”
——
隋朝位面。
姜海蓝在念辩护词和代理词之前,都有一段长篇大论介绍自己身份和案情的言辞。
高颎回忆了一下最开始看到天幕时,姜海蓝在刑事案件庭审阶段念了那一大段文字,他回忆得断断续续。
崔仲方的眼睛盯着地面,突然开始念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受a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
他一字不落地背完了第一段。
“……仅针对被告人量刑和处罚提出如下意见。”
“崔不齐不愧是崔不齐!”裴世矩赞道,“这过目不忘的本事真让我等佩服不已。”
崔仲方不理会他,就像没听到一样。
裴世矩耸耸肩,不以为然。
苏威淡定地把话题扯了回来,“这个文书的格式很不错。”
作为法律文书来说,很有气势。
贺若弼的右手手指捏着下巴,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说起来,这个姜海蓝写的文章,实在是写得一般,毫无鉴赏水平可言。”
苏威立即反驳,“可是,她所说的这一大段话,几乎没有理解难度。”
基本上读过书的人和没读过书但脑子聪慧的人,都能听懂她发表的辩论意见,也看得出来她在意的是是否清楚传达她的观点。
崔仲方看向苏威,眼底幽深。
苏威再次重复道,“这种文书写法很有气势。”
凸显律法的威严。
杨坚认真听完了姜海蓝发表的第一轮辩论意见,所谓辩论,就是原告方和被告方针对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发表对自己有利的意见。
且要反驳对方提出的观点。
以说服法官。
杨坚眯起眼睛,这种审案方式……
——
被告的第一轮辩论意见依然坚持自己不应当支付中介费和违约金。
“他们中介公司的人只是带我看了房子,没有为我提供其他的帮助,购房款是我自己后来和房主谈下来的,程序、手续也是我们自己跑的。”
“难道他们只是带我看了房子,别的什么也没有为我做,我就该付他们一万多的中介费吗?”
“而且我们当时没有谈成,是后来我又看到房主的售房信息,再找他谈,我们才谈下来的。”
“法官,我觉得我不应该给原告中介费和违约金,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朱凌薇问,“被告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被告回答,“没有了。”
朱凌薇问双方,“原告和被告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
她说:“已经说过了的就不要再说了。”
姜海蓝说:“没有。”
廖宗虹:“没有新的。”
朱凌薇说:“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姜海蓝说:“请法庭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朱凌薇看着廖宗虹,“被告呢?”
廖宗虹说:“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朱凌薇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民事案件庭审结束之后有一个调解的流程,姜海蓝自然是在庭前就问过原告公司负责人愿不愿意接受调解。
但现在看着被告廖宗虹的态度……
果然,廖宗虹说:“我不同意调解。”
朱凌薇点了下头,“因被告不同意调解,本院不当庭作调解工作。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确认笔录无误后签字。”
她拿起法槌敲了一下。
——
裴世矩笑道,“其实,我觉得这个被告说的也有道理,中介公司的人只是为他介绍了房子出售的消息,带他去看了房,并没有帮他把房子买下来。那要他来支付这个中介费,他肯定觉得吃亏了。”
贺若弼颔首,“你要这么说的话,也有道理。”
“但是情报和信息何其重要?”刘方道,“若是你们找了牙行买牛马,买了牛马却不付牙行钱,牙行非跟你算账不可。”
“就是,”韦云起道,“所谓中介,就是买中间情报的,哪有利用了人家的情报,却不给人家钱的道理?”
苏威语气平静地说道,“他们的律法里可是有一条规定,跳单的应当支付中介费。”
崔仲方默默念了一遍:“……民、法、典。”
老实说,他还真想翻一翻那本《民法典》,看看天幕上那个国家的法律规定。
可惜,姜海蓝没有给大家念法条的习惯。
刘方觉得有意思,他道,“法官开完庭,还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他们之前是看过姜海蓝到法院调解案件的。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如果能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录调解视频,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法院再下调解书。
听这位朱法官的意思,刘方想,明明已经开完庭了,还可以再调解再下调解书吗?
……感觉很浪费时间。
苏威道,“说起来,调解书我们看过了,判决书还没有看过。”
崔仲方暗道不错,似乎民事和刑事的判决书都还没有看到过。
高颎则琢磨并比较着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案方式,以及法官们在庭审中所发挥的作用。
……那自然是主导作用!
民事也好,刑事也好,因为全程是法官在引导原告、被告或者公诉人、被告人、律师发言,那么,就算案件参与人什么都不懂,也能顺利地开完庭。
不过从姜海蓝的话中也能知道,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是需要自行举证的。
如果原告或被告不懂,某些关键性证据没有出示,“要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高颎想,举证这一块,法官在这其中又发挥了什么作用?
他们会不会去调取证据?
还是说有些事情他们就算清楚,也不会提点原告或者被告?
——
等待书记员打印笔录要花费一段时间。
姜海蓝把原件材料给了付凯,把其他的材料,起诉状、代理词、证据目录、庭审笔录等一起装进了档案袋里。
她拿着档案袋去法庭外面找两位证人。
“开庭的情况我给你们老板打电话和他说。”姜海蓝说。
陈小瑜问,“姜律师,我们可以走了吗?”
姜海蓝回答,“你们也要在法院的庭审笔录上签字,签完字我们就可以走了。”
冯宇浩问,“那这个案子……”
姜海蓝说:“这案子后边法院直接下判决书,等法院通知就行。”
对接好两位证人,姜海蓝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未接来电,有一个b区执行庭唐法官打来的电话。
姜海蓝不由得好笑,已经连着两次了,这位唐法官给她打电话时她在开庭。
她立即回拨。
“唐法官您好,我是行知所律师姜海蓝,请问你刚刚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姜海蓝温声问道。
姜海蓝抬眼望向坐在左上方的法官和坐在正对面的被告,神色很是从容,她声音明快地说道,“尊敬的审判长:贵院依法审理原告林省伟杰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廖宗虹中介合同纠纷一案,林省行知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了原告林省伟杰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席今天的庭审。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本案事实已基本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代理人就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结合案件事实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通过原告出示的证据及证人证言可知,原、被告曾就案涉房屋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签订了《房屋中介合同》,原告的工作人员从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一直在为被告提供中介服务,带被告看过多套房屋,并为被告介绍了案涉房屋,签署看房协议,联系第三人看过房,为双方沟通过购房款。”
“被告因为原告的中介服务获知了案涉房屋出售的消息,结识了原房主。但被告却越过原告,与原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系‘跳单’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故,被告应按照《房屋中介合同》第五条之规定,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向原告支付中介费。”
“第二,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中介合同》第七条约定,若被告另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或私下与该房屋业主进行买卖交易,则应按该房屋成交价的3%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被告越过原告与原房主买卖房屋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了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第三,被告所举的证据,如果被告无法证明看到原房主在外张贴的售房信息,是在原告的工作人员为其介绍案涉房屋待售消息,即2022年7月2日之前,则被告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合理推测被告是从原告处得知了案涉房屋的出售信息。”
“被告出示的原房主朋友圈售房的截图,原房主发朋友圈的时间是2022年8月7日。但原告的工作人员将案涉房屋出售的消息通过vx发给被告,是在2022年7月2号,带被告上门看房是在2022年7月26号。”
“综上,原告方认为,原告为被告提供了中介服务,双方成立中介合同关系,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中介费和违约金。”
姜海蓝笑了笑,“审判长,我的第一轮辩论意见发表完毕。”
朱凌薇点了下头。
书记员付凯说:“庭后你的代理词提交一份给我。”
姜海蓝说:“好,我回去修改一下发给你。”
——
隋朝位面。
姜海蓝在念辩护词和代理词之前,都有一段长篇大论介绍自己身份和案情的言辞。
高颎回忆了一下最开始看到天幕时,姜海蓝在刑事案件庭审阶段念了那一大段文字,他回忆得断断续续。
崔仲方的眼睛盯着地面,突然开始念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受a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
他一字不落地背完了第一段。
“……仅针对被告人量刑和处罚提出如下意见。”
“崔不齐不愧是崔不齐!”裴世矩赞道,“这过目不忘的本事真让我等佩服不已。”
崔仲方不理会他,就像没听到一样。
裴世矩耸耸肩,不以为然。
苏威淡定地把话题扯了回来,“这个文书的格式很不错。”
作为法律文书来说,很有气势。
贺若弼的右手手指捏着下巴,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说起来,这个姜海蓝写的文章,实在是写得一般,毫无鉴赏水平可言。”
苏威立即反驳,“可是,她所说的这一大段话,几乎没有理解难度。”
基本上读过书的人和没读过书但脑子聪慧的人,都能听懂她发表的辩论意见,也看得出来她在意的是是否清楚传达她的观点。
崔仲方看向苏威,眼底幽深。
苏威再次重复道,“这种文书写法很有气势。”
凸显律法的威严。
杨坚认真听完了姜海蓝发表的第一轮辩论意见,所谓辩论,就是原告方和被告方针对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发表对自己有利的意见。
且要反驳对方提出的观点。
以说服法官。
杨坚眯起眼睛,这种审案方式……
——
被告的第一轮辩论意见依然坚持自己不应当支付中介费和违约金。
“他们中介公司的人只是带我看了房子,没有为我提供其他的帮助,购房款是我自己后来和房主谈下来的,程序、手续也是我们自己跑的。”
“难道他们只是带我看了房子,别的什么也没有为我做,我就该付他们一万多的中介费吗?”
“而且我们当时没有谈成,是后来我又看到房主的售房信息,再找他谈,我们才谈下来的。”
“法官,我觉得我不应该给原告中介费和违约金,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朱凌薇问,“被告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被告回答,“没有了。”
朱凌薇问双方,“原告和被告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
她说:“已经说过了的就不要再说了。”
姜海蓝说:“没有。”
廖宗虹:“没有新的。”
朱凌薇说:“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姜海蓝说:“请法庭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朱凌薇看着廖宗虹,“被告呢?”
廖宗虹说:“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朱凌薇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民事案件庭审结束之后有一个调解的流程,姜海蓝自然是在庭前就问过原告公司负责人愿不愿意接受调解。
但现在看着被告廖宗虹的态度……
果然,廖宗虹说:“我不同意调解。”
朱凌薇点了下头,“因被告不同意调解,本院不当庭作调解工作。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确认笔录无误后签字。”
她拿起法槌敲了一下。
——
裴世矩笑道,“其实,我觉得这个被告说的也有道理,中介公司的人只是为他介绍了房子出售的消息,带他去看了房,并没有帮他把房子买下来。那要他来支付这个中介费,他肯定觉得吃亏了。”
贺若弼颔首,“你要这么说的话,也有道理。”
“但是情报和信息何其重要?”刘方道,“若是你们找了牙行买牛马,买了牛马却不付牙行钱,牙行非跟你算账不可。”
“就是,”韦云起道,“所谓中介,就是买中间情报的,哪有利用了人家的情报,却不给人家钱的道理?”
苏威语气平静地说道,“他们的律法里可是有一条规定,跳单的应当支付中介费。”
崔仲方默默念了一遍:“……民、法、典。”
老实说,他还真想翻一翻那本《民法典》,看看天幕上那个国家的法律规定。
可惜,姜海蓝没有给大家念法条的习惯。
刘方觉得有意思,他道,“法官开完庭,还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他们之前是看过姜海蓝到法院调解案件的。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如果能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录调解视频,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法院再下调解书。
听这位朱法官的意思,刘方想,明明已经开完庭了,还可以再调解再下调解书吗?
……感觉很浪费时间。
苏威道,“说起来,调解书我们看过了,判决书还没有看过。”
崔仲方暗道不错,似乎民事和刑事的判决书都还没有看到过。
高颎则琢磨并比较着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案方式,以及法官们在庭审中所发挥的作用。
……那自然是主导作用!
民事也好,刑事也好,因为全程是法官在引导原告、被告或者公诉人、被告人、律师发言,那么,就算案件参与人什么都不懂,也能顺利地开完庭。
不过从姜海蓝的话中也能知道,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是需要自行举证的。
如果原告或被告不懂,某些关键性证据没有出示,“要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高颎想,举证这一块,法官在这其中又发挥了什么作用?
他们会不会去调取证据?
还是说有些事情他们就算清楚,也不会提点原告或者被告?
——
等待书记员打印笔录要花费一段时间。
姜海蓝把原件材料给了付凯,把其他的材料,起诉状、代理词、证据目录、庭审笔录等一起装进了档案袋里。
她拿着档案袋去法庭外面找两位证人。
“开庭的情况我给你们老板打电话和他说。”姜海蓝说。
陈小瑜问,“姜律师,我们可以走了吗?”
姜海蓝回答,“你们也要在法院的庭审笔录上签字,签完字我们就可以走了。”
冯宇浩问,“那这个案子……”
姜海蓝说:“这案子后边法院直接下判决书,等法院通知就行。”
对接好两位证人,姜海蓝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未接来电,有一个b区执行庭唐法官打来的电话。
姜海蓝不由得好笑,已经连着两次了,这位唐法官给她打电话时她在开庭。
她立即回拨。
“唐法官您好,我是行知所律师姜海蓝,请问你刚刚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姜海蓝温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