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人总是我的菜 作者:车前芒果
分卷阅读30
rd文档,主要介绍目前在做什么工作,进行到哪一步,该怎么做。
手机这时响了,是银行发来的短信,他看了看,是原主的工资到账。司齐揉了揉眼睛,从储物间翻出一个背包,将□□钥匙平日的本子等放在里面,又在窗户上写上:记得不能让此包离身。
打了个哈欠,司齐去厕所洗完澡就直接上床睡觉,隔壁的小孩哭的特别凶,司齐将头埋在被子里,浑浑噩噩的睡着了。
阳光从窗户外洒下,司齐睁开眼,模糊的景象慢慢清晰,他发了会呆,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是谁,他眨了眨眼睛,这又是哪里,他注意到天花板乱七八糟的字,上面的字有大有小颜色各异,但是他还是十分迅速的找到那一行关键的小字:床板地下有重要东西。
他跳下床,抽出一本日记,翻到最后一天,对着手机看了看时间。
唔,还是前天写的。上面是很简短的一段话:“前情请看**月**日,上有归纳。今天天气晴朗,我却心如死灰,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我连半分映像都无,每日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看平日记录,一个联系的人也没有,仿佛若无根浮萍,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那在这个世界会有谁记得我,若是我不幸今日死去,那就这样死去,会有何人知晓。”
司齐眉头皱了皱眉,又翻到前边。
上写着:“我叫司齐,从开始记录日记,我就住在这里,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从来没人联系过我,前面日记记录的全部是日常生活。因为这个病,我怕被人发现,已经搬了三次家。身份证上写着我是w市人,我想回去碰碰运气。
司齐放下手中的日记本,又看向窗户,将手中的日记本装在背包中,他洗漱干净,穿好衣服,就背上背包,出门吃饭。
漫无目的在路边溜达,满眼都是陌生的景象,这一切完完全全的证实了日记上写的,他确实什么都不记得,根据日记间隔日期,想必他是每天起床都会失去记忆。司齐拿出公交卡,也不知道去哪,总之跟着人群挤上公交,他脸上没有表情,也可以说毫不在意的样子,毕竟他只是忘记了一些人和事,但生存的方式与本能他毕竟没忘,比如认字比如电脑公交。
他不会像个呱呱落地的新生儿一样茫然无措的面对这个陌生的环境,过去经历虽然变成了空白,好歹那些经验还流淌在他的骨子里,他会带着戒备带着谨慎地面对未知,也会敏感细致的观察周遭,学会更多常识,尽管他的记忆只有一天。
司齐随着呼啦啦的人群挤下车,身边都是拖着行李箱的人,他抬头看去,路上都是匆匆的旅客,一股脑的往高大的建筑里挤,虽然他对这里毫无印象,但他能毫无障碍的知道,这里是火车站,是人们离开和回来的地方。
他想起了早上看到的日记,脑中涌过一些想法,他一向是个行动派,便从背包中掏出钱与身份证,就随着人流走向窗口,直到手上紧攥着那张车票,他才如释重负的笑了笑。
按照换算,需要九个小时这列火车才能抵达w市,而他能够回家收拾东西并且为自己下次失忆做好准备的时间足够紧迫。于是,司齐刻不容缓的拦了辆出租车,急忙奔回老旧的家中,带上本来就没有多少的东西和两三套衣物,他就将这套房子落了锁。
他在便签本上写道:倘若你醒来发现自己处于陌生之中,头脑一片空白,不要紧张,要理智谨慎的分析处境,检查随身背包,因为每一天你都是这样过过来。
因为这趟列车人极少,司齐难得享受了场安稳的睡眠,在乘务员字正腔圆的播报中,他揉了揉眼,抓起手中行李。此刻天还未黑透,他还处于同一天,并没有再次体验失忆的空白。迅速找了家宾馆,司齐开始为自己这一场说走就走的任性感到担忧:他来这里到底是要做什么,他要住在哪里,他要去找什么人。
他的担忧时间并未长久,在肚子饿时,他就已经把那份担忧忘到九霄云外,立马下楼吃饭。宾馆外的小餐馆墙上油迹斑驳,黑色的油烟弥漫在发黄的墙壁上,仿佛随时会掉在热气腾腾的汤面上。一个老旧的台式电视悬在墙上,正在播报一则娱乐新闻。
司齐在邻座小女孩的尖叫中将脸从面中抬起,模糊的显示屏并没有使银屏中男人的英俊与气质减弱半分,反倒为他更添一丝朦胧感。在一片雾气中,司齐眯了眯眼,听到电视中发嗲的台湾腔道:大众偶像钟云再夺金马奖,从花样美男到血性猛男,从默默无闻到家喻户晓,仅仅四年,华丽蜕变,那么让我们再次欣赏当红小生的闪耀之路。
接下来是一段剪辑后的vcr,是那个男人演过影视剧的合集,并配上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解说。司齐吸溜完最后一根面条,正好播完这个仅有五分钟的片段,他叫来老板付账,在等的间隙,那个台湾腔又道:“这次偶像钟云即将演绎一个不一样的角色,剧本《四国恋》已经开机在即,在这部云集众多俊男靓女中最让人瞩目的自然是以阳光帅气著称的钟云,这次他要扮演以往从未演绎过的角色,一个暴戾强健的君王,更是杀戮之皇。
女主持人的左侧贴出了定妆照,司齐有些移不开眼,这个男人果真闪耀,真是让人惊艳。定妆照是这个人穿着褐色皮衣,露出半个胸膛的样子,衣服下隐藏的肌肉结实紧绷,皮肤呈小麦色,像蜜一般闪烁着光泽。
避开小女生们的尖叫,司齐匆匆离开了面馆,在街上游荡了一圈。w市夜晚一向繁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不想司齐原先居住的老社区,一到九点外面就寂静无声,难见一人。
看了看时间,正好九点,想着索性还有几个小时,司齐就也不忙着回宾馆,一路慢悠悠的的溜达。不知是因为对那张相片看对眼了还是怎么,司齐才发现沿路都是那个叫钟云的相片。车站的站台,商场的橱窗,广场的显示屏,即便是闪过的电视屏幕都能看到他代言的广告。
果真是炙手可热,司齐想到。可这些跟他有什么关系,他现在还是一个可疑人士,一个没有任何记忆,也没有人认领的,只能深夜游荡在大街,希冀会遇上熟人的失忆人。
☆、我的失忆男友三
司齐颇带着些自我安慰,可没想到这竟然成了真。具体情况是司齐驻足在一家放着摇滚夜,闪烁着红蓝光的酒吧并进去后,他毫无疑问的被搭讪。司齐很少注意自己的模样,即便是早晨起来也是关心眼角有没有残余的眼屎,头发有没有被压出呆毛。
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长相,他的面容白皙,眼神清澈,俊美儒雅的面容并不输于电视上精心包装的大明星,即使是比之偶像钟云,也不见得会差上多少。当然这是在他精心打扮后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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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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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文档,主要介绍目前在做什么工作,进行到哪一步,该怎么做。
手机这时响了,是银行发来的短信,他看了看,是原主的工资到账。司齐揉了揉眼睛,从储物间翻出一个背包,将□□钥匙平日的本子等放在里面,又在窗户上写上:记得不能让此包离身。
打了个哈欠,司齐去厕所洗完澡就直接上床睡觉,隔壁的小孩哭的特别凶,司齐将头埋在被子里,浑浑噩噩的睡着了。
阳光从窗户外洒下,司齐睁开眼,模糊的景象慢慢清晰,他发了会呆,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是谁,他眨了眨眼睛,这又是哪里,他注意到天花板乱七八糟的字,上面的字有大有小颜色各异,但是他还是十分迅速的找到那一行关键的小字:床板地下有重要东西。
他跳下床,抽出一本日记,翻到最后一天,对着手机看了看时间。
唔,还是前天写的。上面是很简短的一段话:“前情请看**月**日,上有归纳。今天天气晴朗,我却心如死灰,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我连半分映像都无,每日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看平日记录,一个联系的人也没有,仿佛若无根浮萍,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那在这个世界会有谁记得我,若是我不幸今日死去,那就这样死去,会有何人知晓。”
司齐眉头皱了皱眉,又翻到前边。
上写着:“我叫司齐,从开始记录日记,我就住在这里,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从来没人联系过我,前面日记记录的全部是日常生活。因为这个病,我怕被人发现,已经搬了三次家。身份证上写着我是w市人,我想回去碰碰运气。
司齐放下手中的日记本,又看向窗户,将手中的日记本装在背包中,他洗漱干净,穿好衣服,就背上背包,出门吃饭。
漫无目的在路边溜达,满眼都是陌生的景象,这一切完完全全的证实了日记上写的,他确实什么都不记得,根据日记间隔日期,想必他是每天起床都会失去记忆。司齐拿出公交卡,也不知道去哪,总之跟着人群挤上公交,他脸上没有表情,也可以说毫不在意的样子,毕竟他只是忘记了一些人和事,但生存的方式与本能他毕竟没忘,比如认字比如电脑公交。
他不会像个呱呱落地的新生儿一样茫然无措的面对这个陌生的环境,过去经历虽然变成了空白,好歹那些经验还流淌在他的骨子里,他会带着戒备带着谨慎地面对未知,也会敏感细致的观察周遭,学会更多常识,尽管他的记忆只有一天。
司齐随着呼啦啦的人群挤下车,身边都是拖着行李箱的人,他抬头看去,路上都是匆匆的旅客,一股脑的往高大的建筑里挤,虽然他对这里毫无印象,但他能毫无障碍的知道,这里是火车站,是人们离开和回来的地方。
他想起了早上看到的日记,脑中涌过一些想法,他一向是个行动派,便从背包中掏出钱与身份证,就随着人流走向窗口,直到手上紧攥着那张车票,他才如释重负的笑了笑。
按照换算,需要九个小时这列火车才能抵达w市,而他能够回家收拾东西并且为自己下次失忆做好准备的时间足够紧迫。于是,司齐刻不容缓的拦了辆出租车,急忙奔回老旧的家中,带上本来就没有多少的东西和两三套衣物,他就将这套房子落了锁。
他在便签本上写道:倘若你醒来发现自己处于陌生之中,头脑一片空白,不要紧张,要理智谨慎的分析处境,检查随身背包,因为每一天你都是这样过过来。
因为这趟列车人极少,司齐难得享受了场安稳的睡眠,在乘务员字正腔圆的播报中,他揉了揉眼,抓起手中行李。此刻天还未黑透,他还处于同一天,并没有再次体验失忆的空白。迅速找了家宾馆,司齐开始为自己这一场说走就走的任性感到担忧:他来这里到底是要做什么,他要住在哪里,他要去找什么人。
他的担忧时间并未长久,在肚子饿时,他就已经把那份担忧忘到九霄云外,立马下楼吃饭。宾馆外的小餐馆墙上油迹斑驳,黑色的油烟弥漫在发黄的墙壁上,仿佛随时会掉在热气腾腾的汤面上。一个老旧的台式电视悬在墙上,正在播报一则娱乐新闻。
司齐在邻座小女孩的尖叫中将脸从面中抬起,模糊的显示屏并没有使银屏中男人的英俊与气质减弱半分,反倒为他更添一丝朦胧感。在一片雾气中,司齐眯了眯眼,听到电视中发嗲的台湾腔道:大众偶像钟云再夺金马奖,从花样美男到血性猛男,从默默无闻到家喻户晓,仅仅四年,华丽蜕变,那么让我们再次欣赏当红小生的闪耀之路。
接下来是一段剪辑后的vcr,是那个男人演过影视剧的合集,并配上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解说。司齐吸溜完最后一根面条,正好播完这个仅有五分钟的片段,他叫来老板付账,在等的间隙,那个台湾腔又道:“这次偶像钟云即将演绎一个不一样的角色,剧本《四国恋》已经开机在即,在这部云集众多俊男靓女中最让人瞩目的自然是以阳光帅气著称的钟云,这次他要扮演以往从未演绎过的角色,一个暴戾强健的君王,更是杀戮之皇。
女主持人的左侧贴出了定妆照,司齐有些移不开眼,这个男人果真闪耀,真是让人惊艳。定妆照是这个人穿着褐色皮衣,露出半个胸膛的样子,衣服下隐藏的肌肉结实紧绷,皮肤呈小麦色,像蜜一般闪烁着光泽。
避开小女生们的尖叫,司齐匆匆离开了面馆,在街上游荡了一圈。w市夜晚一向繁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不想司齐原先居住的老社区,一到九点外面就寂静无声,难见一人。
看了看时间,正好九点,想着索性还有几个小时,司齐就也不忙着回宾馆,一路慢悠悠的的溜达。不知是因为对那张相片看对眼了还是怎么,司齐才发现沿路都是那个叫钟云的相片。车站的站台,商场的橱窗,广场的显示屏,即便是闪过的电视屏幕都能看到他代言的广告。
果真是炙手可热,司齐想到。可这些跟他有什么关系,他现在还是一个可疑人士,一个没有任何记忆,也没有人认领的,只能深夜游荡在大街,希冀会遇上熟人的失忆人。
☆、我的失忆男友三
司齐颇带着些自我安慰,可没想到这竟然成了真。具体情况是司齐驻足在一家放着摇滚夜,闪烁着红蓝光的酒吧并进去后,他毫无疑问的被搭讪。司齐很少注意自己的模样,即便是早晨起来也是关心眼角有没有残余的眼屎,头发有没有被压出呆毛。
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长相,他的面容白皙,眼神清澈,俊美儒雅的面容并不输于电视上精心包装的大明星,即使是比之偶像钟云,也不见得会差上多少。当然这是在他精心打扮后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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