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同行 作者:可乐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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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水特别热,很舒服。两人泡了会,大爷放得开,全|裸。他的皮肤已经有了老年人特有的皱纹,稍有些松弛,但仍能看到肌肉。张子翔说:“您贵庚?”

    “六十了。”

    “哟,身体不错呀。”张子翔惊讶。

    “不错什么呀。”大爷说,“打算过几年去敬老院了。一直想骑一个川藏线,退休了,赶在动不了之前骑一次。”他说着,笑:“要是死在路上也挺好。可惜这些年一直坚持跑步,高原反应也没有,那么多下坡也不摔车。死不了。”

    “您别这么说,举头三尺有神灵。”张子翔说,“身体这么好,多活几年,辛苦工作大半辈子,好不容易退休闲下来,不多享受几年不是亏了。再说您儿女也伤心。”

    “没有儿女,我就一个人,连老伴都没有。余下这些年我也想多走走,这次川藏线骑完了,休息两个月,去徒步。”

    “哦。”张子翔没话说了,“徒步就要结伴了。您老伴是去世了?不然跟您一起慢慢走多好。”

    “我这一辈子都没结过婚。年纪轻时候就想工作,眼界太高,普通人我看不上,人家好人也看不上我。同事到年龄就结婚生子,我就觉得那是动物本能的人生,无聊。”

    张子翔笑:“您这样其实也挺好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也这么想,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呢。”

    “那是年轻时候啊。本来觉得一个人过一辈子也没事,但是真老了,一到晚上就寂寞,我不爱看电视。早起看我们家属院里老头老太太一起骑三轮买菜遛弯,心里真是羡慕,也有死的,死一个一般儿女就把另一个接走了。人都说我倔,倔了一辈子,实际自己心里苦只有自己清楚。不过后来也想,既然已经坚持到这种地步,不如坚持到最后。在人生这条路上,我只拿到了一样东西,但是我拿到手的完完整整,就没什么可遗憾的。”大爷叹了口气,“小伙子,我跟你挺投缘。说说心里话。你还年轻,别像我,年轻时候一直觉得自己就在追求想过的日子,用你们现在的词来说就叫梦想,没空成家拖自己后腿。但很多时候,梦想和现实生活是可以找到平衡点的,不要老了后悔。”

    张子翔点头。他在弥漫在四周的硫磺气息中仰着头,木板房的天花板破了一角,他能看到墨蓝的星空。

    他靠在那里看着天,想到了自己的梦想,梁则正的梦想。还有梁则正说起自己梦想的时候,格外纯粹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杂事太多,暴躁。感觉文的质量直线下降啊哈哈。

    ☆、第二十章

    骑行第二十七天,张子翔平安到达拉萨,晒黑了,也瘦了。他站在布达拉宫前,因为票卖完了,没能进去,只能先在外面过过眼瘾。有些组队的骑友到达拉萨时终于又聚在了一起,手里挥着旗帜。天空很近又很远,那些飞舞的小彩旗高悬在澄澈的蓝天下,云彩稀疏,很白。

    他最想的其实是和梁则正一起看这里洗礼心灵的美景。可是梁则正如今不在身边,虽然处在同一片蓝天之下,却遥不可及。

    回来后过几天就是七夕,李磊叫张子翔出来。许久未见,李磊瘦了很多,脸颊有了坚毅的棱角,不可爱了,是个彻底的男人。两个人走到a大附近的中心广场,坐在一把不在灯光下的长椅上。搬着一箱啤酒一箱可乐,喝完一罐就捏扁扔进塑料袋里。因为是七夕的夜晚,又有人在点孔明灯。城市的灯火映亮了半边天际,但那些闪闪的烛火一盏盏飘上去,还是特别容易分辨。

    “我要回去了,回我们那里。”

    “为什么?”张子翔说。他感到有点空落落。

    李磊叹了口气,慢慢捏扁啤酒罐。

    “我当初留在这,说句实话,还是想和苏梓萱在同一座城市里,想着总有一天能不能重新在一起,我会原谅她所有的事。再一个,就是我不想被人说富二代,我想证明靠自己也能有出息。”

    他捏着罐子,又说:“可是我不能总这么任性下去。上个月跟我爸通电话,突然发现他老了。他不停问我在这边好不好。挂了电话我就哭了,然后我想了下,第二天就交了辞职信,昨天刚交接完。正好听你说你回来了。”

    “跟父母比,我这点心思算得了什么?人长大了,经历过了,有些东西过去就过去了,没必要抓着不放。之前那些想法也是,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特有本事,但是我早晚得回去接班,这种无谓的自尊特别可笑。”

    “回去吧,帮帮你爸。”张子翔说,“你学这个专业,要接他手还得学很长时间。”

    李磊笑了下,又开了一罐啤酒。他喝了几口,突然问:“我一直没问过你,当初为什么突然放弃考研?你要是没放下那段时间肯定能上。而且你怎么想的,考都考了,考什么外校?考本校多好,你还跟梁则正那么熟。明明我们所有人最看好的就是天哥和你。”

    “我妈是出车祸死的,跟你说过吧。”

    “说过。”

    “后来我妈家那边恨我们,慢慢就不来往了。我之前说过我小表妹,就是因为这个断了联系的。当时我爸开车,其实那事不能全怨他。可能是对面酒驾或者飙车没刹住,拐弯逆行冲过我们这边来的。当时我们一车人都撞晕了,人跑了,是后来过来的人看见我们车被撞成那样,报的警。”

    李磊看了眼张子翔,他的神色十分复杂。脚边啤酒的箱子已经喝下去大半,只剩下最后四罐,他费劲地从底部取出一罐,打开。

    张子翔拿着自己的可乐去跟他碰杯:“都过去了。”

    “那抓没抓到人?”

    “没有。那时候路口摄像头都没安那么全,人跑了就找不到。后来我就想,路不拾遗,以德治世,那只能在古代才存在吗?如果现在的中国人别那么唯利是图,别总是昧着良心,那行不行?我就想学中文,总有一天,我能到处讲学,讲孔子,讲西周,把中国人扔掉的那些东西全都讲出来,让他们记住。他们记住了,所有人的素质就都会变高,全都有道德,那就永远也不会有人像我一样了。”

    两个人手里的易拉罐轻轻相撞,李磊捏扁罐子,打开最后一罐啤酒。他看着张子翔,脸特别红,眼睛也是红的。

    “然后那时候实习,我不是去支教了?我发现,其实很多人不那么看重文化。他们吃不起好饭菜,穿不上好衣服,一辈子的愿望就是走出自己出生的小县城。他们连基本的生活都达不到平均水平,怎么能要求他们跟我们一样?分高就行,什么好提分就学什么,他们的想法没有错,马斯洛那个需求层次的塔你看过吧,没有饱暖,怎么能有更高层的自身修养的追求?那些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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