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凉 作者:白依山
分卷阅读104
野满足的舒了口气,把什么都当真的老婆真是太可爱了啊,屡试不爽。
作者有话要说: 过一阵子发新文。
☆、第二个番外2
第二个番外2
出乎意料的是,家里最喜欢小鸡的是大个儿。
温凉先试着拿小鸡递给二愣子,看它会不会吃掉,这只中二期的猫扑上去,把鸡吓够呛,然后抱住了温凉的手。
鸡:妈的智障。
大个儿太喜欢小鸡了,瞪着两只黑润的傻大眼,一声不吭的围着鸡打转,脸上满是天真懵懂,眼睛里都直飘弹幕了:“真小,好稀罕,让舔吗?让吗?”。
没过一会儿,小鸡就不见了,温凉跪在地上捏着二愣子的嘴巴,看它牙缝里有没有绒毛,又摸摸它劲瘦的小猫腰,也不像是吃过大餐的样子。还是靳野比较了解狗,指指院子里树下的大个儿,这狗一脸心虚,很是此地无银,大屁股不安的动了动,死死黏在地上。
温凉跑过去连哄带吓地,搬了左腿抬右腿,又拉又拽的把大个儿弄起来,小鸡都快被它坐死了,一身绒毛被舔地湿哒哒的,懵逼状站起来踉跄几步,架了架翅膀。温凉赶忙把鸡拿进屋里用吹风机吹干。
靳野坐在回廊的躺椅上,觉得很无奈——再来几回家里都要成动物园了。
靳野觉得自己大概是不适合立flag的体质:第二天他带着温凉晚上去郊外露营看星星,回来的路上,温凉就在野地里捡到了一只小绵羊。
那么娇弱纤细的小玩意儿,雪白的卷卷毛似乎还带着羊奶的香气,四肢修长可人,细细的嗓子咩咩的叫起来真是有点萌。
温凉就那么抱着一只羊回家了,他抱够了玩够了,把靳野愁坏了。
难道要在别墅的小花园里给这个羊垒一个圈吗?!
就在靳野准备从村里买点竹竿扎个篱笆羊圈时,村里放羊的老人找过来要羊了,趁着温凉不在,靳野把鸡也送给了老人。
对老婆说不出一个“不”字来,靳狗有时候也是又痛又爽。
经过每天的苦练,温凉成功的完整跟下来了整章的《保卫黄河》,安稳地度过了国庆节合唱比赛,西街小学还拿下了全区第二的好成绩,温凉的伤风感冒也在靳野的悉心照料下全好了。国庆七天小长假,夫夫两个准备去海上漂一漂。
开上游艇,带上粮食和鱼竿,还有猫跟狗。
放假前一天靳野就带着温凉逃班了,两人先乘飞机到达三亚,住靳野在三亚买的海景别墅里,磨蹭一天。
可是下午的时候,温凉出去买菜,就那么巧,遇见了故人。
温凉知道,杜捷在三亚市是有房产的,他大概也是过来度假的。
杜捷确实是过来度假的,带着一个娇美的小情人,正是宠得热乎玩得兴起的时候,小情人在床上突然撒娇说想吃哈根达斯,他一个娱乐公司的老总就得屈尊降贵的亲自下楼来买。
正好酒店旁边有一家商场,有哈根达斯冰淇淋的门店,他就溜达过来买了。
买完冰淇淋,猝不及防的,迎上一个从商场负一层超市上来的人。这个人身量瘦瘦的,发丝黑白相间,拎着一个塑料袋,绿绿的菜叶冒出头来,这人也不看路,撞了他一下。
杜捷冷着脸退了一步。
“啊,对不起!”这人头也没抬,匆匆道了歉,疾步走了。
“温……”杜捷迟疑了一下,没有叫出来,大概是看错了吧。就在他转身之后,忽然听到一声——
“温凉!”
杜捷猛地扭过头去,看到路边停着一辆黑色商务奥迪车,一个面容俊美的年轻人对着这边挥了挥手,方才撞了他的那人先是一怔,肩背微微紧了一下,随后就像小猫看到了主人一样,加快脚步走过去。
那背影,越发的熟悉。
从总角到而立,熟悉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能想象这个人脸上细微的表情,曾经这个人也是以同样的姿态,欣喜地向他走过来。
“温凉?”杜捷喃喃道,随即回过神来,大喊一声,“温凉?!”
温凉回过头来,表情确实如他所想,是经年未见的,从前只对着他一人的欣悦,只不过瞬间就被诧异所取代:“杜捷?”
奥迪车旁站着的年轻男子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商场一楼的咖啡馆,两人稍显局促的坐着。经过一阵安抚,靳野没有进来,只是站在车旁边,虎视眈眈的朝这里望着,仿佛一有什么变动就会抄起刀冲进来。
几年不见,杜捷发现温凉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更加爱笑开朗了,身上那股子不食人间烟火的劲儿淡了点,多了些生动的,平易的气息,一看就是生活的很充实的样子,只是显老了好几岁。
与之前更加不同的是,温凉不再是那个高矜、骄傲但有时候让人觉得乏味、无趣的样子了,杜捷以为自己之前早已经看够了温凉每天没什么变化的死了人一样寡淡的表情,受够了他的逆来顺受、毫无新意的示好,或许在别人的眼中温凉如同千丈山峰上最洁白孤傲的雪,旁人想要接近是千难万难,但是在他杜捷的眼里,温凉只是个不会来事儿的笨蛋罢了,空有一副生人勿近的相貌,无论上床下地,都让人腻烦。能将温凉收入房里,似乎只是满足了别人都接近不了而我自收入囊中的优越感,但慢慢地这种优越感也越来越寡淡无味了。
现在的温凉面容或许不如以前鲜嫩,鬓发沧桑,眼角有细密的纹路,脸上却恬淡,气质天成。眼里不再是出尘不染的清高,而是经过打磨,旷然大气的温润,像一片宁静的海,看着他的目光也只是释然。
杜捷突然觉得有点慌,从心底涌出一种无力感,这个人已经不属于他了,就算开口挽回,也根本无济于事,就算坐得再近,也抓不住了。他有些局促的想把给小情人买的冰淇淋扔到一边,不让温凉注意到,但是他发现温凉看到了冰淇淋,却全然不在意的样子。
杜捷心里无比的想说,自己一直以来并没有让情人进家门,包括现在,都是在酒店里的。可面对着经年未见的温凉,他终究没好意思说出来,嗫嚅半天,只问了句:“你这几年过的怎么样?”
温凉微微一笑,答道:“开始不算好,但现在很好了。”
再见到杜捷,因为短短几年经历了这许多刻骨铭心,温凉突然发现人生的前三十年似乎遥远又模糊,像是两个世界。本以为杜捷仍旧是他心中的刺,可今日一见,温凉发现,他早已经放下了,他仍旧可以一眼看穿这个人的心思,却没有当年那般痛苦挣扎的感受了,甚至情绪都没有什么大的波动,他还有工夫分神想晚上给靳野做什么菜。
“那个男的,是你对象啊?”杜捷语气有点冲
分卷阅读104
- 肉肉屋
分卷阅读104
野满足的舒了口气,把什么都当真的老婆真是太可爱了啊,屡试不爽。
作者有话要说: 过一阵子发新文。
☆、第二个番外2
第二个番外2
出乎意料的是,家里最喜欢小鸡的是大个儿。
温凉先试着拿小鸡递给二愣子,看它会不会吃掉,这只中二期的猫扑上去,把鸡吓够呛,然后抱住了温凉的手。
鸡:妈的智障。
大个儿太喜欢小鸡了,瞪着两只黑润的傻大眼,一声不吭的围着鸡打转,脸上满是天真懵懂,眼睛里都直飘弹幕了:“真小,好稀罕,让舔吗?让吗?”。
没过一会儿,小鸡就不见了,温凉跪在地上捏着二愣子的嘴巴,看它牙缝里有没有绒毛,又摸摸它劲瘦的小猫腰,也不像是吃过大餐的样子。还是靳野比较了解狗,指指院子里树下的大个儿,这狗一脸心虚,很是此地无银,大屁股不安的动了动,死死黏在地上。
温凉跑过去连哄带吓地,搬了左腿抬右腿,又拉又拽的把大个儿弄起来,小鸡都快被它坐死了,一身绒毛被舔地湿哒哒的,懵逼状站起来踉跄几步,架了架翅膀。温凉赶忙把鸡拿进屋里用吹风机吹干。
靳野坐在回廊的躺椅上,觉得很无奈——再来几回家里都要成动物园了。
靳野觉得自己大概是不适合立flag的体质:第二天他带着温凉晚上去郊外露营看星星,回来的路上,温凉就在野地里捡到了一只小绵羊。
那么娇弱纤细的小玩意儿,雪白的卷卷毛似乎还带着羊奶的香气,四肢修长可人,细细的嗓子咩咩的叫起来真是有点萌。
温凉就那么抱着一只羊回家了,他抱够了玩够了,把靳野愁坏了。
难道要在别墅的小花园里给这个羊垒一个圈吗?!
就在靳野准备从村里买点竹竿扎个篱笆羊圈时,村里放羊的老人找过来要羊了,趁着温凉不在,靳野把鸡也送给了老人。
对老婆说不出一个“不”字来,靳狗有时候也是又痛又爽。
经过每天的苦练,温凉成功的完整跟下来了整章的《保卫黄河》,安稳地度过了国庆节合唱比赛,西街小学还拿下了全区第二的好成绩,温凉的伤风感冒也在靳野的悉心照料下全好了。国庆七天小长假,夫夫两个准备去海上漂一漂。
开上游艇,带上粮食和鱼竿,还有猫跟狗。
放假前一天靳野就带着温凉逃班了,两人先乘飞机到达三亚,住靳野在三亚买的海景别墅里,磨蹭一天。
可是下午的时候,温凉出去买菜,就那么巧,遇见了故人。
温凉知道,杜捷在三亚市是有房产的,他大概也是过来度假的。
杜捷确实是过来度假的,带着一个娇美的小情人,正是宠得热乎玩得兴起的时候,小情人在床上突然撒娇说想吃哈根达斯,他一个娱乐公司的老总就得屈尊降贵的亲自下楼来买。
正好酒店旁边有一家商场,有哈根达斯冰淇淋的门店,他就溜达过来买了。
买完冰淇淋,猝不及防的,迎上一个从商场负一层超市上来的人。这个人身量瘦瘦的,发丝黑白相间,拎着一个塑料袋,绿绿的菜叶冒出头来,这人也不看路,撞了他一下。
杜捷冷着脸退了一步。
“啊,对不起!”这人头也没抬,匆匆道了歉,疾步走了。
“温……”杜捷迟疑了一下,没有叫出来,大概是看错了吧。就在他转身之后,忽然听到一声——
“温凉!”
杜捷猛地扭过头去,看到路边停着一辆黑色商务奥迪车,一个面容俊美的年轻人对着这边挥了挥手,方才撞了他的那人先是一怔,肩背微微紧了一下,随后就像小猫看到了主人一样,加快脚步走过去。
那背影,越发的熟悉。
从总角到而立,熟悉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能想象这个人脸上细微的表情,曾经这个人也是以同样的姿态,欣喜地向他走过来。
“温凉?”杜捷喃喃道,随即回过神来,大喊一声,“温凉?!”
温凉回过头来,表情确实如他所想,是经年未见的,从前只对着他一人的欣悦,只不过瞬间就被诧异所取代:“杜捷?”
奥迪车旁站着的年轻男子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商场一楼的咖啡馆,两人稍显局促的坐着。经过一阵安抚,靳野没有进来,只是站在车旁边,虎视眈眈的朝这里望着,仿佛一有什么变动就会抄起刀冲进来。
几年不见,杜捷发现温凉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更加爱笑开朗了,身上那股子不食人间烟火的劲儿淡了点,多了些生动的,平易的气息,一看就是生活的很充实的样子,只是显老了好几岁。
与之前更加不同的是,温凉不再是那个高矜、骄傲但有时候让人觉得乏味、无趣的样子了,杜捷以为自己之前早已经看够了温凉每天没什么变化的死了人一样寡淡的表情,受够了他的逆来顺受、毫无新意的示好,或许在别人的眼中温凉如同千丈山峰上最洁白孤傲的雪,旁人想要接近是千难万难,但是在他杜捷的眼里,温凉只是个不会来事儿的笨蛋罢了,空有一副生人勿近的相貌,无论上床下地,都让人腻烦。能将温凉收入房里,似乎只是满足了别人都接近不了而我自收入囊中的优越感,但慢慢地这种优越感也越来越寡淡无味了。
现在的温凉面容或许不如以前鲜嫩,鬓发沧桑,眼角有细密的纹路,脸上却恬淡,气质天成。眼里不再是出尘不染的清高,而是经过打磨,旷然大气的温润,像一片宁静的海,看着他的目光也只是释然。
杜捷突然觉得有点慌,从心底涌出一种无力感,这个人已经不属于他了,就算开口挽回,也根本无济于事,就算坐得再近,也抓不住了。他有些局促的想把给小情人买的冰淇淋扔到一边,不让温凉注意到,但是他发现温凉看到了冰淇淋,却全然不在意的样子。
杜捷心里无比的想说,自己一直以来并没有让情人进家门,包括现在,都是在酒店里的。可面对着经年未见的温凉,他终究没好意思说出来,嗫嚅半天,只问了句:“你这几年过的怎么样?”
温凉微微一笑,答道:“开始不算好,但现在很好了。”
再见到杜捷,因为短短几年经历了这许多刻骨铭心,温凉突然发现人生的前三十年似乎遥远又模糊,像是两个世界。本以为杜捷仍旧是他心中的刺,可今日一见,温凉发现,他早已经放下了,他仍旧可以一眼看穿这个人的心思,却没有当年那般痛苦挣扎的感受了,甚至情绪都没有什么大的波动,他还有工夫分神想晚上给靳野做什么菜。
“那个男的,是你对象啊?”杜捷语气有点冲
分卷阅读104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