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_乔西·威尔斯
乔西·威尔斯
哭包和平时一样在享受美好时光。他和那两个白人很合得来,自从他们中的一个教他怎么像个男人而不是贫民窟傻小子那样开枪,他们就更合得来了。绰号是路易斯·约翰逊先叫起来的,从此他想甩也甩不掉了。那个白人有卵蛋,我不得不说。哭包跳起来拔出枪,娘们儿小枪点三八,枪顶着白人的脑袋,他却感觉到有一把更大的枪在蹭他的蛋蛋。但我还是可以宰了你,哭包说。你的枪指着我的脑袋,我的枪指着你那儿,约翰逊说,对牙买加人来说,阉了你比杀了你还难受,你说咧?哭包看着他,摇着头哈哈大笑,甚至上去拥抱他,管他叫好兄弟。你从哪儿学的这一口岛民腔?我记得他穿一条威格牛仔裤。美国佬离开美国总想显得更像个美国人。当时他们在酒吧里,佩琼街上的粉红女郎,那是金斯敦下城区与金斯敦贫民窟之间的最后一条马路,每周四都进几个新姑娘,但上周的新姑娘两年前就出现过,跳舞依然像一棵香蕉树在风中抖。世道艰难,讨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难,做保姆的也只能上台脱个精光。另外,哭包喜欢睡她。
粉红女郎上午九点开门,点唱机里只有两种音乐,六十年代的斯卡金曲和软绵绵的慢摇,比方说“海普顿”乐队和肯·拉撒路。绝对没有操蛋的拉斯塔雷鬼。要是我再碰到一个不好好梳头也不肯认耶稣是神和救世主的逼眼儿,我就亲手送那小兔崽子去地狱。记住我这句话,我保证兑现。要说墙壁是粉色吧,颜色有点太红,但要说是紫色吧,又有点太粉,而且到处都挂着金色唱片,那是店老板亲手喷涂的。舞台上瘦巴巴的姑娘叫洛蕾特,她最喜欢放着《贝克大妈》跳舞。有一年波尼m.乐队来牙买加演出,谁也不知道那三女一男四个加勒比人看起来会那么像鸡奸犯。每次歌曲到结尾合唱“她知道如何去死!”时,洛蕾特就会在地上来个大劈叉,举起双手摆出拿枪的姿势,就像《不速之客》里的吉米·克里夫。这妹子的下边肯定饱尝过各种各样的痛苦。哭包以前也睡过她。
她跳完舞,穿上内裤,走向我们的卡座。我对女人有条原则。要是你的奶子比任何女人都好看,身材比任何女人都火辣,那我就和你交往。否则还是滚远点儿吧。十年了,我还是没遇到那个女人。我花了好些年才找到薇妮弗雷德,她能生出我理想中的儿子,因为一个男人可不能随便乱播种。上星期哭包带着儿子来我家,孩子的妈是丛林的某个女人,但他不记得她叫什么了。那孩子要么天生弱智,要么大麻抽得太早,淌着口水直喘气,活像一条大狗。在牙买加你必须找对了人播种。漂亮的浅肤色小个子,不能太瘦,这样你的孩子就会有好奶水和好头发。
——看硬了没?
——死娘们儿带着你的血屁股滚远点儿。没看见大爷我坐这儿吗?
——天哪,你会说人话吗?哭包哪儿去了?
——我看着像是哭包的保姆?
她没有回答,只是转身就走,边走边从屁股沟里往外扯内裤。她小时候她老妈肯定
把她摔在地上过,脑袋着地。两次。要说我没法忍受什么,那就是听人开土腔。万一他们会好好说话还要开土腔,就更糟了。我母亲供我一直念到高中。我什么都他妈没学到,但听了很多东西。我听电视节目,听《比尔·梅森》和《太空仙女恋》,听每天上午十点rjr的广播剧,虽说那是给女人听的东西。我听政治家说话,不是他们对我说话的时候——他们总当我是没文化的贫民窟黑鬼,而是他们彼此交谈或者和美国白人交谈的时候。上周我儿子说,“爸爸你想知道咱瞅着啥了不?咱去基地看牛,懂不?”我一耳光扇得小混蛋都快哭了。我对他说,你别说话像是从牛逼里掉出来的。
该死的孩子看着我,就像我欠了他什么东西。没教养的小东西就有这个问题,他们没体验过1966年巴拉克拉瓦的灭亡,但我不想谈那个。每个人说话都好像他们只会贫民窟的语言,尤其是他。几年前在电视上看见他,我这辈子都没那么羞愧过。你想一个人有那么多钱,那么多金唱片,ji巴上印满了各色白种女人的口红,然后他居然那么说话?“要是咱这条命只属于咱自个儿,咱就不要它了?”那就别要了吧,逼眼儿,等我过去拿走它。
不过哭包呢,就不一样了。他出监狱的第一天(不是什么出狱的好日子,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屁股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他掏出那东西,上面全是红墨水,连封面都有,我问他是不是屁眼流血了。结果那是红墨水,来自他在监狱里能偷到的唯一一支笔。我问他是不是在书里写了一本书。不,哥们儿,他说。伯特兰·罗素是顶尖里最顶尖的,我的同胞,咱可写不过他。伯特兰·罗素那本书我还没读过。哭包告诉我他有多么感谢伯特兰·罗素,他已经不信上帝了,咱对这事情还有一两个疑问。
等待哭包。这倒是一首好歌的标题,说不定还是金曲。上周我对他还有砰砰、德缪斯和海克尔三个年轻人说,每个牙买加男人都是在寻找父亲的男人,要是他生下来没有父亲,他就会去另外找一个。所以罗爸爸自称罗爸爸,但他没资格再当任何人的父亲了。哭包说他变软了,我说不对,你个傻逼,看清楚点儿。他不是变软,而是到了年纪,照镜子只会看见一个再也不像自己的老人,而他只有三十九岁。但三十九岁在这儿已经很老了,活得久的问题在于他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于是他的表现像是不再喜欢他亲手参与创造的这个世界。你不能随随便便扮演上帝,说我不喜欢人类了,所以我不得不用洪水擦干净黑板,然后重新开始。罗爸爸现在想得太深太远,开始觉得他应该不只是他自己。他成了最可怕的一种傻瓜,这种傻瓜开始相信事情真有可能变好。更好的必定会来,但不是以他想象的那个方式。哥伦比亚人已经开始找我谈了,说受够了神经病古巴人,应该拿去卖的货被他们吸掉太多,巴哈马人自从摸索出热吸白粉的方法就毫无用处了。第一次他们问我要不要试试货色,我说不,兄弟,但哭包说好的。我的同胞啊,只有借着可卡因,咱才能在监狱里操别人,他
对我说,知道贫民窟里不会有人敢为此走到他面前叫他屁眼人。对方到现在还从监狱里写信给他。
人们,甚至包括应该更明白事理的一些人,开始认为罗爸爸变软了,认为他已经不在乎捍卫我们的党派了。认为他疏忽大意,允许人民民族党进来侵占地盘,早就蠢蠢欲动的丛林人和雷马人很快就会漂白绿色衣衫,染成橙色。他没有变软,而是想得更深远了,虽说政客花钱不是让他思考的。政客在东方崛起,在西方扎根,你不可能改变他们的任何念头。我们就是在这一点上分道扬镳的。他想忘记政客,我想利用他们。他们认为他不再关心人民,但问题是他现在太关心了,而且已经把歌手拉了进来。
去年他们先打电话给我。他们约我去绿湾见面,我的第一个问题是爸爸在哪儿,黑人(他们的肤色几乎全是白色、棕色和红色)说爸爸到头了,爸爸时代结束了,新鲜血液的时代到了,说得他好像在为《偷拍》节目他妈的演贫民窟戏码。有一会儿小逼眼儿路易斯·约翰逊上下颠倒地拿着一张纸,印在使馆信笺上的大使招待会狗屁,假装那是情报局的什么备忘录,边读边向其他人微笑,像是在确认他念出的有关我的什么狗屁。爸爸不关心那种肮脏生活,这些操屁眼的智障没弄清楚的是我也不关心。麦德林在二号线上。
于是我让骗子手路易斯用他的骗子计谋淹没我。我听着他们面带微笑对我说,他们不认为他们能信任我,他们说要我给他们一个征兆,就好像我们在演圣经戏,我假装听不懂。我一直装傻,直到他们说清楚他们到底要什么。大使馆的人我只见过路易斯·约翰逊一个。他维持与黑人之间的联系。高大,棕发,墨镜遮住眼睛。我对他说你这会儿在哥本哈根城,别看我的手现在是巴掌,我随时都能攥成拳头。我撩起衬衫,给他看1966年的历史。左胸,子弹险些打中心脏。颈部左侧,子弹打穿。右肩,皮肉伤。左大腿,子弹打中骨头弹开。胸腔,子弹打断骨头。我没说我正在迈阿密和纽约各安排一个人。我没说我懂足够多的西班牙语,知道你是全南美最大的傻逼。我满口土腔,就像个本地黑人,问愚蠢的问题,比方说所以美国人人都有枪?美国枪打什么子弹?你们为什么不调血手哈利来牙买加分部?嘿嘿嘿。
他们给我消息,说歌手在资助罗爸爸,说他俩有个大计划,在想办法抹除对他们这种人的需求。罗爸爸上次杀了个丛林小子,发现他正要上高中,后悔不迭之余早就把他们的想法告诉了我,但我假装不知道。我对政客和美国佬说好,为了证明我是唐中之唐,我会做需要做的所有事情。那家伙说我有言在先,美国政府不支持也不宽恕邻近主权国家内任何形式的非法或腐败活动。他们演得好像我不知道他们已经在盘算双重背叛了,已经在琢磨我手下有谁可以让他们像尼哥底母似的半夜单独碰头,说服他在我动手后就立刻处理掉我。于是我在这儿等待哭包,谈只有他和我可以谈的事情,因为明天我要处理掉几个人。再过一天我就会处理整个世界。
哭包和平时一样在享受美好时光。他和那两个白人很合得来,自从他们中的一个教他怎么像个男人而不是贫民窟傻小子那样开枪,他们就更合得来了。绰号是路易斯·约翰逊先叫起来的,从此他想甩也甩不掉了。那个白人有卵蛋,我不得不说。哭包跳起来拔出枪,娘们儿小枪点三八,枪顶着白人的脑袋,他却感觉到有一把更大的枪在蹭他的蛋蛋。但我还是可以宰了你,哭包说。你的枪指着我的脑袋,我的枪指着你那儿,约翰逊说,对牙买加人来说,阉了你比杀了你还难受,你说咧?哭包看着他,摇着头哈哈大笑,甚至上去拥抱他,管他叫好兄弟。你从哪儿学的这一口岛民腔?我记得他穿一条威格牛仔裤。美国佬离开美国总想显得更像个美国人。当时他们在酒吧里,佩琼街上的粉红女郎,那是金斯敦下城区与金斯敦贫民窟之间的最后一条马路,每周四都进几个新姑娘,但上周的新姑娘两年前就出现过,跳舞依然像一棵香蕉树在风中抖。世道艰难,讨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难,做保姆的也只能上台脱个精光。另外,哭包喜欢睡她。
粉红女郎上午九点开门,点唱机里只有两种音乐,六十年代的斯卡金曲和软绵绵的慢摇,比方说“海普顿”乐队和肯·拉撒路。绝对没有操蛋的拉斯塔雷鬼。要是我再碰到一个不好好梳头也不肯认耶稣是神和救世主的逼眼儿,我就亲手送那小兔崽子去地狱。记住我这句话,我保证兑现。要说墙壁是粉色吧,颜色有点太红,但要说是紫色吧,又有点太粉,而且到处都挂着金色唱片,那是店老板亲手喷涂的。舞台上瘦巴巴的姑娘叫洛蕾特,她最喜欢放着《贝克大妈》跳舞。有一年波尼m.乐队来牙买加演出,谁也不知道那三女一男四个加勒比人看起来会那么像鸡奸犯。每次歌曲到结尾合唱“她知道如何去死!”时,洛蕾特就会在地上来个大劈叉,举起双手摆出拿枪的姿势,就像《不速之客》里的吉米·克里夫。这妹子的下边肯定饱尝过各种各样的痛苦。哭包以前也睡过她。
她跳完舞,穿上内裤,走向我们的卡座。我对女人有条原则。要是你的奶子比任何女人都好看,身材比任何女人都火辣,那我就和你交往。否则还是滚远点儿吧。十年了,我还是没遇到那个女人。我花了好些年才找到薇妮弗雷德,她能生出我理想中的儿子,因为一个男人可不能随便乱播种。上星期哭包带着儿子来我家,孩子的妈是丛林的某个女人,但他不记得她叫什么了。那孩子要么天生弱智,要么大麻抽得太早,淌着口水直喘气,活像一条大狗。在牙买加你必须找对了人播种。漂亮的浅肤色小个子,不能太瘦,这样你的孩子就会有好奶水和好头发。
——看硬了没?
——死娘们儿带着你的血屁股滚远点儿。没看见大爷我坐这儿吗?
——天哪,你会说人话吗?哭包哪儿去了?
——我看着像是哭包的保姆?
她没有回答,只是转身就走,边走边从屁股沟里往外扯内裤。她小时候她老妈肯定
把她摔在地上过,脑袋着地。两次。要说我没法忍受什么,那就是听人开土腔。万一他们会好好说话还要开土腔,就更糟了。我母亲供我一直念到高中。我什么都他妈没学到,但听了很多东西。我听电视节目,听《比尔·梅森》和《太空仙女恋》,听每天上午十点rjr的广播剧,虽说那是给女人听的东西。我听政治家说话,不是他们对我说话的时候——他们总当我是没文化的贫民窟黑鬼,而是他们彼此交谈或者和美国白人交谈的时候。上周我儿子说,“爸爸你想知道咱瞅着啥了不?咱去基地看牛,懂不?”我一耳光扇得小混蛋都快哭了。我对他说,你别说话像是从牛逼里掉出来的。
该死的孩子看着我,就像我欠了他什么东西。没教养的小东西就有这个问题,他们没体验过1966年巴拉克拉瓦的灭亡,但我不想谈那个。每个人说话都好像他们只会贫民窟的语言,尤其是他。几年前在电视上看见他,我这辈子都没那么羞愧过。你想一个人有那么多钱,那么多金唱片,ji巴上印满了各色白种女人的口红,然后他居然那么说话?“要是咱这条命只属于咱自个儿,咱就不要它了?”那就别要了吧,逼眼儿,等我过去拿走它。
不过哭包呢,就不一样了。他出监狱的第一天(不是什么出狱的好日子,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屁股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他掏出那东西,上面全是红墨水,连封面都有,我问他是不是屁眼流血了。结果那是红墨水,来自他在监狱里能偷到的唯一一支笔。我问他是不是在书里写了一本书。不,哥们儿,他说。伯特兰·罗素是顶尖里最顶尖的,我的同胞,咱可写不过他。伯特兰·罗素那本书我还没读过。哭包告诉我他有多么感谢伯特兰·罗素,他已经不信上帝了,咱对这事情还有一两个疑问。
等待哭包。这倒是一首好歌的标题,说不定还是金曲。上周我对他还有砰砰、德缪斯和海克尔三个年轻人说,每个牙买加男人都是在寻找父亲的男人,要是他生下来没有父亲,他就会去另外找一个。所以罗爸爸自称罗爸爸,但他没资格再当任何人的父亲了。哭包说他变软了,我说不对,你个傻逼,看清楚点儿。他不是变软,而是到了年纪,照镜子只会看见一个再也不像自己的老人,而他只有三十九岁。但三十九岁在这儿已经很老了,活得久的问题在于他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于是他的表现像是不再喜欢他亲手参与创造的这个世界。你不能随随便便扮演上帝,说我不喜欢人类了,所以我不得不用洪水擦干净黑板,然后重新开始。罗爸爸现在想得太深太远,开始觉得他应该不只是他自己。他成了最可怕的一种傻瓜,这种傻瓜开始相信事情真有可能变好。更好的必定会来,但不是以他想象的那个方式。哥伦比亚人已经开始找我谈了,说受够了神经病古巴人,应该拿去卖的货被他们吸掉太多,巴哈马人自从摸索出热吸白粉的方法就毫无用处了。第一次他们问我要不要试试货色,我说不,兄弟,但哭包说好的。我的同胞啊,只有借着可卡因,咱才能在监狱里操别人,他
对我说,知道贫民窟里不会有人敢为此走到他面前叫他屁眼人。对方到现在还从监狱里写信给他。
人们,甚至包括应该更明白事理的一些人,开始认为罗爸爸变软了,认为他已经不在乎捍卫我们的党派了。认为他疏忽大意,允许人民民族党进来侵占地盘,早就蠢蠢欲动的丛林人和雷马人很快就会漂白绿色衣衫,染成橙色。他没有变软,而是想得更深远了,虽说政客花钱不是让他思考的。政客在东方崛起,在西方扎根,你不可能改变他们的任何念头。我们就是在这一点上分道扬镳的。他想忘记政客,我想利用他们。他们认为他不再关心人民,但问题是他现在太关心了,而且已经把歌手拉了进来。
去年他们先打电话给我。他们约我去绿湾见面,我的第一个问题是爸爸在哪儿,黑人(他们的肤色几乎全是白色、棕色和红色)说爸爸到头了,爸爸时代结束了,新鲜血液的时代到了,说得他好像在为《偷拍》节目他妈的演贫民窟戏码。有一会儿小逼眼儿路易斯·约翰逊上下颠倒地拿着一张纸,印在使馆信笺上的大使招待会狗屁,假装那是情报局的什么备忘录,边读边向其他人微笑,像是在确认他念出的有关我的什么狗屁。爸爸不关心那种肮脏生活,这些操屁眼的智障没弄清楚的是我也不关心。麦德林在二号线上。
于是我让骗子手路易斯用他的骗子计谋淹没我。我听着他们面带微笑对我说,他们不认为他们能信任我,他们说要我给他们一个征兆,就好像我们在演圣经戏,我假装听不懂。我一直装傻,直到他们说清楚他们到底要什么。大使馆的人我只见过路易斯·约翰逊一个。他维持与黑人之间的联系。高大,棕发,墨镜遮住眼睛。我对他说你这会儿在哥本哈根城,别看我的手现在是巴掌,我随时都能攥成拳头。我撩起衬衫,给他看1966年的历史。左胸,子弹险些打中心脏。颈部左侧,子弹打穿。右肩,皮肉伤。左大腿,子弹打中骨头弹开。胸腔,子弹打断骨头。我没说我正在迈阿密和纽约各安排一个人。我没说我懂足够多的西班牙语,知道你是全南美最大的傻逼。我满口土腔,就像个本地黑人,问愚蠢的问题,比方说所以美国人人都有枪?美国枪打什么子弹?你们为什么不调血手哈利来牙买加分部?嘿嘿嘿。
他们给我消息,说歌手在资助罗爸爸,说他俩有个大计划,在想办法抹除对他们这种人的需求。罗爸爸上次杀了个丛林小子,发现他正要上高中,后悔不迭之余早就把他们的想法告诉了我,但我假装不知道。我对政客和美国佬说好,为了证明我是唐中之唐,我会做需要做的所有事情。那家伙说我有言在先,美国政府不支持也不宽恕邻近主权国家内任何形式的非法或腐败活动。他们演得好像我不知道他们已经在盘算双重背叛了,已经在琢磨我手下有谁可以让他们像尼哥底母似的半夜单独碰头,说服他在我动手后就立刻处理掉我。于是我在这儿等待哭包,谈只有他和我可以谈的事情,因为明天我要处理掉几个人。再过一天我就会处理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