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两秒、三秒、四秒……时间在滴答滴答中流逝。泡一杯咖啡需要两分钟,读懂一句感同身受的话需要五分钟,写一段文字需要十五分钟,读一本书需要十天半个月……我们匆匆赶路,把慢节奏悄悄融进快节奏中,然后,时光又悄悄给我们送来了生活的‘教科书’,可是我们谁也不知道读完这本书需要多长时间。
    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所有人都带着不同的心情做着不一样的事。对于即将告别的学生时代,大家都有不一样的心情。所有的事物似乎都是一个样子的,只有等到已失去或是即将失去,才会让人们意识到这件到底事物有多珍贵。李盛夏,该要长大了。明天,好好加油!”这是李盛夏在日记中写的两段话,时间正处大学最后一学期,大部分课程已经结束,学生们开始忙于找到一份自己中意的实习工作。对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李盛夏来说,找工作成了一大难题。她今晚格外早睡,希望所有的好运都能集结到她的身上,让她顺利通过面试。
    三四月,是个多雨的季节,应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这句话,隔天清晨,大雨从五点一直下到七点才渐渐缓下了,但仍旧没有要停下的节奏。李盛夏出门时,已经是七点十五分。她背着背包,走了十五分钟的路程到面试的地方,然后,换上高跟鞋,等待面试。这是她上大学以来的第十次面试,这次的面试与以往的面试都不同。面试官来自企业,不似学校的师兄师姐,对于师弟师妹们会比较照顾,也不像平常的兼职工作面试,只要符合普通要求就可以了。李盛夏并不担心自我介绍,她相信自己的能力,但她心里还是忐忑不安,这关系着她的未来。
    幸运的是,她顺利地通过了面试。她面试的职位是一个电台的编辑助理,实习期是5月到11月。回到宿舍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多,换好衣服后,她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几声嘟嘟声后,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亲切的声音,“是阿夏啊?面试完啦?”李盛夏已经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它握着手机,脸上的笑容已经合不拢,“妈,我面试通过了!”甜甜的笑声传到李盛夏妈妈的耳中,她嘴角似乎勾着和李盛夏嘴角同样的弧度,“真的?太好了,我们阿夏真棒!接下来要继续努力,好好加油!”
    李盛夏平缓了一下心情,坐在椅上,“嗯!”
    电话那头又传来声音,“什么时候去实习啊,去哪里实习呢?”
    “去上海实习,五月就去。”李盛夏聊完电话,看了下时间,中午十二点。手机屏幕上显示三个未接电话,都是叶日初打来的。
    李盛夏刚想回拨电话,就看到叶日初发来信息:社区门口等你。她轻勾唇,拎起背包,提着伞,迈步走出宿舍。出门时,遇到回来的室友唐布丁。
    “盛夏!面试得怎么样啦?”唐布丁挥挥手,朝李盛夏跑来,笑着问,“怎么样怎么样,快跟我说说~”她把着李盛夏的手道。
    “我通过了!”李盛夏扶着唐布丁的手,咧开嘴笑道。
    “哇!盛夏,你也太厉害了!我的女神啊啊啊啊啊啊!”唐布丁激动得尖叫。
    “好啦好啦,回来再说,我要出去一趟!”李盛夏说。
    唐布丁调侃道:“又是去约会?”李盛夏边走边回头,笑着说:“不告诉你!”
    然后转身加快步伐走去。雨停了,社区门口人来人往,满地的积水被踩踏溅起,湿漉漉的沙粒又跟着那人的鞋子渐渐远去。
    雨后,所有的事物似乎都被清洗得清新发亮,就连空气似乎也被洗过一样,嗅起来又湿又凉。抬头望去,树旁有一个穿着棕色哈伦裤,白衬衫的男青年,目光一直停留在社区门口,直到看到提着伞的李盛夏,他把目光锁定在李盛夏身上,脸上扬起一抹温暖的笑容。终于,李盛夏来到他身边,他一把讲她揽在怀中,轻轻地揉揉她的脑袋,终于,他开口了,还是那样温暖的声音:“还顺利吧?”女孩抬头对着叶日初甜笑,点点头,满脸欣喜,“我,通过啦”说完,她笑得越发开心。
    叶日初依旧摸了摸她的脑袋,“很好,不愧是我的人,走吧,本盛夏小姐的男朋友想带盛夏小姐去庆祝一番,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他伸出手,做出邀请的手势。
    “走吧,男朋友!”李盛夏转身双手交叉在胸前,笑着勾勾手指向前走。叶日初跟上她的步伐,搂着她的肩膀,一同走去。然后,阳光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云里探了出来,把地上的积水满满蒸干。透过叶子上一颗晶莹的水珠望世界,似乎整个世界都变成一片朦胧。天空也不知何时,伸出一道七彩丝带,挂在那里,就像藏在口袋里的七彩棒棒糖露出一小边的边缘一样。陪伴大概是叶日初给予李盛夏最好的东西,从前一样,现在也一样。她开心了,会把喜悦的事与他分享,尽管他不是第一个知道的人。但她伤心了,他一定是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人。
    似乎回想起2013年4月,那时,他们还是朋友关系。记得在那个月的某一天,那日雨下得特别大,雨水高出地面至少二十厘米,也因为这样,跌落在地上的石头就不容易被人发现。
    等到雨微小时,李盛夏骑着自行车从外面兼职回来,背包里还背着电脑,而她的车,就恰好经过了那隐藏起来的石头,车身不听话地向左倾斜,李盛夏也跟着重重摔在地上,膝盖与地面大力地摩擦了一下,瞬间,她的膝盖上就出现了三种颜色,被磨去的白皮,红色的血皮,以及粘在皮上的青泥。
    她疼得倒吸一口凉气,却顾不得伤口,只是背好包,牵起自行车在附近的长石椅上坐下。
    雨已经停了,但在这里她没办法检查电脑是否安然无恙,脚上的疼痛让她无法再继续前行,于是,她拿起手机,打给的第一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叶日初。
    叶日初接起电话时,她的声音都是颤抖的,可能是因为伤口疼,也可能是因为浑身湿透而打的寒噤,叶日初只知道,他必须赶紧赶到她身边。
    说不出的紧张与担心,填满了叶日初此时的思绪。等他赶到时,李盛夏正坐在椅子上,透过缝隙,望着背包里的电脑。他注意到他脚上的伤口,二话不说就走到她身旁,将她背起来,顺手拿起她的背包,一直到医务室,李盛夏都没有说一句话。
    医务室的护士阿姨,看着伤口直心疼道,这姑娘也太不小心了,虽说是皮外伤,但也有得疼的。
    叶日初看着李盛夏,从他见到她到现在,她除了皱皱眉头,至始至终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叶日初在一旁的桌子上帮李盛夏检查电脑,“这电脑估计开不了机了。”
    “没事,我回头拿去修一修,只是不知道里面的文件还有没有用,幸好我有备份。”李盛夏吹着伤口,说着。
    “疼吗?”叶日初转过头,看着继续着吹伤口动作的李盛夏。
    “很疼。”
    叶日初走到李盛夏身旁坐下,“那你还那么逞强!要是换做别的女孩子,早就红着眼眶,梨花带雨了。我还是头一次见像你这么淡定的女孩子。”
    “受了一点小伤而已,没必要哭哭啼啼。我又不娇生惯养。”李盛夏说着。
    “这不是娇生惯养的问题,女孩子是用来被人疼的,不用那么逞强。”叶日初帮着李盛夏吹伤口。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都是我一个人的事,就算哭也没人看到或者说会安慰一下,这种事,忍忍就好了,免得最后反倒惹人笑话。”李盛夏淡淡说道。
    叶日初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特别让人心疼,倔强又爱逞强,坚强得让人心疼。希望,以后会有那么一个人,能承担她的所有坚强,做她伤心难过时,得以依偎落泪的怀抱。又或许,他想成为这样一个人。《盛夏蝉鸣,半日初晴》·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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