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回到家已是中午1多钟,50两黄金在怀玉那马上放着呢,这东西沉着,放在身上一都不方便,死沉死沉的。知道自己此时已经拥有相当于前世的500万人民币后,我的身子一下子也是轻松了不少,老话得好,钱是男人的胆一没错。一夜暴富的感觉真好,咱一个现代寂寂无名的**丝,一张人民币就在唐朝换了将近于前世的500万人民币,现在身价一下子涨到五百万身价,看什么觉得顺眼,前世我很讨厌狗的,现在看到槐树下躺着的脱了毛的老狗现在看起来也觉得很是可爱的吗。
    中午简单地吃了东西,这个时候的唐人,一般家庭都是吃两顿的,上午九这样吃一顿,晚上六吃一顿,中间相隔一段很长的时间段,这是很难挨的,这也就是平常人家的孩子看起来显得面黄肌瘦的原因。
    现在手上有钱,想买一间房子,这事得晚上伯伯回来后跟他伯伯商量商量,这也是一种咱们做晚辈的一种礼节,不然很容易让偶像错误以为我很不喜欢住在这里,急着出去住一样,那样就不太好了。
    梅梅自从昨天我给她一盒巧克力糖后,对我的感观也是水涨船高,见到我就高兴的叫叔叔好,孩就是这样,不管是哪朝哪代,一盒糖果就把自己给卖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梅梅每天都没有什么可以玩的,这个时代的孩就是这样了,不像前世的我们,那个时代的孩可以玩的东西很多,各种各样的塑料玩具,还有智能手机上面的各种游戏,应有尽有,这个时代的孩好像没有什么是可以玩的一样。自己想了想,是不是搞辆儿童单车出来给她玩玩呢?呃,反正现在什么事情可做,蒸馏器一时也做不出来,还得等四五天左右的样子,再仔细想一想,现在的我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的了。突然脑袋里灵光一闪,猛然想起我的地瓜来,这东西现在是我的最重要的依靠,我转身跑向屋内从背包里面急忙拿出那几个地瓜来,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后发现没有什么大的损坏,最多也就是擦破皮而已,这不重要。叫怀玉这子给我找来四个半米多高的水缸,我简单地看了一下还可以,虽然其中两个有些的裂缝,但是这个不碍事,漏一水无关紧要的,咱又不是用来养鱼。伯伯家里很大,听这子这个四合院以前是隋朝的一位二品大官的住所,李二陛下当了大老板后赏赐给伯伯的。院里的后宅,有个不的鱼塘,我带着几个家里的卜人一起向鱼塘走去,我打算把鱼塘里面的淤泥给挖上来晒干了当作培育地瓜的育土之用,这个淤泥可是种植庄家的最好的肥料。
    包括我在内,总共一起4个人,忙碌了半个钟头,终于把我想用的淤泥都很好地挖上子岸,现在是7月的天气,陕西的这个时候天气还是很热的,估计到下午的时候就可以种下地瓜了,把挖所用的淤泥处理妥当,这事暂时放到一边,咱现在回屋里把侄女的儿童三轮车给画出来,然后找个木匠给做出来,这东西应该可以让侄女高兴一段时间的了。
    为了感谢几们老实的卜人,我打算晚上给他们做一顿好吃的,想想还是把全家人的也一起做了吧,于是给他们10两银子,吩咐他们让他们给我买几样东西回来:鸭头、猪蹄子、鸡翅,并且把这十两银子买完为止。这三样东西也是我在前世最忠爱的吃,特别是盐浇鸭头跟鸡翅,是我的最爱,周末的时候,一个人休息在家,凉爽的夜晚,从附近要来各一份盐浇鸭头、炸鸡翅,买来两瓶冰冻的啤酒,慢慢地享受着冰啤带来的透骨的凉意,那冰爽,呃,不了。
    上次画完蒸馏器还剩下几张宣纸,这次刚好拿一张来用,在削尖的木炭下面,用不了多久一张完好年三维立体儿童三轮车就画成了,当问怀玉哪里有木匠的时候,这子听我给他女儿做一辆像我自己那样的单车的时候,眼中满是羡慕之色,还多做一辆,给他自己,我一听,一群乌鸦从头上飞过,我也是笑着答应着道“好滴,到时候作出来,看看你能座得下的话再吧。”
    东城区是没用木匠的,因为这边所居住的都是一些大唐的高级公务员,匠人的地位低下,是没有资格居住在这边的,所以我们还得骑着单车到城西那边去。来来回回总共用了一个多钟头才把儿童三轮车的事情搞定,当知道处嗣这子也有一个两岁的儿子的时候我也是呆住了,这个时候的人们结婚年龄真是早呀,女子1岁男孩子15岁就是这个时代人的法定结婚年龄。不用了,还是多做一辆给程吧,要不到时候另外做还是得再麻烦一趟。最后一共做了5辆,多出来就当作备用的吧,因为这个时候没有橡胶,咱吩咐那个老实的木匠车全部用硬木做成,这样才能耐得住震动,另外不忘记吩咐叫在三个车轮处用一层皮革抱住就当作是减震了吧,也只能这样了,木匠听是翼国公跟程大将军(这个时候程咬金还没有评为卢国公呢)的孙子用的后,拍着胸口两天后可以过来拿东西。
    回到家里的时候那几位去买东西的卜人已经买东西回来了,这个时候的的猪不叫猪,叫豕,有身份的人家是不吃猪肉的,猪肉肮脏有一股臭味。也难怪,没有经过阉割过的猪肉是有那么一股骚味,很难吃,猪肉还是很少人吃的,故而找了不少地方才凑齐一大瓦盆人猪蹄大约七八斤左右的样子,加上鸭头与鸡翅刚才三大瓦盆。先把猪蹄清洁干净再用热水煮过一遍,过过血水,放入从药房那买来的八角陈皮生姜,再用火炖煮,叫一个波斯过来专门负责看火,我则另外把那一大瓦盘鸭头从嘴巴处一分四两,这样吃的时候方便拿住,再把那剩下的一盘鸡翅清洁干净后用猪油把鸡翅炸得金黄金黄的样子就出锅,放上不有苦味的青盐,跟前世的雪白的吃盐相比这个青盐则苦了好多,等有时候了把雪盐做出来,这个反正也不是太难,都是些过滤然后蒸煮干后就成。鸭头的做法跟鸡翅相差不多,也是炸得金黄金黄的时候就出锅然后洒上青盐,这个时候没有辣椒,要不就完美了。
    当这两样东西煮好了以后,猪蹄也是煮得差不多了,打开锅盖,一股雪白的雾气往上冒烟,水气中夹杂着八角与陈皮的香味不断地刺激着周围每一位伸长脖子的味蕾,让见到的每一位嗅动着鼻子都想多吸几下,“咕噜咕噜”肚子打鼓的声音不断的厨房外面响起,好像一个个乌云里传来的暗雷人响声。
    等忙完了这一切,已经到是吃饭的时间了,所有的食物都准备妥当,就等着伯伯回来就马上开餐。利用这个空当,我叫上伯伯家里的几个家臣一起把上午晒干的淤泥放到准备好的水缸里,经过半个上午的暴晒淤泥已经是干了很多,这样的湿度种下地瓜刚好合适。一般地瓜的培育都是从长好的地瓜藤蔓上直接剪下一段来直接种在土地上就可以的,不过现在没有现成的,只好用四个地瓜种在地里等着它发出芽来了。并且在水缸下面凿开几个洞作为漏水之用,把四个种好的地瓜平整地放在屋檐下面就不管了。
    逗着可爱的秦梅梅玩耍一会,伯伯就回来了,我们就一起吃饭。分一部分给下人们去吃了后,伯伯理直气壮地“秦勇,去,老程将军家里去叫他过来吃酒,就我的,你就跟他时候不来过后可别抱怨我有好吃的不叫他,叫他抱上两坛他的好酒过来,哈哈,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娘的,原来豕肉还能做出这么好吃来,武儿真是有心了,你伯伯我从来都不相信那些文人的什么君子远庖厨,以前我们在外打仗,什么时候不是自己动手煮东西吃,还不是活得好好的,让那些所谓的君子见鬼去吧,不过这话也就在家里,到了外面就不要了,省得那些言官上奏到陛下那里去少得陛下麻烦。”杨勇临走的时候,我又装了一盒子给他带过云给处嗣那子的,做为来到大唐认识的第二个朋友,我还是很珍惜每一份友谊的。
    “侄以前自己都是一个人生活在外,要是不会自己动手做些吃的,早就饿死在十几年前了,还能好好了活到现在与伯伯认识?正所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吗,自己动手做的吃食才干净,吃得放心,是吧伯伯?”我们蹲座在案子周围并没有动手,程咬金没有来之前全部人都没有动手吃饭。三古代妇女是不跟客人座着一起吃饭的,得另外分开在女主人吃饭的地方开一桌。
    “哈哈,二哥,我的好二哥,当真是有好吃的没有忘记俺老程呀,什么时候家里请了这么好的厨子回来了,做出这么带劲的吃食来,特别是那个那么猪蹄,刚好合俺老程的胃口。”不用,肯定是程咬金来了,除了他没有人能够有资格叫秦叔宝做二哥。
    程咬金的户府跟我们现在居住的秦伯伯的户府是一个坊市,秦勇也不骑马,也不知道为什么跑这么快,这么一时间程咬金就跑过来了,难道他是飞过来的不成?两家是在同一个坊间是不错,可是这路程也不近的呀,如果不是秦勇有飞毛腿的功夫的话就是程咬金站在他家门口等着了,远远地看见秦勇过来就明白其中的意思不用秦勇通报这程咬金就跑过来了,我心中这样想着。
    人还没到,声音就先到了,走路的声音虽然没有像哥斯拉那样地动山摇,但是离“震中心”得那么近,我们三个座在案前也是稍微有震感,案前的吃食明显看起来也有震感,若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像得到一个人走起路来还能有这么大的动静,这比起张飞在长板坡那一声怒吼还要让人感到心里畏惧。
    给知道为什么,我从心里越来越很想见上一见这个响当当的历史人物来,不是对偶像的崇拜,而是一种亲情上的,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一种深埋在心里的思想在心中挣扎着,让我心中有烦躁起来,一种矛盾的心里在我心中产生,想见又不想见的感觉,我也一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一种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好像一个被亲生父亲抛弃多年人孩子突然见到父亲一样。
    不一会,一个穿着一身短打的四十岁的中年人就走进厅来。全身上下穿着一身短打的练功服,长长的头发盘存脑后,铜丝一样的浓密的黑胡子,全身上下猛一看上去一像被鲁提辖打死的屠夫镇关西。程咬金入得厅来,看到座在案几前的我的时候,明显的脚步顿了一下,皱着眉头好像吃惊的样子,两只铜铃似的眼珠瞪得大大的,好像当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当然这个表情只是在短暂的一瞬间,当伯伯招呼程咬金的时候,他立刻就恢复了往常一样人嘻哈表情。
    程咬金来到伯伯的对面座下,我跟怀玉两个晚辈分别座在左右两边,四人座定的时候程咬金不解的问伯伯道:“二哥,这位哥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是二哥的远房侄儿不成?”
    “哈哈,咬金你想错了,这个可是我昨天刚刚认下的侄儿,跟你同姓,单名一个武字,是你的老乡哦。”伯伯一脸自豪地撸着一撮胡丝道。
    “哦,不知道子是哪个村的,与某道道”程咬金听我姓程,还是他的老乡,马上来了兴趣,二哥认的侄子就是他程咬金的侄子一样。一只熊掌重重地拍在了我的肩膀上,差落个半身不残。
    我简单地作一一番介绍后就四个人开始吃了起来。
    古人的饭量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三个大瓦盘的猪蹄、鸭头、鸡翅,除去分给女眷、家卜与程处嗣的还有差不多两大瓦盘的肉,全部被三个吃货吃得干干净净,还不带吃饭的,全部从头到尾都是吃肉,就连倒在酒杯里的酒都没动分毫。好像饿死鬼一样。程咬金则喜欢吃猪蹄,怀玉偏爱吃鸡翅多一些,伯伯则喜爱吃鸭头,这样保拿起来吃方便一些,二来则这个东西需要慢慢吃边吃品尝,慢慢的品尝其中的滋味,海边吃边对程咬金的胡吃海喝摇了摇头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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