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中午的午餐比较随意,文鸳等人都没多点,只打算赶紧吃完然后去休息。三人随意点了一点干酪和烤土豆就收工了,一顿饭风卷残云,虽然说比较简单但也足够饱腹,对文鸳等人来说还是很满足的。
    就是诺诺好像有点不开心,她觉得大家是在帮她省钱,有些不太满意。
    冒险者收工后的第一要务是把东西抓紧时间卖了,第二要务则是吃饭,第三要务就是赶紧去洗个澡了。地牢这地方就是魔素含量再高细菌寄生虫再少,那也架不住冒险者高强度的在里面搜索以及一天一夜的高强度运动。
    该出汗就出汗,有时候还必须下水去搜索。多数时候都是快步前进赶往目标地点,能休息的时候其实不多。也因此多数冒险者收工回来最期盼的事情就是分钱、饱餐一顿,然后美美的洗个澡去睡觉。
    文鸳等人也是一样,酒馆对面就是澡堂子,洗起来很是方便,大家说说笑笑的进去然后就男女分开各洗各的了。衣服交给澡堂老板,老板会帮你简易清洗后快速烘干。然后你就可以去快快乐乐的进入大澡堂去泡澡,需要清洗时就爬出去去旁边的花洒接水正常沐浴就可以了。
    在浴池里很舒服,水温刚刚好,微热不烫,正好处在那个难以把握的极限上。往前一步就是烫的慌需要忍耐,往后一步就是水温太温泡起来不解乏。文鸳就喜欢这种感觉,他不太喜欢在太烫的水里泡澡,据说这是体虚的表现,但是文鸳觉得虚就虚吧,自己一辅助还要啥自行车啊。
    “格兰诺顿,怎么样?在小队里感到还算愉快吗?”
    文鸳低头问向一旁同样在泡澡的格兰诺顿,这家伙的胡子散开后发量简直可以用壮观一词来形容,文鸳感觉诺诺的头发可能都没能达到这个长度和数量,这发质,啧啧,一看就是仔细打理过的。
    “很不错,最起码我没听到嘲笑。”格兰诺顿仔细的让自己的胡子分开然后一缕一缕的浸湿说道。
    “不穿铠甲的嘲笑?”文鸳好奇的问道。
    “不,是有关身高的嘲笑。”格兰诺顿解释道。
    “过去的小队经常会嘲笑我的身高,在人类眼中,这种身高似乎是叫侏儒或者地精。”
    “纯粹tm放屁,地精才一米二,侏儒也差不多的身高,说这话的一定是头发长见识短,压根就不知道地精和侏儒长啥样。”文鸳一脸不屑的说道。
    地精和侏儒算是整个爱琴大陆最落寞的种族了,在五千年前的神魔大战中,地精一族因为极其精明的头脑和极强的科技能力而遭到了魔族的首先打击。
    这些人太聪明了,当年对抗魔族空军一线的地面部队就是这些使用魔导连锁炮的地精族,到现在他们的英姿还在一些古青铜书上刻画着,留给后人无限的遐想与回忆,对那个时代无限的追思。
    这群地精对魔族的打击最大,也导致魔族巫妖王使用了针对基因层面的‘亡灵天灾交响曲’对地精族进行了定向打击,直接导致地精族内爆发了巨大规模的瘟疫,从此一蹶不振再也起不来了。百分之九十的地精死于瘟疫,剩下百分之十也变成了白痴,从此这个种族彻底玩完,变成野人一样的种族,和食人魔差不多了。
    侏儒更惨,这帮家伙被恐怖的神魔大战与地精族的遭遇吓破了胆,直接乘坐他们的蒸汽飞艇往沙漠那边逃亡了。到现在侏儒一族完全在大陆上销声匿迹,据说生活在南十字星森林的霍比特半身人也是他们中的一部分,不过那也只是据说罢了。
    “诺顿,不应该生他们的气,这是资产级阶教育的...不是,这是他们知识和素养的问题,纯粹就是对世界的了解太少了。多数冒险者总是这样,过着朝生暮死的生活,他们之前多数是士兵、猎人、佣兵,能有多少文化素养和见识,实在是没法怨他们。”文鸳耸肩说道。
    “像队长你这种很有文化的人来当冒险者的其实不多。”格兰诺顿也比较赞同文鸳的看法,这行本来就是刀头喋血的生意,有路子的魔法师早就去当宫廷魔法师去混编制了。至于说战士和重战士就不用说了,能认清楚公告上的字就算是及格,能读懂一些复杂的要求和规章就算是满分了。
    “不过队长,为什么你要来当冒险者呢?以你的实力去军队供职应该也会有很大的晋升空间吧?”格兰诺顿又好奇的问道。
    “我不太喜欢军队。”文鸳回忆了一下又解释道。
    “或者说,我不太喜欢这里的军队,包括以前也是一样,我见过很多军队,基本上都是一副贪得无厌的样子,恨不得走过路过村子的时候把一切能带走的都带走。在我以前冒险的地方那里的军队基本上都是这个德行,所以我天然就对这种军队不太感冒。”文鸳又耸肩道。
    “这样啊,看起来队长你是那种很骄傲的人呢。”格兰诺顿评价道。
    “诽谤了啊,我多亲民,明明一点架子都没有好不好。”文鸳对自己打抱不平的说道。
    “不是精灵的那种傲慢,而是高尚者的那种骄傲。”格兰诺顿看着文鸳像个小孩一样吵闹有些无语,但是还是认真的解释道。
    “高尚者有蔑视一切丑恶的权利,同时他又不会对低贱的、无知的、粗俗的人们产生傲慢。他敬畏着世间的一切,同时也将赢得世间一切的敬畏。摩拉丁将祝福他,他将永享烈酒与铁炉的呼啸声,一定会抵达光明的彼岸的。”格兰诺顿像是背经一样对文鸳说道。
    “够神棍,我喜欢!”文鸳对格兰诺顿竖大拇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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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自己的旅馆房间,文鸳将自己的大背包卸了下来又躺在了床上享受着难得的休息机会。冒险虽好,但是人总归还是愿意享受安逸的。
    躺在床上大概两三分钟后文鸳才重新坐起来朝桌子上看去,那是他的实验,也是自己能否发个大财的关键保障。
    文鸳解开捆绑的绳子又小心翼翼的将盖在上面的布掀开。他满怀期望的将这些小酒杯分开,又将上面的布掀开一一检查。
    多数酒杯里都是一如既往的一团凝胶和蘑菇碎片合成的果冻一样的东西,而且还隐约有了酸味。但是有几个的情况要好很多,文鸳仔细的检查杯中的情况,发现已经隐约出现了暗红色的液体,似乎是有要成功的迹象。
    这让文鸳不由得高兴了起来,决定一会再去买几个酒杯进一步实验一下,那三个有成功迹象的酒杯都是按照水、暗黄蘑菇、史莱姆凝胶5:2:3左右的比例来的。
    这几个酒杯的特点就是水都是五成,而史莱姆凝胶和暗黄蘑菇则是差不多的比例,看起来这个比例就是正确的,只要再细分一下应该就能找出基本正确的比例了。
    也就好在史莱姆凝胶和暗黄蘑菇都不贵,支撑的起大规模实验。谁能想象到珍贵的治疗药水居然是用这种廉价的东西制造而成的,不过有一说一,如果实验原料公开的话大概这类材料会瞬间被协会垄断的。再便宜也能卖到断价,为了利益,协会大概是会做出这样疯狂的事情的。
    想明白了这点文鸳又把那个巨大的一人高的鳖壳拖了过来,连带他的那根尾骨,文鸳打算把这俩送去工具店改进一下,争取下次下地牢能用上真正的武器和防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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