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红色法拉利的主人,就是晨曦。她从车上下来,似乎又恢复了一身雅痞气,吊带,黑短裙,高跟鞋,手上不知拎着一个什么东西,黑漆漆的,看上去有点慎人。
    她看到我,然后向我打招呼问:“你怎么来着了?”看到我手里提着医药箱,她补充了一句:“是不是借着出诊来这里泡妞?”
    我只好辩解:“一个没人愿意干的苦差事而已。”
    “说说呗,啥苦差?”
    “给一个孕妇做养胎指南!”这句话从一个大老爷们嘴里说出来,感觉又羞又骚,难以启齿。
    “你不会是孩子的爹吧?”
    我脸色有些难看,但是这件事必须要讲明白:“我是那种‘喜当爹’的人吗?这孕妇是我们主任同学的关系,非点名让我来出诊。我总不能得罪主任吧,得罪了他,我还怎么在医院里混?”
    晨曦貌似觉得这个理由也算合理,“好吧,孩子不是你的,孕妇也不是你媳妇,你高兴了吧!”
    我准备往回走,她竟然用车挡住我的去路。
    “怎么?还不让我回家了?”我随口嘟囔了一句。
    “你一个老光棍,走哪不是家,难道你还想闭关修炼‘童子功’啊?世界这么美好,干嘛天天过这种苦逼的生活!”她打开车门,命令我,“上车!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我满脸疑惑地看着她,继续往前走。
    “你到底上不上车?”
    “总不能提着医药箱去吧……我是去玩呢,还是去现场抢救呢?”
    “你去哪?”
    “我要先回趟医院,把东西放下!要不然,我哪有心思陪你玩呢!”
    “哦,好吧!”
    我坐上她的车,十分钟就到了医院。我把东西放好,然后换了一件大勾子t恤。对着镜子看了看,就像一个毫无违和感的邋遢大叔。想着办公桌的抽屉里还有去年护士长去欧洲捎回来的香水,干脆也喷一喷吧。再不用,恐怕就要过期了。于是,我拿起香水瓶,朝身上喷了几下。顿时,空气弥散着一股“杀虫剂”的气味。
    重新回到她的车上,我猜想她的第一感觉是:哇塞,你还喷香水?结果这货幽幽地来了句:“你是不是花露水喷多了?”
    我尴尬的点点头,“我怕你带我去的地方蚊子多,所以加喷了两倍的量!”
    “切,难道你是o型血?”
    “让你蒙对了,我确实是o型!”
    “好吧,下次我贫血的时候,你给我输点……”
    晨曦开车非常猛,感觉就像得了失心疯的赛车手。尤其是弯道漂移,能够把副驾驶的灵魂甩出体外。我顿感不对,于是要求晨曦停车。我推开车门,就是一阵狂呕,甚至连晚上啃的半截面包,也吐了出来。或许,这就是无聊找罪受的下场吧。
    回到车上,我用一种发飘的声音提醒晨曦:“咱们慢点,好不?”
    她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一脚油门,这次比上次还猛。伴随着重金属的超强分贝与胃酸、胆汁的化学反应,我以一种几近吊死鬼的形象,从车上缓慢挪下来。我发誓,从今之后,再也不上这个疯女人的车。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想要找一个真正的“栖息之所”是非常困难的。事实上,我不是一个喜欢喧闹、金属、超高速的人。如果现在有一张床,我只想躺在上面,安静地做一个梦。或许,晨曦感受到我身上的不高兴,于是带我来到一个环境很好、名为“舍得”的私厨。
    “这种环境也能吸引你?”我疑惑地看着她。
    “你不是想正儿八经吃顿饭吗?这里挺合适的,我经常来。”
    墙上挂着的照片,是老板与名人的合影。看来,这地方档次不低,说不定还能碰到范冰冰、李冰冰之类的明星,还能让她们给签个名之类的。很显然,这个时间是不太可能了,因为明星也是人,也要正常休息。
    两个人点了四个菜,一荤两素一个汤。晨曦走到柜台前,又随手抓了一瓶白酒回来。
    “开车还喝酒?”我善意提醒她
    “谁说我还要开车?难道我不会找代驾啊……笨!”
    因为我不胜酒力,只能在她面前服软:“我酒量不行,白酒一杯就倒……你酒量大,能者多劳!”
    “你认为这样公平吗?”
    话才说了一半,晨曦竟然举起杯子,一饮而尽。二两半的玻璃杯啊,这可让我怎么喝?我小心翼翼地端着杯子,透过一层油性物质,看到的是一张女人变型、扭曲的脸。我猜想,这才是她的真实面貌吧。“奈何桥”上的一幕,想必都是假的。
    “你到底是喝,还是不喝?”她在催我。
    “喝……喝……”
    我先是抿了一小口,然后便闭着眼睛一饮而尽。一股热流如同一把手术刀,顺着我的食道一直割到贲门,别提有多痛苦!但是为了捍卫一个男人的面子,我硬是将将要挤出眼角的0.3毫升眼泪强行地憋了回去。喝完之后。我还装了一回逼,把空杯子倒过来,在一女人面前显摆:你看,我喝得是多么的干净。
    喝完之后三分钟,我就开始后悔了。我的脑袋开始嗡嗡响,眼皮似乎也不听使唤!
    晨曦更加得意了。
    她开始劝我:“酒量不行吧,还瞎逞能!如果你真得拒绝不喝,我还能逼你喝啊!”她拿起碗,给我盛了一碗汤,“喝点汤吧,汤解酒!”
    “谢谢!”
    “不用客气。”
    可能觉得头发扎得太紧,不舒服。于是,晨曦把头发披散开来,简单一挽,就换了一个丸子头发型。发型变了,人也跟着变了。但是不知咋地,我竟然逐渐适应了这种变化。我对她越来越好奇,非常想要了解她身上发生每一件的事情。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一句话:“好奇心也是爱情的种种伪装之一。”或许我已经醉了,我跟她,一个梅毒女患者,又能怎样呢?
    她突然打断我的思绪:“哥,你是真醉了,还是假醉了?怎么突然不说话了?”
    我摆摆手,用最后一点理智说出四个字:“哥真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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