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逊做事不简单,伊利达城内大多数关键人物的情报一清二楚,通通记在脑子里,便答道:“欧内斯特伯爵曾经是财政大臣,但六年前的一场官场风波,他一方面献媚于摄政王,一方面又想在相那里拿好处,结果两头不讨好,被相使个绊子,革除官职,保留爵位,这两年试图东山再起,但没见到什么动静。可以这么说,他是个没落贵族,大多数人不想得罪相,也就不想与他沾上关系。”
    “那么,欧内斯特伯爵的家庭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嘿嘿,你小子记忆力不错,我刚一问,你张口就答,不错不错,未来的黑暗葵花会可要以你为中流砥柱了。”
    撒克逊大为振奋,脸上罩着一团喜滋滋的光华,更加卖力表现,脑筋比平时转得快了十倍,笑道:“大人谬赞,属下的能力还无法与西蒙、奥布里比肩。要说那欧内斯特伯爵,他担当财政大臣那几个年头,赚了不少银元,虽然后面都被相逼得吐出来,可是家底不俗,在城西郊区有一处别墅庄园,几百公顷土地,农户几千户,还养着两百人左右的私兵,这几年来又攒了不少钱,着意结交内阁大臣,意图重回帝国权力中心。不过他品行可不太让人称道,典型的嫌贫爱富,前些时日还闹出一桩坊间轰动的恶事,他女儿与一个渔夫的儿子相恋,结果这老家伙派人下毒手,把渔夫夫妇俩弄死了。剩下儿子到处奔走,一时不了了之。”
    沈之默问:“欧内斯特的女儿怎么会突然跟别人结婚?这事有什么内幕在里面?”
    撒克逊几乎无所不至,道:“是这样地,欧内斯特伯爵起脾气来,对老渔夫下毒手的事情也让女儿知道了,他懂得不能拖延,威胁女儿说要是不嫁给安格斯男爵的儿子,就连小渔夫也杀掉,他女儿为了情人的生命只好答应条件。而且还被父亲软禁起来,消息根本传不出去。我想,老渔夫的儿子就要崩溃了,真可怜。”
    “刚才渔夫的儿子来找我了,这么悲惨的事情我不能看着不管,就交给奥布里去做吧,让他一个礼拜之内拿出令我满意的答复。”
    正说着话,哈马尔上来说道:“老爷。有人求见,这是她的名贴。”老铁匠昔非今比,一套永远笔挺地礼服看起来神采奕奕,风度翩翩,刻意模仿过的说话永远都那么平板,表情永远都是那么恭敬,衬托出一种上流风范,虽然年老。但仍具备年轻人无可比拟的吸引力,甚至不少饥渴难耐的贵妇人打听过这个老管家的消息。
    沈之默拍拍黛儿的屁股,小女孩机灵。跳出他的怀抱扮了个鬼脸,说:“撒加叔叔,黛儿就不打扰你的工作啦,晚上记得带我去玩哦。”
    接过名贴一看,粉红地纸片打着丝带蝴蝶结。里面用散清香的墨水写着:“孤芳自赏的余花在枝叶间凋零,不愿跟随黄叶掉落到地上。”赫然便是上次赏花会他在肯瑞托花园里吟诵的诗句,一直没有名字。自赏花会传出来以后,广为流传,还改编成歌曲、画册,引人们争相阅读模仿,后来一个宫廷诗人擅自起名叫做孤芳自赏,倒也贴切。诗句下面是两行字:“行走在孤独与喧哗中的歌者,维哲罗姆。”
    沈之默的头皮一下就麻了,问道:“是那个太监歌唱家,他来这里做什么?”
    “是个男的?”老哈马尔略觉诧异,说:“他打扮得真漂亮,我刚才还害怕织萝小姐见了会吃醋。呃,这位先生没有说明来意,不过他执意要见您。老爷,他看起来不像坏人,我认为他很有诚意,再说我们与歌唱家接触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
    “那个死人妖给了你多少钱?”沈之默的眼睛微微眯起,射出冷冽光芒。
    老哈马尔浑身一激灵“啊”了一声,顿时好像做错事被现场抓住地孩子,垂着脑袋道:“给了一百银元我看他确实很有诚意才这么说的。”
    “一百元就直接充公好了。这个歌唱家想必是来找我切磋诗歌的,正好合适,我要他成为我在宫廷里地耳目。叫死人妖进来吧。”
    哈马尔连忙答应:“是道:“撒加眼神也真够犀利的,想瞒着他捞点私钱都瞒不过。”
    “钻石蔷薇”堡上下五层,建筑面积五千多平米,原是由贵族苦心经营,造得富丽堂皇,哥特式的冷峻风格
    直上直下,气势雄伟,像真正的城堡一样。一百多花园、马厩、游泳池、树林,最妙的是地下还有个收藏着几百支名酒地酒窖,各类功能齐全,引无数人为之向往。沈之默花了很大的代价才从那贵族手里夺下来,日后消除因之而起的风波也费了很多功夫。但大多数人不会怀疑他地身份,因为他表面看起来只是个贪得无厌的城区治安官。
    一楼会客厅轮廓很好,布局完整,光线明亮,可惜没什么家具,周围显得空荡荡的,墙壁上还有划花的痕迹,天花板的吊灯也通通都拆走了,像被强盗洗劫过一般——费尽心思夺得这套住宅以后,已经没有更多的钱进行装修和添置家具,沈之默正算计着如何增加收入。
    刚下到一楼,便闻见一股清新淡雅的苿莉花香,抬头一看,维哲罗姆手搭着老哈马尔从门外进来,步履从容,走路时腰身略扭,显示出极度的女性化。这位仁兄盘起髻,插上装饰用的极乐鸟尾羽,眉毛经过精心修剪,眼线细细描绘,脸上淡施脂粉,完全去除了男性的特征,单从外表上判断,根本分不出是男是女。
    他戴着毛茸茸的皮裘围领,脖子上还有好几根项链,整个人珠光宝气,便是真正的女人与之相比也要逊色不少。最妙的是,歌唱家先生胸部高耸,曲线毕露,想是垫了不少东西。
    沈之默勉强笑道:“维哲罗姆先生,欢迎你,你的到来使这间简陋的居室生出耀眼光辉,我感到万分荣幸。”语气着重强调了“先生”这两个字。
    维哲罗姆见到他,美目放出难言的光彩,抢上前几步膝盖半弯,行了个异常规范的淑女礼节,微微一笑,说:“撒加先生,您太客气啦,我一直盼望着亲眼见您一面,从那天玫瑰大厅宴会上拖到现在,才盼来这个机会。您长得就像您所写的古典诗一样,深邃而美丽,使人深深沉迷无法自拔。”声音悦耳动听,只是还留存着一点低沉的公鸭嗓子,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哈马尔口水狂流,偷偷在没有人看见的角落举起那只被维哲罗姆搭过的手腕闻了又闻,心道:“好香!他是男人吗?不是吧?撒加一定在作弄我,哪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对了,他怕织萝小姐知道,所以故意掩饰,嘿嘿,我老哈马尔又不是不懂事,不会替他隐瞒么?”
    沈之默吩咐管家:“叫伊瑟拉过来。对了,维哲罗姆先生喜欢喝咖啡还是喝酒?来来来,请坐请坐,不要客气。”随手搬出一张式样难看的破旧椅子,这还算好了,若是遇到不喜欢的客人来访,他时常准备有一张只有三条腿的椅子来招待,就看那人识不识趣。
    维哲罗姆左右打量,露齿轻笑道:“撒加先生过得真简朴,我喜欢喝清茶。”毫不犹豫就坐在沾满灰尘的椅子上,弄脏了那条蕾丝边真丝长裙也不觉得可惜。
    说起来沈之默还是有些低估歌唱家的地位,虽然他出身低微,但凭借无数艰辛努力和出众天赋,已经成长为音乐界中的女皇级人物,引无数人竞相追逐,不知有多少高官贵爵愿意一掷千金只为听他那动听歌喉,更有人着迷于他忽略男女界限的姿色相貌,纵使倾家荡产亦在所不惜。就连摄政王也是他的乐迷,大元帅甚至妄想将他收入私宅,远在克蒙德城的兽人也听过他的名声,影响大到了这个地步,让人无法忽视。
    而著名诗人居然让著名歌唱家坐脏椅子,传出去肯定要吓倒一片人。
    沈之默厚着脸皮说:“怠慢贵客,还望见谅。”反正事实就是这样了,你想不接受也难。
    伊瑟拉迈进轻盈的步伐走进来,仍是平板的声调问道:“撒加,你们要喝什么?”
    “上两杯清茶,怎么这么笨还要我交代?”
    “没有清茶。”
    “没有清茶?那算了,来两杯白开水。”沈之默转头对维哲罗姆说:“松子酒虽烈,咖啡虽香,清茶虽醇,但永远及不上白开水的平淡。”
    “为什么呢?”维哲罗姆被这个新奇的论调吸引住了。
    “我给你两个选择,蜜糖和白开水,你喜欢喝哪一样?”
    “当然是蜜糖,蜜糖多甜啊,不是有句诗说幸福像蜜糖一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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