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一个人写东西,很安静的房子里只有我自己,如果不是听见自己还在呼吸,我差不多会以为自己已经死掉了。
最近一直计划写篇小说和几篇童话,可总也没动笔,只是把以前写的那些零散东西整理了一下。但新的一年到了,连大熊猫都送台湾去了,我要再这么懒下去就太不象话了。痛定思痛,我决定重新做人,于是开始着笔写06年的第一篇文章。
昨天终于把红与黑看完了,书其实高二拿奖学金时就买了,但因为当时买的书太多,而它又倍受歧视屡屡遭到搁置。前几天偶然看到顿时心怀愧疚便决心废寝忘食也要把它读完,当然我照吃照睡也照样读完了。
大量政治与爱情交相混杂,看得我头昏脑胀,司汤达将故事放置于拿破仑倒台后这个混乱动荡的大背景当中,显然与政治不可不无一点关系,所以朕就原谅他赦他无罪了。
一个时代,尤其是一个动乱的时代,一定会有英雄出现的,这是历史的必然。而拿破仑成为法国的英雄却是偶然的,因为即使不是他,也会出现另一个“拿破仑”来挽救法国。主人公于连把他当作自己心中的偶像、英雄,这种想法显然在滑铁卢之后不被人们所接受。于是满怀伟大理想与热情,高傲不甘于平凡,渴望成为拿破仑式伟大人物的农村小神甫要为了自己的前程进军上流社会了。
他是小丑吗?面对贵族们的戏谑嘲笑,他可选择的只有忍耐,并在某些时候伪装的圆滑讨好,在神学院学着掩藏自己的清高,试图和那些俗教士混成一片。直到进入侯爵拉穆尔府,前面的大路似乎一帆风顺了。虽然倍受爱情煎熬却最终赢得美人归,不仅得到十字勋章,还一夜之间拥有高贵的地位和无尽的财富,可谓前程似锦。
佛曰:“不可大喜,不可大悲。”
喜极而泣是也。被爱情之火燃烧的于连竟然向往日的情人瑞那夫人开枪了,几乎刹那之间,他便从天上掉进了地牢。
其中有一段话特别贴切:
爱情一字,拉丁文作amor
起始于爱慕,终极于死亡
但在此之前,是无尽的惆怅
忧伤,悲泣,欺骗,罪恶,懊丧
司汤达最后只用几页纸就让年轻的神甫被绞首了,他所谓的英雄之路到此戛然而止,谁也没想到这么快他就game over了。
可怜的人,他忘记拿破仑时代早已成为了过去时,只能几次徒劳地仰天感叹:“啊!可悲的十九世纪!”
我是十分不喜欢政治小说的,它另人感到沮丧。可红与黑里又到处充满爱情,尤其是结尾处拉穆尔小姐效仿玛格丽特•特•纳瓦拉皇后与博尼法斯•特•拉穆尔的凄美爱情故事,也在无人之夜将于连的头颅葬在山洞里,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恐怖啊,我不敢想象怀里抱着一颗头是什么感觉总之,读完之后心情很差劲,我发现我的适应能力太差,一种情绪可以困扰我很长时间。
小昔说,你要多爱自己一点,我说是啊是啊,我每天都喝鲜橙多,继续装傻。她说我不跟你说了,我就忽然想起以前了。
那时我俩都住校,先是同班同宿,然后同班不同宿,再然后同宿不同班,最后不同班也不同宿,几经分分和和,但几乎除了睡觉上课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她唯一的一大爱好就是看漫画,并且已经把它上升为一件事业来完成。
我反复自省,然后发现自己人生中只有两次像她这么满怀伟大抱负壮志凌云雄心勃勃。一次是小时侯玩儿游戏机,发誓自己的毕生事业就是打超级玛丽。另一次就是中考时我的语文得了近乎满分的成绩,于是像夸父一样冲向文学那一大太阳,年少轻狂啊。高中如愿进了文科班,可对语文却失去了往日的兴趣,三年换了四个语文老师,搁谁谁不吐血啊?于是干脆不听讲了,可对汉语言文学依然虎视眈眈。
考试那会儿,宿舍的姐妹们个个都跟标准好学生似的,没怎么摸过的教科书可以踏踏实实的自己一晚上全过一遍。先装点东西不愁考场上没的侃,忽忽悠悠上下五千年可以写上一大篇。每当那时,我都会坐在床上翻字典,中文的。我对字典很感兴趣,先随便翻到一页,然后挨着往下翻,没事儿经常会看看,可以算一个小小小小的爱好吧。更另我舒服的是,对床那孩子也喜欢翻字典,好开心哦。世界上有很多具有奇怪爱好的人,而有同样奇怪爱好并可以相遇那么幸运的事却不是很多的。
我是个没有目标的人,这点我就不如小昔了,她高二时就确立了自己人生的三大理想。第一个理想是去日本看完世界上所有的漫画,第二个理想是把靖国神社给炸了,第三个是见丹尼尔•莱德克里夫一面,并因此而努力发奋学习英语就为了可以看英文原著而且可以给他写英文信。真难为她了,根据以往经验,她英语及格的概率和她炸靖国神社的概率差不多。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在宿舍楼五层女生自习室上晚自习,小昔塞着耳机超级自恋地对着前面那面超大落地镜子摆弄头发。教室十点下晚自习,所以学生回宿舍楼可以自愿去自习室继续学习。据说这间自习室原来是练舞蹈用的,还有练巴蕾的把杆儿呢,所以镜子当然不能没有了。可我总怀疑她上去不是学习去了,她主要是去晾头发。因为她总是晚上洗头又不能早睡怕把头发压了,于是天天晚上抱着好多书来找我一起去上晚自习,整个一个努力勤奋的好少年,蒙骗了无数人雪亮的眼睛。形式主义害死人啊!说的真没错。
我俩在上面虚度了无数光阴,罪孽啊,人都说浪费就是极大的犯罪,那我俩的罪可不轻。吃东西、看漫画、读小说、晾头发、听广播、聊天,有时还小睡一下。突然有几天她口头禅总是“自作孽,不可活也”我以为她良心发现了,可刻苦了几个晚上后,我们又回到原来那几个节目去了。
她那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从来不记得我说过的话,可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而且表情特别幽怨,自顾自地走在操场上。然后我就会说是吗是吗,那你说说从今天早上到现在我都说什么了。小昔就会一句一句的列出来,我则在旁边很满足的笑啊笑。
她不知道,我其实是记得她说的话的,连同她白痴似的表情,夏天湛蓝湛蓝的天空、明亮的日光和操场边摇曳的杨树上挂着的风筝。真正记得的话不是我说记得就记得的,真正记得的话即使我不说,也是会在我心里记一辈子的,你知道吗?
去年我们终于分开了。一次她发短信说,你不要一个人了,我怕你孤独。
可一看完,我就哭了,从此再也看不见太阳和月亮。
最近一直计划写篇小说和几篇童话,可总也没动笔,只是把以前写的那些零散东西整理了一下。但新的一年到了,连大熊猫都送台湾去了,我要再这么懒下去就太不象话了。痛定思痛,我决定重新做人,于是开始着笔写06年的第一篇文章。
昨天终于把红与黑看完了,书其实高二拿奖学金时就买了,但因为当时买的书太多,而它又倍受歧视屡屡遭到搁置。前几天偶然看到顿时心怀愧疚便决心废寝忘食也要把它读完,当然我照吃照睡也照样读完了。
大量政治与爱情交相混杂,看得我头昏脑胀,司汤达将故事放置于拿破仑倒台后这个混乱动荡的大背景当中,显然与政治不可不无一点关系,所以朕就原谅他赦他无罪了。
一个时代,尤其是一个动乱的时代,一定会有英雄出现的,这是历史的必然。而拿破仑成为法国的英雄却是偶然的,因为即使不是他,也会出现另一个“拿破仑”来挽救法国。主人公于连把他当作自己心中的偶像、英雄,这种想法显然在滑铁卢之后不被人们所接受。于是满怀伟大理想与热情,高傲不甘于平凡,渴望成为拿破仑式伟大人物的农村小神甫要为了自己的前程进军上流社会了。
他是小丑吗?面对贵族们的戏谑嘲笑,他可选择的只有忍耐,并在某些时候伪装的圆滑讨好,在神学院学着掩藏自己的清高,试图和那些俗教士混成一片。直到进入侯爵拉穆尔府,前面的大路似乎一帆风顺了。虽然倍受爱情煎熬却最终赢得美人归,不仅得到十字勋章,还一夜之间拥有高贵的地位和无尽的财富,可谓前程似锦。
佛曰:“不可大喜,不可大悲。”
喜极而泣是也。被爱情之火燃烧的于连竟然向往日的情人瑞那夫人开枪了,几乎刹那之间,他便从天上掉进了地牢。
其中有一段话特别贴切:
爱情一字,拉丁文作amor
起始于爱慕,终极于死亡
但在此之前,是无尽的惆怅
忧伤,悲泣,欺骗,罪恶,懊丧
司汤达最后只用几页纸就让年轻的神甫被绞首了,他所谓的英雄之路到此戛然而止,谁也没想到这么快他就game over了。
可怜的人,他忘记拿破仑时代早已成为了过去时,只能几次徒劳地仰天感叹:“啊!可悲的十九世纪!”
我是十分不喜欢政治小说的,它另人感到沮丧。可红与黑里又到处充满爱情,尤其是结尾处拉穆尔小姐效仿玛格丽特•特•纳瓦拉皇后与博尼法斯•特•拉穆尔的凄美爱情故事,也在无人之夜将于连的头颅葬在山洞里,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恐怖啊,我不敢想象怀里抱着一颗头是什么感觉总之,读完之后心情很差劲,我发现我的适应能力太差,一种情绪可以困扰我很长时间。
小昔说,你要多爱自己一点,我说是啊是啊,我每天都喝鲜橙多,继续装傻。她说我不跟你说了,我就忽然想起以前了。
那时我俩都住校,先是同班同宿,然后同班不同宿,再然后同宿不同班,最后不同班也不同宿,几经分分和和,但几乎除了睡觉上课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她唯一的一大爱好就是看漫画,并且已经把它上升为一件事业来完成。
我反复自省,然后发现自己人生中只有两次像她这么满怀伟大抱负壮志凌云雄心勃勃。一次是小时侯玩儿游戏机,发誓自己的毕生事业就是打超级玛丽。另一次就是中考时我的语文得了近乎满分的成绩,于是像夸父一样冲向文学那一大太阳,年少轻狂啊。高中如愿进了文科班,可对语文却失去了往日的兴趣,三年换了四个语文老师,搁谁谁不吐血啊?于是干脆不听讲了,可对汉语言文学依然虎视眈眈。
考试那会儿,宿舍的姐妹们个个都跟标准好学生似的,没怎么摸过的教科书可以踏踏实实的自己一晚上全过一遍。先装点东西不愁考场上没的侃,忽忽悠悠上下五千年可以写上一大篇。每当那时,我都会坐在床上翻字典,中文的。我对字典很感兴趣,先随便翻到一页,然后挨着往下翻,没事儿经常会看看,可以算一个小小小小的爱好吧。更另我舒服的是,对床那孩子也喜欢翻字典,好开心哦。世界上有很多具有奇怪爱好的人,而有同样奇怪爱好并可以相遇那么幸运的事却不是很多的。
我是个没有目标的人,这点我就不如小昔了,她高二时就确立了自己人生的三大理想。第一个理想是去日本看完世界上所有的漫画,第二个理想是把靖国神社给炸了,第三个是见丹尼尔•莱德克里夫一面,并因此而努力发奋学习英语就为了可以看英文原著而且可以给他写英文信。真难为她了,根据以往经验,她英语及格的概率和她炸靖国神社的概率差不多。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在宿舍楼五层女生自习室上晚自习,小昔塞着耳机超级自恋地对着前面那面超大落地镜子摆弄头发。教室十点下晚自习,所以学生回宿舍楼可以自愿去自习室继续学习。据说这间自习室原来是练舞蹈用的,还有练巴蕾的把杆儿呢,所以镜子当然不能没有了。可我总怀疑她上去不是学习去了,她主要是去晾头发。因为她总是晚上洗头又不能早睡怕把头发压了,于是天天晚上抱着好多书来找我一起去上晚自习,整个一个努力勤奋的好少年,蒙骗了无数人雪亮的眼睛。形式主义害死人啊!说的真没错。
我俩在上面虚度了无数光阴,罪孽啊,人都说浪费就是极大的犯罪,那我俩的罪可不轻。吃东西、看漫画、读小说、晾头发、听广播、聊天,有时还小睡一下。突然有几天她口头禅总是“自作孽,不可活也”我以为她良心发现了,可刻苦了几个晚上后,我们又回到原来那几个节目去了。
她那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从来不记得我说过的话,可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而且表情特别幽怨,自顾自地走在操场上。然后我就会说是吗是吗,那你说说从今天早上到现在我都说什么了。小昔就会一句一句的列出来,我则在旁边很满足的笑啊笑。
她不知道,我其实是记得她说的话的,连同她白痴似的表情,夏天湛蓝湛蓝的天空、明亮的日光和操场边摇曳的杨树上挂着的风筝。真正记得的话不是我说记得就记得的,真正记得的话即使我不说,也是会在我心里记一辈子的,你知道吗?
去年我们终于分开了。一次她发短信说,你不要一个人了,我怕你孤独。
可一看完,我就哭了,从此再也看不见太阳和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