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何以死副市长上
2004年10月15日,山东省邹城市电视台女主播马啸几乎是裸体地死在了该市常务副市长刘波家中的床上。
2006年5月19日,经不公开审理后宣判,副市长无罪;而此前当地的调查组也宣布了对刘波的处理方案: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一度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裸死副市长床上”一案民事赔偿部分,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驳回死者马啸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3元由原告负担。
搞新闻的人都知道这样一句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但人咬了狗它就是新闻。”如此看来,女主播猝死是新闻,女主播裸体猝死更是大新闻,女主播裸死在了副市长床上当然是特大新闻了。
女主播何以裸死在了死副市长的床上?到底是谁杀死了马啸?马啸之死是系于情杀还是因病猝亡?副市长刘波与马啸的关系是婚外恋还是包二奶;女主播与副市长是怎么相识并相好的?马啸究竟是死在马路边还是裸死在副市长的家中
马啸的丈夫杨雪金称,他和马啸原本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只因刘波利用职务引诱马啸才导致他们夫妻感情疏远。而副市长刘波在法庭上辩称,他与马啸是朋友关系,因马啸是邹城市广电局编外人员,马为解决编制问题多次找其帮忙。2004年10月15日下午,马啸是为其母、其妹办理到香港的出境护照来到刘波家的。谈话间,马啸讲身体不舒服,到内室床上休息,而刘波仍在客厅,两人隔门交谈。而后,他听到喊声后即进内室,见马已昏迷,身上只穿了内衣,刘即掐其人中,见无反应,即拨120,后马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外,刘波还否认其与马啸发生过性行为,也不存在争吵问题。
事发后,济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马啸进行了尸检,结论是“马啸在患高血压、脑动脉硬化的基础上因情绪激动诱发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导致脑功能严重障碍死亡”对此,杨雪金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邹城市公安局于2005年2月3日书面通知杨鉴定结论:马啸在患有高血压及脑血管硬化基础上受某些引发血压升高的因素诱发,发生血管破裂致弥漫性网膜下腔出血,最终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据此,警方认为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作出了刑事不予立案通知书。
刘波被判无罪,这在意料之中,刘波肯定不是杀人凶手,即使杀人,也不会笨到在自己家下手,下完手还亲自打120。可我要问的一句是:如果马啸裸死与原副市长刘波之间真的没有任何瓜葛,抑或真如刘波所言,他们二者是纯粹的朋友关系,那么,当地纪委给予刘波“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这个处分岂不是太冤枉副市长了吗?女主播是有夫之妇,原副市长刘波也是有妇之夫,二者独处一室,能有什么工作可谈?而家属在尸检报告通报会上多次向调查组反映:既然没有发生性行为为何一丝不挂?但始终没有人答复,称只有刘波一人在现场。
杨雪金说:马啸的思想虽然很前卫,但在个人作风上还是很保守的。她平常脾气很暴躁,性格孤僻,容不得人半点缺点。头几年夫妻间从未吵过架,感情很好。这两年,尤其是最近一年来,夫妻之间关系急转直下,两人早就分床而睡了。冷战了几个月,平常见面也不说话。直到今年有一次,马啸台里的领导打电话找马啸,问马啸上班没有,问起马啸的手机号,杨说不知道。为此,两人还吵了一架。随后,马啸把原来的手机号也停了,新换的手机号也没有告诉杨,只有女儿知道。尤其是9月底,几乎每天晚上都是10点多钟才回家,而且行动诡秘,问她也不说。马啸的妹妹马春波后来回忆说:“当时我伏在我姐的尸体上哭时,就发现我姐的耳根两侧全部青紫。没有穿袜子,也没有穿鞋,衣服穿得比较整齐,但面部表情很愤怒,噘着嘴。我向在场的人大声质问,是谁杀死了我姐?”
邹城关于马啸之死的各种传闻:有人说,马啸裸体死在市长家的床上,还能干什么?听说是兴奋剂吃多了死的;也有人说,马啸是死于心脏病或是脑溢血;还有说法是马啸怀孕了,马啸的丈夫也同意离婚,现在马逼着刘副市长离婚。
人们有为马啸的丈夫鸣不平的,有指责马啸的,也有替副市长惋惜的:刘副市长才四十几岁,年富力强,听说省里正在考察他,准备提拔,这下全完了。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和有夫之妇通奸,此行为与党纪政纪的要求并不符合。尤其,在这种苟且偷欢的日子里,副市长是不是为女主播谋取了好处,是不是以公共权力作了交易换得女主播投怀送抱,这一点,作为一个官员,有义务给百姓们说说清楚。他不说清楚,他就没有资格在副市长的椅子上继续坐下去。撤消党职和政职,是罪有应得。
很多人只注意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却忽视了对刘波的处理程序。道德败坏,生活糜烂,加上身居高位,大权在握,一些高官身败名裂乃至锒铛入狱,其结果几乎都是如此,这并没有什么值得深思的地方,令人警醒的是,这些“失节”官员的东窗事发并非来自“不正当男女关系”本身,要么是经济犯罪顺藤摸瓜,要么是责任事故拔出萝卜带出泥。试想,女主播要不是死在副市长床上,这个显赫身份的刘波会中箭落马吗?
副市长刘波被捋掉官职直喊“冤”有点儿暴露某些地方的官场潜规则:不出事便罢,一出事吃不了兜着走。煤矿一炸死多少人,屋顶一塌埋多少人,乌纱帽就风中飘摇了。而此前的监督约束是否存在问题,一撤遮百丑。就如邹城的绯闻命案,副市长与女主播厮混已一年有余,短信长短信短的肆无忌惮,就不曾暴露“不正当关系”?那时的纪委哪里去了?还有,副市长的任命权在人大,人大对他的道德审查和行为监督又在哪里?撤销他的行政职务,市人大有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人大有没有在审议刘波事件的过程中,认真检查导致刘波“出事”的机制上的问题?倘若这些都不曾有,又怎么能杜绝“第二个刘波事件”?
如此看来,女主播何以裸死副市长床上倒并不是很重要了。如果凡事按原则办事,女主播也不至于以身相许沦为副市长的情人,副市长如果不是以权谋私,也不会有人投怀送抱以换取便利。如果人人都能自尊自重,兴许谁死在了谁的床上也不会有如此轰动的效应了。
2006年5月19日,经不公开审理后宣判,副市长无罪;而此前当地的调查组也宣布了对刘波的处理方案: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一度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裸死副市长床上”一案民事赔偿部分,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驳回死者马啸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3元由原告负担。
搞新闻的人都知道这样一句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但人咬了狗它就是新闻。”如此看来,女主播猝死是新闻,女主播裸体猝死更是大新闻,女主播裸死在了副市长床上当然是特大新闻了。
女主播何以裸死在了死副市长的床上?到底是谁杀死了马啸?马啸之死是系于情杀还是因病猝亡?副市长刘波与马啸的关系是婚外恋还是包二奶;女主播与副市长是怎么相识并相好的?马啸究竟是死在马路边还是裸死在副市长的家中
马啸的丈夫杨雪金称,他和马啸原本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只因刘波利用职务引诱马啸才导致他们夫妻感情疏远。而副市长刘波在法庭上辩称,他与马啸是朋友关系,因马啸是邹城市广电局编外人员,马为解决编制问题多次找其帮忙。2004年10月15日下午,马啸是为其母、其妹办理到香港的出境护照来到刘波家的。谈话间,马啸讲身体不舒服,到内室床上休息,而刘波仍在客厅,两人隔门交谈。而后,他听到喊声后即进内室,见马已昏迷,身上只穿了内衣,刘即掐其人中,见无反应,即拨120,后马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外,刘波还否认其与马啸发生过性行为,也不存在争吵问题。
事发后,济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马啸进行了尸检,结论是“马啸在患高血压、脑动脉硬化的基础上因情绪激动诱发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导致脑功能严重障碍死亡”对此,杨雪金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邹城市公安局于2005年2月3日书面通知杨鉴定结论:马啸在患有高血压及脑血管硬化基础上受某些引发血压升高的因素诱发,发生血管破裂致弥漫性网膜下腔出血,最终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据此,警方认为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作出了刑事不予立案通知书。
刘波被判无罪,这在意料之中,刘波肯定不是杀人凶手,即使杀人,也不会笨到在自己家下手,下完手还亲自打120。可我要问的一句是:如果马啸裸死与原副市长刘波之间真的没有任何瓜葛,抑或真如刘波所言,他们二者是纯粹的朋友关系,那么,当地纪委给予刘波“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这个处分岂不是太冤枉副市长了吗?女主播是有夫之妇,原副市长刘波也是有妇之夫,二者独处一室,能有什么工作可谈?而家属在尸检报告通报会上多次向调查组反映:既然没有发生性行为为何一丝不挂?但始终没有人答复,称只有刘波一人在现场。
杨雪金说:马啸的思想虽然很前卫,但在个人作风上还是很保守的。她平常脾气很暴躁,性格孤僻,容不得人半点缺点。头几年夫妻间从未吵过架,感情很好。这两年,尤其是最近一年来,夫妻之间关系急转直下,两人早就分床而睡了。冷战了几个月,平常见面也不说话。直到今年有一次,马啸台里的领导打电话找马啸,问马啸上班没有,问起马啸的手机号,杨说不知道。为此,两人还吵了一架。随后,马啸把原来的手机号也停了,新换的手机号也没有告诉杨,只有女儿知道。尤其是9月底,几乎每天晚上都是10点多钟才回家,而且行动诡秘,问她也不说。马啸的妹妹马春波后来回忆说:“当时我伏在我姐的尸体上哭时,就发现我姐的耳根两侧全部青紫。没有穿袜子,也没有穿鞋,衣服穿得比较整齐,但面部表情很愤怒,噘着嘴。我向在场的人大声质问,是谁杀死了我姐?”
邹城关于马啸之死的各种传闻:有人说,马啸裸体死在市长家的床上,还能干什么?听说是兴奋剂吃多了死的;也有人说,马啸是死于心脏病或是脑溢血;还有说法是马啸怀孕了,马啸的丈夫也同意离婚,现在马逼着刘副市长离婚。
人们有为马啸的丈夫鸣不平的,有指责马啸的,也有替副市长惋惜的:刘副市长才四十几岁,年富力强,听说省里正在考察他,准备提拔,这下全完了。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和有夫之妇通奸,此行为与党纪政纪的要求并不符合。尤其,在这种苟且偷欢的日子里,副市长是不是为女主播谋取了好处,是不是以公共权力作了交易换得女主播投怀送抱,这一点,作为一个官员,有义务给百姓们说说清楚。他不说清楚,他就没有资格在副市长的椅子上继续坐下去。撤消党职和政职,是罪有应得。
很多人只注意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却忽视了对刘波的处理程序。道德败坏,生活糜烂,加上身居高位,大权在握,一些高官身败名裂乃至锒铛入狱,其结果几乎都是如此,这并没有什么值得深思的地方,令人警醒的是,这些“失节”官员的东窗事发并非来自“不正当男女关系”本身,要么是经济犯罪顺藤摸瓜,要么是责任事故拔出萝卜带出泥。试想,女主播要不是死在副市长床上,这个显赫身份的刘波会中箭落马吗?
副市长刘波被捋掉官职直喊“冤”有点儿暴露某些地方的官场潜规则:不出事便罢,一出事吃不了兜着走。煤矿一炸死多少人,屋顶一塌埋多少人,乌纱帽就风中飘摇了。而此前的监督约束是否存在问题,一撤遮百丑。就如邹城的绯闻命案,副市长与女主播厮混已一年有余,短信长短信短的肆无忌惮,就不曾暴露“不正当关系”?那时的纪委哪里去了?还有,副市长的任命权在人大,人大对他的道德审查和行为监督又在哪里?撤销他的行政职务,市人大有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人大有没有在审议刘波事件的过程中,认真检查导致刘波“出事”的机制上的问题?倘若这些都不曾有,又怎么能杜绝“第二个刘波事件”?
如此看来,女主播何以裸死副市长床上倒并不是很重要了。如果凡事按原则办事,女主播也不至于以身相许沦为副市长的情人,副市长如果不是以权谋私,也不会有人投怀送抱以换取便利。如果人人都能自尊自重,兴许谁死在了谁的床上也不会有如此轰动的效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