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张被熏黑的木雕护身符照片,孙美美被压制的怒气又上来了。
“我当然不会忘了这是什么,这就是你们在我的法事会上抢走的东西!”
孙美美曾经因为这个东西被抢走而气急败坏,掀起一轮对警方行为的舆论攻击。
曲卿问:“那么孙女士,这样东西,是属于您本人的吗?”
孙美美一时迟疑。
如果说是本人的,没道理在丈夫的法事会上将自己的一样东西投火烧掉。
可要是说实话,又自招麻烦,撒其他谎则很难圆。
曲卿点出真相:“这应该是您丈夫的东西吧?”
“哼,是和不是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
“孙总或许不知道,这个东西,是你丈夫自己雕刻出来的。”
“什么?他自己雕刻的?”
孙美美小惊,又马上摇头:“不可能,他是有此类物品的收藏癖,但我从来没见他雕刻过什么东西!”
曲卿提醒:“孙总,如果你仔细看过之前的自白书的话,应该知道你丈夫在国外的时候曾经跟着雕刻大师学过雕刻,他估计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吧。”
如果不知道这个内情,的确容易将那个木雕看成市面上的成品工艺品,因为制作者的雕刻技艺已经相当成熟了。
孙美美面上阴晴不定。
那个人又隐瞒了她!
“这类风格的木雕,在黄自强所藏身的山村的家里,到处都是,有一个还一模一样。”
“哼,那也不排除,这个木雕是他一年前就雕刻好的,或者是购买好的,至于你说他在这一年里雕刻的东西风格乃至形态都一样,兴许是他仿照着一年前买的东西雕的吧。”
又是同样模式的狡辩。
扩展可能性,打乱警方指控的唯一性。
“那么孙总,可以告知一下,您为什么要拿着一样可能属于您丈夫随身佩戴的物品,在法事会上烧掉呢?”
“这跟案子没有关系,我拒绝回答。”
“不好意思,有没有关系,警方会有所推断。”
“好吧,我想淡忘掉他的死,开展全新的生活,所以烧掉他的一样东西,这又怎么了?”
方乐掏出了手机来,播放了一段视频,说:“孙总,这就是一段您在法事会上的那段视频,有印象吧?”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屏幕相对小一些,但是法事会上那些特殊的音频,一下子就让孙美美识别了出来,脸色冷到了极点:“你偷拍?”
“这个不是重点吧,孙总。”
“这段视频里,那位道长所舞的一段剑舞,还有那些纸符,尤其是这个东西——”
方乐将视频定格,局部放大,讲解:“这个作为火炉的鼎,它的外表面所雕刻的花纹,经查是属于道家符咒的一部分,是属于镇邪用的。”
“也即,这个核心的仪式部分,其真正用意并非是安抚你丈夫的亡灵,而是镇压他的邪灵。”
“只有冤死的、意图寻找人报复的亡灵,才会成为邪灵,需要镇压。”
“孙总,你为什么害怕他的报复呢?”
到这时候,孙美美已经平静了许多。
“这位警官,这都是你的自说自话。”
“而且在法事会的时候,我依旧以为我丈夫是车祸肇事死亡的,他死得很惨,是被烧死的,肯定有冤屈。”
“事实上是这一年来,我很多次梦到他从火堆里爬出来,向我哭诉、抱怨。”
“他抱怨一年前他开车出去前,我没有拦阻他,也没有跟他同车。”
“至于你说那个仪式,还有那些符,都是什么镇压邪灵的,这个我并不很熟悉,你们不该拿这个问我。”
到此,能问的,基本都问完了。
曲卿做总结说:“孙总,我们现在来归纳一下吧。”
“你丈夫的自白书里,提到了他是跟你合谋制造了一年前的诈死骗保案,但你否认有参与,也即否认自白书里涉及到你的这部分是真的。”
“你也否认这一年里,再见过你的丈夫,尤其是否认案发他突然回到家的那晚,你见过他,你默认是你的那位异性朋友谭浩做的案子。”
“至于这个护身符,你不反对说是你丈夫的东西,但称是源自于一年前的他的东西。”
“你举办那场法事会,焚烧掉他的这样东西,也否认是因为他真正的被害死亡而寻求心理解脱。”
“以上的四点,我总结的没问题吧?”
孙美美:“不错!”
“那好,孙总,假如这四点里,有任何一点,我们有着确凿的证据,可以推翻你这些不知情、无关联的说法,那么我们指控你和犯罪有关,甚至亲自参与了杀人事件,这没问题吧?”
孙美美疑惑了刹那。
“你们到底想说什么?”
“孙总,我想说的是,只要做过案子,就会留下痕迹的。”
“你所想要投入火中的这个木雕,不单是简单的雕刻品,它上面,含有着雕刻者本人的血与汗。”
“血与汗?”
“对,既是象征意思,也是字面的意思。”
“我不明白。”
“黄自强的木雕技术,并非一蹴而就的,在那之前,他经过了大量的练习、改进。”
“而在此过程中,他的手部曾受过伤。”
“手上的血,就渗透进去了木雕里,不单是这一个木雕,他作为纪念品而存留的其他其中几个木雕上,也都沾染了血。”
“沾了自己的血的话,就不好违心拿去卖了,也只能自己留着。”
“而实质上,经过进一步的鉴定,木雕上的血并不止这一类,还有另一类鲜血。”
“另一类鲜血?”
“对,不过同样是属于黄自强本人的血。”
孙美美沉默一阵,忽说:“就算有他的血,又能证明什么?”
“那如果证实这些血,是属于案发时段留下的呢?”
“准确说,技术人员经鉴定,判断第一类比较微量的血,留存时间在一年之内,半年以上,但是第二类血液,其时间判定上则能更精确一些,更接近现在,和黄自强遇害、被沉尸水库的时间段吻合。”
“也即是说,孙总,这第二类鲜血,我们可以理解成为他被害的时候所沾染上去的。”
“你说你没见过你丈夫,但却拿着一样可以作为你丈夫遇害的核心物证的东西,要焚烧掉,你说,除了你是凶手,或者是凶杀案同案犯这个结论,还有别的解释吗?”
“我当然不会忘了这是什么,这就是你们在我的法事会上抢走的东西!”
孙美美曾经因为这个东西被抢走而气急败坏,掀起一轮对警方行为的舆论攻击。
曲卿问:“那么孙女士,这样东西,是属于您本人的吗?”
孙美美一时迟疑。
如果说是本人的,没道理在丈夫的法事会上将自己的一样东西投火烧掉。
可要是说实话,又自招麻烦,撒其他谎则很难圆。
曲卿点出真相:“这应该是您丈夫的东西吧?”
“哼,是和不是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
“孙总或许不知道,这个东西,是你丈夫自己雕刻出来的。”
“什么?他自己雕刻的?”
孙美美小惊,又马上摇头:“不可能,他是有此类物品的收藏癖,但我从来没见他雕刻过什么东西!”
曲卿提醒:“孙总,如果你仔细看过之前的自白书的话,应该知道你丈夫在国外的时候曾经跟着雕刻大师学过雕刻,他估计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吧。”
如果不知道这个内情,的确容易将那个木雕看成市面上的成品工艺品,因为制作者的雕刻技艺已经相当成熟了。
孙美美面上阴晴不定。
那个人又隐瞒了她!
“这类风格的木雕,在黄自强所藏身的山村的家里,到处都是,有一个还一模一样。”
“哼,那也不排除,这个木雕是他一年前就雕刻好的,或者是购买好的,至于你说他在这一年里雕刻的东西风格乃至形态都一样,兴许是他仿照着一年前买的东西雕的吧。”
又是同样模式的狡辩。
扩展可能性,打乱警方指控的唯一性。
“那么孙总,可以告知一下,您为什么要拿着一样可能属于您丈夫随身佩戴的物品,在法事会上烧掉呢?”
“这跟案子没有关系,我拒绝回答。”
“不好意思,有没有关系,警方会有所推断。”
“好吧,我想淡忘掉他的死,开展全新的生活,所以烧掉他的一样东西,这又怎么了?”
方乐掏出了手机来,播放了一段视频,说:“孙总,这就是一段您在法事会上的那段视频,有印象吧?”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屏幕相对小一些,但是法事会上那些特殊的音频,一下子就让孙美美识别了出来,脸色冷到了极点:“你偷拍?”
“这个不是重点吧,孙总。”
“这段视频里,那位道长所舞的一段剑舞,还有那些纸符,尤其是这个东西——”
方乐将视频定格,局部放大,讲解:“这个作为火炉的鼎,它的外表面所雕刻的花纹,经查是属于道家符咒的一部分,是属于镇邪用的。”
“也即,这个核心的仪式部分,其真正用意并非是安抚你丈夫的亡灵,而是镇压他的邪灵。”
“只有冤死的、意图寻找人报复的亡灵,才会成为邪灵,需要镇压。”
“孙总,你为什么害怕他的报复呢?”
到这时候,孙美美已经平静了许多。
“这位警官,这都是你的自说自话。”
“而且在法事会的时候,我依旧以为我丈夫是车祸肇事死亡的,他死得很惨,是被烧死的,肯定有冤屈。”
“事实上是这一年来,我很多次梦到他从火堆里爬出来,向我哭诉、抱怨。”
“他抱怨一年前他开车出去前,我没有拦阻他,也没有跟他同车。”
“至于你说那个仪式,还有那些符,都是什么镇压邪灵的,这个我并不很熟悉,你们不该拿这个问我。”
到此,能问的,基本都问完了。
曲卿做总结说:“孙总,我们现在来归纳一下吧。”
“你丈夫的自白书里,提到了他是跟你合谋制造了一年前的诈死骗保案,但你否认有参与,也即否认自白书里涉及到你的这部分是真的。”
“你也否认这一年里,再见过你的丈夫,尤其是否认案发他突然回到家的那晚,你见过他,你默认是你的那位异性朋友谭浩做的案子。”
“至于这个护身符,你不反对说是你丈夫的东西,但称是源自于一年前的他的东西。”
“你举办那场法事会,焚烧掉他的这样东西,也否认是因为他真正的被害死亡而寻求心理解脱。”
“以上的四点,我总结的没问题吧?”
孙美美:“不错!”
“那好,孙总,假如这四点里,有任何一点,我们有着确凿的证据,可以推翻你这些不知情、无关联的说法,那么我们指控你和犯罪有关,甚至亲自参与了杀人事件,这没问题吧?”
孙美美疑惑了刹那。
“你们到底想说什么?”
“孙总,我想说的是,只要做过案子,就会留下痕迹的。”
“你所想要投入火中的这个木雕,不单是简单的雕刻品,它上面,含有着雕刻者本人的血与汗。”
“血与汗?”
“对,既是象征意思,也是字面的意思。”
“我不明白。”
“黄自强的木雕技术,并非一蹴而就的,在那之前,他经过了大量的练习、改进。”
“而在此过程中,他的手部曾受过伤。”
“手上的血,就渗透进去了木雕里,不单是这一个木雕,他作为纪念品而存留的其他其中几个木雕上,也都沾染了血。”
“沾了自己的血的话,就不好违心拿去卖了,也只能自己留着。”
“而实质上,经过进一步的鉴定,木雕上的血并不止这一类,还有另一类鲜血。”
“另一类鲜血?”
“对,不过同样是属于黄自强本人的血。”
孙美美沉默一阵,忽说:“就算有他的血,又能证明什么?”
“那如果证实这些血,是属于案发时段留下的呢?”
“准确说,技术人员经鉴定,判断第一类比较微量的血,留存时间在一年之内,半年以上,但是第二类血液,其时间判定上则能更精确一些,更接近现在,和黄自强遇害、被沉尸水库的时间段吻合。”
“也即是说,孙总,这第二类鲜血,我们可以理解成为他被害的时候所沾染上去的。”
“你说你没见过你丈夫,但却拿着一样可以作为你丈夫遇害的核心物证的东西,要焚烧掉,你说,除了你是凶手,或者是凶杀案同案犯这个结论,还有别的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