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夜紫时 作者:师小札
分卷阅读73
筋水泥,没有摩天大楼,没有商场百货,只有一片光洁如镜的稻田和抬头即见的那篇澄澈如洗的碧天。
林月儿是紫时来到这里后交的第一个朋友,莫名地,她对这个安静清秀的男孩有种好感,见惯了村镇里那些黝黑壮实的小伙子,突然看见一个有些书卷气的男孩,带着从城市来的神秘感,顿生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于是借着好客之道,隔三差五地送上一些东西,吃的,用的。
紫时对此很感激,也将林月儿当做是自己的妹妹。
可最近村镇上在传林月儿和一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在处朋友,当地将男女交往说得含蓄,连恋爱都怯生生的,说成是处朋友。
这样的传言不似一些无中生有的流言,大家是抱着热忱,看好这段似有似无的姻缘,所谓的有缘千里来相会。
“紫时。”林月儿说,“你知道吗?镇上那个红源剧院,最近来了一帮城里的人,说是要表演大节目,我哥哥弄到了票。”
紫时静静听着,他知道那家装修简陋的剧院是村镇上的人仅有的娱乐活动,平时放些抗战时期的老片子,慷慨激昂,当然也有些旧的文艺片子。
“你也知道,我哥是不喜欢这样文绉绉的东西。”林月儿摸着辫子,两眼转来又转去,“我的小姐妹也是,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她们只喜欢去集市买花布,头饰。”
林月儿越说越远,心里却焦急。
“你,好不好和我一起去啊?”
未等紫时答复,林月儿又急着说:“你们城里来的人见识广,懂得什么叫欣赏,不像福柱,大头那些人,字都识不全。”
紫时笑笑:“你们把城里人看得太神了,其实我倒更喜欢这里的人,简单,淳朴。”
林月儿脸一红,本能地将这里的人缩小为自己。
“那……你陪我去吧,也好教教我怎么欣赏,否则我就是去了也是一头雾水。”
紫时想了想,点点头。
“那说好了,后天傍晚六点,我们在红源门口见。”林月儿像是得到了什么宝贝似的,立刻起身快步走出门外,末了还回头向紫时眨眨眼,“不见不散啊。”
紫时点点头。
晚上,吃饭的时候,门又敲响。
开门一看,一个穿藏青色短棉衣,面色黝黑的男人,正是林月儿的哥哥林正国。
“这个,给你。”林正国将手里的几河鱼递给紫时。
“不了,谢谢,真的不了。”紫时谢绝,自己已经麻烦林家不少了。
“拿着。”林正国也是不容拒绝地将鲜活的鱼装进麻袋里,塞给紫时。
“林大哥,何必这样客气。”紫时微微蹙眉。
“月儿正高兴着呢。”林正国说,“你肯和她一起去剧院看节目,她可高兴了。”
“是说好的,后天的节目。”
“现在就开始挑衣服什么的,可高兴了。”
紫时有些尴尬地笑笑。
“昨天你没来,她晚上唉声叹气的,我知道她没过得开心。”林正国凑近紫时,鼻子里的气息简直要扑在紫时脸上,语声很低,“为什么不来呢?其实我爸爸妈妈都盼着你。”
“林大哥,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紫时本能地靠后,“我当月儿是朋友,更准确的说是妹妹。”
林正国一听,兀自笑笑:“我知道我知道,是妹妹是妹妹。”
紫时一听,知道林正国又是误解了,也对,这个村镇上,许多小男女都互称哥哥妹妹。
“总之,以后对我家妹子好些,我们也绝不会亏待你的。”林正国说着,面色是不可置疑的认真。
紫时还想说什么,林正国已经跨上那破旧的自行车,车把上还挂着一个铁钩子,钩住三四条鲜活的鱼,鱼唇血淋淋的凑在一起。
紫时叹叹气,回了屋。
整个村镇都注意着林月儿的终生大事,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最大的原因就是林月儿的哥哥林正国,这个血气方刚的青年曾因参与一起斗殴事件而入狱,这成了林家的污点,也导致之前一直倾心于林月儿的一个男孩胆怯离去,给林月儿说亲的媒人更是一一退却,说是好好的一个姑娘毁在了哥哥的手里,幸在林月儿本性善良,人又好,村镇里的人都喜欢她,也诚心祝福她早日找到归宿,现在突然间来了个从城里来的小伙子,大家更是挑着眉,喜气洋洋地欲见证这段来之不易的缘分。
紫时不是没发现这些,只是不知事情为何演变成了现在这样,也不能断然拒绝这个善良单纯的女孩,毕竟要顾及女孩的自尊和薄面。
后天傍晚,紫时守约准时到了红源剧院门口,只见平时简陋的剧院像是焕然一新,牌子周边缀上了满满的七彩灯,老的那幅《甜蜜蜜》的海报也撤下,换成一张大家都不太看得懂的音乐印象画。
村镇里好些青年都来了,福柱,大头都来了,福柱还在头发上喷了发胶,油腻腻的一滩子。
紫时等了会,看见远处有人向他招手,小跑过来。
果然是林月儿。
chapter55-56
林月儿今天穿了一件骆驼色的棉大衣,脖子上是平日里的那条红色的围脖,一路小跑过来。
“你来多久了?”林月儿的声音有掩不住的兴奋。
“没多久。”紫时笑笑。
近看林月儿才发现她今日的装扮改变挺大的,脸上略施粉黛,将又粗又长的辫子放下来,一头浓密的披肩长发。
“哟,林月儿,打扮得这么漂亮给谁看啊?!”
一边的福柱,大头笑着起哄。
林月儿撅起嘴巴,瞪了他们一眼。
“我们进去吧。”紫时看看手表,“已经开始了。”
今晚的剧院布置得有些小城情调,处处是鲜花和小彩灯,进去一看,一个乐队正随信地弹奏着吉他,电子琴,打着鼓。
“他们和电视上的一模一样。”林月儿的眼神里充满了光彩,对一边的紫时说。
紫时看着领队的男子一头红发,遮住了半张瘦削的脸,正闭着眼睛拨弄着手里的吉他,边上的鼓手则是一个微胖的光头,大冷的天,一队的人只是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和长袖t恤,t恤上是繁复芜杂的图案。
原来这个飞鸟乐队在邻城小有名气,这次被镇上的一些小文艺青年请来表演节目。
“真神。”福柱在一边举着大拇指。
“紫时,你觉得怎么样啊?”林月儿开心地问身边的紫时。
“不错。”
“你也喜欢?”林月儿问。
紫时笑笑,微微摇头:“我倒对这些不太感兴趣。”
“什么?你懂吗?”福柱听到紫时的回答,微微吃惊,随即斜着眼睛有些睥睨的样子。
“我也不太懂,只是不太喜欢。”
“为什么呢?”林月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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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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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水泥,没有摩天大楼,没有商场百货,只有一片光洁如镜的稻田和抬头即见的那篇澄澈如洗的碧天。
林月儿是紫时来到这里后交的第一个朋友,莫名地,她对这个安静清秀的男孩有种好感,见惯了村镇里那些黝黑壮实的小伙子,突然看见一个有些书卷气的男孩,带着从城市来的神秘感,顿生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于是借着好客之道,隔三差五地送上一些东西,吃的,用的。
紫时对此很感激,也将林月儿当做是自己的妹妹。
可最近村镇上在传林月儿和一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在处朋友,当地将男女交往说得含蓄,连恋爱都怯生生的,说成是处朋友。
这样的传言不似一些无中生有的流言,大家是抱着热忱,看好这段似有似无的姻缘,所谓的有缘千里来相会。
“紫时。”林月儿说,“你知道吗?镇上那个红源剧院,最近来了一帮城里的人,说是要表演大节目,我哥哥弄到了票。”
紫时静静听着,他知道那家装修简陋的剧院是村镇上的人仅有的娱乐活动,平时放些抗战时期的老片子,慷慨激昂,当然也有些旧的文艺片子。
“你也知道,我哥是不喜欢这样文绉绉的东西。”林月儿摸着辫子,两眼转来又转去,“我的小姐妹也是,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她们只喜欢去集市买花布,头饰。”
林月儿越说越远,心里却焦急。
“你,好不好和我一起去啊?”
未等紫时答复,林月儿又急着说:“你们城里来的人见识广,懂得什么叫欣赏,不像福柱,大头那些人,字都识不全。”
紫时笑笑:“你们把城里人看得太神了,其实我倒更喜欢这里的人,简单,淳朴。”
林月儿脸一红,本能地将这里的人缩小为自己。
“那……你陪我去吧,也好教教我怎么欣赏,否则我就是去了也是一头雾水。”
紫时想了想,点点头。
“那说好了,后天傍晚六点,我们在红源门口见。”林月儿像是得到了什么宝贝似的,立刻起身快步走出门外,末了还回头向紫时眨眨眼,“不见不散啊。”
紫时点点头。
晚上,吃饭的时候,门又敲响。
开门一看,一个穿藏青色短棉衣,面色黝黑的男人,正是林月儿的哥哥林正国。
“这个,给你。”林正国将手里的几河鱼递给紫时。
“不了,谢谢,真的不了。”紫时谢绝,自己已经麻烦林家不少了。
“拿着。”林正国也是不容拒绝地将鲜活的鱼装进麻袋里,塞给紫时。
“林大哥,何必这样客气。”紫时微微蹙眉。
“月儿正高兴着呢。”林正国说,“你肯和她一起去剧院看节目,她可高兴了。”
“是说好的,后天的节目。”
“现在就开始挑衣服什么的,可高兴了。”
紫时有些尴尬地笑笑。
“昨天你没来,她晚上唉声叹气的,我知道她没过得开心。”林正国凑近紫时,鼻子里的气息简直要扑在紫时脸上,语声很低,“为什么不来呢?其实我爸爸妈妈都盼着你。”
“林大哥,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紫时本能地靠后,“我当月儿是朋友,更准确的说是妹妹。”
林正国一听,兀自笑笑:“我知道我知道,是妹妹是妹妹。”
紫时一听,知道林正国又是误解了,也对,这个村镇上,许多小男女都互称哥哥妹妹。
“总之,以后对我家妹子好些,我们也绝不会亏待你的。”林正国说着,面色是不可置疑的认真。
紫时还想说什么,林正国已经跨上那破旧的自行车,车把上还挂着一个铁钩子,钩住三四条鲜活的鱼,鱼唇血淋淋的凑在一起。
紫时叹叹气,回了屋。
整个村镇都注意着林月儿的终生大事,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最大的原因就是林月儿的哥哥林正国,这个血气方刚的青年曾因参与一起斗殴事件而入狱,这成了林家的污点,也导致之前一直倾心于林月儿的一个男孩胆怯离去,给林月儿说亲的媒人更是一一退却,说是好好的一个姑娘毁在了哥哥的手里,幸在林月儿本性善良,人又好,村镇里的人都喜欢她,也诚心祝福她早日找到归宿,现在突然间来了个从城里来的小伙子,大家更是挑着眉,喜气洋洋地欲见证这段来之不易的缘分。
紫时不是没发现这些,只是不知事情为何演变成了现在这样,也不能断然拒绝这个善良单纯的女孩,毕竟要顾及女孩的自尊和薄面。
后天傍晚,紫时守约准时到了红源剧院门口,只见平时简陋的剧院像是焕然一新,牌子周边缀上了满满的七彩灯,老的那幅《甜蜜蜜》的海报也撤下,换成一张大家都不太看得懂的音乐印象画。
村镇里好些青年都来了,福柱,大头都来了,福柱还在头发上喷了发胶,油腻腻的一滩子。
紫时等了会,看见远处有人向他招手,小跑过来。
果然是林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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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儿今天穿了一件骆驼色的棉大衣,脖子上是平日里的那条红色的围脖,一路小跑过来。
“你来多久了?”林月儿的声音有掩不住的兴奋。
“没多久。”紫时笑笑。
近看林月儿才发现她今日的装扮改变挺大的,脸上略施粉黛,将又粗又长的辫子放下来,一头浓密的披肩长发。
“哟,林月儿,打扮得这么漂亮给谁看啊?!”
一边的福柱,大头笑着起哄。
林月儿撅起嘴巴,瞪了他们一眼。
“我们进去吧。”紫时看看手表,“已经开始了。”
今晚的剧院布置得有些小城情调,处处是鲜花和小彩灯,进去一看,一个乐队正随信地弹奏着吉他,电子琴,打着鼓。
“他们和电视上的一模一样。”林月儿的眼神里充满了光彩,对一边的紫时说。
紫时看着领队的男子一头红发,遮住了半张瘦削的脸,正闭着眼睛拨弄着手里的吉他,边上的鼓手则是一个微胖的光头,大冷的天,一队的人只是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和长袖t恤,t恤上是繁复芜杂的图案。
原来这个飞鸟乐队在邻城小有名气,这次被镇上的一些小文艺青年请来表演节目。
“真神。”福柱在一边举着大拇指。
“紫时,你觉得怎么样啊?”林月儿开心地问身边的紫时。
“不错。”
“你也喜欢?”林月儿问。
紫时笑笑,微微摇头:“我倒对这些不太感兴趣。”
“什么?你懂吗?”福柱听到紫时的回答,微微吃惊,随即斜着眼睛有些睥睨的样子。
“我也不太懂,只是不太喜欢。”
“为什么呢?”林月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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