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式 作者:堇色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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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蓝得无比澄澈,云朵稀薄,在日出之后逐渐散开,露出覆盖着皑皑白雪的雪山山顶。日出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山顶,暖色的光线像是为山头镀了金,那景象无比壮丽。这应该是孟焕之第二次见证日照金顶,这一次,他把这幅景象带回上海,这样,应该就不会再觉得遗憾了吧。
路鋆端详着梅里雪山的晨光,“你在云南待那么久,就是为了拍这张照片?”
孟焕之一边在厨房里切菜,一边答话:“也不完全,我真的蛮喜欢云南的,生活悠闲,况且,还有漂亮姑娘教我做菜,简直就是天上人间。”
“……”知道他是故意拿之前电话里的话来开玩笑,路鋆也不理他,只问:“那你今年计划还要去哪里?”
“还不知道,”刀的声音似乎停下了,换做了碟子与碟子碰撞的清脆声响,“但至少再去三个地方吧。”
事实上,孟焕在外面待得越久、走得约远,就愈发感觉回来的好。这或许就是人们所说的乡情,又或许是,只有在你见过更宽更广的风景之后,才能在以后更加珍惜自己眼前所有。因为出走并不是为了离开,恰恰是为了归来。尽管如此,旅行之于他的意义还是重大,没有其他任何可以取代。
饭桌上,是孟焕之做的菜。腾冲特色的大救驾,其实也就是炒饵块、云南香料炸鸡、还有一道色泽清亮的简单素菜。卖相看起来不错,但真的尝了,才发现原来有的东西真是中看不中用。
孟焕之其实本就不擅长做菜,但这次在德钦一待就是十来天,跟寄宿的小酒店老板娘熟络了,好几天在厨房看他们做云南菜也是不假。但厨艺这种东西,怎么说也需要点天赋,无奈他们两人都只懂吃,不懂做。
看路鋆吃了第一口之后不说话,孟焕之自己也夹了菜尝,吃完之后一脸便秘外加无辜的复杂表情。
路鋆笑他,“看来你没得到人家纳西美女的真传啊?”
孟焕之刚想说,要不算了,不如出去吃?但看到路鋆没因此停下筷子,还边吃边贫,“怪是怪了点,不过勉强还能接受。难得你这么用心给我做真情晚餐,好感动。”
孟焕之听了也笑了,这种毫无防备的笑容仿佛能够直接探到人心底,让人觉得暖,觉得舒心。
路鋆咬着筷子走神,直到听到孟焕之换了话题问他现在的实习怎么样,这才回答说,“还不错,只不过偶尔也要跟着加班,上司太能干,事无巨细,什么都要做得最好。不过,做得还蛮开心的,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
“做得开心就好。”孟焕之云淡风轻地应了一声,不久之后又开口:“以前我问小黑,杂志社赚那么少,干嘛不跳槽?他是高材生,名校毕业,所有人都替他不值。然后他跟我说,每个人都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然后做成事业。”
能说出这样的话,难怪,能和孟焕之一拍即合做朋友,因为孟焕之也正是这样的人:真的把理想当成一回事,不单单是空口说说而已。这样的人,内心往往都很坚定,充满勇气,所以很少向世俗的眼光和外界的压力妥协。小黑也确实是这样的人,他和他那个神秘的重庆男友上街偶尔也会自然而然拉手,从不会因为他人的目光而改变自己。别人都说异地恋有多难多苦,他却相信他们可以。
路鋆听到这里,忽然想起了自己之前对孟焕之和小黑的无端猜测,不自觉笑了出来。孟焕之问他笑什么,他只摇摇头夹菜,“你这人,厨艺这么烂,还敢拿出来秀,你说好不好笑?”
那晚,他们你来我往,似乎着急要把理想和未来一次性谈完。
孟焕之说毕业之后,他想要出去再读摄影,如果可以,未来也想一辈子和相机打交道。路鋆手上的筷子放下了,心里一种微妙的情绪转瞬即逝——也是,他喜欢的东西,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得过且过,就这么放弃?他太自由了,太执着了,做了很多人都不曾有勇气做的事,而让自己感觉亲切、感觉喜欢的,不正是这样的孟焕之吗?
吃剩下来的碗筷丢在水池里,谁都懒得收拾。两个人到楼下的全家买了吃的喝的,结账的时候又要了两大杯关东煮,他们不顾收银小姐惶恐的眼神,扫荡了锅子里全部的魔芋丝结。
上来一起看电影,各自吃着手上的东西,就如同过往的每一次一样,对着电视屏幕沉默又专心,不打扰对方。就算是分享食物,也静默无声,一个递过去,另一个就接过来。
路鋆恍然觉得,这种感觉似乎是回到了那天中学的大礼堂,他们坐在昏暗的台下,孟焕之接过他递给他的校庆节目单,然后淡淡地问了一句,你是一班的路鋆吧?
他一直很想问,为什么?明明不爱搭理陌生人,为什么那时候却主动来和我讲话?心里所想的话,不知怎么的,一张口就发了声音。身边的孟焕之似乎早有准备,他没有侧头,盯着屏幕的眼睛却好像在笑,那种无声无心的温柔轻轻在路鋆心上拨了一下。
他听到孟焕之说:“不知道,大概是觉得你有点不一样。”
路鋆不知道怎么回应,只是沉默地望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脸。孟焕之的鼻梁很高,嘴唇很薄,他突发奇想,好想试一试……和这样的人接吻的感觉。
孟焕之不见他接话,于是转过来看他。不知道自己脸上现在究竟挂着什么奇怪表情,居然让孟焕之扯着嘴角笑起来,笑得好开心,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根。
——好难得,就算刚才买光全家所有的魔芋丝结,他都很少笑地这么高兴。可是,孟焕之笑起来太好看了,平静又温暖,还带着一点害羞,让人感觉心里痒痒的。笑起来明明这么好看,平时却总是扳着脸,明明每次讲笑话都能逗到别人,平时却惜字如金。
孟焕之,你真的好奇怪。
刚才脑补的情形,路鋆巴不得这一秒就将它实现,心想如果被推开,那就算了,孟焕之一定不会真的生气,顶多就是拉长脸凑他一下。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孟焕之发怒的样子,连中学时代都没有。
他们坐地很近,路鋆稍稍歪过头,只要了一点点角度,就轻而易举覆上孟焕之的唇。对方虽然惊讶地僵硬了一下,但却没有抵抗。路鋆闭着眼,不去望他的眼睛,直到微微退开之后才睁开。眼前是孟焕之被放大了好几倍的鼻梁和双眼,这双眼睛,他从来没有如此近地欣赏过,这时候看才觉得原来它深得像一潭水,清澈得就好像能一眼望到底,那里面看不到厌恶,看不到疑惑,只有他极少舍得给的温柔和平和。
他们之间的一切都是浅尝辄止的,凡事皆有度,就像鲜花饼一下子吃太多会甜到发齁,他们从一开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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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蓝得无比澄澈,云朵稀薄,在日出之后逐渐散开,露出覆盖着皑皑白雪的雪山山顶。日出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山顶,暖色的光线像是为山头镀了金,那景象无比壮丽。这应该是孟焕之第二次见证日照金顶,这一次,他把这幅景象带回上海,这样,应该就不会再觉得遗憾了吧。
路鋆端详着梅里雪山的晨光,“你在云南待那么久,就是为了拍这张照片?”
孟焕之一边在厨房里切菜,一边答话:“也不完全,我真的蛮喜欢云南的,生活悠闲,况且,还有漂亮姑娘教我做菜,简直就是天上人间。”
“……”知道他是故意拿之前电话里的话来开玩笑,路鋆也不理他,只问:“那你今年计划还要去哪里?”
“还不知道,”刀的声音似乎停下了,换做了碟子与碟子碰撞的清脆声响,“但至少再去三个地方吧。”
事实上,孟焕在外面待得越久、走得约远,就愈发感觉回来的好。这或许就是人们所说的乡情,又或许是,只有在你见过更宽更广的风景之后,才能在以后更加珍惜自己眼前所有。因为出走并不是为了离开,恰恰是为了归来。尽管如此,旅行之于他的意义还是重大,没有其他任何可以取代。
饭桌上,是孟焕之做的菜。腾冲特色的大救驾,其实也就是炒饵块、云南香料炸鸡、还有一道色泽清亮的简单素菜。卖相看起来不错,但真的尝了,才发现原来有的东西真是中看不中用。
孟焕之其实本就不擅长做菜,但这次在德钦一待就是十来天,跟寄宿的小酒店老板娘熟络了,好几天在厨房看他们做云南菜也是不假。但厨艺这种东西,怎么说也需要点天赋,无奈他们两人都只懂吃,不懂做。
看路鋆吃了第一口之后不说话,孟焕之自己也夹了菜尝,吃完之后一脸便秘外加无辜的复杂表情。
路鋆笑他,“看来你没得到人家纳西美女的真传啊?”
孟焕之刚想说,要不算了,不如出去吃?但看到路鋆没因此停下筷子,还边吃边贫,“怪是怪了点,不过勉强还能接受。难得你这么用心给我做真情晚餐,好感动。”
孟焕之听了也笑了,这种毫无防备的笑容仿佛能够直接探到人心底,让人觉得暖,觉得舒心。
路鋆咬着筷子走神,直到听到孟焕之换了话题问他现在的实习怎么样,这才回答说,“还不错,只不过偶尔也要跟着加班,上司太能干,事无巨细,什么都要做得最好。不过,做得还蛮开心的,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
“做得开心就好。”孟焕之云淡风轻地应了一声,不久之后又开口:“以前我问小黑,杂志社赚那么少,干嘛不跳槽?他是高材生,名校毕业,所有人都替他不值。然后他跟我说,每个人都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然后做成事业。”
能说出这样的话,难怪,能和孟焕之一拍即合做朋友,因为孟焕之也正是这样的人:真的把理想当成一回事,不单单是空口说说而已。这样的人,内心往往都很坚定,充满勇气,所以很少向世俗的眼光和外界的压力妥协。小黑也确实是这样的人,他和他那个神秘的重庆男友上街偶尔也会自然而然拉手,从不会因为他人的目光而改变自己。别人都说异地恋有多难多苦,他却相信他们可以。
路鋆听到这里,忽然想起了自己之前对孟焕之和小黑的无端猜测,不自觉笑了出来。孟焕之问他笑什么,他只摇摇头夹菜,“你这人,厨艺这么烂,还敢拿出来秀,你说好不好笑?”
那晚,他们你来我往,似乎着急要把理想和未来一次性谈完。
孟焕之说毕业之后,他想要出去再读摄影,如果可以,未来也想一辈子和相机打交道。路鋆手上的筷子放下了,心里一种微妙的情绪转瞬即逝——也是,他喜欢的东西,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得过且过,就这么放弃?他太自由了,太执着了,做了很多人都不曾有勇气做的事,而让自己感觉亲切、感觉喜欢的,不正是这样的孟焕之吗?
吃剩下来的碗筷丢在水池里,谁都懒得收拾。两个人到楼下的全家买了吃的喝的,结账的时候又要了两大杯关东煮,他们不顾收银小姐惶恐的眼神,扫荡了锅子里全部的魔芋丝结。
上来一起看电影,各自吃着手上的东西,就如同过往的每一次一样,对着电视屏幕沉默又专心,不打扰对方。就算是分享食物,也静默无声,一个递过去,另一个就接过来。
路鋆恍然觉得,这种感觉似乎是回到了那天中学的大礼堂,他们坐在昏暗的台下,孟焕之接过他递给他的校庆节目单,然后淡淡地问了一句,你是一班的路鋆吧?
他一直很想问,为什么?明明不爱搭理陌生人,为什么那时候却主动来和我讲话?心里所想的话,不知怎么的,一张口就发了声音。身边的孟焕之似乎早有准备,他没有侧头,盯着屏幕的眼睛却好像在笑,那种无声无心的温柔轻轻在路鋆心上拨了一下。
他听到孟焕之说:“不知道,大概是觉得你有点不一样。”
路鋆不知道怎么回应,只是沉默地望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脸。孟焕之的鼻梁很高,嘴唇很薄,他突发奇想,好想试一试……和这样的人接吻的感觉。
孟焕之不见他接话,于是转过来看他。不知道自己脸上现在究竟挂着什么奇怪表情,居然让孟焕之扯着嘴角笑起来,笑得好开心,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根。
——好难得,就算刚才买光全家所有的魔芋丝结,他都很少笑地这么高兴。可是,孟焕之笑起来太好看了,平静又温暖,还带着一点害羞,让人感觉心里痒痒的。笑起来明明这么好看,平时却总是扳着脸,明明每次讲笑话都能逗到别人,平时却惜字如金。
孟焕之,你真的好奇怪。
刚才脑补的情形,路鋆巴不得这一秒就将它实现,心想如果被推开,那就算了,孟焕之一定不会真的生气,顶多就是拉长脸凑他一下。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孟焕之发怒的样子,连中学时代都没有。
他们坐地很近,路鋆稍稍歪过头,只要了一点点角度,就轻而易举覆上孟焕之的唇。对方虽然惊讶地僵硬了一下,但却没有抵抗。路鋆闭着眼,不去望他的眼睛,直到微微退开之后才睁开。眼前是孟焕之被放大了好几倍的鼻梁和双眼,这双眼睛,他从来没有如此近地欣赏过,这时候看才觉得原来它深得像一潭水,清澈得就好像能一眼望到底,那里面看不到厌恶,看不到疑惑,只有他极少舍得给的温柔和平和。
他们之间的一切都是浅尝辄止的,凡事皆有度,就像鲜花饼一下子吃太多会甜到发齁,他们从一开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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