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爷又喊你去练功,夕岚这就要找你,你要不要躲一躲?”凌风音唯恐天下不乱,闲着没事,又跑来挑唆她跟玥辰吵架。
    孟潇潇自然是知道,练习天熙圣女训有好处,只是她现在又练了一个月,也并没有其他方面的进展。反正火焰喷射也够用,自然便没那么上心去练别的。
    想到幻境里那个随便诅咒别人的白胡子老头那张脸,孟潇潇就讨厌得想把天熙古书一把火点了,只不过碍于这样不负责任的确是不好罢了,反正……哼!谁要去练那些破玩意儿啊!
    可是,玥辰那个牛脾气,怎么搞啊……
    “我是要躲,可是没处躲藏。”孟潇潇便冲凌风音开玩笑,“要不你给我挖个地洞吧,快点!”
    “只是我已经跟他说,你去东边林子里逮兔子了,只怕他要绕一下午,才能发现你在这里呢。”凌风音挑挑眉梢,斜斜地露齿一笑。他的妖魅并未因秃掉头发而减少,反而更加沾染了三分娇俏。
    不管再怎么难看,毕竟孟潇潇当时是救了他的性命。
    凌风音虽然素来是脾气大,性子倔,骄气非凡,宁死也不肯承认被孟潇潇救了性命。但说偶尔两句好听的,帮个小忙,这样举手之劳的人情,他自然也不会吝惜。
    “如此那我就该谢谢你才对嘛,说吧,你又想吃什么了?”
    自然,凌风音不会做没赚头的买卖,他既然主动帮忙,绝对是要有两份回本的。孟潇潇对他的滑头了如指掌:“我先说明,吃什么不要紧,你自己去捉住才算。”
    “嘿嘿,我方才不是说了,你去逮兔子了?”凌风音把藏在背后的手一伸,赫然一只肥大的兔子在手上。
    孟潇潇拍手笑了起来:“我就知道你要算计我!如此,中午就去烤了!”
    “二少爷说,下午便要启程。”凌风音笑了几声,忽然话锋一转,不必看他的神色,也能从声音中听出几分疑虑犹疑,“其实……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耽搁,今夜我们就要进入福陵地界。”
    福陵……
    他们的目的地,就在福陵另一面的海上,在隶属夏州的岛屿上。
    此处是炎弘的故乡,他曾说夏州终年日光明亮,碧海白沙,是一个美丽非凡的地方。只是因着东翔与南耀敌对,战乱频发,所以百姓,多半难以度过平安的岁月。
    同时,也是因为两国对峙,夏州地处边塞,战略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卫戍福陵、广汉两省的总督秦飞鸿,便在那里设下了督抚衙门,常年驻扎在夏州。
    这位总督大人秦飞鸿,从年轻时起,就与南耀征战多年,屡次立下赫赫战功,威风八面。现在人在福广两地,天高皇帝远,威势又深,自然民心都深深仰赖依仗。所以在东翔朝堂之上,秦飞鸿便是一块心病,除了他,只怕南耀异动;不除他,又日日担心他会突然造反叛乱。有是因此,朝堂已经多年不曾召唤他进京,他也多年装作透明人,不肯有一丝一毫怪异举动,唯恐惹起京城的关注。
    只是有一样好处,便是秦飞鸿膝下单薄,只有一个独生女儿。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秦飞鸿在福广做了这么多年的土皇帝,却一直也只是老老实实地蛰伏在此,并不曾有其他异动。只因他并不需要传位于人,只要巩固好他的影响,能够给秦红菱找到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就可以了。
    秦红菱……却是孟潇潇担心了很久的人。
    孟汐儿说,她是龙玥天的青梅竹马。
    凌风音说,她是将门虎女,十分骁勇,骑马射箭都是一把好手,又偏偏有独门绝招,懂得以古法驯服猎犬和猎鹰。南国众人皆知,她是一位奇女子。
    龙玥辰说,她小时候进京,活泼可爱。曾经给龙玥辰和龙玥天讲许多南国故事,果子如箩筐大,花朵像太阳一样耀眼,南国有碧蓝的海,和小山一样巨大的大象。还曾经与龙玥天越好,要偷偷带他回家去玩。龙玥天趁人不备,逃开武术训练,偷偷溜上了秦红菱回家的车,险些就害的秦飞鸿背上一个拐带王子的大黑锅。
    龙玥天却不肯提她,一句也不肯。
    甚至连只有一点点相关的话题擦边而过,都会勃然大怒。
    然而他身上,却在****里,贴身藏着一个“旧友”赠送的红色双鲤鱼玉佩,不肯示人,不肯提及。
    孟潇潇的醋,已经从眼里吃到骨头里,深深埋起来的每一分思绪,都叫嚣吵闹着危险危险。可是,她没有证据……
    “喂,你在想什么呢?”
    凌风音的声音,忽然打断了她的思绪。
    孟潇潇忙扯出一点笑容:“并没想什么……只是在想,这一路折腾,可终于是快要到了。”
    “若是你真的只是这样想,倒也好。”凌风音却忽然话中有话,隐约其辞地道,“咱们到了,快把这里的事务做完。只要离去,也就没有后顾之忧。”
    夜长梦多,但只要月色落下,便不再需要担心。龙玥天心思难以捉摸,但只要离开了夏州,秦红菱也就鞭长莫及。
    凌风音曾经说,亲眼看见龙玥天放白鸽子与人通信。他心思细腻,自然能猜出三分孟潇潇的心事。而孟潇潇虽然粗心,但此事是心头上最重的事,怎么能听不出凌风音的意思?却只是沉默无语,不肯多说一个字。
    的确,只要月色落下,朝霞驱散看黑夜,一切就都会好起来。可是,眼下,那漫漫无边,不知会发生什么的黑夜,才刚刚来临而已。
    芷儿从山坡上跑来,叫他们回去。
    孟潇潇便只说些如何弄果子烹调兔子肉的话,轻轻把话题绕开。
    果然下午,六人便启程前行,山路顺遂十分快速。夕阳才落山了没有多久,车马便已驶入一座小城。
    这小城远远地一眼望去,就知道换了一片天地,远远地就见城墙甚是雄壮,高高的撩望角塔层叠矗立,上面又有无数开口,为弓箭手向外射箭所用。塔顶上红旗招展,远远看去随着风猎猎而动,恰如一片红云一般。
    进入了城中,处处都是砖木搭起来的圆筒形楼。楼上伸出一些梁柱,木色深红,质地圆润。所有雕饰都是些大嘴鸟、怪异的鬼脸,却十分栩栩如生。梁上还挂着铁链子,坠下一盏明晃晃的大灯,照着行路的人。满街边都是些红绿花草,艳丽夺目。一些叶片大得简直可以拿来当袍子穿。
    孟潇潇原本因为快要到夏州的事,总有几分担忧龙玥天的心思,正有些郁郁,却忽然见过如此的街景,一时就忘了忧愁新鲜地左右看个不停。
    “今日怎么这么热闹?已经入夜,街上还如此熙熙攘攘?”孟潇潇拉一拉龙玥辰衣袖问。这位王爷是个包打听,又是个渊博的书虫,堪称博古通今。一路之上,就像百度知道和维基百科一样好用。
    “这座小城叫做云歌寨,城里居住的大约是夏州土着的罗夷族人,我曾经听说,他们有一种节日,在夏末秋初欢庆三日,一直都不眠不休,欢宴玩乐。说不定今夜我们运气好,便是让我们给赶上了。”
    龙玥辰虽然见不到,却也能听到街上传来的欢声笑语,闻见一丝甜甜不同以往的果香花香。想到一路上艰险困苦,终于来到夏州地界之内,想到他们的成果近在眼前,欣喜也就掩饰不住地流露出来。他也是个王爷习性,一时兴起就任意而行,便立刻就大声地提议道:
    “既然难得一见,不如我们今夜也不要休息,在这城里走走转转,玩乐一番也好。”
    龙玥天听到龙玥辰提议在云歌城寨中游玩,眉头就是一皱,才要反对,却被孟潇潇抢先一句嚷叫打断。
    “好啊好啊!我要去看他们在玩什么!玥辰你喜欢橘子不?我刚刚看到有个水果摊,卖好大的橘子!你等着哦,我这就去买!”说这话,掀开帘子就要往车下面蹦。幸好龙玥天正好骑马在旁边,一把拽住:“先去住下再说!”
    “嘿嘿。”孟潇潇狡黠地眨了眨一只眼睛,扮个鬼脸,“那你就是答应我们晚上玩咯?”
    “我……”龙玥天被噎得说不出话来,死死挣扎半天,明明想要板起脸来训话,却眼看着孟潇潇晶亮乱闪的一双大眼,硬是说不出拒绝的话,最终还是只好松口,“好吧……”
    于是,月上树梢,云歌寨的大街上灯火通明,人流熙熙攘攘。孟潇潇左手一个大橘子,右手一根水果糖,蹦蹦跳跳,东瞧瞧西看看地在街上闲逛。身上披着一身刚刚买的当地人衣服,一块粗硬艳丽,绕来绕去披在身上,左边肩膀垂下一大片瀑布般的流苏,下身是一条短裙,破天荒露出孟潇潇细白如玉的脚踝。
    走着走着,孟潇潇忽然看见了什么似的高兴坏了,回头就猛招手大叫:“喂!你们走快点!前面有人在放焰火!”
    叫完,孟潇潇便一扭身急急忙忙,就往前跑去。
    龙玥天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就要拽住她不要乱跑。却是在人群层叠围绕之中,一转眼之间,就已不见了她的人影。
    孟潇潇跑到那放烟花的街角时,花炮已经燃放到最后,几个罗夷族的少女正把最后一跟火芯子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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