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恩亭:“……”
    在程新余这里,好酒好菜一样都不能少!
    说实话,靳恩亭是真害怕她喝酒。他俩的第一晚,她因为失恋心情郁结,接连灌了好几杯红酒。胆子出奇的大。那是一切的开始,他的逢魔之时。
    后面他根本不敢让她喝酒。
    她现在又提出要喝酒。他合理怀疑她心情不好。
    可看她的样子又不太像。
    男人故意板起脸,“不许喝!”
    “喝嘛!”她抓住他的右手轻晃两下,公然撒娇:“我今天心情好,就想喝酒。”
    靳恩亭抬了抬眼皮,言语好奇,“为什么心情好?”
    程新余不假思索道:“因为今天是个好日子啊!”
    靳恩亭:“……”
    她特意挑的黄道吉日,宜分别。
    终究还是拗不过她。
    “喝吧!不过不能喝醉。”
    对他来说今晚确实是个好日子。好日子值得庆祝。她喝点酒增添增添气氛,无伤大雅。
    “靳恩亭,你真好!”
    见他松了口,程新余得逞的笑了起来,像是一只狡黠的小狐狸。
    靳恩亭在家里环视一圈,轻声问:“你家有红酒?”
    “我家有谷烧酒。”
    餐桌旁立着一面小柜子。程新余打开柜门,从中拿出一只酒瓶子。
    她把酒瓶往桌上一放,语气分外自豪:“这是我爸亲手酿的,口感一级棒!”
    平平无奇的包装,透明液体装在普通的玻璃瓶里,毫不起眼。
    可靳恩亭还是一眼就被它吸引了注意力。
    他视力极佳,成功看到瓶身上刻着一排娟秀小字——
    新余酒坊。
    他想起自己曾不止一次看过一模一样的酒瓶子,就在老父亲的酒柜里。
    以他对老父亲的了解,这一切会是巧合吗?
    当然不是!
    男人漆黑的双眸中闪过一道微茫细碎的光彩,灼灼其华。
    那晚在海盛酒店的包厢里,靳恩亭问起程新余名字里的“新余”。
    她向他娓娓道来名字背后的故事。
    人和人之间看似毫不相干,可冥冥之中又存在着某种虚幻奇妙的无形连结。作家们喜欢称之为缘分。
    当时他觉得自己和程新余暂时还用不上这个名词。
    如今他不得不感谢缘分。
    感谢缘分在某个春日,让程新余来到他身边。
    ——
    程新余把两只小酒杯倒满,一杯递给靳恩亭,自己留了一杯。
    熟悉的酒香在鼻尖翻滚,纠缠着她的呼吸。
    就是这个香味儿!
    程家的酒坊是祖传的,程新余的爷爷传下来的。她没出生前,叫程家酒坊。她出生以后,父亲改成了新余酒坊。以此来彰显程家人对这个女儿的重视。
    “我满月那天,我爸爸亲手酿了一坛女儿红,埋在我家酒窖里。准备等我出嫁的时候挖出来喝。我今年二十六岁了,那坛酒还没被挖出来。”她说着就笑了起来。
    女人的眼睛湿漉漉的,亮晶晶的,眼里光芒四射。
    第一次见程新余,靳恩亭就发觉她这双眼睛生得极好。圆润的杏眼,带着点天然的娇憨。哭起来更是勾人。
    眼角释出一点红,光影栖息在她纤长浓密的睫毛上方,乌黑的瞳眸浸润在泪水中,仿佛两颗明亮剔透的黑曜石。
    那晚他就是没能抵挡住她那双通红的眼睛。
    后面的无数次,她在床上的哭求,每每都让他血.脉.贲.张,情.难.自.控。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对她动心的。可一切的失控,的的确确是从那晚开始的。
    男人端起酒杯,轻呡一口,浓烈的酒香在口齿间蔓延开,刺激着他的味蕾。
    他不太喝酒,但也并非不懂酒。这瓶谷烧酒的滋味极好,芳香浓郁,口感甘醇绵柔,回味悠长。酿酒人没个几十年的手艺根本酿不出来。
    难怪老父亲那个酒鬼也抵御不住这种纯手工酿制的烧酒。
    靳恩亭接过她的话茬,低声细语,“快了!”
    她家的那坛女儿红就快被挖出来了。
    “什么快了?”程新余没明白他的话。
    靳恩亭微微一笑,“排骨快凉了。”
    她赶紧夹了一块放进他碗里,招呼他:“你趁热吃啊!”
    他低头咬了一口,慢慢咀嚼。香气四溢,在口腔里爆炸。
    程新余期待地望着他,“好吃吗?”
    火候过了,肉有点硬。不过味道还算可以。
    “很好吃!”不愿让某人失望,他给了一百分。
    程新余:“要不是去给你开门,味道会更好。差点就糊了。”
    他垂眸笑,“我的错。”
    “看在你给我买花的份上,我原谅你啦!”
    一顿无比和谐的晚餐,气氛温馨。
    程新余时常觉得自己是一只蜗牛,她走得很慢很慢,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而这间小小的出租屋就是她的壳。工作了一整天,下班以后,她把自己藏在壳里,充电,重塑,第二天又可以满血复活。
    她喜欢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吃饭。哪怕只是啃泡面。
    现在她更喜欢和靳恩亭坐在这间屋子里吃饭。
    暮春时节,将热未热。窗外挂一抹掐得出水来的嫩绿,一段好景。
    他们一起坐在暖黄的灯光下,共同享受着食物的美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上几句。连空气都变得很温馨,无比治愈。
    靳恩亭不止是一位合格的泡友,他还是一个优秀的饭搭子。
    好可惜啊!她马上就要失去这么好的饭搭子了。
    两人喝了酒,醉意蒙蒙。
    应该也不算喝醉,彼此的意识都是清醒的。
    用微醺来形容会更贴切。
    将醉未醉,朦朦胧胧的感觉美妙极了。
    程新余眼神迷离,飘飘欲.仙。
    酒精助长了靳恩亭的胆子,最初的那点紧张感一扫而空。
    他将手伸向了一旁的椅子,椅子上放着他的西服,西服底下就是那对对戒。
    手指堪堪触碰到西服,指尖感受到一点顺滑的面料,尚且来不及掀开衣服,一抹纤细窈窕的身影翩然而至。
    程新余直接坐到了他腿上,双手勾住他脖子,声线迷离而沉醉,坦诚相邀:“来吗?”
    靳恩亭:“……”
    手指微僵,男人凸起的喉结下意识滚动着,额角微抽。
    酒气上涌,冲破胸腔,蔓延到五脏六腑,分秒之间,他就感到了晕眩。
    声带震颤,低沉磁性的嗓音轻震而出,深觉意外,“今晚这么热情?”
    这姑娘性子含蓄,很少主动。每次都是他逮着她办事。这突然之间变得这么主动,他还真有些不适应。
    程新余抬手,细白的手指覆在男人的喉结处,轻轻摩挲几下,笑盈盈,娇滴滴地问:“靳恩亭,你不喜欢吗?”
    话音未落,她便吻了上去。
    她是真的很会拿捏他。哪里是他的命门,她就专攻哪里。
    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靳恩亭咬了咬牙,身体本能绷直,理智节节退败。
    算了,办事要紧!表白待会儿再说。反正也不急在这一时。漫漫长夜,他有的是时间。
    右手从西服上松开,他扣住程新余的腰,把人抱上餐桌,低头吻下去,“待会儿别哭。”
    程新余:“……”
    他怎么会不喜欢呢!他可太喜欢了。
    她难得的主动简直要人命。
    客厅外夜空如梦似幻,灯火一道连一道。老旧的居民楼紧凑的挤在一起,楼与楼之间间隔很密,从阳台外几乎都能看到对面楼层的人影。
    程新余心里慌得不行。
    她紧紧抓住靳恩亭的手臂,六神无主,“别在这儿!”
    窗帘都没拉,她没他那么好的心理素质。
    男人撂下眼皮看她,公然嘲笑:“刚不是挺能耐,这会儿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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