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柳语涵——还记得,我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喜欢班上一个男生,虽然当下没有去确认我到底有没有真的喜欢上他,但现在回想起来,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他的。
    我就读位于云林县的侨真国小,那时候的五年级,总共有七个班,而我,在第七班。
    在我的班级,只有两个同学没有绰号,其他人都有绰号,像是有一个男同学叫河童——因为他长得很像,另一位男同学叫豆豆先生,还有一位男同学叫黑人,因为他肤色很黑,还有还有,当时有一个男同学叫柚子……而我的是「蚊子」。
    柚子的笑声很特别,每次他笑的时候,总给人听起来就像个真正的色伯伯在色瞇瞇地笑,每次只要他笑,全班就会跟着笑,可能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他的笑声很逗趣吧!
    我喜欢上的那个男生,是班上男生的发型里最特别的,成绩也是常常在男生里,排很前面的。
    但现在回想起我会喜欢上他的原因,我只觉得很蠢、很扯——因为他当时的发型在班上最特别,像个刺蝟头——不过即使如此,我还是喜欢他喜欢了快两年。
    由于他的头发像颗刺蝟头,所以我们就称呼他为刺蝟先生——而且他那时的绰号真的叫刺蝟——吧!
    他是我的初恋——在这里的意思是我这辈子第一个喜欢上的人——我还记得他有个弟弟,只小他几岁。
    刺蝟的英文单字中有两个e,而他,就是我人生中第一个e.。
    还记得,刚开学没多久的时候,常常看到他会和一个姓张的女同学打打闹闹,而且通常都是他去闹她,之后再被她给追着打。
    他们在开学前就认识了,听说是之前在同一个补习班,国小就上补习班还真可怜。
    忘记他一开始是不是班上最高的了,但没记错的话,他到毕业的时候,在班上男生里的身高是排名满前面的,但是,他的身高好像从此停摆了,因为几年后,我有去看他的脸书,发现他现在的身高并没有很高。
    还记得,他是在某次放完暑假后,身高抽高的;还记得,那两年上课只要上到好笑的地方,我们都会相视而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坐在彼此隔壁——那一次要抽座位前,他一直跟我互看,脑海突然有个声音跟我说:等一下我会坐他隔壁。
    我马上害羞地想说:怎么可能啊!就这样不去想,没想班导公布抽籤结果后,我真的坐到他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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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到他隔壁后,我午休都会故意面向他那一边趴睡,还把我可爱的小脸蛋靠距离他的书桌很近。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睡到一半张开双眼,看到趴在桌子边缘正看着我的他,急忙地迅速退开,并把头转向另一边趴睡。
    后来换位子,我们被分开了,我还记得,在全班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排队,要去上体育课的时候,我转头看他,他正好双眼柔情似水的看着我——而且讲地夸张一点的讲法是:柔到快满溢——一点也不遮掩,我赶忙把头给转回去。
    还记得,他妈妈常常做点心让他带来给全班吃,有一次,他第一个让我吃,那件事发生的当下,他就坐我的左后方,而我坐第一排。
    刺蝟先生到小六的时候,有一个很好的朋友,是我们班的一号,男生,他有时候上课会说一些好笑的话,我还记得其中一件,他说,九二一的时候,他哥哥拖着他的其中一隻脚下楼梯,然后他的头就「咚咚咚」地撞着楼梯,不过他们家的楼梯都有铺软垫,所以他的头一直到现在都还很安好。
    说到国小,我有特别想讲的一件事,一件跟我成绩有关的事。
    从我小五开始,一直到小五下学期的第一次月考,我对读书的态度一直是不认真的,英文从我小五第一次月考到小五下学期的第一次月考,都没有及格过。
    一直到小五下学期第一次月考后,有一次,放学后跟我妈去一个杂货店买五穀米,遇到我们班导,本来他没看到我,直到我叫他为止。
    结果隔天,他当着全班人的面,说他昨天遇到某某同学,当时我在班上的一个朋友——她当时的绰号叫做牙刷——就大声地说那个人是我,这时老师继续讲,说我在那间店捣乱,把那间店都弄到乱了。
    当时我一直看着刺蝟先生,一直对他摇头,意思是我没有。
    他也一直看着我,我摇头摇到一半,老师就走到我座位前问我说,我有没有在那间店捣乱,只因为他是导师,所以我点头,然后我又转头看刺蝟先生,发现他此刻正低着头,不知道正在想些什么。
    事后,我就觉得班导不相信我的能力,那,我就要证明给他看!
    从此发愤图强——呃,真的不是挖粪涂墙——而且,我每天放学回家后,除了吃饭、洗澡,和睡觉,我都在读书,即使当时课业压力真的真的真的并不怎么大。
    在学校,我连下课去上厕所,我也是捧着书。
    我还记得,那时候的国文月考,满分一百分,其中的整整十分,是考五题的成语注释——也就是一题两分——我在考前的一段时间就考自己默写。
    也就是说,就是老师考前公布会考的那些成语的范围,我都考自己默写,只要错一个标点符号、或是一个字,甚至是一个注音,我就会要求自己全部重考、重写——而且还是自己出题给自己写。
    那次的月考成绩出来,我排名全班第四名,当时班上总共有三十人,当时的国文月考成绩满分,也就是一百分;数学八十五;社会科九十六;自然九十四分,而我的英文,则考了破我自己纪录的八十九分,喔!对了,我当时还没有去补习。
    那时候,好像大家都不相信,就连刺蝟先生,那次的名次也只跟我差一点,啊!对啦,他当时班排第三名。
    从小一到小六,只要月考成绩是前五名,就可以在升旗时,上去领奖,就一定会有一位被随机选出的全班的第一名,出来代表领奖。
    好久没上去领奖了!我还记得,在我还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常常是班上的第一名,也很常很常,常到几乎每一次,代表全部的一年级的得奖学生领奖。
    为什么当时我的好朋友——牙刷——会知道这件事?因为我有在跟她交换日记,这种事在那时候还满流行的。
    后来,小五下学期第三次段考成绩出来,我的国文成绩依然还是一百分,而且数学成绩也九十七分,社会科成绩八十六分,自然科目九十二分,英文科目则是九十六。
    我的英文成绩则是在我升上小学五年级后,第一次拿到这么高的分数,我还记得,当时教英文的丁姓老师把我叫去拿考卷、而我看到成绩的时候,我眼睛瞪得很大很大、异常地难以置信,还以为是老师改错了,后来我自己算了一次成绩,嗯,他分数并没有算错。
    那一次,我全班第五名,跟我人生中的第一个e.的情况就一直保持着持续性地互看,还有互笑。
    还记得,后来,他的其中一位朋友跟我说,他对我有意思,但当时如此单纯的我,又单纯如我,不知道「有意思」三个字的意思是什么,当时的我,对这个字的意思,还在只是懵懵懂懂的青涩阶段。
    小六快毕业的时候,班上有几个人拿了他们的纪念册中的其中一张让我写,其中一个就是他。
    纪念册的正面,就是一些自我介绍、基本资料,而背面,就是一些想跟他说的话。
    忘记我当时写什么了,我只记得,我在他拿给我的背面的最后面,写了小小的几个字,也是我在小学六年级快要毕业的时候,最后最后写给他的几个字:我喜欢你。
    可能是真的太小字了,以至于他没有看清楚,所以,他请我前面说到的那位朋友跑来问我,那四个字是不是「我喜欢你」,我回他说是,然后他就飞奔地跑去跟刺蝟先生说了。
    还记得,他听完后,笑得有够高兴!我还记得,他当时笑得有多么幸福的模样,如果可以,他的这副神情,我想永远永远、深深地刻在我的灵魂深处,而且是雕刻在深到不能再深的位置。
    那时候的我,实在太过单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没有想到要跟他交往,不过这份回忆,说实话,的确还满美好的。
    然而,上了国中之后,对他的感觉就渐渐淡掉了,因为我有一次,座位坐在他身边的时候发现,他长得实在是其貌不扬,眼睛不笑的时候就已经很小颗了,笑起来的时候会只剩下原本不笑时的三分之一,还有着很候很厚的嘴唇——有一次跟他那么近距离的互看互笑时,才发现的。
    国小毕业后,我没有打给他,说实话,我从来就没有打给他过,即使我再怎么喜欢他。
    我们就读同一所国中——也就是位于云林斗南的斗南国中——当时,一个年级有十二个班,我在第二班,他在第三班。
    在我就读斗南国中的那三年,我们班的班导是个很年轻的女生,只大我十一岁——我还记得,我那时候根据她上假日班的课时给的线索,按我手机里的日历按了真的逼近两个小时,才终于知道她大我整整十一岁多——是个菜鸟,而我们班,则是她第一个带的班。
    我还记得,在我们一年级的开学第一天,全班的人都乖乖地坐在座位上,耐心地等着班导的蒞临。
    只见她远远地走来,路上一直凝视着班牌,不知道她当时正在想什么,而且,她在就差几步就要走到班级前门时,她开始低头走路,一直到走到讲台上、站到讲桌前,又过了一小会儿后,她才抬头,开始开口说了一些话。
    在她这几句短短的自我介绍里,她有说出她的名字,原来她的名字,叫做张文龄。
    她教英文,我还记得,她在一开始教的时候,人异常的好,甚至对学生们都非常的客气。
    然而,班上有一些男生因此而得寸进尺,导致到了后来,她在上课的时候,人渐渐变得没那么好,也不那么客气了;甚至,她还开始会体罚学生。
    喔,对了,还有,只要她教的学生里面,小考成绩有她不满意的,放学后就会被留下来补考,而且,补考的成绩还要考到她满意,才能离开学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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