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 作者:点错鸳鸯谱
第三十七章 严格训练
在休息的过程中,也有人提出,这样辛辛苦苦的垦荒,到时候鞑子来了怎么办?沈朗却是坚定的道:“不怕,鞑子也是人,也是一样的血肉之躯。也是可以战胜的。”“是啊,大人说得对,他们有弓箭,我们有刀枪!”邓禹接口道。马成却是撇了撇嘴道:“拉倒吧,就那刀钝的,拿回去割肉都不行。”马武笑道:“那也不怕,他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呢!”
沈朗一听,这个玩笑太无奈,连忙道:“不会让你用天灵盖和鞑子拼命的,以后我们会有犀利的火枪,我们要用火枪打得鞑子哭爹喊娘!而且我在灵丘县还有大批庄丁,这些以后都能拉起一支队伍,我还要继续招收庄丁,让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强大。到时候,鞑子来了,就是给我们送脑袋过来。要知道,鞑子的脑袋可是很值钱的啊,朝廷的赏额,一颗脑袋三十两银子,想想看,是不是很不错啊!”
听见沈朗这么说,很多人都是露出了笑容。眼下的军功赏银确是不少。前次后金军入寇,为了鼓舞明军士气,大明立下斩首一级赏银三十两的赏格,所获马牛货物也尽给本人,虽然还不如明初斩首一级赏银五十两的赏格重,但己恢复到嘉靖年间的规模,足以让许多人心动了。沈朗继续道:“现在鞑子到我们汉人的地盘上来,就像来打猎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实在是随意的很!哼哼,以后我们强大了,也要去他们的地盘上打猎。也把他们的人抓来做苦工!”马武一听,神情冷厉的道:“真要是有那一天,算我一个——”“嗯,也算我一个——”沈朗知道,这两兄弟的老爹就是被鞑子活活打死的,老娘又被鞑子活活干死,所以对于鞑子怀有无边的仇恨。
沈朗满怀信心的道:“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邓禹却是问道:“大人,您说的那种火枪很厉害吗——”沈朗微微一笑道:“嗯,至少不会弱于鞑子的利箭。”“哦——”听见沈朗这么一说,所有的人都是很感兴趣。要知道他们也配备过火枪,或者准确的说那是鸟铳。
容易炸膛姑且不说,威力也是有限,有效射击距离只有五十步,这还要是鞑子穿着棉甲。若是鞑子穿了铁甲就无计可施了。沈朗就简单的向他们描绘了一下沈朗心目中的火枪,第一,一百步可以击杀没有披甲的鞑子,第二,五十步可以击杀身穿铁甲的鞑子。听见火枪威力如此之大众人的情绪顿时热烈起来,有了这样的神兵利器,那割鞑子的脑袋可是要容易多了。一时间众人都是缠住沈朗问这问那,因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已经见识过了压水机。已经对沈朗十分佩服了。沈朗笑着道:“好了,好了,以后啊,有你们一展身手的时候!现在啊——听戏了。”
“好嘞——”听见要听戏了,一帮子大老爷们都是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好,准备听戏了。什么戏呢,河南坠子-王婆骂鸡。表演的是刚才挑着饭食来的一个妇女于氏,她也是在登记个人资料时被沈朗发现的,自小她爹教过他一些河南坠子,像什么王婆骂鸡,小寡妇上坟之类。沈朗曾经让她试唱过,感觉还不错。虽然谈不上可以绕梁三日,但还是有一些韵味的。沈朗认为这样就可以了,于是沈朗就专门安排她唱戏,她本人也可以有每天二十个铜钱的收入。
这不,她还不怯场,依依呀呀的唱开了:“吆,人家都说自己的算盘自己打,自己绊倒自己爬,
为人要是不为己,叫我看不是憨来那就是傻。
老娘,到了婆家,他娘拉妣还是个喂小鸡,喂了十八只啊一个一个还都有名来。
在今天也不知道叫哪个孬孙给偷吃了。有王婆我来到大街上,我来到大街来骂鸡呀,
我骂道:卖豆腐有偷吃我的鸡,一出门儿把豆腐都戳到灰窝里,我叫你你吹不离,打不离,做不得生意也摆不离,气死你气死你卖豆腐个孬东西,
小瞎子要偷吃我的鸡,一出门儿我叫他掉到这个粪坑里,我叫他吃稠的喝稀哩,粘屎就屎淤死你,急死你掐死你,掐死瞎子你个孬东西,
老头子要偷吃我的鸡,吸烟时不小心把胡子都烧得光光的,我叫他熏死你燎死你,燎死老头子你个孬东西,
花媳妇要偷吃我的鸡,我叫她拉把孩子她不丢衣,我叫他疼死你疼死你疼死花媳妇你个孬东西,
吹喇叭要偷吃我的鸡,到路上他掉了哨盒子,到事上不能吹,急死你恼死你,恼死吹喇叭你个孬东西,
拉弦的要偷吃我的鸡,三根弦都断得光光哩,到场上不能拉,急死他恼死你,恼死拉弦的你个孬东西,
打铁的要偷吃我的鸡,打铁时不小心,火星蹦到他裤裆里,我叫他烧他蛋皮烧毛衣,烧他俩三大件,烧死你燎死你,燎死打铁的你个孬东西,
大闺女要偷吃我的鸡,我给她说个婆家到山西,一辈子不能走娘家,急死你恼死你,恼死大闺女你个孬东西,
小伙子要偷吃我的鸡,一辈子娶不上好贤妻,娶瞎哩娶麻哩,偷两麻婆到家里,想不争气急死你恼死你,恼死小伙你个孬东西,
小闺女要偷吃我的鸡,她死后变个老母猪,老母猪打卷子没有牙猪来配你,急死你也恼死你,恼死闺女你个孬东西……”
还别说,这新鲜有趣的唱词配上别具风味的唱腔。赢得了众人的一致喝彩!在这种时代,娱乐生活那就是几乎没有。最多也就是被窝里那点事。现在能听到这样新鲜有趣的唱词,众人都是觉得十分满足了。个个都是听得乐呵呵的,这位大姐还不错,唱完了她还冲大伙甜甜的一笑,不过幸好她长了个蒜头鼻子大饼脸。再配上一脸的浅麻子,估计没有惹出风流韵事的风险,所以他家里的男人也放心大胆的让她出来。
众人吃饱了,歇足了。戏也听过了,又开始抡起膀子大干。到了晚上收工的时候,沈朗统计了一下一天的劳动成果,合计开垦荒地11亩。而开垦出来的田地也不空中,这些开垦出来的田地也不能闲着,虽然种麦子已经来不及了,但是豆子,高粱这样的小杂粮还是可以种的,到时候也是一笔收入。
连续干了二天之后,就用一天操练队伍。这一天寒风凛冽,天气严寒,不过沈朗依然无所畏惧的带着他们出现在了训练场上,此时这支队伍还和民壮差不多,真正的军户只有占了一小半,就是这些军户都不知多少时间没有操练了,原来会的东西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沈朗先是让他们排成队列看看,等到站好了一看,歪歪扭扭的怎么看怎么别扭,就连原来那些军户子弟也是一样。沈朗心下感慨,没有严格训练过的军士就是乌合之众,看来对他们还是要从最基本的队列先训练起。沈朗知道,严整的队列是非常重要的,能保持严整战阵的就是虎狼之师,没有队列,就是乌合之众。
沈朗不禁想起了以前看到过的一个故事,有一次希特乐和墨索里尼会面,二人就谈论到了军队的服从性。二人都说自己的军队服从性是最好的,于是就开始比赛,二人各选出一百人走上一座三十层的高楼天台,然后排成各排成五排,在军令官的号令声中,二**人都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走去,很快就走到了大楼的边上了,再往前走就要坠楼了。
这时德**令官的号声没有停,于是德**人们依旧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走去,即使他们知道,再前进一步就是粉身碎骨。可是他们依旧坚定的在前进,一排消失了,第二排继续毫不犹豫的前进。反观意大利军人,有了一瞬间的犹豫……
沈朗知道,这才叫做绝对的服从。当然,沈朗不奢望这个时代的军人能够做到与德**人比肩,但是他希望令行禁止还是可以做到的。他记得戚爷爷也曾言过:“开大阵,对大敌。堂堂之阵千百人列队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万军之中只如一人,如此可天下无敌。”显然,这位一代名将也是十分推崇队列与纪律的重要性。
“大人,是不是开始训练了——”邓禹大声的请示道。“可以——不过在训练之前,先跟着我喊话——”说着沈朗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喊道:“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这个口号是沈朗经过深思熟虑想出来的,它代表着一种信念,一种力量。
然后沈朗对着众人道:“喊一遍——”“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众人听罢跟着喊了一遍,显然他们还没有理解是什么含义,声音不大,还有些参差不齐。“没吃饱饭吗!跟着我再来一遍——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
沈朗厉声吼道。大概是这些人第一次看见沈朗如此严厉,不禁都吓了一跳。连忙都张嘴大喊:“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这一下声音比起先前洪亮多了,也整齐了不少。沈朗稍稍点了点头:“嗯,有点气势了,不过还是不行。再来一遍,记住,发出你们最大的声音!”然后沈朗冲着他们使劲的一挥手!带头大吼道:“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
“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这一回众人几乎是在吼叫了,虽然听上去不太美观,可是气势却足了很多。
“很好,就是要这样!邓禹,记录下来——以后每天操练的时候都要吼上三嗓子。”“是——”邓禹恭恭敬敬的道。“你们开始训练吧——”“是——”然后沈朗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时感觉到喉咙有些难受,沈朗却是不以为意。他认为这样是值得的,这样是一种潜移默化,就如希特乐的宣传机器戈培尔曾经说过,谎言重复百遍也就成了真理。今天沈朗就把他倒过来用,口号重复千遍就成了信念。沈朗要让这句口号深入他们的灵魂。一支部队要有自己的军魂。而沈朗,就要把这句口号变成这支部队的军魂!
不得不说,这样吼一吼效果很好,吼完之后,感觉整支队伍的精气神都提高了不少。
这时已经开始训练了,一百人分成了四队,每队二十五人,由邓禹,马武,马成,李忠四人各领一队。这时训练的科目是学习站队列队,左转右转,正步走等等,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还有很多人做不好,甚至还有很多人左右不分,要向左转时偏偏向右转。要向右转时又会向左转。那队列可说是惨不忍睹,训练就是在离着三里堡不远的地方,看见队伍拉出来了有许多妇孺小孩跟着围观。沈朗也不阻止,因为让她们亲眼目睹训练的艰苦也有助于提高她们的自信心。
不过现在她们的存在却是在打击很多人的自信心,看见很多人左右不分,都脸对脸的撞在了一起,妇女们都是哈哈大笑,有的口中还小声的评论“那个不是三丫他爹吗,连左右都分不清楚,真是笨死了。”
这些撞在一起的人,耳朵却是不差,听见熟悉的人在一旁评论更是满面羞愧,可越是羞愧越是做不好。最后沈朗只能教他们个笨办法,让这些人在左手臂上绑一条毛巾。这样在喊口令的时候,看看毛巾在哪边就知道了。绑了毛巾之后,撞车的现象总算是不再发生了。不过沈朗数了数,手臂上绑了白毛巾的竟然多达三十二个,显然,这个科目还要做上几天才能完成。
而且沈朗还重点观察了四个小旗,感觉马武什么的还好,那个李忠看上去明显不行。动作僵硬,举止呆板。而且他也是撞车的一员,沈朗心道,训练几天看看,如果不行,还是早点退下来吧。
相比之下邓禹,马武,马成他们三个还算称职,特别是马武,领悟能力很强,教下的动作没有一会就学的有模有样了。算是个比较突出的尖子!手下的一排兵也是四队中最好的,不过这也和他的训练风格有关,像邓禹性子会好些,总会耐心指正那些军户的队列错误,马武脾气火爆,换他训练众人时,如有人站队不对,他不由分说提根棍子就是上前一顿好打。
说也奇怪,他这法子更好用,被打过的人下次站队更稳。对自己被打,那些青壮军户似乎都是见怪不怪,旁边看热闹的一些妇女则都是哈哈大笑,被打的则是不好意思地摸摸自己的头。
沈朗对于队列的最终要求是——看上去横竖分明。当然像后世的国庆阅兵,横竖都是一条直线那是最好了,只是以这些人的状况,暂时就不用想了。沈朗估计按照这样的进度十天后,应该会有些样子了,在敲起步鼓让他们小跑时,已经有些令行禁止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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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休息的过程中,也有人提出,这样辛辛苦苦的垦荒,到时候鞑子来了怎么办?沈朗却是坚定的道:“不怕,鞑子也是人,也是一样的血肉之躯。也是可以战胜的。”“是啊,大人说得对,他们有弓箭,我们有刀枪!”邓禹接口道。马成却是撇了撇嘴道:“拉倒吧,就那刀钝的,拿回去割肉都不行。”马武笑道:“那也不怕,他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呢!”
沈朗一听,这个玩笑太无奈,连忙道:“不会让你用天灵盖和鞑子拼命的,以后我们会有犀利的火枪,我们要用火枪打得鞑子哭爹喊娘!而且我在灵丘县还有大批庄丁,这些以后都能拉起一支队伍,我还要继续招收庄丁,让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强大。到时候,鞑子来了,就是给我们送脑袋过来。要知道,鞑子的脑袋可是很值钱的啊,朝廷的赏额,一颗脑袋三十两银子,想想看,是不是很不错啊!”
听见沈朗这么说,很多人都是露出了笑容。眼下的军功赏银确是不少。前次后金军入寇,为了鼓舞明军士气,大明立下斩首一级赏银三十两的赏格,所获马牛货物也尽给本人,虽然还不如明初斩首一级赏银五十两的赏格重,但己恢复到嘉靖年间的规模,足以让许多人心动了。沈朗继续道:“现在鞑子到我们汉人的地盘上来,就像来打猎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实在是随意的很!哼哼,以后我们强大了,也要去他们的地盘上打猎。也把他们的人抓来做苦工!”马武一听,神情冷厉的道:“真要是有那一天,算我一个——”“嗯,也算我一个——”沈朗知道,这两兄弟的老爹就是被鞑子活活打死的,老娘又被鞑子活活干死,所以对于鞑子怀有无边的仇恨。
沈朗满怀信心的道:“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邓禹却是问道:“大人,您说的那种火枪很厉害吗——”沈朗微微一笑道:“嗯,至少不会弱于鞑子的利箭。”“哦——”听见沈朗这么一说,所有的人都是很感兴趣。要知道他们也配备过火枪,或者准确的说那是鸟铳。
容易炸膛姑且不说,威力也是有限,有效射击距离只有五十步,这还要是鞑子穿着棉甲。若是鞑子穿了铁甲就无计可施了。沈朗就简单的向他们描绘了一下沈朗心目中的火枪,第一,一百步可以击杀没有披甲的鞑子,第二,五十步可以击杀身穿铁甲的鞑子。听见火枪威力如此之大众人的情绪顿时热烈起来,有了这样的神兵利器,那割鞑子的脑袋可是要容易多了。一时间众人都是缠住沈朗问这问那,因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已经见识过了压水机。已经对沈朗十分佩服了。沈朗笑着道:“好了,好了,以后啊,有你们一展身手的时候!现在啊——听戏了。”
“好嘞——”听见要听戏了,一帮子大老爷们都是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好,准备听戏了。什么戏呢,河南坠子-王婆骂鸡。表演的是刚才挑着饭食来的一个妇女于氏,她也是在登记个人资料时被沈朗发现的,自小她爹教过他一些河南坠子,像什么王婆骂鸡,小寡妇上坟之类。沈朗曾经让她试唱过,感觉还不错。虽然谈不上可以绕梁三日,但还是有一些韵味的。沈朗认为这样就可以了,于是沈朗就专门安排她唱戏,她本人也可以有每天二十个铜钱的收入。
这不,她还不怯场,依依呀呀的唱开了:“吆,人家都说自己的算盘自己打,自己绊倒自己爬,
为人要是不为己,叫我看不是憨来那就是傻。
老娘,到了婆家,他娘拉妣还是个喂小鸡,喂了十八只啊一个一个还都有名来。
在今天也不知道叫哪个孬孙给偷吃了。有王婆我来到大街上,我来到大街来骂鸡呀,
我骂道:卖豆腐有偷吃我的鸡,一出门儿把豆腐都戳到灰窝里,我叫你你吹不离,打不离,做不得生意也摆不离,气死你气死你卖豆腐个孬东西,
小瞎子要偷吃我的鸡,一出门儿我叫他掉到这个粪坑里,我叫他吃稠的喝稀哩,粘屎就屎淤死你,急死你掐死你,掐死瞎子你个孬东西,
老头子要偷吃我的鸡,吸烟时不小心把胡子都烧得光光的,我叫他熏死你燎死你,燎死老头子你个孬东西,
花媳妇要偷吃我的鸡,我叫她拉把孩子她不丢衣,我叫他疼死你疼死你疼死花媳妇你个孬东西,
吹喇叭要偷吃我的鸡,到路上他掉了哨盒子,到事上不能吹,急死你恼死你,恼死吹喇叭你个孬东西,
拉弦的要偷吃我的鸡,三根弦都断得光光哩,到场上不能拉,急死他恼死你,恼死拉弦的你个孬东西,
打铁的要偷吃我的鸡,打铁时不小心,火星蹦到他裤裆里,我叫他烧他蛋皮烧毛衣,烧他俩三大件,烧死你燎死你,燎死打铁的你个孬东西,
大闺女要偷吃我的鸡,我给她说个婆家到山西,一辈子不能走娘家,急死你恼死你,恼死大闺女你个孬东西,
小伙子要偷吃我的鸡,一辈子娶不上好贤妻,娶瞎哩娶麻哩,偷两麻婆到家里,想不争气急死你恼死你,恼死小伙你个孬东西,
小闺女要偷吃我的鸡,她死后变个老母猪,老母猪打卷子没有牙猪来配你,急死你也恼死你,恼死闺女你个孬东西……”
还别说,这新鲜有趣的唱词配上别具风味的唱腔。赢得了众人的一致喝彩!在这种时代,娱乐生活那就是几乎没有。最多也就是被窝里那点事。现在能听到这样新鲜有趣的唱词,众人都是觉得十分满足了。个个都是听得乐呵呵的,这位大姐还不错,唱完了她还冲大伙甜甜的一笑,不过幸好她长了个蒜头鼻子大饼脸。再配上一脸的浅麻子,估计没有惹出风流韵事的风险,所以他家里的男人也放心大胆的让她出来。
众人吃饱了,歇足了。戏也听过了,又开始抡起膀子大干。到了晚上收工的时候,沈朗统计了一下一天的劳动成果,合计开垦荒地11亩。而开垦出来的田地也不空中,这些开垦出来的田地也不能闲着,虽然种麦子已经来不及了,但是豆子,高粱这样的小杂粮还是可以种的,到时候也是一笔收入。
连续干了二天之后,就用一天操练队伍。这一天寒风凛冽,天气严寒,不过沈朗依然无所畏惧的带着他们出现在了训练场上,此时这支队伍还和民壮差不多,真正的军户只有占了一小半,就是这些军户都不知多少时间没有操练了,原来会的东西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沈朗先是让他们排成队列看看,等到站好了一看,歪歪扭扭的怎么看怎么别扭,就连原来那些军户子弟也是一样。沈朗心下感慨,没有严格训练过的军士就是乌合之众,看来对他们还是要从最基本的队列先训练起。沈朗知道,严整的队列是非常重要的,能保持严整战阵的就是虎狼之师,没有队列,就是乌合之众。
沈朗不禁想起了以前看到过的一个故事,有一次希特乐和墨索里尼会面,二人就谈论到了军队的服从性。二人都说自己的军队服从性是最好的,于是就开始比赛,二人各选出一百人走上一座三十层的高楼天台,然后排成各排成五排,在军令官的号令声中,二**人都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走去,很快就走到了大楼的边上了,再往前走就要坠楼了。
这时德**令官的号声没有停,于是德**人们依旧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走去,即使他们知道,再前进一步就是粉身碎骨。可是他们依旧坚定的在前进,一排消失了,第二排继续毫不犹豫的前进。反观意大利军人,有了一瞬间的犹豫……
沈朗知道,这才叫做绝对的服从。当然,沈朗不奢望这个时代的军人能够做到与德**人比肩,但是他希望令行禁止还是可以做到的。他记得戚爷爷也曾言过:“开大阵,对大敌。堂堂之阵千百人列队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万军之中只如一人,如此可天下无敌。”显然,这位一代名将也是十分推崇队列与纪律的重要性。
“大人,是不是开始训练了——”邓禹大声的请示道。“可以——不过在训练之前,先跟着我喊话——”说着沈朗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喊道:“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这个口号是沈朗经过深思熟虑想出来的,它代表着一种信念,一种力量。
然后沈朗对着众人道:“喊一遍——”“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众人听罢跟着喊了一遍,显然他们还没有理解是什么含义,声音不大,还有些参差不齐。“没吃饱饭吗!跟着我再来一遍——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
沈朗厉声吼道。大概是这些人第一次看见沈朗如此严厉,不禁都吓了一跳。连忙都张嘴大喊:“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这一下声音比起先前洪亮多了,也整齐了不少。沈朗稍稍点了点头:“嗯,有点气势了,不过还是不行。再来一遍,记住,发出你们最大的声音!”然后沈朗冲着他们使劲的一挥手!带头大吼道:“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
“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这一回众人几乎是在吼叫了,虽然听上去不太美观,可是气势却足了很多。
“很好,就是要这样!邓禹,记录下来——以后每天操练的时候都要吼上三嗓子。”“是——”邓禹恭恭敬敬的道。“你们开始训练吧——”“是——”然后沈朗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时感觉到喉咙有些难受,沈朗却是不以为意。他认为这样是值得的,这样是一种潜移默化,就如希特乐的宣传机器戈培尔曾经说过,谎言重复百遍也就成了真理。今天沈朗就把他倒过来用,口号重复千遍就成了信念。沈朗要让这句口号深入他们的灵魂。一支部队要有自己的军魂。而沈朗,就要把这句口号变成这支部队的军魂!
不得不说,这样吼一吼效果很好,吼完之后,感觉整支队伍的精气神都提高了不少。
这时已经开始训练了,一百人分成了四队,每队二十五人,由邓禹,马武,马成,李忠四人各领一队。这时训练的科目是学习站队列队,左转右转,正步走等等,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还有很多人做不好,甚至还有很多人左右不分,要向左转时偏偏向右转。要向右转时又会向左转。那队列可说是惨不忍睹,训练就是在离着三里堡不远的地方,看见队伍拉出来了有许多妇孺小孩跟着围观。沈朗也不阻止,因为让她们亲眼目睹训练的艰苦也有助于提高她们的自信心。
不过现在她们的存在却是在打击很多人的自信心,看见很多人左右不分,都脸对脸的撞在了一起,妇女们都是哈哈大笑,有的口中还小声的评论“那个不是三丫他爹吗,连左右都分不清楚,真是笨死了。”
这些撞在一起的人,耳朵却是不差,听见熟悉的人在一旁评论更是满面羞愧,可越是羞愧越是做不好。最后沈朗只能教他们个笨办法,让这些人在左手臂上绑一条毛巾。这样在喊口令的时候,看看毛巾在哪边就知道了。绑了毛巾之后,撞车的现象总算是不再发生了。不过沈朗数了数,手臂上绑了白毛巾的竟然多达三十二个,显然,这个科目还要做上几天才能完成。
而且沈朗还重点观察了四个小旗,感觉马武什么的还好,那个李忠看上去明显不行。动作僵硬,举止呆板。而且他也是撞车的一员,沈朗心道,训练几天看看,如果不行,还是早点退下来吧。
相比之下邓禹,马武,马成他们三个还算称职,特别是马武,领悟能力很强,教下的动作没有一会就学的有模有样了。算是个比较突出的尖子!手下的一排兵也是四队中最好的,不过这也和他的训练风格有关,像邓禹性子会好些,总会耐心指正那些军户的队列错误,马武脾气火爆,换他训练众人时,如有人站队不对,他不由分说提根棍子就是上前一顿好打。
说也奇怪,他这法子更好用,被打过的人下次站队更稳。对自己被打,那些青壮军户似乎都是见怪不怪,旁边看热闹的一些妇女则都是哈哈大笑,被打的则是不好意思地摸摸自己的头。
沈朗对于队列的最终要求是——看上去横竖分明。当然像后世的国庆阅兵,横竖都是一条直线那是最好了,只是以这些人的状况,暂时就不用想了。沈朗估计按照这样的进度十天后,应该会有些样子了,在敲起步鼓让他们小跑时,已经有些令行禁止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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