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独自走在校园的时候,有时会突然停下来,阴郁地注视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这个世界和她无关,她在泥沼里呼吸着腐朽的味道。
在陆桥与父亲决裂,周宛睁着眼睛回想自己在大使馆前的遭遇,辛唯哭得失去力气的那一天,陈之夏接到陈卓的电话。刚看到屏幕上显示的号码,她就差点要哭了,抖抖索索地拿起来接听,喊了一声小叔就停住了。
“之夏,怎么了?“陈卓温和地问。
她只是摇头,突然想起来对方看不到,才连忙说:“没什么。小叔,我想过去看看你,好吗?”
“我这里一团糟,还在收拾东西呢。”
之夏心一凉,这才想起很久之前陈卓就告诉过她,要在这几天离开本市。
“我明天就走了。下午的飞机,走之前我们吃个饭?”
“好啊。”她木木地回应。
她陈之夏运气真差真差真差!心里有什么在尖叫。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人,她只有自己一个可以依靠,想停下来休息片刻都是妄想?
她抬手一扫,桌上的书啊饭盒啊统统落了下来,发出巨响。
寝室里没有人。她枯坐了一会,才慢慢蹲下去把东西一样一样地捡起。
第二天一早,丛恕和她都有考试,考完了约在一起见面,然后手拉着手去剧团庆祝期末考结束,还有丛恕这一级的毕业。
剧团里好些人都在,看到他们俩不免起哄。之夏笑盈盈地,更用力的搂着丛恕的胳膊。而坐在人群里的辛唯,面色惨澹地注视着这惊心动魄的幸福一幕。
之夏眼光都没有扫过她,却叫了一声:“周宛,你怎么来了?”周宛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丛恕这才觉察到,自己的几个好朋友都心事重重。他看了看之夏,后者明白了他的意思,松开手。他笑着在角落里抓了把扫帚,跑到后台去。之夏挨着周宛坐下,又看了看陆桥。她怎么会没发现这几个人今天十分反常。不过目睹别人的痛苦,未必会让自己的痛苦减轻。何况她觉得,跟自己的问题对比起来,他们都是小题大作。
想到痛苦二字,之夏一凛。她不能,不能给自己任何提示。她必须精神饱满地去笑。
如果给她一个细微的裂缝,她怕大坝会在瞬间崩溃,洪水要吞没一切。
人们轰然大笑起来。只见丛恕不知哪里弄来个红外套,头上包个翠绿的头巾,嘴边点了一颗媒婆痣,正勾着腰瘪着嘴走出来。一百八十公分的大小伙子装老太婆,完全不顾及形象。
丛恕在舞台中央站定,把用来做拐杖的扫帚往胸前一握,当成了一个麦克风,然后他就开始扭着秧歌唱歌,唱的却是麦克杰克逊的Billie Jean。
大家都笑疯了,捧着肚子前仰后合。陆桥,周宛,还有辛唯却带着点疑惑苦笑地看着他,看着这个幸福的外星人。之夏清楚地听见陆桥在这欢乐的时候叹了口气。
闹够了,丛恕抹把脸把头巾扯掉,外套一脱,接过别人递来的吉他,对他们几个眨了眨眼:“兄弟我再表演一曲,献给我几个老朋友。”
他的目光里有着别样的深意。多少年以后,不知道你们还会不会记得我今天唱的这首歌。
之夏喉头一紧。
流水一样的旋律从他的指尖淌出,他明亮的眼睛看过每一个人。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着,永远地记着,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他永远是她那颗熠熠生辉的星辰。日后怀念,只需要仰望星空。
谢谢你,亲爱的朋友,赠与我闪亮的日子,赠与我这样完美的告别。
之夏别过头,握紧了拳头。其他所有的人毫不知情地热烈鼓掌。
下午丛恕跟着唐笑然去医院。之夏一个人在学校里游荡。她脑子里充斥着各种幼稚可笑的荒诞念头,比如说,如果丛恕不跟着自己回家,不被伤到脑部,会不会就不得脑瘤?或者医生就不会检查出来,然后那个脑瘤就悄悄地自己消失了?
谁能说清楚,生命中的意外,是否也是宿命的一个部分?而她陈之夏的一生,就因为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意外而被注定。
她坐车去机场送陈卓。看见自己的脸映在玻璃上,灰败得可怕。
陈卓选择了夜间的航班离开这座城市。叔侄俩默默无言地站在大厅里,周围人来人往。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完了。
之夏抬起欲哭无泪的眼,努力地对陈卓笑笑,却看见他鬓边的白发。
“小叔。”她轻轻地喊,终于哽咽了。
陈卓笑了:“别哭丧着脸,下次旅行到我那里去,好玩着呢。”又拍拍她的肩膀,“之夏,你的世界大得很,路还长得很,一个城市,一段日子,对你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一切都会好的。”
他还是那么会说话,却忘记了自己是为什么要逃离现在的地方。
时间无限,空间辽阔,可是记忆不会放过你。
之夏目送他走进安检口,最终消失在人群里。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整个身子都麻木了,还是保安过来,同情地看着她:“小姐,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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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桥与父亲决裂,周宛睁着眼睛回想自己在大使馆前的遭遇,辛唯哭得失去力气的那一天,陈之夏接到陈卓的电话。刚看到屏幕上显示的号码,她就差点要哭了,抖抖索索地拿起来接听,喊了一声小叔就停住了。
“之夏,怎么了?“陈卓温和地问。
她只是摇头,突然想起来对方看不到,才连忙说:“没什么。小叔,我想过去看看你,好吗?”
“我这里一团糟,还在收拾东西呢。”
之夏心一凉,这才想起很久之前陈卓就告诉过她,要在这几天离开本市。
“我明天就走了。下午的飞机,走之前我们吃个饭?”
“好啊。”她木木地回应。
她陈之夏运气真差真差真差!心里有什么在尖叫。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人,她只有自己一个可以依靠,想停下来休息片刻都是妄想?
她抬手一扫,桌上的书啊饭盒啊统统落了下来,发出巨响。
寝室里没有人。她枯坐了一会,才慢慢蹲下去把东西一样一样地捡起。
第二天一早,丛恕和她都有考试,考完了约在一起见面,然后手拉着手去剧团庆祝期末考结束,还有丛恕这一级的毕业。
剧团里好些人都在,看到他们俩不免起哄。之夏笑盈盈地,更用力的搂着丛恕的胳膊。而坐在人群里的辛唯,面色惨澹地注视着这惊心动魄的幸福一幕。
之夏眼光都没有扫过她,却叫了一声:“周宛,你怎么来了?”周宛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丛恕这才觉察到,自己的几个好朋友都心事重重。他看了看之夏,后者明白了他的意思,松开手。他笑着在角落里抓了把扫帚,跑到后台去。之夏挨着周宛坐下,又看了看陆桥。她怎么会没发现这几个人今天十分反常。不过目睹别人的痛苦,未必会让自己的痛苦减轻。何况她觉得,跟自己的问题对比起来,他们都是小题大作。
想到痛苦二字,之夏一凛。她不能,不能给自己任何提示。她必须精神饱满地去笑。
如果给她一个细微的裂缝,她怕大坝会在瞬间崩溃,洪水要吞没一切。
人们轰然大笑起来。只见丛恕不知哪里弄来个红外套,头上包个翠绿的头巾,嘴边点了一颗媒婆痣,正勾着腰瘪着嘴走出来。一百八十公分的大小伙子装老太婆,完全不顾及形象。
丛恕在舞台中央站定,把用来做拐杖的扫帚往胸前一握,当成了一个麦克风,然后他就开始扭着秧歌唱歌,唱的却是麦克杰克逊的Billie Jean。
大家都笑疯了,捧着肚子前仰后合。陆桥,周宛,还有辛唯却带着点疑惑苦笑地看着他,看着这个幸福的外星人。之夏清楚地听见陆桥在这欢乐的时候叹了口气。
闹够了,丛恕抹把脸把头巾扯掉,外套一脱,接过别人递来的吉他,对他们几个眨了眨眼:“兄弟我再表演一曲,献给我几个老朋友。”
他的目光里有着别样的深意。多少年以后,不知道你们还会不会记得我今天唱的这首歌。
之夏喉头一紧。
流水一样的旋律从他的指尖淌出,他明亮的眼睛看过每一个人。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着,永远地记着,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他永远是她那颗熠熠生辉的星辰。日后怀念,只需要仰望星空。
谢谢你,亲爱的朋友,赠与我闪亮的日子,赠与我这样完美的告别。
之夏别过头,握紧了拳头。其他所有的人毫不知情地热烈鼓掌。
下午丛恕跟着唐笑然去医院。之夏一个人在学校里游荡。她脑子里充斥着各种幼稚可笑的荒诞念头,比如说,如果丛恕不跟着自己回家,不被伤到脑部,会不会就不得脑瘤?或者医生就不会检查出来,然后那个脑瘤就悄悄地自己消失了?
谁能说清楚,生命中的意外,是否也是宿命的一个部分?而她陈之夏的一生,就因为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意外而被注定。
她坐车去机场送陈卓。看见自己的脸映在玻璃上,灰败得可怕。
陈卓选择了夜间的航班离开这座城市。叔侄俩默默无言地站在大厅里,周围人来人往。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完了。
之夏抬起欲哭无泪的眼,努力地对陈卓笑笑,却看见他鬓边的白发。
“小叔。”她轻轻地喊,终于哽咽了。
陈卓笑了:“别哭丧着脸,下次旅行到我那里去,好玩着呢。”又拍拍她的肩膀,“之夏,你的世界大得很,路还长得很,一个城市,一段日子,对你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一切都会好的。”
他还是那么会说话,却忘记了自己是为什么要逃离现在的地方。
时间无限,空间辽阔,可是记忆不会放过你。
之夏目送他走进安检口,最终消失在人群里。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整个身子都麻木了,还是保安过来,同情地看着她:“小姐,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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