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满一觉睡到了后半夜。
她第一反应是爬起来喝了一整杯水,燥热的喉咙才有所缓解,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万幸,没有发烧。
“可恶,都怪李风明,说好去海边的,结果来这种地方。”
嘴里嘟嘟囔囔地抱怨,拉开窗帘,外面一片漆黑,但是当肉眼适应这样的黑暗之后,看到的就是若隐若现的雪山轮廓和海岸线。
时间在这里仿佛停滞下来。
来这里也并不全是痛苦,最起码风景很独特。
她在这么安静的时候不合时宜地又想起了林唤一,这个点,他应该正在工作。
西装笔挺,头发全部梳起来,露出饱满的额头和英俊的五官,看向别人的目光总是充满威严。
“这种人,不会有人不喜欢吧。”
她愣愣地看着外面,仔细思考着,最后得出结论,“更何况是我这种本身就贪图他肉体的女人,喜欢上他不是很正常吗?”
元满两手一拍,释然了,“原来我也不能免俗,圈子里喜欢他的人太多了,但是最起码只有我能接近地这么迅速和顺利,啊,我果然天生就是要当林夫人的。”
第二天,大家说好一起去泡温泉,元满昨天半夜想通以后决定按照大家期待的那样,嫁给林唤一,所以这会儿完全没有心理负担,兴冲冲地去了。
晚饭是民宿老板亲手做的饭,几个人吃过以后道了谢,又叁叁两两地跑去逛了。
只有元满和李风明留在了餐厅。
“这里挺好玩的吧。”
元满点了点头,“还行。”
昏暗的灯光下,元满雾霾蓝的长发被踱了一层柔和的光,眉眼明艳,她穿着白色的毛衣,一条层层堆迭的紫色花瓣半身裙,表情懒散。
李风明闲聊般地说,“你知道吗,之前的高中同学周时堂听说调回探城中学了,教语文,好多年没见,回去一起约下怎么样?”
“好啊,”元满顿时来了精神,两只手撑着下巴,“你怎么知道的,他都没和我说。”
周时堂是元满高中时候最好的朋友,因为坐同桌,每天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他基本上包揽了元满所有不会的题目,既要认真学习,又要兼顾元满的课程辅导老师。
当时有人传他们搞对象,元满站在讲台上一拍黑板擦,板着脸说,“你们说我可以,说周时堂不行,他可是堂堂正正的好学生,什么坏事都不做,更别说早恋了。”
是真的,在元满心里,周时堂是清风明月一样的存在,他虽然读的理科,但和班里其他人不一样,说出的话都非常有文采。
好学生染什么桃色新闻,不应该的。
说话的时候周时堂刚好抱着语文作业进来,他看了一眼讲台上的人,笑着说了句:“来帮我发作业。”
高考完元满着急出国和父母家人团聚,没有参加毕业典礼,只是收到了周时堂的一个短信。
【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当然】
然后很多年都没有再见。
这么多年,网上断断续续联系着,但是因为距离太远,元满也没想过特意过去见他。
就像周时堂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朋友的情谊还在,就可以了。
李风明促狭地笑了笑,“这么关心,我还是听一个朋友说的,她前两天看到周时堂了。”
元满自信地说,“可能是刚到探城,还没稳定下来,安顿好了,他肯定会和我联系。”
在约纳尔半岛玩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左右,最后一个行程是去看棕熊,一大早元满就收拾好准备出发,走到花厅时脚步一顿。
花厅里本来应该等她的是那堆朋友,现在坐在椅子上的却是穿着冲锋衣的年轻男人。
他本来在看笔记本电脑,听见元满的脚步声,抬起头,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未婚妻这几天和一群男生玩的开心吗?”
什么一群男生,还有女孩子的好不好。
元满眨了眨眼,走过去直接坐到他腿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委屈巴巴地说,“不开心,我每天都很想你,都没心思出去玩。”
“是吗?”
林唤一顺着她披散下来的柔滑的头发,落到了纤细的腰部,轻轻摸了摸,“你的朋友刚刚已经走了,他们准备去登雪山,今天我陪你去看棕熊,怎么样?”
元满心里的疑惑更大了。
可是林唤一难得有这么温柔的时候,虽然说出的话有点不容反驳的霸道语气在,但是她怎么好意思拒绝林总单独相处的请求。
“当然好啊。”
“我昨天来的时候,和他们说,给你准备了惊喜,所以他们决定更换项目。”
林唤一补充道,“放心,登山的工具包和必需用品都已经给他们准备好了,天气也看过,合适的。”
元满煞有其事地点头,“林总费心了。”
刚一说完,后脖领就被人捏住了,虽然没有太用力,但那种忽然施加过来的压力让她下意识睁大眼。
林唤一面带微笑,“未婚妻,你应该叫我什么?”
“林唤一!”元满拍了拍他的脑袋,“放开我。”
当她小猫小狗呢,这么凶。
林唤一听话地放过了她,低头快速地浏览自己的邮件,“早这么叫不就得了。”
棕熊远远地看是挺可爱的,元满拿着相机拍了很多照片,每次回头都能看见林唤一正看着自己。
她有些不自在,话说不是来看棕熊的吗,老看她干嘛?
“林唤一,”第不知道多少次,她终于直视回去,“你老看我,是喜欢我吗?”
“前不久可是对我避之不及,好像我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投怀送抱你都不要,今天是怎么了?难道你有双重人格?”
“前几天投怀送抱也没见你害羞过,今天多看两眼怎么脸还红了?”林唤一语气淡淡的,“毕竟我们是要结婚的,结婚后难道要每天当陌生人吗?所以需要培养一下感情。”
元满:……
她还是继续看棕熊吧。
林唤一说出的话比这覆盖在火山上厚厚的雪还要冷,简直是摧毁级别的。
元满的情绪肉眼可见地低沉下来。
最后棕熊也没看多久,两个人就回去了。
本来这趟旅程就结束了,元满也没多墨迹,和朋友告别后就和林唤一先走了。
回国后稍微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就被安排去领证。
元满脑子蒙蒙的,分不清是开心多一点还是迷茫多一点,只是拿着红本本走出民政局后,身边的林唤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戒指盒出来。
是对戒,他自己戴在了无名指上,又把另一枚戴到了元满的手上。
“婚礼要到两个月后才能办了,该有的都会有,你不用担心。”
元满点头,“好,我不担心。”
她把戴了戒指的手举起来,阳光下钻石亮的刺眼,款式好看又新颖,她看了又看,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
“嗯?”林唤一用眼神询问她。
元满噼里啪啦地在手机上打字,“我要告诉我的狗仔小白,我现在是林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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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第一反应是爬起来喝了一整杯水,燥热的喉咙才有所缓解,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万幸,没有发烧。
“可恶,都怪李风明,说好去海边的,结果来这种地方。”
嘴里嘟嘟囔囔地抱怨,拉开窗帘,外面一片漆黑,但是当肉眼适应这样的黑暗之后,看到的就是若隐若现的雪山轮廓和海岸线。
时间在这里仿佛停滞下来。
来这里也并不全是痛苦,最起码风景很独特。
她在这么安静的时候不合时宜地又想起了林唤一,这个点,他应该正在工作。
西装笔挺,头发全部梳起来,露出饱满的额头和英俊的五官,看向别人的目光总是充满威严。
“这种人,不会有人不喜欢吧。”
她愣愣地看着外面,仔细思考着,最后得出结论,“更何况是我这种本身就贪图他肉体的女人,喜欢上他不是很正常吗?”
元满两手一拍,释然了,“原来我也不能免俗,圈子里喜欢他的人太多了,但是最起码只有我能接近地这么迅速和顺利,啊,我果然天生就是要当林夫人的。”
第二天,大家说好一起去泡温泉,元满昨天半夜想通以后决定按照大家期待的那样,嫁给林唤一,所以这会儿完全没有心理负担,兴冲冲地去了。
晚饭是民宿老板亲手做的饭,几个人吃过以后道了谢,又叁叁两两地跑去逛了。
只有元满和李风明留在了餐厅。
“这里挺好玩的吧。”
元满点了点头,“还行。”
昏暗的灯光下,元满雾霾蓝的长发被踱了一层柔和的光,眉眼明艳,她穿着白色的毛衣,一条层层堆迭的紫色花瓣半身裙,表情懒散。
李风明闲聊般地说,“你知道吗,之前的高中同学周时堂听说调回探城中学了,教语文,好多年没见,回去一起约下怎么样?”
“好啊,”元满顿时来了精神,两只手撑着下巴,“你怎么知道的,他都没和我说。”
周时堂是元满高中时候最好的朋友,因为坐同桌,每天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他基本上包揽了元满所有不会的题目,既要认真学习,又要兼顾元满的课程辅导老师。
当时有人传他们搞对象,元满站在讲台上一拍黑板擦,板着脸说,“你们说我可以,说周时堂不行,他可是堂堂正正的好学生,什么坏事都不做,更别说早恋了。”
是真的,在元满心里,周时堂是清风明月一样的存在,他虽然读的理科,但和班里其他人不一样,说出的话都非常有文采。
好学生染什么桃色新闻,不应该的。
说话的时候周时堂刚好抱着语文作业进来,他看了一眼讲台上的人,笑着说了句:“来帮我发作业。”
高考完元满着急出国和父母家人团聚,没有参加毕业典礼,只是收到了周时堂的一个短信。
【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当然】
然后很多年都没有再见。
这么多年,网上断断续续联系着,但是因为距离太远,元满也没想过特意过去见他。
就像周时堂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朋友的情谊还在,就可以了。
李风明促狭地笑了笑,“这么关心,我还是听一个朋友说的,她前两天看到周时堂了。”
元满自信地说,“可能是刚到探城,还没稳定下来,安顿好了,他肯定会和我联系。”
在约纳尔半岛玩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左右,最后一个行程是去看棕熊,一大早元满就收拾好准备出发,走到花厅时脚步一顿。
花厅里本来应该等她的是那堆朋友,现在坐在椅子上的却是穿着冲锋衣的年轻男人。
他本来在看笔记本电脑,听见元满的脚步声,抬起头,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未婚妻这几天和一群男生玩的开心吗?”
什么一群男生,还有女孩子的好不好。
元满眨了眨眼,走过去直接坐到他腿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委屈巴巴地说,“不开心,我每天都很想你,都没心思出去玩。”
“是吗?”
林唤一顺着她披散下来的柔滑的头发,落到了纤细的腰部,轻轻摸了摸,“你的朋友刚刚已经走了,他们准备去登雪山,今天我陪你去看棕熊,怎么样?”
元满心里的疑惑更大了。
可是林唤一难得有这么温柔的时候,虽然说出的话有点不容反驳的霸道语气在,但是她怎么好意思拒绝林总单独相处的请求。
“当然好啊。”
“我昨天来的时候,和他们说,给你准备了惊喜,所以他们决定更换项目。”
林唤一补充道,“放心,登山的工具包和必需用品都已经给他们准备好了,天气也看过,合适的。”
元满煞有其事地点头,“林总费心了。”
刚一说完,后脖领就被人捏住了,虽然没有太用力,但那种忽然施加过来的压力让她下意识睁大眼。
林唤一面带微笑,“未婚妻,你应该叫我什么?”
“林唤一!”元满拍了拍他的脑袋,“放开我。”
当她小猫小狗呢,这么凶。
林唤一听话地放过了她,低头快速地浏览自己的邮件,“早这么叫不就得了。”
棕熊远远地看是挺可爱的,元满拿着相机拍了很多照片,每次回头都能看见林唤一正看着自己。
她有些不自在,话说不是来看棕熊的吗,老看她干嘛?
“林唤一,”第不知道多少次,她终于直视回去,“你老看我,是喜欢我吗?”
“前不久可是对我避之不及,好像我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投怀送抱你都不要,今天是怎么了?难道你有双重人格?”
“前几天投怀送抱也没见你害羞过,今天多看两眼怎么脸还红了?”林唤一语气淡淡的,“毕竟我们是要结婚的,结婚后难道要每天当陌生人吗?所以需要培养一下感情。”
元满:……
她还是继续看棕熊吧。
林唤一说出的话比这覆盖在火山上厚厚的雪还要冷,简直是摧毁级别的。
元满的情绪肉眼可见地低沉下来。
最后棕熊也没看多久,两个人就回去了。
本来这趟旅程就结束了,元满也没多墨迹,和朋友告别后就和林唤一先走了。
回国后稍微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就被安排去领证。
元满脑子蒙蒙的,分不清是开心多一点还是迷茫多一点,只是拿着红本本走出民政局后,身边的林唤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戒指盒出来。
是对戒,他自己戴在了无名指上,又把另一枚戴到了元满的手上。
“婚礼要到两个月后才能办了,该有的都会有,你不用担心。”
元满点头,“好,我不担心。”
她把戴了戒指的手举起来,阳光下钻石亮的刺眼,款式好看又新颖,她看了又看,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
“嗯?”林唤一用眼神询问她。
元满噼里啪啦地在手机上打字,“我要告诉我的狗仔小白,我现在是林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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