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的男白月光暗恋我免费阅读(78)
余遥心中一喜,甭管是不是这个意思,连忙将手放过去,搂住他的腰。
睡前或者睡后抱着人,真的很治愈,像是抱着抱枕,其实比抱枕还舒服,因为清楚地知道,被抱的人是她喜欢的,惦记的。
每次一搂,鼻息下都是好闻的气息,能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料,感受到底下年轻地、鲜活的生命。
把他熬睡着了还能在揉他小肚子的时候,听他无意识地从嘴里溢出的低吟。
声音好听,没睡醒的时候带着丝丝缕缕的哑,更好听了。
当然在人家睡觉的时候打扰人家很不地道。
余遥自己非常讨厌有人吵她睡觉,那种暴躁心烦的感觉印象太深,所以她很少这么闹方堰。
每次临睡前都会离他远一点,知道自己睡相不好,怕吵着他。
然而意识和身体剥离,道理都懂,就是身体不受控制,每天晚上都会在她不清醒的情况下过去干扰人家。
难为方堰居然忍受得了,可能也习惯了,竟然真的能睡着。
余遥手伸进他睡衣内,顺着他线条优美的地方轻抚。
他俩现在这个关系,已经不需要再通知他,得到他许可,想了直接上手就好。
晚上不动他是想让他睡个好觉,他白天挺累的,脑力工作者,睡不好第二天看字是飘的,影响他判断。
他现在醒着没关系,平时她也会趁着他半梦半醒之间骚扰他,看他睡眼蒙胧,懒洋洋又无可奈何的表情。
偶尔手劲大了,或者不小心碰到他有伤的地方,能听到他压抑地闷哼。
清醒的时候很少,犯困了或者干脆没睡醒的时候一点都不吝啬,还会发自内心地笑。
是干净的,纯粹地,不含半点伪装的那种。
余遥很喜欢,因此没少闹他,今天也是,折腾到他失了劲力似的,一点脾气都没有的闭上眼沉沉睡去才收了手。
睡着的方堰像丢了灵魂的洋娃娃,没有醒着的时候有意思。
余遥自觉无趣,也跟着睡去。
大概这么过了三四个小时左右,十点多,照例是方堰先起床,赤足站在地毯上换衣服。
他动静很小,不过余遥还是被他吵醒了。
事实上是睡太久自然醒的。
如果是以前,她会避开不看方堰换衣服,现在就光明正大的趴在床边,瞅着他换。
几乎眼瞧着他往那具漂亮的身子上上枷锁似的,一件一件、从里到外裹上束缚,把好看的地方都藏起来。
方堰穿衣服好看,其实不穿更好看。
他换的不是外出的,是居家服。
他这个人吧,讲究到离谱,在床上的睡衣就只能在床上穿,下了床是居家服,出门又是另一套。
一天最少三身,几乎每天看他换衣服。
回家一次,起床一次,吃完饭上班前一次,平时如果余遥碗筷搁洗碗机里快,还能搬个椅子坐在门口看他赤着雪白的足,踩在床沿,只着一件单薄的衬衫,扣穿西装必备的衬衫夹。
一条黑色带有弹性的带子在他指尖灵活地环住白皙的大腿,扣上离开后被圈住的地方勒出一道微微地凹印来。
他腿型很好,笔直瘦长,该有肉的时候有肉,该细的时候细,从足背到脚踝,再到小腿,膝盖,大腿,整条线紧致又优美。
视觉上的强烈冲突和享受,让余遥每次看完都要摸一摸鼻子,怕流鼻血。
方堰妥妥的是个修炼千年的男狐狸精啊,太绝了。
男狐狸精收拾好自己,出了卧室去做饭,余遥也收拾收拾起来。
穿过原本很乱、都是脏衣服和杂物、现在空旷又干净的地毯,去按照春夏秋冬、从浅到深依次挂起来的衣柜里挑选衣服。
以前她都随便放随便丢,每次拿出一件顺便带起一堆砸下来,现在好了,穿什么衣服,在哪里一目了然。
方堰在门上贴了标签,长衣区,短衣区,冬衣区,夏衣区。
余遥没穿鞋,直接赤着脚丫子出去。
如果是以前,逛一圈回来脚底板都是黑的,现在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他俩把方堰家里的扫地机器人全部拿了过来,不仅可以扫地板,还能扫毛毯。
好几个,每天都忙活着,以前家里电费一百多,开空调也才两三百,现在要上千。
住的舒心,那都不是事。
余遥出门,看到的是焕然一新的客厅,虽然东西多,但是不乱,摆放的很整洁,还添了很多新鲜的、好看的小玩意儿。
比如俩人去公园画的陶瓷娃娃,她的男孩,很丑,方堰的女孩,很漂亮,两个虽然看起来不搭,但方堰依旧放在很显眼的地方。
再比如给他抓的娃娃,也被他好好的搁着。
余遥去洗手间洗脸刷牙,桌面上整齐到她舍不得打乱,当然啦,别处也是一样的。
方堰是真的爱干净,多了一个他,感觉日子完全不一样。
以前那叫勉强活着,现在这叫家。
最主要的是,方堰对生活质量要求很高,但他不强迫别人跟他一样标准。
他一天几套衣服换,余遥永远都是那一身,上床下床他也没说什么。
反倒是她自己不太好意思,勉勉强强在家穿睡衣,在外随意。
也不乱丢东西了,因为方堰要一件一件捡回来,衣服挂好,配饰装进该装的地方。
一次两次还好,老是让他这么辛苦,别说他烦不烦,余遥自己先愧疚的一批。
同居后几乎所有的前辈都告诫过她,有个致命的问题。
男女双方会受对方影响,沾染上对方的恶习,余遥感觉还好,她没沾上方堰的恶习,因为他压根没有,他也没沾上她的。
因为他这个人吧,看起来文质彬彬,很好说话一样,其实意志坚定,不会轻易受人影响,不仅如此,还改掉了她很多臭毛病。
比如熬夜,再比如吃巨辣,巨冰的食物。
做饭的人是方堰,他搁多少辣椒,余遥就吃多少,不做饭的人没资格哔哔和提意见,带个胃就好。
他经常泡花茶,保温在45度的那种,每天就搁在桌子上,时刻去,时刻都有,比她从冰箱里取冰再倒水方便太多,直接人到桌前拿了一边洗好的杯子灌上就喝,温度不凉不热正正合适。
而且花茶很寡,喝完再尝奶茶、牛奶、饮料就觉得不是味。
熬夜也因为他早睡改掉了,只偶尔打游戏会晚一点,吵到他,他也不说什么,自己去一边的阳台,打开窗户迎风抽烟。
余遥偶尔抽空朝那边看去,隔着一层玻璃门,能清晰地瞧见方堰手里的烟一明一暗,清瘦身形羽化成仙了似的,下一刻就要位列仙班,离她而去。
他并非一直都衣着整齐,有时她打游戏动静太大,烦闷了也会顾不得那么多,直接敞着衣口,露出漂亮的胸膛,和上面点点的青红印记站在玻璃窗前透气。
也有时候干脆光着上身,白皙平坦的胸膛,和过分好看的蝴蝶骨完完全全坦在外面。
六楼不是很高,认真去看的话,其实从地上,对面大楼都能瞧见他月中聚雪一般的无瑕身子。
回回余遥都无心再打什么游戏,先去把方堰解决了,解决着解决着发现再也没熬过夜。
方堰真是个改坏毛病的小能手啊,又或者说,好的恋情只会学对方的优点,不会学缺点。
就比如她,慢慢地去了一身的劣根,也变得早起早睡,跟着方堰一起收拾屋子,打扫房间,生活越来越健康。
方堰也学了她的优点,其实是被逼的,每天从一个小时起来一次上跑步机十分钟,变成了二十分钟,三十分钟。
偶尔她格斗缺人练手,还会让方堰给她当对手,当然次次都没坚持几个回合,被她反手桎梏后压在床上动弹不得。
缺人打球了也是他补上,篮球,乒乓球,台球,她平时逛街运动量也很大,方堰跟着她每次都累的精疲力尽回来。
她不用刻意去亲他吻他折腾他,都能瞧见他那幅虚弱无力的模样。
当然只是一时的,过后他会变强,最近生病已经很少了,身体比以前健康不少。
以前是温室里的花朵,现在是温室里的树苗,再同居几个月就成小树了。
作者有话说:
临近完结啦,你们有想看的情节和梗吗?告诉我吧,再不说要晚啦,我会尽量安排的~
第106章 一场赌局
哈哈哈哈哈
今天两个人都不上班, 不赶时间,慢悠悠做饭,慢悠悠吃完, 休息了一会儿决定去楼下活动活动。
至于房租的事,才月底的第一天,发个群通知告诉大家就好,遵守规则的会直接转账过来,她回头做个表格,把交过费的打个勾, 没交的打电话催, 还不交再上门。
现在网络发达,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一家一家搁门口堵人。
余遥总共有三天的休息时间, 头天她一般用来玩,真正忙的是后两天, 今天就敞开了浪就好。
朋友们都知道她这个规律,提前几天已经开始打电话约她,去这边玩,去那边。
以前余遥无聊, 十喊九应,不是去打游戏就是去摸车, 也有时候KTV,酒吧,私人宴会等等。
她还开过直升飞机, 驾驶证现在还藏在衣柜里, 游艇也摸过几次。
她虽然不算个正儿八经的富二代, 但很多朋友是的, 有那个条件。
可能是会玩吧, 那些朋友也喜欢跟她一起,去哪都要喊她。
但凡她没事做就去了,现在一一拒绝。
她已经是个成熟的大人了,那些再也不能吸引她,她现在全部注意力都在方堰身上。
感觉跟方堰吃个饭,压压马路都比以前快乐。
天气实在太热,直逼三十四五度,往远了跑没有那个体力和精力,就在楼下商场逛一圈正合适。
看到好看的顺手给艳艳安排上。
艳艳出钱。
以前她很介意,尽量和他在金钱上分开,偶尔还会逞强帮他付,后来发现他衣服上的一颗扣子都要好几十万,看着明明那么不显眼,结果是什么珍惜的黑钻啊等等,越是瞧着便宜的小东西越贵。
一颗衣领处的别针,她以为顶多小几千,好家伙,又是好几十万。
她粗心,经常在给他解领带和拆别针的时候不小心弄丢这两样东西,拿掉就找不到去哪了。
也偶尔会玩坏,比如领带这个看着结实实际上很容易变形的金贵东西。
弄皱方堰的西装等等,无形中已经损了他上千万小钱钱。
一开始真的很小心,尽量不沾不碰,虽然如此,还是丢了不见了很多,后来干脆懒得管。
因为她发现方堰在和那些人谈生意的时候,抹掉的零头都以百万计算。
丢个百万的东西对他来说真的就像百来元一样不值一提。
他年轻,赚钱能力很强,家里又没有花钱的,就他跟他爷爷。
他爷爷现在天天养生,还有一大笔存款,用不着他的,他自己没什么特别花钱的爱好,最多做个慈善,一次几千万,上亿。
除此之外私底下过千万的消费都很少,多年的积累,存款早就爆了,就是传说中的那种有钱没地花的人。
有钱不知道怎么花,就算每天挥霍,赚钱能力也能补回来,存款还是那么多,一点不动。
说的再简单点,每年光银行利息,加上他自己私底下的投资盈利,都足够养活几个公司。
那个卓悦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他私底下玩玩的。
债多不压身,已经弄坏了他那么多,上千万了,不差一点两点,再加上他确确实实钱太多太多,还根本不会花,只能帮他了。
这是在为民解忧。
余遥一番无理取闹强词夺理后光明正大带着他去柜台,让人拿了戒指,抓着他的手一件一件给他试。
手镯啊,金的银的,手链,手表也不放过。
一楼是卖奢侈品的,俩人基本挨家挨户都逛过,而且隔一段时间来一次,有新品就试。
店家和柜姐们也不烦,因为方堰的手确实好看,非常非常适合戴东西,就算不买,让他当个模特发朋友圈都是赚的,关键真的合适俩人会买,所以服务都很积极,远远地瞧见俩人还要喊上一声,说最近来新品了,让俩人试。
只试精品,感觉一般的配不上方堰这双手。
曾经和闺蜜们讨论的金的好看还是银的好看也早就有了验证。
果然金的银的都好看,因为是姐妹们对的,她都没好意思提这事,干脆假装不知道,然后私底下拉着方堰到处试。
现在某些品牌方送当季的新货过来,都要她先点头认可了艳艳才会拿下。
像他这样的VIP大客户,根本不需要去排队买东西,会有人专门将当季的新品送过来,给他挑选,看中的他就留下,看不中那些人带走。
不仅是衣服鞋子等等,领带手表那些也是。
方堰挑选的时候会问她意见,她一开始以为只是随口一提,就随口一答,根本没上心。
毕竟以前的江明溪也这么问过她,当时她眼睛亮亮的指着一个领带说,这个好看,江明溪戴了另一个,顺带踩她一脚,说她眼光差。
那件事让她十分气愤,该死的江明溪嫌她眼光差还问她,又明白了一个道理。
人不能自以为是。
自己在别人眼里根本不重要,意见也是。
所以方堰问的时候她根本没认真,就是随便一指,指的甚至不是她真心喜欢的,就是觉得还算顺眼吧。
没想到方堰真的要了,退了另一件她没指的。
其它物件也是,她看上的就要,看不上的直接让人弄走。
一开始那些推荐的人都跟在他身边,介绍某件衣服多好多好,手表多珍惜,全国限量等等,她在一边无聊又枯燥的等着,偶尔回避去干其它的。
后来都跟在她身边,说的天花乱坠,一口一个小姐姐,有些会来事的还搞联名款,比如方堰买一件,送她一件小礼物。
手绢啊,丝巾啊,代金卷啊等等,挖空了心思讨好她。
她也从一开始的兴趣缺缺,到只要一送来就兴冲冲先过去每件都观摩观摩,挑得起兴。
这么一想的话,方堰真的给了她太多太多的安全感,她很多观念因为方堰而改变。
比如原来她以前的经验一件都用不上,因为跟江明溪的那段交往是不健康的,跟方堰的才是正常的。
说正常也不对,是最佳的。
她花何穗的钱会愧疚,坑她爸妈的就很理直气壮,以前也不会碰方堰的,后来在她没注意的时候,开始坑方堰了。
甚至在明知道他一条领带多贵,西装多少万的前提下,依旧弄坏弄皱。
花他的钱,把他打扮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如果放在以前,她也是不敢想的,现在已经不止做过一次了。
最喜欢的就是从一楼逛到五层,一楼是卖首饰的,二楼卖衣服,三楼鞋子,四楼是玩的,五楼吃饭。
从一楼开始,给他戴上她喜欢的配饰,二楼换上她喜欢的衣服,三楼鞋子,从头到脚给他换一遍,然后拉着他去四楼玩。
方堰从来不拒绝,好脾气地从头配合到尾,似乎也不在乎自己被打扮成什么样子,任由她来。
她曾经试过衬衫和牛仔裤,方堰穿起来很好看,卫衣和卫裤,还是很好看,运动服,依旧出色。
因为方堰本人长得英俊,那身骨相也很漂亮,怎么穿都如同鹤立鸡群似的,把人家衬托得什么都不是。
二十多岁,正是花儿一般的年纪,然而他如同老树盘根,没有一点年轻人的特征,平时穿着打扮偏成熟稳重,就算私服也多为得体的那种,不是衬衫就是长袖,连短袖都没有。
在他的观念里,搁外面露胳膊露腿等于不得体。
都是多少年前的老规矩,不适合现在,当今社会没那么多忌讳,怎么舒服怎么来。
长袖长裤不应季,还热,余遥给他换的都是年轻人会穿的,短袖T恤和五分裤。
底下白色棉袜和运动鞋,很少年的穿法,方堰套上之后整个人都显得青春年少了不少,像一个会去篮球场打球的男大学生。
是她想要的效果。
平时的方堰老气横秋,暮气沉沉,没多少正常青年的特征,这样才是他这个年纪该有的。
她觉得好,方堰可能不太适应,总是会低头看自己外露的腿。
恋耽美
睡前或者睡后抱着人,真的很治愈,像是抱着抱枕,其实比抱枕还舒服,因为清楚地知道,被抱的人是她喜欢的,惦记的。
每次一搂,鼻息下都是好闻的气息,能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料,感受到底下年轻地、鲜活的生命。
把他熬睡着了还能在揉他小肚子的时候,听他无意识地从嘴里溢出的低吟。
声音好听,没睡醒的时候带着丝丝缕缕的哑,更好听了。
当然在人家睡觉的时候打扰人家很不地道。
余遥自己非常讨厌有人吵她睡觉,那种暴躁心烦的感觉印象太深,所以她很少这么闹方堰。
每次临睡前都会离他远一点,知道自己睡相不好,怕吵着他。
然而意识和身体剥离,道理都懂,就是身体不受控制,每天晚上都会在她不清醒的情况下过去干扰人家。
难为方堰居然忍受得了,可能也习惯了,竟然真的能睡着。
余遥手伸进他睡衣内,顺着他线条优美的地方轻抚。
他俩现在这个关系,已经不需要再通知他,得到他许可,想了直接上手就好。
晚上不动他是想让他睡个好觉,他白天挺累的,脑力工作者,睡不好第二天看字是飘的,影响他判断。
他现在醒着没关系,平时她也会趁着他半梦半醒之间骚扰他,看他睡眼蒙胧,懒洋洋又无可奈何的表情。
偶尔手劲大了,或者不小心碰到他有伤的地方,能听到他压抑地闷哼。
清醒的时候很少,犯困了或者干脆没睡醒的时候一点都不吝啬,还会发自内心地笑。
是干净的,纯粹地,不含半点伪装的那种。
余遥很喜欢,因此没少闹他,今天也是,折腾到他失了劲力似的,一点脾气都没有的闭上眼沉沉睡去才收了手。
睡着的方堰像丢了灵魂的洋娃娃,没有醒着的时候有意思。
余遥自觉无趣,也跟着睡去。
大概这么过了三四个小时左右,十点多,照例是方堰先起床,赤足站在地毯上换衣服。
他动静很小,不过余遥还是被他吵醒了。
事实上是睡太久自然醒的。
如果是以前,她会避开不看方堰换衣服,现在就光明正大的趴在床边,瞅着他换。
几乎眼瞧着他往那具漂亮的身子上上枷锁似的,一件一件、从里到外裹上束缚,把好看的地方都藏起来。
方堰穿衣服好看,其实不穿更好看。
他换的不是外出的,是居家服。
他这个人吧,讲究到离谱,在床上的睡衣就只能在床上穿,下了床是居家服,出门又是另一套。
一天最少三身,几乎每天看他换衣服。
回家一次,起床一次,吃完饭上班前一次,平时如果余遥碗筷搁洗碗机里快,还能搬个椅子坐在门口看他赤着雪白的足,踩在床沿,只着一件单薄的衬衫,扣穿西装必备的衬衫夹。
一条黑色带有弹性的带子在他指尖灵活地环住白皙的大腿,扣上离开后被圈住的地方勒出一道微微地凹印来。
他腿型很好,笔直瘦长,该有肉的时候有肉,该细的时候细,从足背到脚踝,再到小腿,膝盖,大腿,整条线紧致又优美。
视觉上的强烈冲突和享受,让余遥每次看完都要摸一摸鼻子,怕流鼻血。
方堰妥妥的是个修炼千年的男狐狸精啊,太绝了。
男狐狸精收拾好自己,出了卧室去做饭,余遥也收拾收拾起来。
穿过原本很乱、都是脏衣服和杂物、现在空旷又干净的地毯,去按照春夏秋冬、从浅到深依次挂起来的衣柜里挑选衣服。
以前她都随便放随便丢,每次拿出一件顺便带起一堆砸下来,现在好了,穿什么衣服,在哪里一目了然。
方堰在门上贴了标签,长衣区,短衣区,冬衣区,夏衣区。
余遥没穿鞋,直接赤着脚丫子出去。
如果是以前,逛一圈回来脚底板都是黑的,现在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他俩把方堰家里的扫地机器人全部拿了过来,不仅可以扫地板,还能扫毛毯。
好几个,每天都忙活着,以前家里电费一百多,开空调也才两三百,现在要上千。
住的舒心,那都不是事。
余遥出门,看到的是焕然一新的客厅,虽然东西多,但是不乱,摆放的很整洁,还添了很多新鲜的、好看的小玩意儿。
比如俩人去公园画的陶瓷娃娃,她的男孩,很丑,方堰的女孩,很漂亮,两个虽然看起来不搭,但方堰依旧放在很显眼的地方。
再比如给他抓的娃娃,也被他好好的搁着。
余遥去洗手间洗脸刷牙,桌面上整齐到她舍不得打乱,当然啦,别处也是一样的。
方堰是真的爱干净,多了一个他,感觉日子完全不一样。
以前那叫勉强活着,现在这叫家。
最主要的是,方堰对生活质量要求很高,但他不强迫别人跟他一样标准。
他一天几套衣服换,余遥永远都是那一身,上床下床他也没说什么。
反倒是她自己不太好意思,勉勉强强在家穿睡衣,在外随意。
也不乱丢东西了,因为方堰要一件一件捡回来,衣服挂好,配饰装进该装的地方。
一次两次还好,老是让他这么辛苦,别说他烦不烦,余遥自己先愧疚的一批。
同居后几乎所有的前辈都告诫过她,有个致命的问题。
男女双方会受对方影响,沾染上对方的恶习,余遥感觉还好,她没沾上方堰的恶习,因为他压根没有,他也没沾上她的。
因为他这个人吧,看起来文质彬彬,很好说话一样,其实意志坚定,不会轻易受人影响,不仅如此,还改掉了她很多臭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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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饭的人是方堰,他搁多少辣椒,余遥就吃多少,不做饭的人没资格哔哔和提意见,带个胃就好。
他经常泡花茶,保温在45度的那种,每天就搁在桌子上,时刻去,时刻都有,比她从冰箱里取冰再倒水方便太多,直接人到桌前拿了一边洗好的杯子灌上就喝,温度不凉不热正正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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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夜也因为他早睡改掉了,只偶尔打游戏会晚一点,吵到他,他也不说什么,自己去一边的阳台,打开窗户迎风抽烟。
余遥偶尔抽空朝那边看去,隔着一层玻璃门,能清晰地瞧见方堰手里的烟一明一暗,清瘦身形羽化成仙了似的,下一刻就要位列仙班,离她而去。
他并非一直都衣着整齐,有时她打游戏动静太大,烦闷了也会顾不得那么多,直接敞着衣口,露出漂亮的胸膛,和上面点点的青红印记站在玻璃窗前透气。
也有时候干脆光着上身,白皙平坦的胸膛,和过分好看的蝴蝶骨完完全全坦在外面。
六楼不是很高,认真去看的话,其实从地上,对面大楼都能瞧见他月中聚雪一般的无瑕身子。
回回余遥都无心再打什么游戏,先去把方堰解决了,解决着解决着发现再也没熬过夜。
方堰真是个改坏毛病的小能手啊,又或者说,好的恋情只会学对方的优点,不会学缺点。
就比如她,慢慢地去了一身的劣根,也变得早起早睡,跟着方堰一起收拾屋子,打扫房间,生活越来越健康。
方堰也学了她的优点,其实是被逼的,每天从一个小时起来一次上跑步机十分钟,变成了二十分钟,三十分钟。
偶尔她格斗缺人练手,还会让方堰给她当对手,当然次次都没坚持几个回合,被她反手桎梏后压在床上动弹不得。
缺人打球了也是他补上,篮球,乒乓球,台球,她平时逛街运动量也很大,方堰跟着她每次都累的精疲力尽回来。
她不用刻意去亲他吻他折腾他,都能瞧见他那幅虚弱无力的模样。
当然只是一时的,过后他会变强,最近生病已经很少了,身体比以前健康不少。
以前是温室里的花朵,现在是温室里的树苗,再同居几个月就成小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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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遥总共有三天的休息时间, 头天她一般用来玩,真正忙的是后两天, 今天就敞开了浪就好。
朋友们都知道她这个规律,提前几天已经开始打电话约她,去这边玩,去那边。
以前余遥无聊, 十喊九应,不是去打游戏就是去摸车, 也有时候KTV,酒吧,私人宴会等等。
她还开过直升飞机, 驾驶证现在还藏在衣柜里, 游艇也摸过几次。
她虽然不算个正儿八经的富二代, 但很多朋友是的, 有那个条件。
可能是会玩吧, 那些朋友也喜欢跟她一起,去哪都要喊她。
但凡她没事做就去了,现在一一拒绝。
她已经是个成熟的大人了,那些再也不能吸引她,她现在全部注意力都在方堰身上。
感觉跟方堰吃个饭,压压马路都比以前快乐。
天气实在太热,直逼三十四五度,往远了跑没有那个体力和精力,就在楼下商场逛一圈正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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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艳出钱。
以前她很介意,尽量和他在金钱上分开,偶尔还会逞强帮他付,后来发现他衣服上的一颗扣子都要好几十万,看着明明那么不显眼,结果是什么珍惜的黑钻啊等等,越是瞧着便宜的小东西越贵。
一颗衣领处的别针,她以为顶多小几千,好家伙,又是好几十万。
她粗心,经常在给他解领带和拆别针的时候不小心弄丢这两样东西,拿掉就找不到去哪了。
也偶尔会玩坏,比如领带这个看着结实实际上很容易变形的金贵东西。
弄皱方堰的西装等等,无形中已经损了他上千万小钱钱。
一开始真的很小心,尽量不沾不碰,虽然如此,还是丢了不见了很多,后来干脆懒得管。
因为她发现方堰在和那些人谈生意的时候,抹掉的零头都以百万计算。
丢个百万的东西对他来说真的就像百来元一样不值一提。
他年轻,赚钱能力很强,家里又没有花钱的,就他跟他爷爷。
他爷爷现在天天养生,还有一大笔存款,用不着他的,他自己没什么特别花钱的爱好,最多做个慈善,一次几千万,上亿。
除此之外私底下过千万的消费都很少,多年的积累,存款早就爆了,就是传说中的那种有钱没地花的人。
有钱不知道怎么花,就算每天挥霍,赚钱能力也能补回来,存款还是那么多,一点不动。
说的再简单点,每年光银行利息,加上他自己私底下的投资盈利,都足够养活几个公司。
那个卓悦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他私底下玩玩的。
债多不压身,已经弄坏了他那么多,上千万了,不差一点两点,再加上他确确实实钱太多太多,还根本不会花,只能帮他了。
这是在为民解忧。
余遥一番无理取闹强词夺理后光明正大带着他去柜台,让人拿了戒指,抓着他的手一件一件给他试。
手镯啊,金的银的,手链,手表也不放过。
一楼是卖奢侈品的,俩人基本挨家挨户都逛过,而且隔一段时间来一次,有新品就试。
店家和柜姐们也不烦,因为方堰的手确实好看,非常非常适合戴东西,就算不买,让他当个模特发朋友圈都是赚的,关键真的合适俩人会买,所以服务都很积极,远远地瞧见俩人还要喊上一声,说最近来新品了,让俩人试。
只试精品,感觉一般的配不上方堰这双手。
曾经和闺蜜们讨论的金的好看还是银的好看也早就有了验证。
果然金的银的都好看,因为是姐妹们对的,她都没好意思提这事,干脆假装不知道,然后私底下拉着方堰到处试。
现在某些品牌方送当季的新货过来,都要她先点头认可了艳艳才会拿下。
像他这样的VIP大客户,根本不需要去排队买东西,会有人专门将当季的新品送过来,给他挑选,看中的他就留下,看不中那些人带走。
不仅是衣服鞋子等等,领带手表那些也是。
方堰挑选的时候会问她意见,她一开始以为只是随口一提,就随口一答,根本没上心。
毕竟以前的江明溪也这么问过她,当时她眼睛亮亮的指着一个领带说,这个好看,江明溪戴了另一个,顺带踩她一脚,说她眼光差。
那件事让她十分气愤,该死的江明溪嫌她眼光差还问她,又明白了一个道理。
人不能自以为是。
自己在别人眼里根本不重要,意见也是。
所以方堰问的时候她根本没认真,就是随便一指,指的甚至不是她真心喜欢的,就是觉得还算顺眼吧。
没想到方堰真的要了,退了另一件她没指的。
其它物件也是,她看上的就要,看不上的直接让人弄走。
一开始那些推荐的人都跟在他身边,介绍某件衣服多好多好,手表多珍惜,全国限量等等,她在一边无聊又枯燥的等着,偶尔回避去干其它的。
后来都跟在她身边,说的天花乱坠,一口一个小姐姐,有些会来事的还搞联名款,比如方堰买一件,送她一件小礼物。
手绢啊,丝巾啊,代金卷啊等等,挖空了心思讨好她。
她也从一开始的兴趣缺缺,到只要一送来就兴冲冲先过去每件都观摩观摩,挑得起兴。
这么一想的话,方堰真的给了她太多太多的安全感,她很多观念因为方堰而改变。
比如原来她以前的经验一件都用不上,因为跟江明溪的那段交往是不健康的,跟方堰的才是正常的。
说正常也不对,是最佳的。
她花何穗的钱会愧疚,坑她爸妈的就很理直气壮,以前也不会碰方堰的,后来在她没注意的时候,开始坑方堰了。
甚至在明知道他一条领带多贵,西装多少万的前提下,依旧弄坏弄皱。
花他的钱,把他打扮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如果放在以前,她也是不敢想的,现在已经不止做过一次了。
最喜欢的就是从一楼逛到五层,一楼是卖首饰的,二楼卖衣服,三楼鞋子,四楼是玩的,五楼吃饭。
从一楼开始,给他戴上她喜欢的配饰,二楼换上她喜欢的衣服,三楼鞋子,从头到脚给他换一遍,然后拉着他去四楼玩。
方堰从来不拒绝,好脾气地从头配合到尾,似乎也不在乎自己被打扮成什么样子,任由她来。
她曾经试过衬衫和牛仔裤,方堰穿起来很好看,卫衣和卫裤,还是很好看,运动服,依旧出色。
因为方堰本人长得英俊,那身骨相也很漂亮,怎么穿都如同鹤立鸡群似的,把人家衬托得什么都不是。
二十多岁,正是花儿一般的年纪,然而他如同老树盘根,没有一点年轻人的特征,平时穿着打扮偏成熟稳重,就算私服也多为得体的那种,不是衬衫就是长袖,连短袖都没有。
在他的观念里,搁外面露胳膊露腿等于不得体。
都是多少年前的老规矩,不适合现在,当今社会没那么多忌讳,怎么舒服怎么来。
长袖长裤不应季,还热,余遥给他换的都是年轻人会穿的,短袖T恤和五分裤。
底下白色棉袜和运动鞋,很少年的穿法,方堰套上之后整个人都显得青春年少了不少,像一个会去篮球场打球的男大学生。
是她想要的效果。
平时的方堰老气横秋,暮气沉沉,没多少正常青年的特征,这样才是他这个年纪该有的。
她觉得好,方堰可能不太适应,总是会低头看自己外露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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