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页
“怎么,你和你的新朋友绝交了?”小福尔摩斯没有生气,平静地瞥了他一眼。
“才没有,呸,不对。我没有朋友。”维金斯呸了一口,粗声说。
“那就我提示一下,马。”
“什么马!”妖魔继续嚷嚷。
艾瑞克敲了敲桌面,用他那可以看透人心的银色眼睛直视试图装傻的黑色骑士。
“您的马呢?一个靠腿走了一天的骑士阁下。”
第52章
“马也是要休息的!”妖魔骑士义正言辞道。
对此,一旁围观的厄休拉发出一声嗤笑。
谁不知道他们的马,那都是在睡梦中用魔法诱拐了人类养健康骏马的灵魂。白天马儿要正常帮主人干活,晚上还不能休息,精神力量被他们带着东奔西跑。直到把它们007耗死,成为无主马魂,再顺理成章带走。
还马也要休息,这是空中妖魔这种黑心资本家可以说的吗?
“爱信不信。”维金森盘腿席地而坐,他那身黑色的不知材质的盔甲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休息了那么久吗?”艾瑞克·福尔摩斯目光在对方的靴子上停留了一下。
“森林,平原,湖畔,哈,居然还有妖精集市。”他良好的视力很快分析出了对方靴子上那来自伦敦里世界的痕迹与泥土。“真是美妙的约会,动人的情谊。”
第一次见小福尔摩斯使用从沾到的土分辨地点的这项技能的厄休拉,肃然起敬。果然作为一个半精灵侦探的好处就是,你不仅仅可以了解伦敦城表世界各地的土壤,还能分辨妖精之乡的。
“而且,如果你所谓的休息,是指把那匹幽灵马的灵魂附到圣骑士队长家的马身上的话,那确实是。”小福尔摩斯端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然后淡淡地抬眼看向维金森。
“帮我向你的马倌朋友问好。”
“啊啊啊啊啊啊。你们这两个恶魔。”妖魔被完全看透后抱头大叫。
“太丢人了。你可是妖魔骑士啊,居然用恶魔来形容我们。”厄休拉语重心长地教育他。“一个马倌朋友。啧啧啧,这和狼说自己认识了个可爱的小绵羊有什么区别呢?”
“行了,不就捞一个小黑团嘛,我会想办法的。”妖魔骑士败下阵来。
“是圣骑士的马好,还是那个马倌是个超越了性别的美少年。”厄休拉颇感兴趣地盯住维金森。“没看出来啊,伙计。”
“您是以主人的身份问的,还是单纯八卦。”妖魔骑士闷闷地说。
“单纯地满足我那无处安放的好奇心。”女巫小姐呲牙笑道。
“乔治,就是那个马倌。他有一个家传的盾牌。你们明白的非常传统的那种。”维金森换了更舒服的姿势坐在地上说。“我对此很感兴趣,但是那东西有点魔法属性的限制,我需要想把所有权弄过来。”
“所以才带对方夜游妖精之乡,混熟了好下手。”厄休拉无趣地收回目光“啧,妖精的老把戏。”
遇仙。经久不衰的世界范畴的民间故事主题。
英国的妖精们也对此乐此不疲,从乡间的普通村民到皇家舞会上的贵夫人,各个阶层总会有人宣称他们遇见了一些奇怪的事情,谁也不清楚这些妖精挑选人类的标准,也搞不懂它们从中到底获得了什么好处。
被仙人带去夜游,是乡间最时髦的话题,如果你因此获得指点挖到了一些古代金币,那这个故事甚至会流传几百年。
“所以,你要拿什么交换。”厄休拉打了个哈气,趴在桌子上,抬起因为今天一直在妖精之乡的影响,一直没熄灭的金色眼睛,懒洋洋地问。“等价交换?”
“当然是等价交换。”妖魔裂开嘴,笑了。“不过是以人类愚蠢的价值观作为标准。”
“……”厄休拉作为愚蠢的人类一员觉得被内涵了。
“不过我现在都没探出他想要什么。”妖魔骑士抱怨道:“为了和他拉近关系,我把我的爱马都塞进他养的那匹里面了。就为了每次我去的时候,那个蠢马不要乱叫。”
那真是非常辛苦了。厄休拉想,不过她指的是那匹马,小小的身体里面要塞两个灵魂,有一个还是死灵。这和人类鬼故事里面的鬼上身有什么区别,真是太可怜了。欺负人家马不能找人驱鬼。
“对了,主人你们开了侦探事务所不是吗?能不能……”他突然想到什么,兴奋地看向两人。
“不能。”厄休拉努力打起精神,直接打断了他。“我们是正经生意,业务不包括帮邪恶妖魔抢无辜人类的传家宝。”
“拜拜,我们要休息了。”她挥挥手用结界直接把对方排斥了出去。
“困啊,约翰叔叔说得对,咱们能不能改个作息啊,天天熬这么晚。”厄休拉趴着转向艾瑞克的方向问。
“可是社交季不就是要狂欢到午夜,然后中午起床的一个季节吗?小姐~”小福尔摩斯用一种自由浪漫的社交达人口气说道,耸了耸肩。
厄休拉噗嗤一声笑了。这个点穿着工作服的他明显是加班归来的可怜打工人,福尔摩斯先生他们那一身才是享受社交季的标配。
“你要笑死我。哈哈哈。”女巫小姐擦了擦眼角的泪花。“不行了,不行了。我要睡觉了,明天我一定要把生物钟调回来。”
“那可不行。明天晚上我还想带你参加个聚会呢。”艾瑞克·福尔摩斯说。“为了不辜负你今天难得的异界之行。”
--
“才没有,呸,不对。我没有朋友。”维金斯呸了一口,粗声说。
“那就我提示一下,马。”
“什么马!”妖魔继续嚷嚷。
艾瑞克敲了敲桌面,用他那可以看透人心的银色眼睛直视试图装傻的黑色骑士。
“您的马呢?一个靠腿走了一天的骑士阁下。”
第52章
“马也是要休息的!”妖魔骑士义正言辞道。
对此,一旁围观的厄休拉发出一声嗤笑。
谁不知道他们的马,那都是在睡梦中用魔法诱拐了人类养健康骏马的灵魂。白天马儿要正常帮主人干活,晚上还不能休息,精神力量被他们带着东奔西跑。直到把它们007耗死,成为无主马魂,再顺理成章带走。
还马也要休息,这是空中妖魔这种黑心资本家可以说的吗?
“爱信不信。”维金森盘腿席地而坐,他那身黑色的不知材质的盔甲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休息了那么久吗?”艾瑞克·福尔摩斯目光在对方的靴子上停留了一下。
“森林,平原,湖畔,哈,居然还有妖精集市。”他良好的视力很快分析出了对方靴子上那来自伦敦里世界的痕迹与泥土。“真是美妙的约会,动人的情谊。”
第一次见小福尔摩斯使用从沾到的土分辨地点的这项技能的厄休拉,肃然起敬。果然作为一个半精灵侦探的好处就是,你不仅仅可以了解伦敦城表世界各地的土壤,还能分辨妖精之乡的。
“而且,如果你所谓的休息,是指把那匹幽灵马的灵魂附到圣骑士队长家的马身上的话,那确实是。”小福尔摩斯端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然后淡淡地抬眼看向维金森。
“帮我向你的马倌朋友问好。”
“啊啊啊啊啊啊。你们这两个恶魔。”妖魔被完全看透后抱头大叫。
“太丢人了。你可是妖魔骑士啊,居然用恶魔来形容我们。”厄休拉语重心长地教育他。“一个马倌朋友。啧啧啧,这和狼说自己认识了个可爱的小绵羊有什么区别呢?”
“行了,不就捞一个小黑团嘛,我会想办法的。”妖魔骑士败下阵来。
“是圣骑士的马好,还是那个马倌是个超越了性别的美少年。”厄休拉颇感兴趣地盯住维金森。“没看出来啊,伙计。”
“您是以主人的身份问的,还是单纯八卦。”妖魔骑士闷闷地说。
“单纯地满足我那无处安放的好奇心。”女巫小姐呲牙笑道。
“乔治,就是那个马倌。他有一个家传的盾牌。你们明白的非常传统的那种。”维金森换了更舒服的姿势坐在地上说。“我对此很感兴趣,但是那东西有点魔法属性的限制,我需要想把所有权弄过来。”
“所以才带对方夜游妖精之乡,混熟了好下手。”厄休拉无趣地收回目光“啧,妖精的老把戏。”
遇仙。经久不衰的世界范畴的民间故事主题。
英国的妖精们也对此乐此不疲,从乡间的普通村民到皇家舞会上的贵夫人,各个阶层总会有人宣称他们遇见了一些奇怪的事情,谁也不清楚这些妖精挑选人类的标准,也搞不懂它们从中到底获得了什么好处。
被仙人带去夜游,是乡间最时髦的话题,如果你因此获得指点挖到了一些古代金币,那这个故事甚至会流传几百年。
“所以,你要拿什么交换。”厄休拉打了个哈气,趴在桌子上,抬起因为今天一直在妖精之乡的影响,一直没熄灭的金色眼睛,懒洋洋地问。“等价交换?”
“当然是等价交换。”妖魔裂开嘴,笑了。“不过是以人类愚蠢的价值观作为标准。”
“……”厄休拉作为愚蠢的人类一员觉得被内涵了。
“不过我现在都没探出他想要什么。”妖魔骑士抱怨道:“为了和他拉近关系,我把我的爱马都塞进他养的那匹里面了。就为了每次我去的时候,那个蠢马不要乱叫。”
那真是非常辛苦了。厄休拉想,不过她指的是那匹马,小小的身体里面要塞两个灵魂,有一个还是死灵。这和人类鬼故事里面的鬼上身有什么区别,真是太可怜了。欺负人家马不能找人驱鬼。
“对了,主人你们开了侦探事务所不是吗?能不能……”他突然想到什么,兴奋地看向两人。
“不能。”厄休拉努力打起精神,直接打断了他。“我们是正经生意,业务不包括帮邪恶妖魔抢无辜人类的传家宝。”
“拜拜,我们要休息了。”她挥挥手用结界直接把对方排斥了出去。
“困啊,约翰叔叔说得对,咱们能不能改个作息啊,天天熬这么晚。”厄休拉趴着转向艾瑞克的方向问。
“可是社交季不就是要狂欢到午夜,然后中午起床的一个季节吗?小姐~”小福尔摩斯用一种自由浪漫的社交达人口气说道,耸了耸肩。
厄休拉噗嗤一声笑了。这个点穿着工作服的他明显是加班归来的可怜打工人,福尔摩斯先生他们那一身才是享受社交季的标配。
“你要笑死我。哈哈哈。”女巫小姐擦了擦眼角的泪花。“不行了,不行了。我要睡觉了,明天我一定要把生物钟调回来。”
“那可不行。明天晚上我还想带你参加个聚会呢。”艾瑞克·福尔摩斯说。“为了不辜负你今天难得的异界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