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客栈,外面已是华灯初上,街市上张灯结彩,灯火辉煌,一片繁华景象,许多人都聚在一处,看老板拿出各种各样的灯笼,然后开始猜灯谜,才出来的迎来满堂喝彩,没猜出来的也不沮丧,权当玩乐。人群熙熙攘攘,叫卖声,打闹声,尖叫声络绎不绝,恩?这是求婚声?
    李毅一下子从寂静的客栈走到热闹的街市,感觉完全是两个的世界,他白天在客栈时还在奇怪,为何元宵佳节竟然这么安静,原来都跑到街上玩闹去了。李毅晃了晃头,牵过绝尘,一主一仆悠哉的向宜宾楼走去,绝尘去过宜宾楼,所以他能自己找到路,不需要李毅费心,李毅坐在马上,观看四周,眼神有些恍惚,一会感觉自己回到了现代,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一会感觉自己还是在唐朝,面梁雕栋,琼楼玉宇。
    李毅拍了拍绝尘,忽生感慨:“也不知道师父的身体怎么样了?绝尘,你想师傅吗?唉!封侯,哪那么容易啊!师傅想让我出人头地,却不知在山谷里的十四年是我最开心的日子,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困了睡,饿了吃,不高兴了撒撒娇,等着师傅师兄来哄你,高兴了蹦蹦跳跳,等着师兄抽你,无聊了给师兄找找乐子,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现在呢?这里虽然灯火辉煌,但我却感觉这里是那么冷,寒入骨髓的冷,感觉是那么孤独,你不高兴了,有人会很高兴,你高兴了,有人会让你不高兴。生活的残酷,无论是现在还是新世纪都是共通的,也许!这就是人生吧!”
    李毅突感感觉自己是个演员,戏里面是唐朝李毅李文庸,戏外面是新世纪阔少李凌峰,戏里戏外,哪个才是真实的生活,他自己也迷茫了,自从来到唐朝,他感觉自己一直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攒了十五年的压抑在这一刻却是突然爆发了...
    “唏律律...”似乎是感觉到自己的主人状态不对,绝尘突然停住,轻抬前蹄,蹄叫一声。
    李毅一下子被惊醒,怔住片刻后,突然似想通了一般,浑身气势一变,从容不迫,宠辱不惊。
    李毅眼神明亮,嘴角微微上扬,自言自语:“命运?轮回?唐朝?新世纪?重要吗?小爷我只要管好自己一日三餐,然后赚票子,买房子,娶妻子,然后舒舒服服过日子!至于其他,不是我的小爷我不稀罕,是我的谁也抢不走。这就够了!恩?不对!应该是是我的你给我放那不许动,不是我的你也得给我放那,小爷我替你收着!谁要是敢动小爷的东西,那小爷我就让他永远动不了东西!恩!这回对了!”
    想通一切,李毅感觉精神倍爽,拍了拍绝尘:“谢谢你了!绝尘!唉!自从出山以后就你陪着我了,你可不能丢下我不管,听见没?我有预感,咱俩的好日子快到了,到时候给你找个血统高贵的靓妞,保证让你满意!”
    绝尘“灰...灰...“的叫着,不知在想什么。
    半个时辰后,李毅终于赶到了宜宾楼,吩咐小二照顾好绝尘,刚想上楼,却见到宜宾楼对面的楼顶隐秘处上坐着一人,只见他身着紧身衣,腰挎宝刀,十八九岁,方脸宽额,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紫铜的脸膛棱角分明,仿佛石雕一般,粗犷豪爽。一看就是一江湖侠客,但此刻这位侠客却是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对面的宜宾楼,仿佛里面有他的全世界。
    抬头看了看宜宾楼,李毅神秘一笑,随后走到对面楼的隐秘处,趁人不注意,纵身一跃,灵巧的爬上了楼顶,随后轻声走到了侠客旁边,而侠客看得非常入迷,连李毅突然出现在身边都不知道。
    李毅皱了皱眉头,身为一个练武之人,被人近身却不知,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虽然李毅响动很轻,但也不应该。
    宜宾楼共有三层,平时第三层并不开放,就像李毅等人喝酒吃饭只能在一二楼,而三楼泽是专门为像今日这等佳节盛会准备的,三楼乃是一个巨大的大厅,此时只见里面已经有许多才子佳人,喝酒吟诗作乐。而李毅顺着侠客的目光方向看去,顿时了然,只见侠客所望之处乃是一个女子聚集之地,只是因为今天是节日盛会,女孩们都浓妆艳抹,也不知道她们感觉美在哪!反正李毅是喜欢出水芙蓉,天然雕饰。
    李毅见侠客一时半会没有醒来的意思,便拍了他一下:“一见钟情?”
    侠客被这一声吓得浑身一震,起身、抽刀,劈砍!动作一气呵成,帅气无比!
    李毅却没那心情欣赏侠客帅气的动作,因为古墨剑在李雪雁那,所以而冷锋刺刀是他的底牌,轻易不能动用,所以李毅只能抽身闪躲,边躲边喊:“冷静冷静!我没有恶意!”
    而侠客挥出一刀后也醒悟过来,看到李毅没有恶意,所以没有再次挥刀,只是后退两步,一脸戒备的看着李毅。
    见侠客停下,李毅也略微喘了口气,一身冷汗,“花擦!不要那么暴躁好不!”
    “这还怪我喽。要不是你突然出现在我身边吓我,我会砍你!”侠客也一脸不爽。最重要的是被人一声不响的近身却没发现,他感觉很没面子。
    “我...行了!懒得和你吵,没有意义!”李毅挥了挥手重新坐下,回头见侠客还在那杵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过来坐啊!不都说了嘛这是误会,我若是想害你,你刚才就死了,现在想起戒备了!”
    侠客一听,知道李毅说得有理,李毅确实没有恶意,从李毅轻松闪过他的全力一刀中就可以看出,李毅也是个高手,要是想杀他,刚才在他出神时他已经能死一百多回了。故而侠客收起刀,一脸不好意思的在李毅身边坐下。
    见误会解除,气氛和谐,李毅伸出手:“你好,李毅李文庸!”
    见李逸突然伸出手介绍自己,下课却不懂如何做,遂也伸出手:“你...你好,我叫江离尘。”
    李毅呵呵一笑,伸手和江离尘握了一下:“这是我家乡的礼节,和你握手,说明咱俩投缘,也就是我看你顺眼,想和你交个朋友!“李毅确实看江离尘很顺眼,憨厚,豪爽,最重要的是能默默钟情于一个女子却不打扰她的生活的人,虽然很傻,但人一定很靠谱。
    江离尘听到李毅的话,也是哈哈一笑:“我看李兄也很顺眼,对了,你刚才问我什么?”
    李毅哈哈一笑:“什么李兄周兄的,叫我文庸就行,我今天本来是受人之邀去对面参加什么聚会的,走到门口看到你在这出神,所以好奇来看看!你刚才在看美女吧!”
    江离尘脸色一红,扭捏捏捏:“那个,不是!啊不!是!不!”
    “什么这个那个有的没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食色性也,天经地义,有什么好害羞的,拿出点男子气概来。”看江离尘一脸扭捏的样子,李毅气不打一处来,连追个女生都扭扭捏捏,还能干什么事,恩!必须的改!
    听李毅一训,江离尘似乎也醒悟了,脸上红色稍退,虽然依旧有些不好意思,但已经镇定了!随后伸手一指:“是,就是那个女子!”
    李毅定睛一看,是一身穿黄色长裙的女子,只是脸上有浓妆,李毅认不得,只是觉得有些眼熟。“一见钟情?”
    “算是吧!不过我已经注意她很久了!”
    “她认识你吗?“
    “这...我不知道,我是在一月前才见到他的,一月前,我因路见不平而剿灭了一伙山贼,身受重伤撑到了洛阳,到药铺想抓药疗伤,没想到银袋子在打斗中丢了,店家见我没钱,又身受重伤,所以就将我往外赶,恰巧她路过,便替我交了银子,抓了药,还让店家照顾我,从那时起,我就记住她了,伤好以后,我就想来找她,恰巧药铺缺人,所以我就白天在药铺打工混口饭吃,晚上出来碰运气,没想到今天在这遇到她了,就...”江离尘似乎很想找人倾诉,将自己的情况都说了出来。
    “就在这默默偷窥?这么厚的妆,你是怎么一眼就看出来的,太厉害了吧!”
    “不是...”
    “不是什么?不是的话为什么不进去!”
    ”我没钱!“
    “这不是理由,就凭你这身手,哪里能拦得住你。是不知道见面说什么吧!”
    江离尘想争辩,却不知说什么,挣了片刻后,承认的点了点头。
    “你喜欢她?”
    “我不知道,我只想和她说声谢谢!”
    “那好,我这有钱,一会你拿着钱,进去还给她,再和她说声谢谢,然后转身离开,之后就在不想她,能做到吗?”
    江离尘想了想,毅然的摇了摇头。随后又有些不确定:“难道我真的喜欢她!”
    李毅笑着摇了摇头:“你不是不确定,而是没自信,为什么?”
    江离尘又是一怔,苦笑一声:“他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而我只是一个穷小子,自从师父离世后,我就只身这身武功了,我配不上她!”
    “谬论,滑天下之大稽!我现在不也是孤身一人,昨天不照样和王爷的女儿同桌吃饭喝酒,所以,没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喜欢就去追,这世上虽然有出身的高低,但没有任何人是注定没出息的,你认为自己不能给她幸福,但就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片财富来给她幸福,人可以没有钱,可以没有权,但不能没有自信和上进心。你要记住,就算是在拼爹的年代,也依旧不乏屌丝的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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