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逍穿上了一套叶岚早已准备好的新衣服,出了蓝月亮诊所,第一时间先去看望了伊莎,等了一晚上,小丫头肯定已经等急了。
见面之后,伊莎果然是哭得梨花带雨的,好好安慰了一阵,杨逍说事情已经解决了,很快她会回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接着他出来找了个电话亭,拨通了叶岚给他的那个电话号码。
“你好。”一段悦耳的电话铃声之后,话筒里面传出来一个清脆的女声。
“是艾米丽小姐吧,我刚从蓝月亮诊所出来,请问你在什么地方,我想当面谢谢你。”杨逍沉声说道,感谢是其次,主要是那一袋钱,欠鲨鱼帮的钱必须尽快还了,不然自己可就要被追杀了。
“呵呵,是你啊,你来威灵顿公园吧,知道那个骑士雕像吗?我在那里等你。”电话那头轻笑了两声,说道。
杨逍挂了电话,威灵顿公园就在酒店附近不远,他直接走了过去。
……
艾米丽是纽约时报的一名实习记者,身为纽约大学传媒系的高材生,她的偶像是世界第一战地女记者——奥瑞雅娜.法拉奇,本着一切向偶像靠齐的原则,她的性格特征或多或少也带着那位七十年代的传奇记者的影子,自信、勇敢、坚强,不屈不饶。
当同龄的女孩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天天和帅哥型男约会的时候,她却穿上低跟鞋和深色的套装,不化妆就出门,终日奔走于纽约各大贫困社区,极力为弱者出声,向社会向政府向世界进行不屈地控诉!
她虽然还是一名大学在校生,但是已经颇有建树,在社区网上她有一个大V账号,曾经曝光了十几起恶劣的犯罪案件和社会事件,博得了很多关注,同时也聚集起了相当数量的粉丝。
皇后区唐人街的乞讨孤儿是她最近选择的一个研究课题,将作为她的毕业论文,同时也是对纽约时报的三个月实习期的一次总结。
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她最初的想法已经完全抛开了,因为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渐渐让她意识到自己这次针对的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现象了,而是一个盘踞在唐人街多年,势力盘根错节的强大恶势力组织。
他们有计划有预谋地从全世界搜罗10岁以下的孤儿,然后残忍地对他们进行肢体分离手术,以街头病残孤儿的形式,赚取路人的同情,获得施舍,以此来牟利。
这种手段简直残忍得令人发指,奇怪的是,这么多年以来,竟然没有任何一个社会组织或者政府机构对这种现象进行报道或者清扫。
调查持续一个星期后,艾米丽采访了十多个乞讨孤儿,他们大多数表示抗拒和不配合,间或表现出恐惧和慌张的神色,但是这点困难阻碍不了一个正直女记者的脚步。
她跟踪了这些孩童,他们大多数白天在大街上行乞,晚上则三五成群回到地铁或者广场地下通道这些地方休息,每一个小团体都有一个年级稍大的孩子当领头,领头负责这小孩的吃喝拉撒,每天晚上会集中大家一起,然后收集所有人一天行乞获得的金钱,而最后,所有领头都会去到一间位于唐人街边上的修车厂。
艾米丽胆子很大,她甚至潜入过这个修车厂,这才发现了那个控制乞讨孤儿的残忍组织,她偷偷用相机照了相片,可是却不小心被里面的人发现了。
她从小性格很要强,学习过很多格斗术,跆拳道更是已经达到黑带三段,所以两三个小混混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但是相机也在搏斗中被损毁。
紧接着,她在回酒店的路上,被一个小扒手偷走了钱包,包括房卡、现金和驾驶证都丢失了,她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
当天晚上她带着警察去修车厂的时候,里面已经大变样,所有的手术室和关押的小孩,还有相关数据资料,全部不见了。
艾米丽因涉嫌报假警,被警察带走,得亏家族里面的叔叔把她保释了出来,并带回了曼哈顿,老爸警告她不要再去皇后区,那里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但是,正义的女记者很固执,很快她又回到了皇后区,继续调查乞讨孤儿,顺便还查起了唐人街的小扒手,钱包被偷的事,她还是耿耿于怀。
四天前的那个晚上,她终于看到了那个偷她钱包的小偷,于是一路尾随,没想到等她找到他的时候,后者已经浑身是血地倒地昏迷了。
看着小偷那年轻稚嫩的面孔,艾米丽心软了,把他送到了好朋友叶岚的诊所,叶岚是她大学的学姐,在学校时就是风云人物,医学院的高材生,毕业才三年已经开设了自己的诊所。
本来以当时他的伤势,躺个把月很正常,可以慢慢以他为突破口,来了解唐人街小扒手的日常生活和世界,这对她的论文很重要。
没想到这个人竟然第二天就私自出院了,艾米丽心中不是滋味,心想这下再想找个合适的采访对象可就难了,只是过了几天,竟然又让她遇到了。
这一次她在对方的身上发现了一些新奇的东西,比如两把手枪,还有一只染血的装满了美钞的袋子。
意识到这些东西应该是对方珍视的东西,于是在送他去诊所之前先把这些东西收下了,免得以后对方又不辞而别,她不敢保证还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再次碰到他。
果然,那个神奇的小偷,竟然又一次快速出院了,犹记得昨晚遇到他的时候,浑身是血、气息微弱的样子,叶岚都说这样的伤势恐怕少说也要休养几个月。
刚才电话里面的声音,却是一副中气十足的样子,应该是已经没有大碍了吧,她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好奇,那么严重的枪伤,他是如何一夜恢复的呢?
很快,她就见到了那个神奇的小偷。
他穿着一身简单的运动服,一头短短的碎发,身材矮小、瘦弱,皮肤很黑,单看外表这是一个很平凡的唐人街少年。
但是平凡中却透着一种非凡的气势,非凡来源于眼睛,晶亮、有神,甚至有一种霸道、侵略性的感觉,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前两次昏迷的时候他可都是闭着眼的,没想到这双眼睛竟是如此不平凡。
艾米丽从小到大,因为家族的关系,见识过很多所谓的人物,也见过很多青年才俊,但是今天他看到的这个少年却给她完全不同的感觉。
在艾米丽观察杨逍的时候,杨逍也在打量这位记者小姐。
淡蓝色牛仔裤配花边针织衫,脚踩一双阿迪达运动鞋,一头耀眼的金色长发随意地扎了个马尾,自然垂在脑后,这样的装扮确实像一个女大学生。
不得不说,这位记者小姐真是有点不修边幅了,立体感十足的脸上却没有一点化妆的痕迹,湛蓝色的双眸中带着丝好奇的审视目光。
“艾米丽小姐,昨晚谢谢你把我送去了诊所,我很感激,但是我想,你不该截留我的东西。”杨逍直截了当地说道。
见面之后,伊莎果然是哭得梨花带雨的,好好安慰了一阵,杨逍说事情已经解决了,很快她会回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接着他出来找了个电话亭,拨通了叶岚给他的那个电话号码。
“你好。”一段悦耳的电话铃声之后,话筒里面传出来一个清脆的女声。
“是艾米丽小姐吧,我刚从蓝月亮诊所出来,请问你在什么地方,我想当面谢谢你。”杨逍沉声说道,感谢是其次,主要是那一袋钱,欠鲨鱼帮的钱必须尽快还了,不然自己可就要被追杀了。
“呵呵,是你啊,你来威灵顿公园吧,知道那个骑士雕像吗?我在那里等你。”电话那头轻笑了两声,说道。
杨逍挂了电话,威灵顿公园就在酒店附近不远,他直接走了过去。
……
艾米丽是纽约时报的一名实习记者,身为纽约大学传媒系的高材生,她的偶像是世界第一战地女记者——奥瑞雅娜.法拉奇,本着一切向偶像靠齐的原则,她的性格特征或多或少也带着那位七十年代的传奇记者的影子,自信、勇敢、坚强,不屈不饶。
当同龄的女孩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天天和帅哥型男约会的时候,她却穿上低跟鞋和深色的套装,不化妆就出门,终日奔走于纽约各大贫困社区,极力为弱者出声,向社会向政府向世界进行不屈地控诉!
她虽然还是一名大学在校生,但是已经颇有建树,在社区网上她有一个大V账号,曾经曝光了十几起恶劣的犯罪案件和社会事件,博得了很多关注,同时也聚集起了相当数量的粉丝。
皇后区唐人街的乞讨孤儿是她最近选择的一个研究课题,将作为她的毕业论文,同时也是对纽约时报的三个月实习期的一次总结。
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她最初的想法已经完全抛开了,因为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渐渐让她意识到自己这次针对的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现象了,而是一个盘踞在唐人街多年,势力盘根错节的强大恶势力组织。
他们有计划有预谋地从全世界搜罗10岁以下的孤儿,然后残忍地对他们进行肢体分离手术,以街头病残孤儿的形式,赚取路人的同情,获得施舍,以此来牟利。
这种手段简直残忍得令人发指,奇怪的是,这么多年以来,竟然没有任何一个社会组织或者政府机构对这种现象进行报道或者清扫。
调查持续一个星期后,艾米丽采访了十多个乞讨孤儿,他们大多数表示抗拒和不配合,间或表现出恐惧和慌张的神色,但是这点困难阻碍不了一个正直女记者的脚步。
她跟踪了这些孩童,他们大多数白天在大街上行乞,晚上则三五成群回到地铁或者广场地下通道这些地方休息,每一个小团体都有一个年级稍大的孩子当领头,领头负责这小孩的吃喝拉撒,每天晚上会集中大家一起,然后收集所有人一天行乞获得的金钱,而最后,所有领头都会去到一间位于唐人街边上的修车厂。
艾米丽胆子很大,她甚至潜入过这个修车厂,这才发现了那个控制乞讨孤儿的残忍组织,她偷偷用相机照了相片,可是却不小心被里面的人发现了。
她从小性格很要强,学习过很多格斗术,跆拳道更是已经达到黑带三段,所以两三个小混混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但是相机也在搏斗中被损毁。
紧接着,她在回酒店的路上,被一个小扒手偷走了钱包,包括房卡、现金和驾驶证都丢失了,她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
当天晚上她带着警察去修车厂的时候,里面已经大变样,所有的手术室和关押的小孩,还有相关数据资料,全部不见了。
艾米丽因涉嫌报假警,被警察带走,得亏家族里面的叔叔把她保释了出来,并带回了曼哈顿,老爸警告她不要再去皇后区,那里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但是,正义的女记者很固执,很快她又回到了皇后区,继续调查乞讨孤儿,顺便还查起了唐人街的小扒手,钱包被偷的事,她还是耿耿于怀。
四天前的那个晚上,她终于看到了那个偷她钱包的小偷,于是一路尾随,没想到等她找到他的时候,后者已经浑身是血地倒地昏迷了。
看着小偷那年轻稚嫩的面孔,艾米丽心软了,把他送到了好朋友叶岚的诊所,叶岚是她大学的学姐,在学校时就是风云人物,医学院的高材生,毕业才三年已经开设了自己的诊所。
本来以当时他的伤势,躺个把月很正常,可以慢慢以他为突破口,来了解唐人街小扒手的日常生活和世界,这对她的论文很重要。
没想到这个人竟然第二天就私自出院了,艾米丽心中不是滋味,心想这下再想找个合适的采访对象可就难了,只是过了几天,竟然又让她遇到了。
这一次她在对方的身上发现了一些新奇的东西,比如两把手枪,还有一只染血的装满了美钞的袋子。
意识到这些东西应该是对方珍视的东西,于是在送他去诊所之前先把这些东西收下了,免得以后对方又不辞而别,她不敢保证还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再次碰到他。
果然,那个神奇的小偷,竟然又一次快速出院了,犹记得昨晚遇到他的时候,浑身是血、气息微弱的样子,叶岚都说这样的伤势恐怕少说也要休养几个月。
刚才电话里面的声音,却是一副中气十足的样子,应该是已经没有大碍了吧,她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好奇,那么严重的枪伤,他是如何一夜恢复的呢?
很快,她就见到了那个神奇的小偷。
他穿着一身简单的运动服,一头短短的碎发,身材矮小、瘦弱,皮肤很黑,单看外表这是一个很平凡的唐人街少年。
但是平凡中却透着一种非凡的气势,非凡来源于眼睛,晶亮、有神,甚至有一种霸道、侵略性的感觉,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前两次昏迷的时候他可都是闭着眼的,没想到这双眼睛竟是如此不平凡。
艾米丽从小到大,因为家族的关系,见识过很多所谓的人物,也见过很多青年才俊,但是今天他看到的这个少年却给她完全不同的感觉。
在艾米丽观察杨逍的时候,杨逍也在打量这位记者小姐。
淡蓝色牛仔裤配花边针织衫,脚踩一双阿迪达运动鞋,一头耀眼的金色长发随意地扎了个马尾,自然垂在脑后,这样的装扮确实像一个女大学生。
不得不说,这位记者小姐真是有点不修边幅了,立体感十足的脸上却没有一点化妆的痕迹,湛蓝色的双眸中带着丝好奇的审视目光。
“艾米丽小姐,昨晚谢谢你把我送去了诊所,我很感激,但是我想,你不该截留我的东西。”杨逍直截了当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