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一天不气人浑身难受
第102章一天不气人浑身难受
傅斯欲没说什么,任劳任怨的拎起来十几个纸袋。
一件衣服不沉,但十几件衣服尤其是秋衣却拿着有些困难,既沉又占地方。
所以把东西送到了车里,二人才继续辗转回来闲逛。
“傅总,回去你一定要试试,那个米白色的西装也不错,我感觉你穿上后一定非常涩气。”洛宵宵托腮,语气中满是期待。
脑子里顺便想到了一些不该想的装扮情节。
越想,脸颊越发有股抑制不住的潮红。
别说傅斯欲是个自力更生的霸道总裁,他今天就算是个一事无成的牛郎,就凭他那张脸,自己都愿意包养他一辈子。
洛宵宵最满意的就是几件浅色外套,尤其有几套暖色的西装简直戳在了她的萌点上,恨不得让傅斯欲挨个试给她看。
傅斯欲本身身材的比例就无可挑剔,那双惊骇世俗的大长腿既有力量感又格外的长。
服装店的假人模特都没有他的比例标准。
“?”傅斯欲面无表情的跟着人走,听女人喋喋不休的介绍着,心头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他的日常生活上心,正如昨天那捧玫瑰。
一股莫名的心悸涌上心头,感动的情绪像成滴的泉水渐渐击穿了岩石。
他想,如果洛宵宵早一点出现在他的世界里,那段日子会不会不再那么难熬。
却不知,他的自我感动在女人眼里有些不明不白。
洛宵宵发誓,她真的真的只是馋傅斯欲的身子啊!
“吃甜筒吗?这里的甜筒我记得挺好吃的。”路过冷饮店,看着一言不发的暗夜帝王,洛宵宵带人走到店里。
“我不吃。”
“哦,老板,来个甜筒。”
“小姐姐,你的运气真好!恭喜你成为我们今天的第六十六位顾客,我们将额外送给您一个甜筒冰淇淋!”年轻的店员递过来两个甜筒。
洛宵宵接过:“嗯?我吃不完呀。”
店员笑道:“没关系,您可以给您身边的这个小哥哥吃。”
“有道理。”她一口咬掉了冰淇淋大半个尖尖,将另外一个完整的送给傅斯欲:“哝,尝尝嘛。”
“两个我吃不完。”
其实在傅斯欲开会的那一个小时洛宵宵没闲着,做了很多计划。
除了必要的化妆环节外,她一直都在想今天应该出来做些什么,想了半天她终于有了一个相对健全的方案。
她要带傅斯欲回到童年。
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回,而是做一些他过去想做却没做,或是压根没有机会尝试的事情。
为此她还特意联系了傅母,跟人确定了傅斯欲的一些喜好,比如有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
原来,傅斯欲的父亲和爷爷尚且在世不需要傅斯欲独挑大梁时,他很爱吃零食。
傅母说到这里的时候不免一阵发笑,回忆道:
“那时候啊,我怕他吃成小胖子,就把吃的都藏起来,但是斯欲的爷爷太宠他了,总是偷摸带他出去买零食。”
“有一次因为睡前偷摸吃了太多糖,牙疼到了半夜,睡不着觉一直哭。”
傅母笑着怀念完后,是许久的寂静。
自打长辈离世后,这些看似于六七岁孩子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都变成了幼稚的奢侈。
放在现在这个活阎王身上简直想都不敢想。
“从那以后,斯欲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打击有多大,洛宵宵不敢想,她把甜筒举到人嘴边,就差喂他吃了。
她心道,老东西还挺犟。
傅斯欲垂眸直勾勾的盯着女人吃过的甜筒,忽然抬手摩挲掉对方不小心粘在唇边的甜奶油,随后拿走了她吃过的那支。
“我吃这个。”
“诶,那个我吃过了!”
话还未落,傅斯欲摘下口罩抿了一口女人舔过的地方,无辜道:“还吃吗?吃的话还你。”
洛宵宵耳根通红,咂咂嘴道:“拿走拿走拿走!真服了你了,玩的真埋汰。”
甜腻的奶油在嘴里逐渐化开,冰冰凉凉的触感渗透进了舌腔的神经当中。
二十年没再吃过这么甜的东西,如今吃上一口,却已经物是人非。
想着,傅斯欲又抿了一口。
他吃东西的幅度很小,对比他身旁那位的大快朵颐,他可以说是非常斯文了。
斯文到甜筒化成了汤,他都没吃几口。
他再次用无辜的眼神看向洛宵宵。
“…”女人咽下最后一口蛋卷,从兜里掏出了一次性湿巾为人擦拭手掌:“傅总,你是怎么做到又干净又埋汰的?”
带个孩子都比带傅斯欲这个憨批容易!至少孩子让干嘛就干嘛,他不一样,他是明知道要往东,偏偏非得往西。
“没想到傅太太这么会照顾人?”傅斯欲将故意的小心思全部收敛起来,默不作声的伸出手让人擦拭。
当两枚戒指交涉到一起时,洛宵宵才惊奇发现它们比照片上的更亮眼。
“你受伤的时候是谁一直给你换药换纱布?别这么没良心好不好。”
她严重怀疑傅斯欲把她挪进了他的办公室里,根本原因是想让自己伺候他!
成天吆五喝六的,一两句话说不通就拿胳膊威胁自己。
傅斯欲:“我是因为谁受的伤?”
洛宵宵:“……”又来了。
“你说得对,孩子要是像你,我倒不如直接给她掐死在肚子里算了!”
她孩子要是像傅斯欲这般整天不说人话,天天翻旧账气她,那她岂不是等于一口气招惹了两个祖宗?
两个愿望直接一次满足。
“生气了?”傅斯欲捏了捏她的脸,然后被人一巴掌扒愣到了旁边。
洛宵宵扇着风往前走:“我没生气,我哪敢生气啊,傅总多牛气,我要敢生气,岂不是又要让我家破产。”
傅斯欲抬了抬肩,轻哼道:“放心,你家的那点矿我看不上。”
“……”
洛宵宵的前二十三年,一直都认为人际交往是个圈,互相恭维才是常态,你跟我说一句好话,我跟你聊一句好话。
直到她遇到了傅斯欲。
终于才明白京圈人为什么不喜欢和他打交道,三句话里两句带刺,剩下的一句是,天凉了,让谁家破产吧。
愿意和他打交道才有鬼了。
? ?不理我的人,拉出去放牛,忘记我的人,送去非洲训猴,和我作对的人,拉去西班牙斗牛,对我忽冷忽热的人,送出地球。
? —
? 有月票的投投月票吧!爱你们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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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傅斯欲没说什么,任劳任怨的拎起来十几个纸袋。
一件衣服不沉,但十几件衣服尤其是秋衣却拿着有些困难,既沉又占地方。
所以把东西送到了车里,二人才继续辗转回来闲逛。
“傅总,回去你一定要试试,那个米白色的西装也不错,我感觉你穿上后一定非常涩气。”洛宵宵托腮,语气中满是期待。
脑子里顺便想到了一些不该想的装扮情节。
越想,脸颊越发有股抑制不住的潮红。
别说傅斯欲是个自力更生的霸道总裁,他今天就算是个一事无成的牛郎,就凭他那张脸,自己都愿意包养他一辈子。
洛宵宵最满意的就是几件浅色外套,尤其有几套暖色的西装简直戳在了她的萌点上,恨不得让傅斯欲挨个试给她看。
傅斯欲本身身材的比例就无可挑剔,那双惊骇世俗的大长腿既有力量感又格外的长。
服装店的假人模特都没有他的比例标准。
“?”傅斯欲面无表情的跟着人走,听女人喋喋不休的介绍着,心头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他的日常生活上心,正如昨天那捧玫瑰。
一股莫名的心悸涌上心头,感动的情绪像成滴的泉水渐渐击穿了岩石。
他想,如果洛宵宵早一点出现在他的世界里,那段日子会不会不再那么难熬。
却不知,他的自我感动在女人眼里有些不明不白。
洛宵宵发誓,她真的真的只是馋傅斯欲的身子啊!
“吃甜筒吗?这里的甜筒我记得挺好吃的。”路过冷饮店,看着一言不发的暗夜帝王,洛宵宵带人走到店里。
“我不吃。”
“哦,老板,来个甜筒。”
“小姐姐,你的运气真好!恭喜你成为我们今天的第六十六位顾客,我们将额外送给您一个甜筒冰淇淋!”年轻的店员递过来两个甜筒。
洛宵宵接过:“嗯?我吃不完呀。”
店员笑道:“没关系,您可以给您身边的这个小哥哥吃。”
“有道理。”她一口咬掉了冰淇淋大半个尖尖,将另外一个完整的送给傅斯欲:“哝,尝尝嘛。”
“两个我吃不完。”
其实在傅斯欲开会的那一个小时洛宵宵没闲着,做了很多计划。
除了必要的化妆环节外,她一直都在想今天应该出来做些什么,想了半天她终于有了一个相对健全的方案。
她要带傅斯欲回到童年。
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回,而是做一些他过去想做却没做,或是压根没有机会尝试的事情。
为此她还特意联系了傅母,跟人确定了傅斯欲的一些喜好,比如有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
原来,傅斯欲的父亲和爷爷尚且在世不需要傅斯欲独挑大梁时,他很爱吃零食。
傅母说到这里的时候不免一阵发笑,回忆道:
“那时候啊,我怕他吃成小胖子,就把吃的都藏起来,但是斯欲的爷爷太宠他了,总是偷摸带他出去买零食。”
“有一次因为睡前偷摸吃了太多糖,牙疼到了半夜,睡不着觉一直哭。”
傅母笑着怀念完后,是许久的寂静。
自打长辈离世后,这些看似于六七岁孩子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都变成了幼稚的奢侈。
放在现在这个活阎王身上简直想都不敢想。
“从那以后,斯欲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打击有多大,洛宵宵不敢想,她把甜筒举到人嘴边,就差喂他吃了。
她心道,老东西还挺犟。
傅斯欲垂眸直勾勾的盯着女人吃过的甜筒,忽然抬手摩挲掉对方不小心粘在唇边的甜奶油,随后拿走了她吃过的那支。
“我吃这个。”
“诶,那个我吃过了!”
话还未落,傅斯欲摘下口罩抿了一口女人舔过的地方,无辜道:“还吃吗?吃的话还你。”
洛宵宵耳根通红,咂咂嘴道:“拿走拿走拿走!真服了你了,玩的真埋汰。”
甜腻的奶油在嘴里逐渐化开,冰冰凉凉的触感渗透进了舌腔的神经当中。
二十年没再吃过这么甜的东西,如今吃上一口,却已经物是人非。
想着,傅斯欲又抿了一口。
他吃东西的幅度很小,对比他身旁那位的大快朵颐,他可以说是非常斯文了。
斯文到甜筒化成了汤,他都没吃几口。
他再次用无辜的眼神看向洛宵宵。
“…”女人咽下最后一口蛋卷,从兜里掏出了一次性湿巾为人擦拭手掌:“傅总,你是怎么做到又干净又埋汰的?”
带个孩子都比带傅斯欲这个憨批容易!至少孩子让干嘛就干嘛,他不一样,他是明知道要往东,偏偏非得往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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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枚戒指交涉到一起时,洛宵宵才惊奇发现它们比照片上的更亮眼。
“你受伤的时候是谁一直给你换药换纱布?别这么没良心好不好。”
她严重怀疑傅斯欲把她挪进了他的办公室里,根本原因是想让自己伺候他!
成天吆五喝六的,一两句话说不通就拿胳膊威胁自己。
傅斯欲:“我是因为谁受的伤?”
洛宵宵:“……”又来了。
“你说得对,孩子要是像你,我倒不如直接给她掐死在肚子里算了!”
她孩子要是像傅斯欲这般整天不说人话,天天翻旧账气她,那她岂不是等于一口气招惹了两个祖宗?
两个愿望直接一次满足。
“生气了?”傅斯欲捏了捏她的脸,然后被人一巴掌扒愣到了旁边。
洛宵宵扇着风往前走:“我没生气,我哪敢生气啊,傅总多牛气,我要敢生气,岂不是又要让我家破产。”
傅斯欲抬了抬肩,轻哼道:“放心,你家的那点矿我看不上。”
“……”
洛宵宵的前二十三年,一直都认为人际交往是个圈,互相恭维才是常态,你跟我说一句好话,我跟你聊一句好话。
直到她遇到了傅斯欲。
终于才明白京圈人为什么不喜欢和他打交道,三句话里两句带刺,剩下的一句是,天凉了,让谁家破产吧。
愿意和他打交道才有鬼了。
? ?不理我的人,拉出去放牛,忘记我的人,送去非洲训猴,和我作对的人,拉去西班牙斗牛,对我忽冷忽热的人,送出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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