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刻还打人,下一刻又看起来文质彬彬。
    不过在场的人,听了估计都要愣一下。
    穿了一身奇装异服,就说自己是李世民的女婿。
    你咋不说你自己就是李世民呢。
    包括富弼,都不得不怀疑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是不是玩coplay,玩烧坏脑子呢。
    “既然你是欧阳修,那你又是谁?”
    不等两人发话。
    魏砚又问道。
    富弼原本不想回答他的。
    因为说不定自己说完, 就又要像永叔一样,挨揍了。
    不过你还别说。
    看魏砚的口音,魏砚模仿得还挺像的。
    即便富弼不知道唐人是怎么说话的,但魏砚的说话方式,就是跟他们大宋,有着稍许的不同。
    而这种不同作用在魏砚身上的衣着打扮上, 却也竟然是让他有点不敢确定了。
    但这怎么可能!
    你说自己眼前的两人是活生生地唐人?
    要知道,按照魏砚的说法,就拿当李世民的女婿来说, 至今已经过去至少有四百年了。
    魏砚也不怕暴露自己的身份,反正,他以后又不住这里。
    古人还是很有礼貌的。
    当魏砚问到富弼叫什么名字的时候。
    富弼也是举手回道:“富弼。”
    说着,富弼警惕地看着魏砚的拳头。
    没想到接下来魏砚却是道:“那么说……你认识范仲淹了?”
    “你知道范公?”
    富弼何止是认识范仲淹,他当官都还是范仲淹提点的呢。
    只不过现在范仲淹并不在开封,而是在外领兵镇守,现如今,李元昊谋反,他们大宋正跟西夏打仗。
    所谓的西夏,差不多就是丝绸之路。另外,还要再加后世内蒙古的一部分地方。
    要说,版图还是挺大的。
    魏砚便道:“算是认识吧,我还读过他的文章呢,既然你认识,那我有一件事,想拜托你。”
    富弼只想说,我能拒绝吗?
    魏砚看了看欧阳修,直接笑着说道:“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 难道大宋的文人,都这么小气?”
    看欧阳修的表情,恨不得打回来。不过魏砚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的。
    富弼这才道:“不知道你有什么事想要我帮忙,既然是范公的朋友,那我定当尽力。”
    魏砚便是道:“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是我有一个儿子,我想让他在范仲淹的身边待几年,学点东西。这一来不认识路,二来,也没什么熟人。既然你跟范仲淹是认识的,那就好办了,麻烦你差遣一个仆人,把他带到范仲淹的身边就好。”
    富弼心说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可问题是……富弼随后便道:“不知你是……”
    魏砚知道富弼的疑虑。
    便道:“大唐,魏砚。”
    其实准确地说,他应该说,‘新中国,魏砚’, 不过对方未必能听得懂。
    富弼觉得, 魏砚一定是个疯子。
    随后……
    魏砚又介绍起了身边的宫装女子道:“这位是高阳公主。”
    魏砚越是这样说, 四周的人越是觉得好笑。
    差点都快笑出声了。
    这该不会是在表演什么东西吧?
    立刻有人道:“老板, 你们酒馆最近请了新的伶人了?”
    老板刚刚客人打架的时候就来了。
    此时听到一旁客人的人,也是回道:“什么伶人,我店里没请伶人啊。”
    说着,便又走上来对魏砚道:“这位客官,你要在这里喝酒吃饭,就喝酒吃饭,本店绝对欢迎,但是请你不要在这里闹事。”
    魏砚便对富弼道:“过几天,我会让我儿子到府上登门拜访,也正是我与高阳公主生的长子,到时候,就拜托了。老板,刚刚点的东西给我打包带走。”
    随后……
    众人这才纷纷散去。
    老板甚至连点了饭菜不要钱的想法都有了,没想到,这客人竟然还打包,还愿意付钱。
    那就还行。
    下了楼。
    魏砚便带着高阳,拎着打包的吃食离开了。
    很快,就消失在挤满了人的大街之上。
    透过二楼的窗,富弼跟欧阳修看着两人慢慢地消失在大街上。
    此时欧阳修的眼睛还有点睁不开,说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疯子。”
    “怎么样?没伤到吧,要不,让老板煮个鸡蛋来烫一下。”
    “没事。”
    只能说,此时两人还把这全然当做是一场闹剧。
    以大宋的繁华,的确不排除有伶人这样表演。
    之后,两人便又继续喝酒聊天。
    ……
    既然要把魏善白放到外面来历练。
    自然而然,魏砚也必须把准备工作都做好。
    三天后……
    一家人也算是来搓一顿大宋的饭菜吧。
    魏砚找了城中最大的酒馆,之后又包了一个庭院,再把全家老少都带了过来,给魏善白准备了一场丰盛的离别宴。
    所有人看到这大宋的繁华景象,都不禁有点被惊呆。
    毕竟……
    她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做生意居然做到了街道上面来。
    这在大魏,那不得挨板子?
    老板看着这一家子,也觉得有点厉害。
    你这好像全家上下,都是皇帝、皇妃。
    现在表演都表演得这么厉害了吗?
    相信,这不用多久,就会成为开封府的一项美谈。
    临别之际,魏砚有些话也不得不跟魏善白说。
    “首先,遇事不要慌。”
    “其次,暂时能不回来,就别回来了。”
    “范仲淹是个可以信得过的人,但你也不要完全学他,学他好的地方,也就够了。还有万事万物都要辩证地去看,这是一个文人辈出的地方,他们很多人看着很好,但其实,内心里未必就没有藏着龌龊的东西……”
    “你读书肯定读不过他们,所以要想当官,从军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文臣把武将控制得死死的,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世界那么大,接下来,就随你自己去探索,十年后,再回来,到时候,再让我看看,你成长到哪一步。”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相信十年后,你会比现在成长不少。”
    这几天,魏砚想了很久,应该要给对方一个什么样的金手指,毕竟,没有金手指,可不好混下去。
    最终……
    想了想,还是觉得,就开门这一点,就够了。
    再加一个自动的不坏金身吧。
    能防御一切攻击,用刀剑戳在身上,就跟挠痒痒一样。
    就算是用宋朝的弩箭来朝着眼睛射,也绝对无伤。
    并且还能免疫一切带毒的东西。
    就算是用烟熏,火攻,都不怕。
    还能拿来潜水。
    反正……
    就突出一个,用着,坏不了。
    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十分接近魏砚的不死不灭。
    有个这样的金手指,也方便他去打仗。
    其实好男儿,都应该上战场,经过一番鲜血的洗礼。
    当然!
    魏砚接下来,也说了。怎么活,魏善白自己安排。
    他现在给了他一个选择,那就是先在范仲淹的身边熟悉这里的人和事。
    之后……
    他再慢慢地选择自己的大道吧。
    盛宴过后,这一天的晚上,富弼的府上便来了一位年轻人。富弼毕竟是开封府的名人,只要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就能找到他的住处。
    富弼看着魏善白,只能说真是见了鬼了。
    没想到,人还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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