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跑出几步,罗德就发现自己的移动方式完全变了个样。
后曲的双腿,让他的脚跟在着地时,整个膝盖都会自然弯曲下去。
每走一步,罗德都有一种自己随时会跳起来的错觉。
他赶紧收敛了一下发力,免得跨步太大,整个人飞出去。
可就算如此,身上的衣服和裤子,还是因为身体上的变化,紧得死紧。
没走出多远,罗德的裤子就“呲啦”几声撕裂了开来。
上半身的衣服也是,随便走了几步,好好的外衣就碎成了破布条。
眼看着自己就要穿上乞丐装,罗德一狠心,把衣物,裤子和内裤用力一撕,随手丢在了地上。
附近如果找不到城镇,以他现在的情况,也只能这样了。
“没想到来到费伦的第一天,我就被逼得要裸奔。”这种情景,是罗德做梦都想不到的。
还好这里是荒野,并没有人看到他的窘境。
狼群的气味已经越来越远了,罗德压下心中的窘迫,赶紧起身追了上去。
狼人的移动速度,远超普通人类。
当他爆发出所有力量,在荒野之中奔跑起来时,罗德骇然发现,只是一个大跨步,他就窜出了好远。
而且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会忍不住使用双手来辅助奔跑。
就像是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四足奔行。
身为一个人类,罗德的内心自然是抗拒这种行为的。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四条腿跑,真的比两条腿快好多。
尤其是狼人的双爪,强壮而有力,在落地的时候狠狠往后一拉,整个身体都会被带动着向前窜出好远。
这种连跑带窜的移动方式,实在是太快了。
快到罗德竟然有些压制不住心中的冲动,不仅不想停下来,反而还想继续加速。
这种抛却身体上的所有束缚,像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肆意奔跑的感觉,出乎意料的棒。
肆意奔行了一阵后,罗德的鼻子突然一动,好像闻到了什么。
“这是什么味道,这么臭。”
他很确定,这种气息的主人绝对不是狼,而是另外一种生物。
这种臭味非常奇怪,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又像是一种很久没有洗澡的类人生物。
费伦的荒野果然危险,这么一会时间,他就遇到了两种危险的生物。
“去看看?”
稍微犹豫了一会,罗德便决定跟上去看看情况。
这是一个很好的,观察狼群战斗方式,和费伦荒野危险等级的机会。
错过这一次,下一次可能就是自己亲身去体验了。
罗德当然不想用自己的小命去试试费伦的怪物,到底有多危险。
罗德和狼群分开并没有多久,很快,他就在一处草地上,看到了对峙的双方。
一方自然是狼群,另一方则是一大群半人多高,浑身绿油油,还散发着恶臭的陌生怪物。
如果罗德没有猜错的话,它们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地精,也就是哥布林。
“三十多只,首领穿着破烂的皮甲,还有一把铁器。”
其余的,则全部拿着木棒和石块,身上则穿着一身破烂的布条,看不出半点防御功能。
那股臭味,正是从地精身上和它们的衣物上传来的。
此时,狼群的头狼正扫视着地精,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动手。
在荒野中生存的野兽,是非常害怕受伤的。
因为一旦受伤,就算是很小的一点擦伤,都很有可能会带来死亡。
但是狼群不敢动,可不代表着地精不敢动。
地精首领掰了半天手指,终于确定了,自己这边的数量比敌人要多。
于是,一场大战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开始了。
“哇噜噜哇!”
在一声罗德无法分辨的吼叫声中,地精们一窝蜂地朝着狼群冲了过去。
其实如果罗德会费伦的通用语,刚刚就能听出,地精首领喊的是:小的们,给我冲。
地精一发起冲锋,头狼立刻发出一声低吼,随后转身就逃入了草丛,看上去就像是逃跑了。
狼群的其它成员,就像是提前排演过一般,跟在头狼身后,齐齐逃入了草丛。
让罗德有些疑惑的是,这七头狼并不是往一个方向跑的,而是分头四散了开来,分成七个方向窜入了草丛。
“这是在干什么?”
不仅罗德感到疑惑,地精们也被狼群的动作搞得愣住了。
敌人分了七个方向,它们要往哪边追?
就在地精首领想要随便指个方向的时候,一头灰狼突然从地精群的后方钻了出来,一口咬住一只地精,飞速将其拖入了草丛。
“原来是狼群战术。”
看到这里,罗德猛地醒悟,这不就是狼群狩猎的时候,最常使用的战术嘛。
不止是狼群,鬣狗,豺狼,甚至是人类的军队,都很喜欢使用这种战术。
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很简单的打法,先迷惑住敌人,然后想办法绕后偷袭。
简单归简单,这种战术用来对付地精,却是绰绰有余了。
罗德躲在杂草丛中,看着狼群们从七个方向分头出击,将这群地精耍得来回乱跑。
没过一会,这个地精部落的数量就缩减到了二十多只。
这样打下去,用不了多久,狼群就能将地精团灭。
但是随着地精的数量越来越少,这群地精慢慢不敢乱跑了,而是全部抱成一团,哪个方向有动静,就一起往哪个方向丢石头。
这种粗糙无比的应对,却意外的很有效果。
狼群不想受伤,突袭的时候,难免会缩手缩脚。
地精们只要自己不乱,凭数量上的优势,就算压制不住狼群,自保还是做得到的。
眼看狼群的战术似乎要失效,罗德顿时有些坐不住,想要帮它们一把。
附近的狼群实力强大,对他有看得见的好处。
最重要的是,罗德对这个狼群,有很多其他的想法。
就在罗德准备走出草丛,想要帮狼群一把的时候,让他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眼看着战术慢慢失去了效果,狼群竟然毫不犹豫的,直接换了一种打法。
后曲的双腿,让他的脚跟在着地时,整个膝盖都会自然弯曲下去。
每走一步,罗德都有一种自己随时会跳起来的错觉。
他赶紧收敛了一下发力,免得跨步太大,整个人飞出去。
可就算如此,身上的衣服和裤子,还是因为身体上的变化,紧得死紧。
没走出多远,罗德的裤子就“呲啦”几声撕裂了开来。
上半身的衣服也是,随便走了几步,好好的外衣就碎成了破布条。
眼看着自己就要穿上乞丐装,罗德一狠心,把衣物,裤子和内裤用力一撕,随手丢在了地上。
附近如果找不到城镇,以他现在的情况,也只能这样了。
“没想到来到费伦的第一天,我就被逼得要裸奔。”这种情景,是罗德做梦都想不到的。
还好这里是荒野,并没有人看到他的窘境。
狼群的气味已经越来越远了,罗德压下心中的窘迫,赶紧起身追了上去。
狼人的移动速度,远超普通人类。
当他爆发出所有力量,在荒野之中奔跑起来时,罗德骇然发现,只是一个大跨步,他就窜出了好远。
而且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会忍不住使用双手来辅助奔跑。
就像是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四足奔行。
身为一个人类,罗德的内心自然是抗拒这种行为的。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四条腿跑,真的比两条腿快好多。
尤其是狼人的双爪,强壮而有力,在落地的时候狠狠往后一拉,整个身体都会被带动着向前窜出好远。
这种连跑带窜的移动方式,实在是太快了。
快到罗德竟然有些压制不住心中的冲动,不仅不想停下来,反而还想继续加速。
这种抛却身体上的所有束缚,像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肆意奔跑的感觉,出乎意料的棒。
肆意奔行了一阵后,罗德的鼻子突然一动,好像闻到了什么。
“这是什么味道,这么臭。”
他很确定,这种气息的主人绝对不是狼,而是另外一种生物。
这种臭味非常奇怪,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又像是一种很久没有洗澡的类人生物。
费伦的荒野果然危险,这么一会时间,他就遇到了两种危险的生物。
“去看看?”
稍微犹豫了一会,罗德便决定跟上去看看情况。
这是一个很好的,观察狼群战斗方式,和费伦荒野危险等级的机会。
错过这一次,下一次可能就是自己亲身去体验了。
罗德当然不想用自己的小命去试试费伦的怪物,到底有多危险。
罗德和狼群分开并没有多久,很快,他就在一处草地上,看到了对峙的双方。
一方自然是狼群,另一方则是一大群半人多高,浑身绿油油,还散发着恶臭的陌生怪物。
如果罗德没有猜错的话,它们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地精,也就是哥布林。
“三十多只,首领穿着破烂的皮甲,还有一把铁器。”
其余的,则全部拿着木棒和石块,身上则穿着一身破烂的布条,看不出半点防御功能。
那股臭味,正是从地精身上和它们的衣物上传来的。
此时,狼群的头狼正扫视着地精,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动手。
在荒野中生存的野兽,是非常害怕受伤的。
因为一旦受伤,就算是很小的一点擦伤,都很有可能会带来死亡。
但是狼群不敢动,可不代表着地精不敢动。
地精首领掰了半天手指,终于确定了,自己这边的数量比敌人要多。
于是,一场大战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开始了。
“哇噜噜哇!”
在一声罗德无法分辨的吼叫声中,地精们一窝蜂地朝着狼群冲了过去。
其实如果罗德会费伦的通用语,刚刚就能听出,地精首领喊的是:小的们,给我冲。
地精一发起冲锋,头狼立刻发出一声低吼,随后转身就逃入了草丛,看上去就像是逃跑了。
狼群的其它成员,就像是提前排演过一般,跟在头狼身后,齐齐逃入了草丛。
让罗德有些疑惑的是,这七头狼并不是往一个方向跑的,而是分头四散了开来,分成七个方向窜入了草丛。
“这是在干什么?”
不仅罗德感到疑惑,地精们也被狼群的动作搞得愣住了。
敌人分了七个方向,它们要往哪边追?
就在地精首领想要随便指个方向的时候,一头灰狼突然从地精群的后方钻了出来,一口咬住一只地精,飞速将其拖入了草丛。
“原来是狼群战术。”
看到这里,罗德猛地醒悟,这不就是狼群狩猎的时候,最常使用的战术嘛。
不止是狼群,鬣狗,豺狼,甚至是人类的军队,都很喜欢使用这种战术。
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很简单的打法,先迷惑住敌人,然后想办法绕后偷袭。
简单归简单,这种战术用来对付地精,却是绰绰有余了。
罗德躲在杂草丛中,看着狼群们从七个方向分头出击,将这群地精耍得来回乱跑。
没过一会,这个地精部落的数量就缩减到了二十多只。
这样打下去,用不了多久,狼群就能将地精团灭。
但是随着地精的数量越来越少,这群地精慢慢不敢乱跑了,而是全部抱成一团,哪个方向有动静,就一起往哪个方向丢石头。
这种粗糙无比的应对,却意外的很有效果。
狼群不想受伤,突袭的时候,难免会缩手缩脚。
地精们只要自己不乱,凭数量上的优势,就算压制不住狼群,自保还是做得到的。
眼看狼群的战术似乎要失效,罗德顿时有些坐不住,想要帮它们一把。
附近的狼群实力强大,对他有看得见的好处。
最重要的是,罗德对这个狼群,有很多其他的想法。
就在罗德准备走出草丛,想要帮狼群一把的时候,让他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眼看着战术慢慢失去了效果,狼群竟然毫不犹豫的,直接换了一种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