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活尸们也能互相联络或者开会的话,东侧这只或者这几只活尸肯定会抱怨,不是它们不够谨慎,是敌人太狡猾!
    大半夜的不光不睡觉,还爬到那么高的楼顶上,隔几分钟用热成像瞄准镜转一圈,距离2公里多就被发现了。这尼玛谁想得到啊, 简直就是欺负活尸不会用望远镜,胜之不武也!
    “那咱们到底帮还是不帮?”小马从来不是个好的聊天对象,平时就很不愿意听洪涛长篇累牍的讲话,此时此刻更不耐烦。
    几分钟之前,隔壁楼顶排长发过了的最新消息。张柯带领的小股部队两次试图向北突围都被蓝魔鬼给挡了回来,不得已只能顺着公路向东跑, 很快就要抵达这片区域了。
    做为军队, 庄排长和他手下的士兵不管愿不愿意也得下楼摆开阵势拼死搭救,否则就算侥幸躲过丧尸攻击, 回去也得被枪毙。
    但车夫们没有这个义务,所以他只是把消息转达了过来,然后拜托这边在楼顶上多布置几个火力点,用来帮他们防御一下可能来自东侧的威胁。毕竟这附近也藏着一支蓝魔鬼小分队,还有一只很狡猾的活尸狗。
    洪涛在听笨猪说完之后,仰头看着天空一分多钟没吱声。矛盾啊,这下是真的要天人交战了。平心而论他是真不想救,因为只要一出手,很大可能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如果只有张柯一个人还好办,那孩子脑子挺聪明,应该能理解自己的苦衷,大概率不会大义灭亲,拿自己去当垫脚石。但他身边不光有军队还有仇家的车夫,一旦露馅, 可能连跑的机会都没了。
    可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不帮忙吧,从人性上讲又太说不过去了。庄排长是没强求, 可有些事根本不用强迫, 但凡是个人就应该知道怎么做。
    另外张柯也算是自己看着长大的,更是自己救出来的,至少在当年还算個好孩子。在疆省为了素不相识的反抗军孩子,自己可以豁出命和裁决者斗,怎么到了他这里就不能再豁一次了呢?说不通啊!
    “帮吧,如果没有丧尸,咱们和他们就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不光咱们这么想,他们如果有机会对咱们也不会心软。
    但此一时彼一时,现在不是公司之间的争斗,成了两个物种之间为了生存空间不死不休的杀戮。咱们和他们都是人类,必须也只能站在同一个战壕里,先一致对外吧!”
    本来想把做决定的权利交给笨猪、小马和懒狗,只要他们都说不救那自己就能心安理得了。集体决定嘛,咱这么讲道理的人怎么可以强迫别人呢。
    结果这三位真是太孙子了,听完之后齐刷刷的盯着自己,又把权利都交了回来。洪涛很想问问他们,将来新婚之夜,是不是也把权利交给我用一晚上啊!
    “是这个理儿……按照淘金客的规矩, 谁碰到丧尸伤人还见死不救,打死活该, 事后不许寻仇!”你看, 洪涛刚拍了板懒狗就活了,满嘴都是规矩道理,早他妈干嘛去了!
    “那咱咋救?”还是笨猪比较务实,嘴里没那么多屁话。
    “你俩枪法好点,留在上面支援,必要的时候发射照明弹保持可视环境。小马,你挑几个靠谱的,把马车推到临街的地方当掩体,堵死进入小区的大门,只留一条缝过人。
    咱们不是军队,不会小队突进掩护那一套,走出去就是送菜,还容易误伤同伴。反正他们最后也得跑过来,我们当好最后一道防线就够了。”
    洪涛仰头望天的时候也不光是在自顾自怜,还把离开居民楼的利弊都分析了一番,然后得出个结论,不太乐观!
    照明弹数量有限,即便军队也不可能随时保持头顶上飘着两颗。只要四周一进入黑暗,人类的视野缩短到几米范围,游弋在四周的活尸狗肯定会命令蓝魔鬼发起偷袭。
    不用多,十几秒钟时间就能死伤大半,就算有掩体也一样拦不住。除了电影里的主角,没人可以在能见度不足十米的环境下,用独头弹或者大口径狙击枪打中高速变轨运动的排球。
    “那您呢?”三人对此种安排全无异议,点头答应,但小马最不厚道,非得追问领导的去向。
    “我去找那只野狗的麻烦,有它在,咱们和当兵的都好受不了。我没本事一定弄死它,尽量让它自顾不暇,你们这边只需要挡住西边来的蓝魔鬼,要容易的多!”
    但有一种情况可以让营救行动从大概率失败变成大概率成功,关键点不在蓝魔鬼和防御工事上,而是在活尸狗身上。没有这个玩意带领,蓝魔鬼根本就不会超出探测范围远距离包抄。
    虽然到现在为止,洪涛也搞不懂这些变异的野狗是靠什么办法来命令蓝魔鬼的,但这个规律是看清楚了。那接下来就简单了,只要破坏它们之间的规律,蓝魔鬼的威胁也就消除了大半儿。
    “啊……!”到底是不是简单,从笨猪、小马和懒狗三人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来。这三位又把眼神齐刷刷望了过来,一起半张着嘴做惊愕状。
    “牛逼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泰山不是堆的……我说成就成,你们要是不同意,下次就别让我拿主意。假惺惺问了半天,我说了又不算数,好玩啊!”
    解释战术啥的就算了,洪涛只觉得自己是个倒霉蛋,凡是遇到大麻烦,最终的压力十有八九都得转移到自己肩上。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吹,撒了欢的吹!
    只要能活着回来,以后提起来谁也没法顶嘴,这可能也是唯一的收获了。拼了命,只为以后吹牛逼硬气,这恐怕也是世界第一人。真是在用命吹,太专业了!
    野狗白尾巴,原本就是野狗大军里的一员,级别还不怎么高,跟着几十只野狗在淮河南岸捕猎,出力最多,获得的食物却很少。每次都是领头的几只狗先吃,它只能吃点残羹剩饭,很多时候连剩饭都没有。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智商问题,说白了就是傻。但这也不能怪它,基因这玩意是从祖上传下来的。白尾巴的爹据说以前是只宠物狗,整天吃喝不愁,早就把祖先遗传的捕猎手法给忘差不多了。
    听老爹讲,在自己出生前四年的某一天,主人们不知道为啥都变成毫无人味儿的怪物,既不给喂食也不出去遛弯,身上还散发出令狗厌恶的味道。
    不得已,老爹只能独自跑出家门寻找食物,如果不是被几条同样跑出来的宠物狗收留,估计早就给饿死了。根本不可能遇到母亲,更不可能有自己。
    但老爹也说了,家里祖上还是挺有名的,叫做西伯利亚雪橇犬,属于生活在北方寒带的族群。只是不知道为啥到了主人家里之后被人叫做二哈,这个名字不太光彩,听着就有点傻乎乎的味道。
    事实上白尾巴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傻,自打老爹老妈相继过世,自己在狗群里的地位就一天不如一天,总是被其它狗吆喝来吆喝去。
    很多次都想甩手不干,离开狗群出去创业。可一想起饿肚子的滋味,还有如何设伏包围猎物群起攻之,自己的脑子里就是空白一片,离开的念头也就无从谈起了。
    狗言道,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半年前,两天没怎么吃东西的自己,实在扛不住了,打算去传说中有好吃肉罐头的城市废墟里碰碰运气,万一找到了,必须吃个痛快。
    可是刚转了几个荒废的建筑物,肉罐头没找到,却被几只浑身散发着恶心味道的怪物给包围了。它们毫无畏惧自己的牙齿和爪子,非常不狗道的把自己按在地上,像是要违背狗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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